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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 【局長信箱】 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 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 反映。
留言序號:

1141007-005

主題:

長期佔用車道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5-10-07 13:28:28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員林中正路一巷靠近八堡一圳 路邊長期使用廢棄招牌跟摩托車佔用車道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臺端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陳述『員林中正路一巷靠近八堡一圳路邊長期使用廢棄招牌跟摩托車佔用車道』一案,本分局已於114年10月16日前往查處,有關廣告招牌於10月20日複查已自行移除,廢棄機車部分已張貼廢機動車輛清理通知書,逾期未移除則逕送彰化縣環境保護局依廢棄物法令清除。本案聯絡人:第五組警務員張懷之,聯絡電話:04-835861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一般民眾您好: 臺端在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反應,已由本分局儘速了解處理中。順祝平安快樂,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敬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員林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41007-004

主題:

金額打錯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10-07 12:07:50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到門市購買東西,店員粗心打錯金額,顧客沒有主動提醒,但是沒有欺騙,是否屬於店家管理疏失,若店家要求顧客補繳金額,是否屬於民事糾紛。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如顧客未有欺騙行為,僅因店員作業疏失導致金額錯誤,屬店家管理問題。店家若要求補繳,屬民事糾紛範疇,並不涉及刑事責任。

留言序號:

1141007-003

主題:

訂購商品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10-07 12:04:54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沒有經過家人同意訂購商品,是否屬於親屬詐欺還是民法侵權。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若未經家人同意訂購商品,通常屬民事糾紛,可依民法處理,除非有詐取財物等不法意圖,才可能涉及刑法詐欺。

留言序號:

1141007-002

主題:

搭乘公車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10-07 12:03:20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公車司機隨意跟乘客亂講搭乘那一班公車比較快,而司機沒有意圖不法,而乘客多付車資,是否跟民刑法有關,還是屬於公司內部管理。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如司機無不法意圖,僅因誤導致乘客多付車資,通常屬公司內部管理問題,並不涉及民、刑事責任。

留言序號:

1141007-001

主題:

長期佔用路邊車道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10-07 11:25:27

留言人:

留言內容:

中正路1巷靠近八堡一圳 路邊長期有人使用廢棄摩托車跟廢棄招牌佔用車道 引起他人不便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您所反映的道路占用情形,因未具體說明詳細地點,無法轉請相關單位處理。建議您可直接撥打110,請警方派員到場查處,以利即時處理。

留言序號:

1141006-006

主題:

鄰居放任老黃作孽拉屎撒尿播種繁殖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10-06 21:29:12

留言人:

小路人

留言內容:

請問懶癌鄰居放任老黃巡地盤生下私生子,共計5隻狗兒子女兒,苦主心力交瘁不願再養育老黃的後代餘孽,苦惱處理狗屎問題與狗糧的花費,請問如何是好?老黃整日閒晃,還會追著逆向騎著烏龜車的老桃主人,這位垃圾鄰居造成我家困擾,還害結紮花費共計4800元,這些年花費的狗糧我媽時常抱怨。N年前,老桃兒子曾酗酒到我家鬧事,嚇壞我了!有時上天會讓你知道真相,上星期我目睹老黃追著老桃逆向入巷內,原來我家的狗崽子們是老桃不負責任造成的後果!卻是我家付出金錢代價與長久的困擾,請問彰化警局如何處理呢?隨時可圍捕老黃,一天晃過我家好幾次,看了反感又礙眼,狗跟男人一樣,到老都能生... ...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請撥打彰化縣動物防疫所的通報專線04-8590010,並在週一至週日(上午8點至下午5點)通報。 通報時需具名,並向防疫所人員說明犬隻情況與地點,由防疫所轉請清潔隊協助捕捉後,會送往員林的流浪狗中途之家收容。

留言序號:

1141006-005

主題:

欠錢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10-06 20:50:56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搭乘公車欠車資,但是忘記多少,有致電過去客運公司,說要補償但後來沒有補繳,但是客運公司不追究車資,是否屬於民事問題。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若乘客欠繳車資但已主動聯繫客運公司表示願補繳,且公司明確表示不再追究,雙方權利義務已終止,屬民事範疇,通常不涉及刑事責任。

留言序號:

1141006-004

主題:

購買仿冒品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10-06 20:34:21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買仿冒衣服穿,或是買給家人穿送給人家,沒有轉賣單純自用,是否有違反商標法及其他法律。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若僅購買仿冒衣服自用或贈送親友,未轉售或營利,通常不會構成商標法刑事責任;但因仿冒品屬侵權商品,建議避免購買。

留言序號:

1141006-003

主題:

搭乘公車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10-06 17:38:43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乘客搭乘公車,而公車司機跟乘客講搭乘那一班公車比較快,但是如果沒有比較快,而乘客多付錢,是否有民刑法有關。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若公車司機基於善意提供搭乘建議,並無故意欺騙或不當得利之情形,即使實際路線未較快,通常不涉及民刑事責任;如乘客因此多付車資,可向客運公司反映協調處理。

留言序號:

1141006-002

主題:

幫忙拿東西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10-06 08:16:51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公車司機幫忙廠商拿東西,而廠商自願給司機小費當做酬謝,而告知不用交公司可以拿,是否與侵占或背信要件相關。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若廠商自願給予公車司機小費作為酬謝,且公司未明文禁止或要求上繳,通常不構成侵占或背信罪;但若公司有明確規定不得收受或須繳回,仍應依規辦理,以免引起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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