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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 【局長信箱】 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 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 反映。
留言序號:

1090110-03

主題:

刑事報告書、移送書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0-01-10 09:29:36

留言人:

張鈺豪

留言內容:

請問上次詢問警察局直屬隊跟分局派出所、警備隊、交通分隊逮捕犯罪嫌疑人一事,刑事報告書跟移送書差別在哪裡,以及確認刑事警察大隊是否跟分局偵查隊一樣製作報告書跟移送書,以及直屬隊、交通、保安隊、少年、婦幼、後者兩隊及警察局、分局其他直屬單位是否也是移請刑事警察大隊移送管轄法院、地檢署,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警察機關移送刑案作業,除依【刑事訴訟法】及各有關法令規定外,悉依內政部警政署所訂頒【警察偵查犯罪手冊】辦理,其中舉凡辦理移送之程序、移送書用紙的格式、移送書各欄應填寫之內容、以及刑事案件偵查卷宗之製作等,均有詳細的規定。您如有相關疑義可逕洽本局刑事警察大隊(04-7619783)聯繫咨詢。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0110-02

主題:

妨礙安寧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0-01-09 23:15:36

留言人:

請輸入留言人陳先生

留言內容:

已經投訴多次鄰居關門時常大小聲,鄰居依然故我 希望警方拿出公權力,看能不能罰錢還是其他的,要 是都沒有罰則根本没在怕,謝謝 地址.溪湖西勢里西安路156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溪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台端於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 溪湖鎮西勢里西安路156號妨礙安寧已經投訴多次,不見改善案。 本分局已責由轄區媽厝派出所派員請屋主加裝門弓器,不致影響附近住戶安寧;台端可直接撥打本分局048852026或撥打媽厝派出所04-8852814報案電話,本分局定竭盡所能保障民眾權益;感謝您留言反映,順祝平安快樂。彰化縣警察局溪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洪榮甲、聯絡電話04-8824439敬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溪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0110-01

主題:

犯罪嫌疑人移送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0-01-09 10:26:40

留言人:

張鈺豪

留言內容:

請問上次提問犯罪嫌疑人移送,分局偵查隊是否還要移請刑事警察大隊製作筆錄後續移送管轄地檢署偵辦,還是可以直接移送地檢署,不需轉交刑事警察大隊,以及若警察局直屬隊(非刑事警察大隊)若逮捕犯罪嫌疑人是否可以直接移送地檢署,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茲答覆如下: 一、警察機關偵查刑案將犯罪嫌疑人移送管轄法院或檢察署時,應檢附移送(報告)書。 二、本局直屬隊(交通警察隊、保安警察隊) 完成犯罪嫌疑人警詢筆錄後,需移請刑事警察大隊製作刑事案件移送書,再將犯罪嫌疑人移送管轄法院或檢察署。 三、各分局警備隊、交通分隊、分駐(派出)所完成犯罪嫌疑人警詢筆錄後,需移請分局偵查隊製作刑事案件報告書,再將犯罪嫌疑人移送管轄法院或檢察署。 四、綜上: (一)分局偵查隊製作刑事案件報告書後,即可將犯罪嫌疑人移送管轄法院或檢察署,不需再轉交刑事警察大隊。 (二)警察局直屬隊(非刑事警察大隊)若逮捕犯罪嫌疑人,不可直接移送地檢署。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0109-03

主題:

逮捕犯嫌程序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0-01-08 21:16:25

留言人:

張鈺豪

留言內容:

請問若警察局直屬隊逮捕犯嫌,以及分局派出所、警備隊、其他單位逮補犯嫌,做完筆錄後是否分別移送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分局偵查隊,最後移送管轄地檢署繼續偵辦,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茲答覆如下: 一、警察機關偵查刑案將犯罪嫌疑人移送管轄法院或檢察署時,應檢附移送(報告)書。 二、移送(報告)書之發文權責單位: (一)警察局:由刑事警察大隊製作移送書。 (二)分局:由偵查隊製作報告書。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0109-02

主題:

汽機車引擎車身號碼是否屬於個人資料保護法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0-01-08 21:12:21

留言人:

張鈺豪

留言內容:

請問汽機車引擎車身號碼是否屬於個人資料保護法範圍,因為購買零件需要提供,提供號碼而非車主本人,且無侵犯個人權益,請問是否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41條,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 汽機車引擎車身號碼如依其呈現方式已無從直接或間接識別該特定個人者,即非屬個人資料,自無個資法之適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0109-01

主題:

這會犯法嗎?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0-01-08 15:17:14

留言人:

鷹眼男

留言內容:

淘寶購買反曲弓,以及箭枝(無箭頭,軟膠頭),運來台灣收藏用會犯法嗎?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茲答覆如下: 一、「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4條列管刀械中屬弓類者僅有「十字弓」,其構成要件「係為發射箭矢之機械原理,並有槍托、準星、扳機、瞄準器、望遠鏡等配備。」 二、臺端欲購買之「反曲弓」如具備使用板機發射箭矢構造,即屬管制刀械「十字弓」,依法應申請許可始得持有。有關申請持有、進口列管刀械辦理方式,請參考「槍砲彈藥刀械許可及管理辦法」第22條、第23條規定。 三、您如仍有疑義,可洽詢本局保安科(聯絡電話:04-7619622)。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0108-02

