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220-001
道路重鋪,轉角紅線未劃
回覆次數:12023-12-20 07:49:30
陳柏誥
發現地點:彰化縣鹿港鎮鹿和路三段231巷 該路段,,道路重鋪後,未將原本紅線重新劃上,造成附近住戶因轉角處被違停,出巷口時視線受阻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建議臺端可向鹿港鎮公所04-7772006反應。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121219-004
交叉路口十公尺內違規停車
回覆次數:32023-12-19 15:02:16
盧聯心
彰化市陽明街22號至長興街口長期停放車輛,影響轉彎處視野甚鉅;且狹窄巷道兩側皆停車,若有緊急狀況,消防救護車輛何以進入?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消防栓、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不得臨時停車。」,雖紅線畫設長度不足亦當依上揭規定處理,請貴局積極處理以免意外發生。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您好: 臺端反映「彰化市陽明街與長興街口違規停車案」,經本分局查處後,茲答復如下: 一、有關反映之地點,本分局已加強該地點交通整理,以維護用路人之權益,如您再發現該地點有交通違規情事,亦可撥打110報案,本分局將立即派員前往查處。 二、另臺端亦可提供符合下列要件之違規停車採證影像,利用彰化縣警察局全球資訊網(https://traffic.chpb.gov.tw/ViolatePetition/C005400)檢舉交通違規: (一) 車輛停放於道路而不立即行駛之照片或影像(需滿3分鐘以上)。 (二) 所攝取採證照片之角度,應含括違規車輛之駕駛座(以辨識駕駛人是否在場,及車輛臨停或停車狀態)。 (三) 拍攝角度應將違規車輛牌號及違規事實,一併含括擷取入鏡,以證明其違規行為。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承蒙關心警政,敬致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彰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您好:有關臺端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警務佐 陳岳昆。聯絡電話:04-7233481。
1121219-003
秀水鄉彰水路二段明正國小正門之消防栓
回覆次數:22023-12-19 12:27:08
吳先生
1.秀水鄉明正國小正門由校內往校外看出去之右側,為劃設黃線可供臨時停車處所接送學生上下課用,然該處同時設有消防栓,若違規停於消防栓前方,相信員警會依情況而有合理處置,然本身也是經常檢舉違規,深知若為民眾檢舉則是須製單告發,該處是否能將消防栓前黃線有適當之處置,若真有因此而被告發者,是否較不會引起民眾認為有陷害違規之虞? 2.另,明正國小中午及下午上放學時間,能否請員警多加取締直接停於車道上車輛,彰水路車流量極大,許多自私民眾為了接小孩上下課,直接停於外側車道,修法後已無法民眾檢舉,打電話或簡訊報案,等轄區員警到場,自私民眾早已揚長而去根本有恃無恐,一定要等到發生嚴重事故,才願意重視此問題嗎?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鹿港分局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吳先生您好: 有關您於112年5月10日至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秀水鄉彰水路二段明正國小正門旁路面邊線,消防栓前劃為黄線是否合宜?另於中午及下午上放學時間,能否請員警能多加取締一案,本分局針對案非常重視,除將函路權機關研議路面邊線是否更新外,目前已責由轄區秀水分駐所針對陳情人所述地點加強稽查取締;另民眾遇見是類狀況亦可直接撥打當地分駐(派出)所電話或110,警方將會速派員前往取締,以維民眾用路之通行安全。 謝謝您對警政工作之關心與協助,如對於本案仍有疑問,請來電與承辦人聯絡。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第五組 承辦人員:陳裕元 聯絡電話:(04)7751015 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敬啟
1121219-002
線西鄉金馬路有飼料車常常停進去人行道路
回覆次數:12023-12-19 12:05:33
黃聖荃
飼料車常常停進去人行道路每次回家在路口等紅綠燈常被飼料車擋住視線而且停就是一年多,不知道能不能拜託不要把車亂停在人行道路裡面擋住大家用路人的視線 這樣紅綠燈匯車很危險 可是叫警察常去巡邏開單,鄉下地方沒人講大家用也要安全用路 車子常停在人行走到旁邊的凹凸不平的水泥地停放 真的擋住用路人視線 拜託一下謝謝 附上googleMAP 網站連結: https://maps.app.goo.gl/C9mE8qQahK3DRYRo8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建議台端如發現有上述情事,可逕向轄區分駐(派出)所檢舉或打110報案專線,轄區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了解、協助處理。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121219-001
漢田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員林廠,每天早上都把車停到馬路上
回覆次數:22023-12-19 08:17:32
李志豪
