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211-001
高鐵彰化站 大社路2段 與高鐵一路3段、高鐵二路2段車道突然改變
回覆次數:22023-12-11 11:55:11
謝先生
大社路2段往田中方向,在經過高鐵一路3段路口後,因為橋墩跨距致使車道方向微左彎,在鳩過高鐵二路2段路口時,原本內側車道若直線前進,會壓進地上畫設的外側車道線,壓迫原本行駛外側車道的車輛。 我自己多次遇過不按照車道線行駛的內側車道車,若不是自己警覺,一定發生碰撞。 地上雖然有畫設車道變化虛線,但是遵守者屈指可數,多數是依照駕駛個人視線直覺開車,而非道路標誌線 另外,在高鐵二路2段這個路口,原本直行被迫改變要微左靠的內側車道竟然突然變成左轉車道,對於連串變化,實為交通意外的高風險區域。依據觀察,建議不要劃設左轉專用道,取消左轉專用號誌,改為一般圓形綠燈,讓左轉車自己視狀況左轉,可以消解詭異車道設計上的缺失。 個人感覺,這是個先天設計不良,加上後天管制指示不當的危險路口,請正視!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謝先生先生您好: 您於112年12月12日致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田中鎮大社路2段(往田中市區方向)與高鐵一路3段路口車道配置不良一事,本局已函請彰化縣政府依權責辦理。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謝聰敏 聯絡電話:04-7228037轉308
1121210-003
聚賭檢舉
回覆次數:12023-12-10 22:52:55
劉先生
鄰里多次請溪湖分局處理溪湖鎮糖南二街26號聚賭事宜,都未獲改善,幾乎每日傍晚七八點賭到三更半夜,住宅區出入份子複雜,請協助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建議台端如發現有上述情事,可逕向轄區分駐(派出)所檢舉或打110報案專線,轄區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了解、協助處理。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121210-002
交通檢舉系統異常
回覆次數:12023-12-10 21:48:39
秘密
一個小時後才收到確認信, 確認信的效期一個小時。 系統太糟糕了吧。 已爛好幾個月了,都不見改善。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很抱歉造成您的困擾,已通知交通警察隊改善。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121210-001
別人肇事~我要被開紅單?公平嗎?
回覆次數:32023-12-10 20:39:27
陳先生
112年12月8日17點56分在和美分局中寮派出所前有發生車禍..我是校車司機當時是在新莊國小對面下學生~事後被通知我跟肇事有因果關係要我前去做筆錄~做完筆錄後魏呈恩警員卻開我違停的罰單..為何肇事的主因他們都違規沒被開單我停在路旁下學生卻要被開單呢??現在警察都是自我主觀意識去開單柿子只挑軟的吃嗎??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陳先生君您好: 臺端在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反映,已由本分局儘速瞭解處理中。 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敬啟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和美分局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陳先生君您好: 臺端於112年12月10日在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遭本分局中寮派出所員警舉發違規停車等情,經查臺端所駕駛KAA-6508號車違規臨時停車事實明確,如有不服舉發事實,應於接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後30日內,向處罰機關(監理站或交通裁決處所)陳述意見。 二、感謝臺端的寶貴意見及對交通執法之關心,特致謝忱。 敬祝 身體健康 萬事如意! 承辦員警:警員陳宜仟 連絡電話:04-7570913
1121209-003
私人盆栽,三角錐,報廢電動機車,廢棄物等置放在國(公)有地
回覆次數:12023-12-09 12:16:16
吳翰權
您好 我要檢舉彰化縣芳苑鄉三合村斗苑路三合段398號,400號402號404號 長期佔用國(公)有地 把私人的盆栽,三角錐,報廢電動機車,廢棄物等置放在公共空間之人行道 先前警察來此察看 例行勸導,未開罰單 也未改善,檢舉多次 尚未有相關單位來處理 住戶依舊把私人盆栽,三角錐,報廢電動機車,廢棄物等置放在國(公)有地 已影響到,用路人(車) 之權益,請還給納稅國民之權益 裁罰的依據是民眾在 (公共) 或(半開放)空間,如果被人檢舉,並有證據顯示是任意棄置或擺放盆栽,不論盆栽內的植物是活或死,皆可開罰 何謂公共空間,民眾可以看看自己的土地權狀,尤其是一樓或門口是騎樓的住家那些土地有使用權, 置放私人物品不得超過建築線,超過就是使用到公共空間 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第82條規定,除責令行為人即時停止並消除障礙外,行處為人或其雇主1千2百元以上2千4百元以下罰鍰 並附上住戶長期佔用置放私人物品,盆栽三角錐,報廢電動機車,廢棄物等 ,地籍圖謄本,地號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建議臺端可檢附相關證據向轄區芳苑分局04-8960013檢舉。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121209-002
私人盆栽,三角錐,報廢電動機車,廢棄物等置放在國(公)有地
回覆次數:12023-12-09 12:10:31
林齊民
