2024/12/13
貨車司機「打開車門往後看」3秒挨罰1.8萬不服申訴 法官認定「危險駕駛」打槍
發布單位:交通警察隊
主旨:貨車司機「打開車門往後看」3秒挨罰1.8萬不服申訴 法官認定「危險駕駛」打槍
葉姓男子今年5月駕駛小貨車行駛於台中市的市區道路,他突然打開左側車門往後看,約3秒後關閉車門正常行駛,被民眾持行車記錄器檢舉,警方認為他是「危險駕駛」,開罰1萬8000元且吊扣車牌6個月,葉男提起行政訴訟並指當時車門故障,法官卻認為此說縱使為真,應該停路旁處置,而非繼續行駛,他打開車門往後看的行為,無法專注前方車況,確實是「危險駕駛」,駁回他的訴訟。
判決書指出,葉男於今年5月22日上午駕駛自用小貨車行駛於台中市的市區道路,被民眾持行車記錄器畫面檢舉他「打開車門往後看」,中市警局第六分局認為葉男是「危險駕駛」,開出兩張罰單,處1萬8000元罰鍰,並應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小貨車吊扣牌照6個月,葉男不服處罰,向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地方庭提起行政訴訟。
葉男強調,當時車門會自己打開,他是用左手拉著不讓車門打開,右手抓著方向盤,趁兩邊無車時,把車門重新打開,之後往路邊停靠,並通知修車廠,他還提出維修單據為證明,聲明撤銷罰單。
法官當庭勘驗錄影畫面,見葉男的小貨車左側車門突然打開,葉男往後看,之後車門關上,全程僅約3秒鐘,法官認為,葉男行駛中打開車門並往後看,按一般正常駕駛汽車方式,以雙手握住方向盤,遇到突發狀況才可迅速反應,且駕駛應保持專注於駕駛,注意車前狀況,因此,葉男打開車門後,勢必僅剩一手操控方向盤,且往後看的行為,對前方路況完全無法掌控,極易發生交通事故。
法官強調,葉男宣稱車門故障,但他本應駛離車道,立即處理或採取其他必要措施,卻捨此不為,反而繼續開車,市區道路並非不能到路邊暫停,左側車門突然打開往後看,顯然已無法專注於車前狀況,葉男確實是構成「以危險方式在道路上駕駛汽車」,判決他敗訴,可上訴。
引用來源網址: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892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