漢田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員林廠,每天早上都把車停到馬路上,導致機車族,要閃亂停的汽機車,還要注意左方行駛的車輛,請派人前行處理。我每天都會經過,我會注意是否有改善。請確實執行。謝謝。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臺端您好: 有關臺端於112年12月19日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檢舉漢田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員林廠妨礙車輛通行案,查本案已責由轄區莒光派出所加強違規停車稽查取締,以維交通順暢。臺端如有其他交通改善建議,請隨時與轄區莒光派出所聯繫或撥打110報案。 敬祝 身體健康、闔家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第五組 本案承辦人:巡官莊家程 聯絡電話:04-8358611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員林分局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121218-001
交通違規檢舉系統異常
回覆次數:22023-12-18 20:28:51
陳奕任
請問一下,交通違規檢舉規定,違規7日內要檢舉送件,但是你們的系統一直無法成功送件,7日一下子就過了,違規的人就繼續逍遙法外。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陳奕任先生您好: 您於112年12月18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留言,提及「本局交通違規檢舉系統無法使用」等情,茲答復如下: 經本局測試交通違規舉發功能,系統均能正常使用並順利收到成案通知電子郵件,查詢112年12月18日民眾檢舉件數共計339件,並非無法使用;另本局交通違規檢舉系統同時間3人以上使用會出現「目前人數眾多,上傳速度較慢,建議您稍後再進行交通違規檢舉等」警語,但仍可使用。 建議您可再多嘗試,網路連線狀況、附件檔案格式錯誤及大小超過限制等……因素,均有可能造成相關錯誤訊息產生。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蕭煉錠 聯絡電話:04-7262049轉351
1121217-001
測速照相
回覆次數:12023-12-17 11:22:13
黃毓珉
您好,想請問西濱公路南下170公里左右,測速照相已啟用了嗎?謝謝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該地點目前尚未啟用。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121216-001
交通違規檢舉收不到驗證信
回覆次數:22023-12-16 23:21:17
路人甲
https://traffic.chpb.gov.tw/ViolatePetition/C005400/Inquiry 檢舉期限明天便會超過,今天不管怎麼檢舉都收不到驗證信 隔一小時仍顯示案件重複,請確認網站問題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先生(小姐)您好: 您於111年12月19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留言,提及「本局交通違規檢舉系統收不到認證信」等情,茲答復如下: 經本局測試交通違規舉發功能,系統均能正常使用並順利收到成案通知電子郵件,查詢112年12月16日民眾檢舉件數共計251件、12月17日民眾檢舉件數共計300件,並非無法使用;另本局交通違規檢舉系統同時間3人以上使用會出現「目前人數眾多,上傳速度較慢,建議您稍後再進行交通違規檢舉等」警語,但仍可使用。 建議您可再多嘗試,網路連線狀況、附件檔案格式錯誤及大小超過限制等……因素,均有可能造成相關錯誤訊息產生。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蕭煉錠 聯絡電話:04-7262049轉351
1121215-004
私人物品堆放至道路邊,影響民眾視線
回覆次數:12023-12-15 21:48:41
廖慶峰
您好 我要檢舉彰化縣芳苑鄉三合村斗苑路三合段398號,400號402號404號 長期佔用國(公)有地,把私人的盆栽,三角錐,報廢電動機車,廢棄物等置放在公共空間之人行道 先前警察來此察看,例行勸導,未開罰單,也未改善,檢舉多次尚未有相關單位來處理 住戶依舊把私人盆栽,三角錐,報廢電動機車,廢棄物等置放在國(公)有地已影響到,用路人(車)之權益,請還給納稅國民之權益 這幾戶擺放位置是公有地,先前這幾戶誤導說是自己土地,經過調閱地籍圖,確定是公有地仍依然將私人物品放置其地,多次檢舉無效,讓人懷疑是否有特權 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第82條規定,除責令行為人即時停止並消除障礙外,行處為人或其雇主1千2百元以上2千4百元以下罰鍰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建議臺端可檢附相關證據向轄區芳苑分局04-8960013檢舉。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121215-003
道路糾紛問題
回覆次數:22023-12-15 17:38:09
邱旺松
112年12月15日於彰化縣永靖鄉同安派出所附近進行道路施工,於當日下15-17時,有員警當下駕乘民用轎車身穿制服(應該是同安派出所的員警),使工人停住動作,導致當日工程延宕,本來當日該路段可完成路面更新工程,只完成一半,導致該路面一半鋪新,一半崎嶇不平,請問如果當日夜間有人在該路段發生交通問題該算誰的?再者,即使該工程單位有任何錯,該取締開單就取締開單,但應該讓該工程單位完成當日路段更新工程,以保全其他用路人安全,由其是夜間歸家的用路人更是危險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臺端您好: 有關臺端於112年12月15日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道路施工糾紛問題,查本案轄區同安派出所員警為確保交通順暢及用路人權益,主動了解工程施作情形,尚無延宕工程進行情事。臺端對於警政工作承蒙關心不吝賜教,敬表謝忱。順祝 平安快樂。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第五組 本案承辦人:警員詹本永 聯絡電話:04-8358611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員林分局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