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29
公布114年第一季網路廣告平臺業者刊登違法投資廣告
詐騙集團透過網路廣告平臺大量投放投資詐騙廣告,手法日益翻新,誘騙民眾誤信不實資訊,更嚴重侵害多位政商名人、財經專家的名譽與形象。這些遭冒用人士屢次公開澄清,強調從未成立任何LINE投資群組,呼籲社會大眾提高警覺,切勿受騙。
刑事警察局統計114年第一季,通報Meta下架投資詐騙廣告3萬6824則、通報Google下架投資詐騙廣告1576則。詐騙廣告轉以美女圖、粉專名稱為「○○證券」、「○○書店」、「○○周刊」或隨機英文命名等其他類型的態樣最多,占72.80%,另投資詐騙廣告中偽冒財經名人占13.25%、媒體網紅占11.25%、企業領袖占1.80%、政治人物占0.91%。
刑事警察局強調,網路廣告平臺業者依法有明確責任,不能放任詐騙廣告流竄,依據《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30條明訂,平臺不得刊登或推播含有詐欺內容之廣告,並應建立完善的防詐管理機制;該條例第31條更進一步要求,平臺於刊登或推播廣告時,應主動揭露資訊。若未依上述規定執行,恐將面臨違法風險。呼籲網路廣告平臺業者切勿逃避責任,應積極配合法規,主動落實揭露與防詐義務,共同守護民眾財產安全、資訊安全與數位環境的信任基礎,從源頭防堵詐騙,避免民眾受害。
呼籲民眾投資股票應透過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許可之合法券商進行下單,切勿輕信網路廣告所推薦之金融投資資訊。
可透過粉絲專頁的追蹤數、按讚數或資訊透明度的「建立日期」及「更名紀錄」、廣告出資者等資訊,作為判斷參考依據,小心查證避免落入詐騙陷阱;切勿相信網友推薦獲利率顯不合理之投資管道,標榜加入投資老師LINE帳號(群組)或點擊連結獲得飆股資訊等廣告,一定是詐騙
資料來源:165反詐騙粉絲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