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04
115年2月19、20日實施高乘載管制 乘載3人以上才上道
為配合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實施高乘載管制,請用路人配合本分局員警及民力人員指揮,車輛乘坐未滿3人,請提前改道行駛替代道路,相關車輛管制時段和路段如下:
一、時段及路段:115年2月19日(初三)、2月20日(初四),每日13至18時,北斗交流道北上匝道入口、北斗交流道溪州北上聯絡便道。
二、管制車輛:實施高乘載車輛專用通行時段,管制路段內,以下車輛不受高乘載管制之限制:
1.乘載3人(含)以上(含駕駛及小孩)小型車
2.救護車輛(救護車、拖救車、工程救險車、消防車、捐血車、血液運送車等)
3.駕駛或乘客持有記者證之新聞採訪車。
4.貼有「高速公路高乘載管制通行證」之車輛
5.警備車
6.大客車
7.計程車(含多元化計程車)
8.駕駛或乘客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小型車
9.駕駛或乘客持有孕婦證明之小型車(同時出示孕婦健康手冊及附照片身分證明)
10.台灣中油、台塑石化運送汽柴油之制式油罐車輛
11.郵局郵務車輛(車身標註中華郵政字樣)
12.地方政府所屬之垃圾車(車身噴繪有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公所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