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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 【局長信箱】 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 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 反映。
留言序號:

1080527-04

主題:

留言問題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9-05-26 20:16:28

留言人:

請輸入留言人

留言內容:

在此處留言問題,對於有處理瑕疵的案件,是否會有被刪留言呢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若臺端所關心係「路霸」案件,因系統設定之故,會有次序錯置情形,並不會刪除。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80527-03

主題:

建請更改全興工業區東南邊台61乙與工東三路口紅綠燈為全天運作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9-05-26 00:31:40

留言人:

陳先生

留言內容:

因烏溪堤岸道路擴寬工程封路的影響,往返台中龍井及彰化縣的車輛目前大部分都由此路口經全興工業區行駛,車流量之大連警員都知道在工東三路上取締紅燈右轉違規車。 該路口設有紅綠燈設備,但夜間轉換成閃紅燈模式。由工東三路出來的路段僅為單車道寬又是上坡,且路口為水泥公司廠房牆角,夜晚視線不良非常危險,台61乙為4線道,近國3和美交流道,往來車輛時速都在70公里以上,夜間仍有台中港附近工業區上下班車流經此路口行車,因此建議有關單位將此路口紅綠燈改成全天運作,減少交通事故。 或許有關單位可考慮在此路段設置超速照相取締,因為下國3的車輛大部分車速還是非常快。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陳先生您好: 有關您反映伸港鄉全興工業區台61乙線與工東三路口,調整號誌運作時間1事,經查該路口權責單位為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彰化工務段,本縣警察局將函請該工務段依建議內容酌處逕復。 如您對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府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的服務。 祝您 平安如意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員:警員 謝宏曉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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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527-02

主題:

晚間用路燈害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19-05-25 00:22:00

留言人:

李先生

留言內容:

您好:我想反映彰化市區夜間用路時候幾乎每次都會遇到開遠燈或是改裝大燈HID的機車,不管是後方或是對向來車造成對其他用路人的眼睛傷害,請問彰化市區真的有針對在市區開遠燈罰鍰嗎?警察不開單民眾怎麼會知道自己犯錯誤,我就曾經看到員警直接經過沒有對該民眾勸導,拜託拜託,請不要罔顧其他用路人安全><遠燈真的會造成視力短暫出現問題。感謝~~警察同仁也辛苦了。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彰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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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您好:  您寄給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電子郵件,提及「彰化市區有開遠燈或是改裝大燈HID的機車」,本分局非常重視,茲答復如下: 一、有關燈光使用之規定: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規定:「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又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1項6款:「夜間會車時,或同向前方一百公尺內有車輛行駛,除第一百零一條第三款之情形外,應使用近光燈」。綜上,本項違規須以一方提供相關違規資料(如行車紀錄器影像),警方依證據審核認屬實後,據以依法舉發。 二、本分局每月均與交通部公路總局臺中區監理所彰化監理站、彰化縣環境保護局不定期、不定點實施聯合稽查,針對車輛違規改裝(包含燈光HID變更部份)加強取締。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本案承辦人員:巡官許威 聯絡電話:04-7268970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108年5月27日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巡官楊佩珊 聯絡電話:04-7233481 啟

留言序號:

1080527-01

主題:

違規舉發進度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9-05-24 21:51:32

留言人:

路人甲

留言內容:

20190312099.20190312105.20190312116.20190312123.20190312124.20190312125.20190312126 以上共7件違規案件 在3月12日檢舉,快要3個月了仍不見回覆,會不會等到3個月後才會回覆說 已經超過3個月所以不舉發呢?溪湖分局 還是要寄去局長信箱才有效呢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您好: 臺端於108年5月24日使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並於108年5月26日使用本局ERP民意信箱系統,反映案號20190312099等7件交通違規檢舉查處進度緩慢1事,本局已函請所轄員林分局儘速查處。 感謝臺端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涂榮祥 聯絡電話:04-7262049轉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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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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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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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524-01

主題:

廢棄有牌機車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9-05-23 11:08:20

留言人:

謝妤琁

留言內容:

彰化縣大村鄉中正西路338號旁衛生所門前有一輛停放3年以上廢棄(車牌LBW-235)機車,公所清潔隊於106年9月11日張貼、也請大村分駐所於108年2月14日張貼清理通知書,又於108年5月3日張大鄉清字第1080006874號惠請依權責逕處,至今尚未回覆。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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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員林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

回覆內容:

臺端您好: 有關臺端於108年5月24日至警民交流留言板陳述「廢棄有牌機車」一案,本案業已於108年5月28日以員警分五字第1080015030號函復陳情人查處結果。 敬祝 身體健康、闔家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第五組 本案承辦人:巡官 張峻豪 聯絡電話:04-8358611

留言序號:

1080523-02

主題:

請增設行車倒數計時器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9-05-22 22:13:52

留言人:

