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0529-002
溪湖鎮員鹿路四段口紅線禁停線不見
回覆次數:02024-05-29 09:36:08
陳慎僖
溪湖鎮員鹿路四段角樹巷口原員鹿路轉彎口有紅線禁停線這次重劃線不見從角樹巷轉員鹿路沒红綠燈號已相當危险如再路口有停车視線更不好希望局长能責令有關單位重劃o
1130529-001
溪湖鎮員鹿路四段口紅線禁停線不見
回覆次數:12024-05-29 09:32:11
陳慎僖
溪湖鎮員鹿路四段角樹巷口原員鹿路轉彎口有紅線禁停線這次重劃線不見從角樹巷轉員鹿路沒红綠燈號已相當危险如再路口有停车視線更不好希望局长能責令有關單位重劃o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提的交通標線建議,目前該業務是縣政府交通處所業管(電話04-7222151)。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130527-001
溪湖爭鮮後門佔用道路(放置垃圾子母車)並有違建情況
回覆次數:22024-05-27 20:04:40
林宏龍
佔用道路並有違建情況/又不讓一般駕駛人停車/只要一停車即檢舉讓民眾被開單溪湖警方局一律以不服可申訴回應/讓民眾困擾~警方若要護航爭鮮~請爭鮮自己先還路於民/違建部份恢復原狀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溪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您好: 有關台端於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 一、溪湖爭鮮後門是否違建情形,非警察機關權責,先予陳明。 二、另針對該店後方子母車占用道路等情事,本分局派員於113年5月30日派員查處,未發現有違規占用道路情形。 三、針對違規停車妨礙交通情形,本分局結合巡邏、清道專案等勤務加強稽查取締,以維護用路人安全。 感謝您留言反映,本分局報案電話04-8852026、溪湖派出所報案電話04-8852404;順祝平安快樂。彰化縣警察局溪湖分局第一組敬啟
1130526-002
行車安全
回覆次數:32024-05-26 14:47:29
尤偉勲
請問彰化師大前面道路上,學生說要走路安全自行劃設人行道路,劃完了轉彎路段車輛會超過對向車到,到時候車禍要算誰的,是國賠還是學生賠。請重視大家的用路安全問題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尤偉勳君您好: 臺端反映「彰化市進德路行車案全案」,經本分局查處後,茲答復如下: 該處自劃之人行道範圍係向道路主管機關彰化市公所申請路權並核准在案,經查該路段僅使用路面邊線以外之範圍,並未占用原有車道,仍請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行駛,不致影響行車安全。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承蒙關心警政,敬致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彰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您好:有關臺端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巡佐 陳岳昆。聯絡電話:04-7233481。
1130526-001
多次檢舉處理消極
回覆次數:32024-05-26 12:22:05
王小姐
公車停靠區有客車違停逾15分鐘,撥打檢舉電話超過10分鐘不見人影。站牌離派出所騎車僅2分鐘不到的路程,走路最多5分鐘也可以到,不懂至少已經三次以上接獲檢舉後不積極處理是為何? 鹿港各站本就有許多行動較不便的長者需坐大眾交通運輸工具,違停已經嚴重影響民眾權益,不知道能否請各位處理效率提升一點?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王小姐您好: 有關您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留言反映「多次檢舉處理消極』一案,本分局將儘速查處並回復。 敬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啟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鹿港分局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王小姐您好: 有關您於113年5月26日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留言反映「多次檢舉處理消極」一案,本分局對此問題非常重視,針對您反映問題已責請轄區派出所加強客運停車站附近巡視,如遇有違規車輛將立即予於勸導取締;另民眾遇見類似狀況亦可直接撥打當地分駐(派出)所電話或110,警方將會派員前往取締,以維民眾用路之通行安全。 謝謝您對警政工作之關心與協助,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或疑問,歡迎來電與承辦人聯絡,本分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員:何宗益 聯絡電話:(04)7771034
1130525-002
道路白線規劃詢問
回覆次數:12024-05-25 11:40:18
陳先生
進德路與實踐路口是否有規劃? 看到一群學生自行畫上白線及停車格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提的道路標線規劃問題,目前該業務是縣政府交通處所業管(電話04-7222151)。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130525-001
有關:違規案件重複申請
回覆次數:22024-05-25 11:19:10
無言的人
