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0906-01
讚揚波力士大人
回覆次數:22017-09-05 14:08:02
路人甲
今天早上7:45左右,行經曉陽路和中正路口,看到停等紅燈的2台機車騎士邊聊天邊抽菸,正想拿起手機拍照檢舉時,對向的波力士大人即刻申張正義,維護所有用路人身體健康,把兩台抽菸機車騎士叫到一旁勸導,雖然要趕上班,無法留到最後看到底有沒有開單,不過對於此位波力士大人非常讚賞,懇請有看到此篇留言的長官,予以此位值班人員肯定及鼓勵,台灣有你們真好!!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先生(小姐)您好: 您於106年9月6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留言,有關反映彰化市中正路與曉陽路口員警主動取締交通違規案,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取締交通違規,係本局職責所在,針對該路口執勤員警主動積極作為,本局將予以嘉勉。 祝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蕭煉錠 聯絡電話:04-7262049轉351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060904-06
關於彰化市永安街違規攤販問題
回覆次數:22017-09-03 16:29:42
彰化市民
關於貴局彰化分局近期查處彰化市三民市場附近違規攤販,為何近日又有死灰復燃之跡象,違規攤販仍恣意設攤嚴重影響市民通行。且貴局網站-最新消息(2017-08-28)仍舊登載標題為「市場違規攤販整頓 道路順暢 民眾稱讚」之訊息,不覺得諷刺嗎?特別是彰化市永安街與長壽街交叉路口(民生市場前),違規攤販違規事實明確,該處為道路,為何可以放任設攤?也不見轄區單位-民生派出所出動員警查處開單?就算有也只是做做樣子,稍微驅離一下違規攤販,但違規攤販只是往永安街方向或中正路、長壽街方向移動,一樣是阻礙交通。我知道貴局因受彰化市長與相關民意代表關切,承受雙面壓力(當然你們警方一定不會承認有這些事,但附近的居民都知道)。而長壽街、永安街、中正路、三民路範圍,為鄰近學校-民生國小、中山國小、陽明國中、彰化女中學生上學通行之必經路線,違規攤販嚴重影響交通,妨礙通行。警方有必要祭出鐵腕,好不容易先前強力掃蕩,現在難道是做做表面工夫,或已達到業績後就開始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違規攤販佔據道路,違規事實明確,相信市民自有公評!且先前掃蕩,礙於違規攤販的言語相向,其實多只敢開立勸導單,有損警方執行公權力之威信。我們市民知道警方執行此類業務是吃力不討好,但為了多數人通行之權利,以及顧及附近居民公共安全(倘若發生意外事件,違規攤販勢必嚴重阻礙如消防車、救護車、警車之通行,屆時誰又能負責?)請貴局彰化分局、民生派出所,能持續掃蕩,趕走違規攤販,警方一定要拿出魄力與公權力,對於不配合之違規攤販開單取締,在台灣其他都市都是如此執行!為何彰化市沒辦法做到?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有關臺端106年9月4日於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彰化市三民市場附近違規攤販案,本局已通知彰化分局轄區民生路派出所持續編排違規攤販交通整理勤務,針對違規攤販持續查察勸導改善,維護人車通行安全。警政工作承蒙關心不吝賜教,敬表謝忱。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警員郝濟忠。聯絡電話:04-7233481。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彰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060904-05
使用物品占據公有地
回覆次數:12017-09-03 10:26:14
路人
彰化縣溪湖鎮崙子腳路42之15號 該地點對面 在水利會等土地上使用招牌霸佔水利會土地 造成要右轉進崙仔腳路往湳底/媽厝等車輛 造成無法辨別是否前方是否有來車 造成視線死角 該店霸佔水利會等土地多年 卻是沒有開罰 只有員警來此勸導 也不見把招牌移走 造成其他用路人的困擾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案將會併留言板編號1060904-01轉溪湖分局悉參考, 並請該分局儘速了解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060904-04
路霸
回覆次數:22017-09-01 22:06:44
林
彰馬路180巷與彰馬路交叉路口(全家旁邊),有自私民眾封路舉辦法會,行人都不能過,明顯逾越法定範圍,請儘速前往開罰並勸導,謝謝。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彰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42條規定:未經警察機關許可,不得在道路上舉行賽會、擺設筵席、拍攝影片、演戲、運動或其他類似之行為。需臨時使用道路應向路權單位或警察機關提出申請,本局彰化分局已交辦轄區莿桐派出所派員前往查察取締勸導。警政工作承蒙關心不吝賜教,敬表謝忱。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警員郝濟忠。聯絡電話:04-7233481。
1060904-03
清路障
回覆次數:22017-09-01 17:33:40
路人甲
社頭鄉山腳路湳雅郵局對面十字路口轉角處菜販.早上長期都違規停車占據車道.路上還會推置好幾包的垃圾造成用路人險象環生.之前有留言過但目前狀態根本未改善.員警是無法取締勸導嗎?是否可長期派員警支援交通疏導交通指揮? 謝謝