張先生

留言內容:

請交通隊應尊重民意及用路人需求請同意將員林市員鹿路(民生路)與中山路、新生路口設置行車倒數計時器,因為該路口特殊複雜又為多時相號誌 易造成用路人誤判燈號 加上 許多路口皆設有 行車倒數計時器 為何該路口卻不能設置? 請交通隊應尊重民意及用路人需求請同意將員林市員鹿路(民生路)與中山路、新生路口設置行車倒數計時器 以供用路人輔助參考 (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張先生您好: 有關您建議員林市民生路與中山路及新生路口設置紅燈秒數倒數計時器1事,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03條第1項第2款規定,倒數計時顯示器非屬號誌必要設施,紅燈秒數倒數計時器顯示之剩餘秒數僅供參考,車輛仍應遵循當時顯示之號誌行止,以維行車安全。 如您對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府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的服務。 祝您 平安如意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員:警員 林國樑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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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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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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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523-01

主題:

號誌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9-05-22 17:01:13

留言人:

福興鹿港中正路

留言內容:

上次說調整彰鹿路與中正路口 貴單位表示彰鹿路以連動,調整會引起民怨 若調整中正鹿興路與中正福興穀倉兩路口,讓他與彰鹿連動 且與中正路的豐康超市路口距離為遠,不管連不連動其實沒差,這樣調整不易引起爭議,是否考慮這樣調整? (避免尖峰福興穀倉車輛無法轉出來, 福興穀倉的中正路與彰鹿路口的中正路,應同步紅燈)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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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您好: 您於108年5月23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所提意見,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有關您反映調整鹿港鎮彰鹿路與中正路號誌運作秒數1事,經查彰鹿路為幹道,中正路為支道,幹道因車流較多綠燈秒數較長,支道綠燈秒數較短,如調整中正路秒數與幹道彰鹿路相同,將造成民眾久候,造成民怨情事發生,故仍維持目前號誌運作方式為宜。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敬祝平安、快樂。 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府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林國樑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107

留言序號:

1080522-01

主題:

鹿港基督教後方大量違停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9-05-21 22:35:58

留言人:

請輸入留言人

留言內容:

彰化縣鹿港鎮中正路480號(鹿港基督教)後方安福街,整段路約200公尺就有3個停車場,此路段為雙向單車道,雙向都紅線,但常常紅線停滿汽車,急診室後方的機車格常常都有汽車併排停車,明明是雙向單車道,但由於雙向都違停,使得大家都得開S型才能過,麻煩請幫忙取締與處理!以給行車與行人安全的道路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予鹿港分局知悉,由該分局責請轄區分駐(派出)所編排交通整理勤務,以維交通秩序;另為爭取稽查時效,建議台端如發現有所述之情事,可與轄區分駐(派出)所反映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80521-03

主題:

申請初步研判分析表要等多久?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9-05-20 23:55:47

留言人:

柯志欣

留言內容:

你好,我有在內政部警政署 交通事故資料申請系統上申請初步研判分析表,申請案號: 1080507000289 ,我已經等2個禮拜了,可是上面的狀態還是都沒變,都是顯示處理中,連動都沒動過,請問還要多久??沒有那張分析表我沒有辦法繼續下一步的調解動作,請加速處理,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柯志欣先生您好: 您於108年5月21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提及「在網路申請交通事故資料要等多久」1事,茲答復如下: 依據「警察機關受理網路申請道路交通事故資料作業規定」,受理申請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之案件處理時限,自受理案件之次日起15日內(例假日或連續假期不列入計算);經查您於108年5月7日在網路申請交通事故資料,本局業已製作完成,並於108年5月21日以簡訊通知您至指定地點本局鹿港分局領件。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員:小隊長曾宏達 聯絡電話:04-7228037轉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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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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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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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521-02

主題:

討論 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先行 這法條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9-05-20 23:41:39

留言人:

李市民

留言內容:

日前 本人檢舉 一違規案件 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先行 承辦李宜蓁巡官 已製單開出 但事後 巡官打電話給本人 說覺得這件 又有模糊空間 如果被開單者申訴 巡官會撤銷 說這種案件不好認定是否違規 需要碰撞有交通事故 去測量相對距離車行軌跡 丈量 才能去作認定 本人是覺得 已經有立法 道交法 第102條第1項第7款 明文規定 第102條第1項第6款 本人車也已過路口 在路口跟轉彎車對峙 明顯違規 處罰有依據 第四十八條 為何這種違規案件 執法承辦巡官 還是無法大膽強勢舉發 會多重考量再三 在此提出這案件 讓各方以及執法者 互相討論觀點 明文法條有規範確是無用武之地 感謝李巡官處理案件.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訊息讓大家分享、探討;另有關台端致謝李巡官之意,本局將轉交彰化分局知悉嘉勉。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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