同輛車不同違規送件,現在無法增加編號後送件,卻遇到:"違規案件重複申請。",到底是哪裡出問題?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無言的人您好: 您於113年5月25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所提意見, 經 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有關您反映於本局交通違規檢舉系統同車不同違規檢舉出現 違規案件重複申請一事,經本局分別以電腦或手機測試同車 不同違規檢舉,2案均能成功入案,並無出現重複申請情形 ;因交通違規檢舉時效限制,如您再有類似情形,可暫時至 本局網站民意廣場-局長信箱檢舉或郵寄至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敬祝平安、快樂。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巡官杜秉翰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303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130524-002
我是侵佔現行犯
回覆次數:12024-05-24 19:54:11
孫毅慶
當時我叫做孫毅慶身分證字號O100171053,我被竹東下公館一位女警偵查兩件案件,第一件是侵佔現行犯逮捕,我跟大園一家叫做百世租賃的兩位老闆 有租車民事糾紛,就在某一天,我的新辦手機門號 接到一通來電 要去機場叫我載他,然後我開車出門 ,一分鐘後 一台警車叫我停路邊 把我逮捕了 宣稱巡邏經過剛好查到 當時下著大雨,我從下午三點被手扣腳靠晚上23點,租來的車理理外外被翻了整整半小時,之後送我到竹東分局,中間我想喝水 肚子餓,講了都不理我 只有最後要視訊的時候那位大哥很好 肯給我抽自己的煙 其他人都非常惡質 尤其一位胖胖的大哥 因為我被逮捕 幫我壓手印 壓太大力 我手很痛跟他說 我肚子餓 也不理我 應該耽誤他下班 所以他生氣 說要讓我在哪過夜 後來開完庭 檢察官就跟我說 以後簽約合約要看清楚!於是我回家,但是一切就這樣沒下文?也不用開庭?也沒收到判決書,想請問接下來?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提的問題要找原承辦單位洽詢(竹東分局)。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130524-001
紅綠燈故障
回覆次數:12024-05-24 07:26:58
梁建富
工校街及竹和路的紅綠燈沒有作用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提的交通號誌建議,目前該業務是縣政府交通處所業管(電話04-7222151)。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130523-001
司法書信2024-5-21:(已經申告了) (麻煩通報 行政院、內政部、警政署,非常拜託。)
回覆次數:02024-05-23 09:23:13
林清海
Help:敬請大家勸說 台灣方面的 立法委員與 政府官員,必須盡速結束這場由 劉宅官邸血案以及相關的刑事案件所引起的干擾事件,非常拜託。 您好: 由於 劉宅官邸血案以及相關的刑事案件所引起的這個干擾事件已經喧鬧得太久了,本人也早就已經有到當地的 桃園地方檢察署按鈴申告,並且已經有向 桃園地方檢察署遞呈訴狀,這就表示我已經提出告訴了,為何至今仍是干擾不休?可否煩請大家勸說 台灣方面的 立法委員與 政府官員,必須盡速結束這場鬧劇,非常拜託。 訴訟標題:司法書信2024-5-21: 敬請我們的 立法委員趕快督促行政,懇請我們的 政府盡速終止這個干擾事件,非常拜託。 〔案由:劉宅官邸血案以及相關的刑事案件所引起的干擾事件。〕 (已經申告了) P.S.: 總而言之,就是我沒有去參加慶功宴,也沒有和同學來往,絕對不可能涉及 劉宅官邸血案和那些謀殺案。我只是一個普通人而已,我沒有去過 美國,也絕對不可能使用 美國政府的衛星武器造成 美國 911事件、311事件、馬來西亞航空空難和那些國際事件。 總而言之,就是不要再讓他們繼續使用U.S. Gov.的Satellite X-Ray Systems干擾不休和滋生事端,我們的 政府必須趕快解決問題。煩請 大家勸說我們的 立法委員和 政府官員,務必趕快終止這場鬧劇,不要再繼續包庇犯罪和干擾不休了,非常拜託。 Other 11:希望 台灣政府能夠盡快落實司法正義,結束這個干擾事件,非常拜託: 我只是一個很不願意被捲入別人家的冤仇之事當中的平凡人。關於那些懸案,關於一些人的不實指控,我必須提告;而且基於誠信原則,我當然要陳述事實。即使那些重大刑案的真相一旦被揭發之後,的確會對 台灣的政治、經濟方面帶來不小的衝擊,我還是不能違背自己的道德良知和屈服於那些涉案人士的恐嚇、脅迫之下,去做出一些不實的申告,以迎合那些涉案人士的心意,好讓我自己去替別人頂罪;畢竟那是一種藐視司法的做為,不但會讓自己犯下偽證罪,而且那樣的做為對我是極為不利的。 我必須再提醒一遍:關於 黃姓士兵猝死一案,那是連上的軍、士官在出操上課的時候,殺害了那名 黃姓士兵。當時我是一個守機人員,我必須堅守崗位,所以此事絕對不是我做的。關於軍官 尹清楓落海身亡事件,軍官 尹清楓落海的時候,我正待在船艙裡,所以此事也絕對不是我做的,拜託他們不要繼續無理取鬧了。 我必須再提醒一遍:彭婉如命案是 劉案的一部分,我肯定我自己沒有去參加慶功宴,所以我絕對沒有涉及 劉案和 彭婉如命案。我也絕對不可能在 劉案發生之後,跟著一些人去 虎頭山上,然後造成 虎頭山雙屍命案。我沒有涉及 劉案,所以我也絕對不可能涉及那些相關的刑案。 我相信 台灣的大人物一定可以想出一些折衷的辦法來解決問題,根本就已經不須要繼續對我干擾不休。我還是由衷的希望我們的 政府可以趕快解決問題,結束這個干擾事件,好讓人民的生活可以早日恢復正常。 迄今,那些刑案明顯都已經真假立判了,一些涉案人士、甚至於是他們的子女,仍然還要不時地在嚷著:“刑案的判定,必須以 檢察官的判定為准,而不是以個人的片面之詞為准...”他們還是要對我干擾不休。所以,我得提醒大家,刑案的判定,確實要以 檢察官的判定為准,而 檢察官的判定,還是必須以事實為准;否則就是所謂的“司法謀殺和一併同罪”了。希望承辦到我的申告的 檢察官也都能夠恪盡職責、趕快落實司法正義,如此才能立刻平息這場鬧劇和給大家一個交代。 Note:犯人被分置於 台灣的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不須要回覆給本人。Good luck.“Over!”Please. Note:Please contact our Legislators and solve the questions. Thank you. 訴訟標題:司法書信2024-5-21:(已經申告了) (麻煩通報 行政院、內政部、警政署,非常拜託。) 林清海 2024.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