您好 我要檢舉彰化縣芳苑鄉三合村斗苑路三合段398號,400號402號404號 長期佔用國(公)有地 把私人的盆栽,三角錐,報廢電動機車,廢棄物等置放在公共空間之人行道 先前警察來此察看 例行勸導,未開罰單 也未改善,檢舉多次 尚未有相關單位來處理 住戶依舊把私人盆栽,三角錐,報廢電動機車,廢棄物等置放在國(公)有地 已影響到,用路人(車) 之權益,請還給納稅國民之權益 裁罰的依據是民眾在 (公共) 或(半開放)空間,如果被人檢舉,並有證據顯示是任意棄置或擺放盆栽,不論盆栽內的植物是活或死,皆可開罰 何謂公共空間,民眾可以看看自己的土地權狀,尤其是一樓或門口是騎樓的住家那些土地有使用權, 置放私人物品不得超過建築線,超過就是使用到公共空間 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第82條規定,除責令行為人即時停止並消除障礙外,行處為人或其雇主1千2百元以上2千4百元以下罰鍰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建議臺端可檢附相關證據向轄區芳苑分局04-8960013檢舉。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121209-001
路霸佔用道路
回覆次數:12023-12-09 09:22:13
林小姐
您好 我要檢舉505彰化縣鹿港鎮港后路28-42號長期佔用國(公)有地 把私人的椅凳、木架、垃圾及三角錐等置放在公共空間之車道,試圖詢問能否停放車輛,卻被以土地要清理垃圾為由拒絕,其堆放垃圾的土地是鄰里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附近居民本應無權將垃圾置放於此,卻還以此為由禁止他人使用道路,已影響到,用路人(車)之權益。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建議台端如發現任何違法情事,可逕向轄區分駐(派出)所檢舉,轄區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了解、協助處理。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121207-001
溪湖分局檢舉回覆時常無法辨識車牌來打發
回覆次數:22023-12-07 21:04:05
無言的人+1
溪湖分局檢舉回覆時常無法辨識車牌來打發,都以附上車牌截圖,但仍以這種理由回覆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您好: 有關台端於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事項:因台端未提供違規檢舉案號,無法重新檢視檢舉內容,針對車牌模糊部份,因本分局於審視違規影像後,如事實明確仍須檢附明確違規當下事實照片及清楚號牌,逕送監理或裁決單位並逕寄違規人,否則將造成後續申訴及行政訴爭訟爭議,為避免類似案件發生,不明確案件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3條第1項第4款不予舉發為宜。 感謝您留言反映,彰化縣警察局溪湖分局順祝您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溪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121206-002
金馬路三段和金馬路三段539巷交叉路口前後路口號誌未連鎖
回覆次數:22023-12-06 15:23:40
陳
原先(南下) 金馬路三段和139甲線道(彰草路)之大路口號誌為綠燈,前一個路口號誌(金馬路三段539巷交叉路口)也是綠燈; (北上)金馬路三段和139甲線道(彰草路)之大路口號誌為綠燈後,下個路口(金馬路三段539巷交叉路口)也是綠燈,但因為金馬路三段539巷交叉路口號誌改變,導致交通不順暢,請協助處理,謝謝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臺端反映彰化市金馬路3段與539巷口處交通號誌問題一事,路權單位係交通部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彰化工務段(彰化市彰興路1段6號,電話04-7325625),本局已函請該段研議卓處。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如您對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的服務,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員:警員楊景濱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314
1121206-001
車輛未禮讓行人
回覆次數:22023-12-06 09:55:38
徐銘慶
彰水路與興業路口為福興工業區主要進出口,逢下班時段17:00-17:30人潮及車流湧現交錯,雖有交通號誌,但仍常有車輛未禮讓行人之情事發生,懇請警察大人能協助交管,以維護行人通行安全。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鹿港分局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徐銘慶先生/小姐您好: 有關您於112年12月6日至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留言「車輛未禮讓行人」一案,本分局非常重視,已派員了解處理,並責由轄區外中派出所針對該路段加強取締違規,讓行人能有一處安心行的空間。 謝謝您對警政工作之關心與協助,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或疑問,歡迎來電與承辦人聯絡,本分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併致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第五組 承辦人員:陳裕元 聯絡電話:(04)7751015 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