主題:

路罷停車、聚賭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0-01-07 20:50:39

留言人:

市民

留言內容:

彰化縣和美鎮和厝路一段382巷雜貨店門口常常聚賭大小聲 彰化縣和美鎮和厝路一段382巷81號常常十字路口雙邊停車 開車經過超怕撞到民眾 雜貨店賭客汽車、機車常停在十字路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

回覆內容:

市民您好: 臺端在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反映,已由本分局儘速瞭解處理中。 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

回覆內容:

市民您好: 一、臺端於109年1月7日致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案件敬悉。 二、關於臺端所提供之寶貴意見,本分局已責由轄區塗厝派出所針對『路霸停車、聚賭』情事乙節,經到場對於屢勸不聽或已嚴重妨礙道路通行而拒不改善者,基於保障合法、取締非法之原則,在維護大多數用路人(車)權益為優先考量下,已請店家勸導勿大小聲及宣導用路人權益,勿再占用道路,若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妨礙安寧以及賭博情事者將依法辦理。 三、本分局將持續針對嚴重之「違規熱點」進行清除路霸、違停占用道路等嚴重妨礙交通,責成塗厝派出所不定期對於屢勸不聽或已嚴重妨礙道路通行而拒不改善者,依法執行取締告發,保障用路人權益。另為爭取稽查時效,如發現所陳訴之情事,建議臺端可逕向轄區塗厝派出所04-7555584報案,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謝謝臺端的來信,敬祝身體健康 順心如意!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警員歐明宗 聯絡電話:04-7570886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和美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0108-01

主題:

個人資料保護法詢問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0-01-07 15:58:57

留言人:

張鈺豪

留言內容:

請問若購買東西結帳時,店家詢問有無會員電話,向店家告知會員電話,而詢問會員電話非本人可否使用,店家說可以,以及若將會員電話告訴其他朋友知道,無侵害他人權益意思,請問是否換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條文,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既已知悉無損害當事人權益,屬合於個資法之蒐集處理利用,且合於目的性使用。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0107-07

主題:

彰化市永安平交道旁的亂象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0-01-06 13:28:32

留言人:

彰化市民

留言內容:

從自強路到永安平交道沿路路旁都有擺攤,攤商把產品、廣告招牌都往外擺,買東西的人機車就只能停在車道上,最誇張的是靠近平交道那位攤商,他的車就停在平交道旁,商品也擺在地上(這應是機車道),為了閃過他往外擺的商品及臨停的機車,汽車、機車全擠在平交道旁,真的很危險,警察騎車經過也無感,我們也反映過,但這位攤商的靠山好像很大,依然亂擺. 請貴單位幫幫忙,只有你們才能執法,不要等發生重大意外才來檢討,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臺端您好:  您寄給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電子郵件,提及「彰化市自強路至永安街平交道攤販違規占用道路案」,本分局非常重視,經派員查處結果,茲答復如下: 有關提及之地點,本分局已加強該地點交通整理,並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者依法勸導、告發、取締,以維護用路人之權益。另如您再發現該地點有交通違規情事,亦可隨時報案通報,本分局將立即派員前往查處。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本案承辦人員:巡官許威 聯絡電話:04-7268970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彰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109年1月7日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警員李淑惠。聯絡電話:04-7233481。】

留言序號:

1090107-06

主題:

溪湖鎮西環路嚴重並排停車佔用外側車道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0-01-06 05:58:57

留言人:

吳先生

留言內容:

我不知道該轄區的派出所是真的不知道還是假裝不知道,自溪湖鎮西環路的眾喜超市到全家便利商店,甚至再過去要往成功夜市那邊,一整排的並排停車就直接停在外側車道打雙黃燈就自以為最大?甚至還有小貨車在機車停等區直接停著賣東西的,而且是長期性的,每天就騎車經過東閃西閃,隨便抓個影片都能檢舉個快10多台並排的,重點是甚少看過員警經過在驅離甚至開單違規的! 難道要像臉書最近各大竄起的翻轉某某縣市違規的說法,發現就打電話請員警處理,到場不開單就投訴嗎? 我幾乎每天都會經過西環路,沒有一天是可以好好騎車不用閃來閃去的,那邊也常常發生大大小小的車禍,難道轄區派出所會不知道嗎?常常在彰化市、秀水、福興、溪湖來往,就真的溪湖的交通爛到一個很可以。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溪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台端於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 自溪湖鎮西環路的眾喜超市到全家便利商店,甚至再過去要往成功夜市那邊,違規停車嚴重。 本分局已責由第五組督同警備隊、交通分隊及轄區溪湖派出所加強違規取締並拍照存證,以維護轄區交通安全及用路人權益;台端亦可直接撥打本分局04-8852026或撥打溪湖派出所04-8852404報案電話,本分局定竭盡所能保障民眾權益;感謝您留言反映,順祝平安快樂。彰化縣警察局溪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洪榮甲、聯絡電話04-8824439敬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溪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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