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0923-006
侵占背信
回覆次數:12025-09-23 19:04:28
一般民眾
請問若乘客搭乘公車不慎坐過頭,而司機事後詢問公司,公司表示給乘客方便,告知下次記得帶足夠的金錢或是不必收費,是否與侵占背信有關。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公車司機的行為不涉及侵佔或背信。這筆多出的車資本來就是乘客因不慎而應支付的,司機在得到公司同意後選擇不收,這更像是一種基於服務導向的通融行為,目的是為了方便乘客,而非為自己謀取不法利益。這類事件在日常生活中屬於常見的服務彈性處理範圍。
1140923-005
緩刑緩起訴處分
回覆次數:12025-09-23 18:59:54
一般民眾
請問若是犯7年以下的刑責,若是情節輕微或是初犯,是否可以爭取緩起訴或緩刑處分。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如為初犯、情節輕微且有和解或賠償意願,確實有機會爭取緩起訴或緩刑,但仍需檢察官或法院依個案情況裁量。
1140923-004
撞到車輛
回覆次數:12025-09-23 11:15:32
一般民眾
請問若撞到公司的車輛,而交接車輛時,有撞到的車損,一開始沒有跟公司講,若要追究,是否屬於民事賠償問題。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若駕駛人在交接公司車輛時發生碰撞,導致車輛受損,卻一開始未告知公司,日後公司若要追究,通常屬於民事賠償問題,由雙方依勞動契約、用車規定或民法損害賠償規定處理。
1140923-003
講人家名字
回覆次數:12025-09-23 11:12:03
一般民眾
請問若公車上或公共場所聊天講到他人姓名姓氏,沒有損失他人權益,是否有觸犯相關法律。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一般在公車或公共場所聊天時,若只是單純提到他人姓名或姓氏,且沒有散布不實內容或損害他人名譽、隱私,通常不會觸犯相關法律。
1140923-002
侵占背信
回覆次數:12025-09-23 10:58:59
一般民眾
請問若乘客沒有錢或是錢帶不夠要坐公車或是坐過頭,而司機有報備公司,公司表示可以給乘客方便,請乘客下次記得帶足夠的零錢,若司機給乘客方便,是否與背信侵占有關係。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依照您描述的情況,若乘客臨時沒有足夠車資,司機經報備公司同意後給予方便,並提醒下次記得帶足夠車資,這屬於公司管理上的服務彈性,不會涉及刑法上的背信或侵占問題。
1140923-001
撤銷案號
回覆次數:22025-09-23 09:29:55
黃苡芮
案號20250923027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黃苡芮先生(小姐)您好: 有關您請求撤銷交通違規檢舉(案號:20250923027)一事,本局已函請所轄員林分局辦理。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涂榮祥 聯絡電話:04-7262049轉355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1140922-005
緩起訴要件
回覆次數:12025-09-22 22:12:01
一般民眾
請問若犯刑法誣告罪,刑責1年以上7年以下,或七年以下的罪,是否可以爭取緩起訴或緩刑處分。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若犯誣告罪,刑責在1年以上7年以下的情況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253條的規定,檢察官可以考慮緩起訴處分。這意味著如果被告符合緩起訴的條件,例如初犯、情節輕微、態度良好等,則有可能爭取到緩起訴的機會。此外,若是刑責在七年以下的罪,則也有可能申請緩刑處分,這取決於具體的案件情況及法官的裁量。因此,建議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以便更好地了解具體的法律選擇和可能的結果。
1140922-004
傳輸資料
回覆次數:12025-09-22 22:10:10
一般民眾
請問若手機傳輸資料給人家,而對方沒有誠實講已經收到要求再傳一次資料,是否與刑法有關。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若您已傳送資料,對方卻未誠實告知已收到而要求再傳一次,這種情況在法律上通常屬於誠信或人際互動問題,不會涉及法律責任。
1140922-003
氣象預報
回覆次數:12025-09-22 20:03:53
一般民眾
請問若看氣象預報,若家人朋友詢問天氣,若講錯氣象,是否有涉及社會秩序維護法及其他法律。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單純依據氣象預報告訴家人朋友天氣狀況,即使說錯了,也只是一般日常生活交流,不會涉及法律責任。
1140922-002
民事賠償
回覆次數:12025-09-22 13:17:22
一般民眾
請問若交通事故雙方已經約定好金額且已經賠償,是否要修車或是其他用途,是否不需要跟對方告知,若告知對方之情,是否與民刑法有關。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依一般原則,交通事故雙方若已協議金額並完成賠償,賠償金就屬於受償方所有,要用來修車或其他用途皆屬個人自由,無須再向對方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