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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 【局長信箱】 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 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 反映。
留言序號:

1141105-004

主題:

提供帳戶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11-05 21:04:00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提供帳戶請業務幫忙代辦存款相關業務,是否有違反法律規定。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若只是請業務代為協助辦理合法的存款業務,沒有違法。

留言序號:

1141105-003

主題:

檢舉 員林 鮮肉串燒烤店 持續違規設攤及妨害安寧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5-11-05 15:03:26

留言人:

林耕莘

留言內容:

警察同仁們您好~ 這是今年度第3次到留言板陳述同一違規情事~ 如題~員林 鮮肉串燒烤店 自11月起 ”再次”於轉角紅線處違規擺設用餐桌椅 供其客人使用~此一行為不僅明目違法且其營業時間長至凌晨3-4點~一有客人在違規處從事消費行為 就不得安寧~ 該處桌椅遲遲無法完全撤離~ 請問長官針對如此的違規行為能否有根除的一天???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臺端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陳述『檢舉員林鮮肉串燒烤店持續違規設攤及妨害安寧』,本分局已於114年11月4日及11月18日派員警專責前往查處,未發現有違規設攤或在道路擺放桌椅情事;另本分局已將該處所列為巡邏路線,不定時查處,臺端如有發現該店家有臨時性道路障礙等違規,請致電110報案電話,本分局將即時派員前往處理及舉發違規。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員林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林耕莘您好: 臺端在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反應,已由本分局儘速了解處理中。順祝平安快樂,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敬啟。

留言序號:

1141105-002

主題:

關於留言序號1141102-008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11-05 11:28:16

留言人:

密秘

留言內容:

內容回覆,因故障已修復,我可以再上傳。 但想請問,因故障無法上傳違規已經超過7天的檢舉時間,可以再上傳嗎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 依規定,違規行為終了日起逾七日之檢舉案件,不予受理。檢舉人須於違規行為發生當日或行為終了之日起 七日內 提出檢舉,逾期將不受理。 檢舉方式可透過下列兩種途徑辦理:1.交通違規檢舉線上系統提出檢舉。2.親自至各分局交通業務單位提出檢舉。若遇線上交通違規檢舉系統發生異常,建議您改至所在地分局交通業務單位辦理,以確保檢舉程序順利完成。

留言序號:

1141105-001

主題:

講人家開什麼車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11-05 09:33:47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講這個人開什麼車跟土地在哪個地方,是否有違反法律規定。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如果只是一般性地說明某人「開什麼車」或「土地在哪裡」,通常不會違法。

留言序號:

1141104-003

主題: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11-04 19:07:57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看到汽車機車長期佔用道路,但是違規停車,是否有違反上述條例規定。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如有發現違規停車情形,可撥打110請派員警至現場處置,確認是否違規。

留言序號:

1141104-002

主題:

丟垃圾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11-04 09:52:10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在廟外面道路丟垃圾或吐口水痰,是否跟刑法246條要件有關。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一般在廟外道路丟垃圾或吐痰的行為,不會構成刑法第246條,而是違反廢棄物清理法。

留言序號:

1141104-001

主題:

單車四線道外線直接左轉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5-11-04 08:10:51

留言人:

許瀞予

留言內容:

單車危險驗乘,有行車紀錄可提供,請電郵聯絡。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許瀞予君您好: (一)有關臺端欲檢舉自行車違規轉彎一事,依留言內容所述,該車係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第1項第3款「不依規定轉彎」,非屬同條例第7條之1所列之違規項目,故無法依據民眾舉證檢舉逕行舉發。 (二)遇有非屬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規定之交通違規,可撥打110報案專線,所轄分局將即時派員前往現場查處。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涂榮祥 聯絡電話:04-7262049轉355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41103-001

主題:

占用道路擺攤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5-11-03 17:12:21

留言人:

和美菜市場中山路

留言內容:

和美菜市場中山路上,從仁安路口和中正路口,這段中山路近期不少擺攤都占用白線內道路或超出白線設攤,行人要走在車道上,騎機車直接停在車道上購買東西,這些攤位占用馬路是合法的嘛?請相關部門能了解一下此路段擺攤情況.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和美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和美菜市場中山路君您好: 臺端在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反映,已由本分局儘速瞭解處理中。 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敬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和美菜市場中山路君您好: 有關臺端反映事項經本分局派員前往旨揭路段查處,遇有攤販違規占用道路情事,已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取締,如臺端有再發現是類情事,可撥打110報案,本分局將立即派員前往處理。 感謝臺端對公眾事務之關心,順頌闔家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第一組 聯絡人員:警員周百崇 聯絡電話:04-7556068

留言序號:

1141102-008

主題:

交通檢舉系統和局長信箱異常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5-11-02 23:27:36

留言人:

秘密

留言內容:

11/2我要檢舉10/27案件 交通檢舉系統,沒有發送確認信件給我,導致無法檢舉, 同時局長信箱也無法上傳。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 秘密」 君您好 您於114年11月2日於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版」陳情系統所提「交通檢舉系統和局長信箱異常」案, 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有關交通檢舉系統異常部分,經本局洽請維護廠商查修,確認系統異常(未能收到驗證信),維護廠商於11月4日上午9時5分修復,請您再重新上傳檢舉資料,造成您的不便,請見諒。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 敬祝平安、快樂。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林有德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308

留言序號:

1141102-007

主題:

撿東西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11-02 23:20:56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到餐廳吃飯,而店家端菜進來看到地上有東西,詢問顧客是否掉落,但是顧客撿起來放桌上,但是沒有拿走,是否有違反法律。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若顧客只是撿起來放在桌上,沒有占為己有或拿走,則不違反法律。

資料筆數【7273】頁數【44/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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