彰化縣警察局-田中分局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關於您106年9月4日上午7時48分許,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留言提及『清路障』一則,本分局業已交由管轄朝興派出所派員前往處理,感謝您的來文。(本分局檢舉電話:田中分局勤指中心04-8756910、電子信箱:3604110@ms2.chpb.gov.tw,或撥打報案電話110),順祝 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田中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060904-02
請加強勸導會車時勿開遠燈
回覆次數:12017-09-01 14:10:28
黃文達
近來汽機車放遠燈的情形越來越嚴重 少數汽車駕駛燈光強烈, 機車開遠燈的情形非常普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及對警政工作的關心,有關您的問題,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交通警察隊知悉,並請該隊加強宣導。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060904-01
使用物品占據公有地
回覆次數:12017-09-01 11:02:48
路人
溪湖鎮崙子腳路42之15號 同樣地點 同樣地方 麥味登早餐店 只要警察來勘查後隔天馬上再擺出在同樣地點 經過都差點擦撞 煩請辛苦的員警會同相關單位逕行舉發開單 惡意霸占國家土地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溪湖分局悉, 並請該分局儘速了解處理;另建議您如有發現所述之情事,可逕向轄區溪湖分局勤務中心(04-8817556)或媽厝派出所(04-8852814)報案檢舉,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060901-03
紅綠燈
回覆次數:22017-08-31 19:57:47
路人甲
您好:彰化市彰和路接彰美路口,車流量大,可否研究設置紅綠燈的可行性?謝謝.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先生(女士)您好: 您於106年9月1日反映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建議,經本局查處情形,答復如下: 您建議於彰化市彰和路與彰美路增設號誌案,查該路段權責屬彰化縣彰化市公所,本局將擇期邀集相關單位(彰化縣政府、彰化市公所、本局彰化分局等)現場勘察研議辦理。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敬祝平安、快樂。 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徐明龍 聯絡電話:04-7284213轉216
1060901-02
在田中郵局(員集路二段)旁遇到販賣藥品
回覆次數:22017-08-31 19:49:22
只是領個錢被強迫推銷TT
我今天只是在回二水的路上,想說順便去領個錢後,一位小姐跑來然後講了一些話之後便把我拉過去填問卷,說什麼不用花什麼錢只要填個問卷,殊不知接下來就推銷藥品,一開始我說我要考慮,但她說一說又繞回要不要買藥話題,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付了兩千元買下藥品,還說下次會再跟我聯絡(因為我有留電話 哀)說買藥分期付款之類的,只能慶幸當下沒有被騙分期這個東西,在回家後查了網路才發現是詐騙,有許多人也被騙,像是這個網址http://www.ccpb.gov.tw/main.php?page=phorum_02&PID=1&PaID=1420,而我也不敢吃她們的藥品,怕是不合格的,然後加我line,但現在已經封鎖他們了,只希望不要有下一位受害者被騙,也請警察們先查看美夢成真國際有限公司藥品是否是合法的,因為她的標誌是食品黑寬,一般來說食品藥物標誌應該不是這樣,謝謝。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田中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田中分局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關於您106年9月1日上午7時49分許,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留言提及『在田中郵局(員集路二段)旁遇到販賣藥品』一則,本分局業已交由管轄田中派出所派員前往稽查,另請您提供具體事證供本分局查處(檢舉電話:田中分局勤指中心04-8756910、電子信箱:3604110@ms2.chpb.gov.tw,或撥打報案電話110),感謝您的來文,順祝平安快樂
1060901-01
請問檢舉問題
回覆次數:22017-08-31 14:23:34
chiu sir
之前有檢舉過一個交通違規 有回覆是這樣的 端於106年x月x日至彰化縣警察局電子信箱檢舉xxxxxx號車交通違規案,經本分局詳細審查所提供之影像內容,該車違規事實明確,依法舉發在案。 請問一下,這是有開罰單的意思??還是有其他的意思?? 舉發在案??是指扣點數?還是會去勸導?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先生(小姐)您好: 您於106年9月1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留言,提及檢舉交通違規回復依法舉發,是否有開單案,可否請您提供交通檢舉違規案號,以利本局查明;另所謂回復依法舉發在案,即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所規定開立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之意。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蕭煉錠 聯絡電話:04-7262049轉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