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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 【局長信箱】 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 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 反映。
留言序號:

1131223-002

主題:

不小心將東西放在店家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4-12-23 14:35:39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忘記不小心將公司的物品放在店家,而事後拿回來無遺失,是否會有侵占或是竊盜問題,以及若單純拍自己的班表給家人朋友看,是否會有相關法律問題。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侵占罪的成立,在於「行為人具有不法占有物品為自己或第三人之意圖」,如無侵占意圖,事後將物品歸還公司就不構成侵占罪。另外班表是否可以外留,要依公司規定。

留言序號:

1131223-001

主題:

車牌號碼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4-12-23 09:59:22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車牌號碼,但無法辨識他人資料,是否屬於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二條範圍,若舉發交通違規或是交通事故給警察看,或是PO網路給人家看,若無塗掉車牌,是否有違反相關規定。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條第1款規定,個人資料是指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等各種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該個人之資料,而對一般人來說,汽車或機車的車牌號碼並無法當場立即識別車輛的車主或駕駛,因此並不屬於個資法所稱之「個人資料」。

留言序號:

1131221-002

主題:

公開地址傳給人家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4-12-21 20:46:55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搜尋店家或是政府機關地址,已經公開在網頁,分享網址或是傳地址,以及去廟寺拜拜無公開門牌地址,但是傳地址給人家去參觀,以及拍車禍照片有拍到車牌給人家看車禍照片,是否符合合理使用。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分享店家或政府機關地址是可以的;另拍他人交通事故相片給家人看,應將車牌塗去。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31221-001

主題:

二林鎮一堆飆車產生噪音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4-12-21 01:25:05

留言人:

被困擾的小市民

留言內容:

二林鎮一堆飆車產生噪音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您好:若您遇到飆車等情事,請直接撥打110指派員警即時前往取締。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31220-006

主題:

公共服務時數報名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4-12-20 18:30:26

留言人:

依蓉葉

留言內容:

請問高中生想去警察局做公服該怎麼報名?直接打分局電話去可以嗎?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要報名警察局公共服務志工,可至就近派出所找志工承辦員警報名,可先打電話去報名單位詢問。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31220-005

主題:

飆車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4-12-20 15:44:11

留言人:

張先生

留言內容:

溪湖鎮二溪路溪湖橋、二林鎮挖仔路、二林鎮二溪路萬興路段,夜間經常有民眾聚集飆車,請派人處理。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若您遇到飆車等情事,請直接撥打110指派員警即時前往取締。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31220-004

主題:

物品歸還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4-12-20 14:47:38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公司夾資料的迴紋針或橡皮筋,而沒有說要歸還,而給其他同事用,但是事後才知道物品是公司的,將物品歸還給公司或是原本拿物品的人,是否會有侵占的問題。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侵占罪的成立,在於「行為人具有不法占有物品為自己或第三人之意圖」,如無侵占意圖,事後將物品歸還公司就不構成侵占罪。

留言序號:

1131220-003

主題:

初判表及事故聯單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4-12-20 14:26:07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初判表事故聯單、警察機關寄送公文,若已經看完,是否可自行銷毀,以及詢問若收受他人撿來的物品500元以下物品,但是不知道是遺失物,是否會有侵占遺失物責任,以及若事後知情是否可以交給警察機關或自行保管,或是拿到清潔隊丟棄。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交通事故文書寄給當事人,即可自行處理(銷毀),另拾獲遺失物應至就近派出所報案。

留言序號:

1131220-002

主題:

傳班表給人家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4-12-20 11:18:33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拍自己工作的班表給家人或朋友觀看,是否有觸犯相關法律,以及事後若知道遺失物但是拿去清潔隊丟掉,是否會有侵占遺失物問題。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拍自己工作的班表給家人觀看,應依公司規定是否準許。另有關侵占遺失物罪成立要件,意指想將物品據為己有或送給他人而占有物品,如將物品丟給清潔隊就已脫離物品占有,已不符合侵占構成要件。

留言序號:

1131220-001

主題:

溪湖果菜市場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4-12-20 10:03:47

留言人:

當地居民

留言內容:

1. 請問長青街(從東興路到忠溪路460巷)的攤販都是合法擺攤的嗎? 2. 長青街的攤販把商品擺出超過白線部分是否違規? 3. 每天早上7點20過後,長青街上常有人為了買東西而直接在騎機車時停止在車道上,有時一次還是一群,這個問題已經留言第三次了,再麻煩重視下,開車如果真的擦撞到老人真的很危險 4. 機車後面掛載拖車與布條及其他方式遮蓋車牌是否沒有納入取締範圍,只要蓋到車牌檢舉就一定不成功 5. 溪湖果菜市場旁道路常有闖紅燈、逆向、沒戴安全帽,再麻煩警察多取締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台端於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 溪湖果菜市場(長青街靠近東興路路口端)早上7-8點,經常有民眾將機車及腳踏車停放在路中央買菜,造成交通混亂。 本分局已指派溪湖派出所派員取締並結合第五組清道專案,交通稽查取締勤務加強該區域之交通安全。 感謝您留言反映,本分局報案電話04-8852026或溪湖派出所04-8852404;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溪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資料筆數【7273】頁數【12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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