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彰化縣警察局全球資訊網商標

Menu

無標題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 【局長信箱】 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 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 反映。
留言序號:

1060918-06

主題:

申請移轉管轄權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7-09-17 19:14:45

留言人:

黃柏凱

留言內容:

我有多起妨礙名譽案件於該局員林分局偵辦。按刑事訴訟法第5條案件管轄標準由犯罪地或被告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法院管轄之,該多起妨礙名譽案件三聯單犯罪地皆為彰化縣員林市成功東路132號7F,因此懇請移送彰化地檢署而不是花蓮地檢署。畢竟,若移送到花蓮地檢署日後將不辨出庭。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員林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臺端於106年9月18日至警民交流留言板陳述「申請移轉管轄權」,本案依刑事訴訟法第5條載明,案件由犯罪地或被告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法院管轄;本案之嫌疑人均為花蓮縣轄內大學學生,犯罪地亦於花蓮縣,綜上情,應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或疑問,歡迎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我們將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警政工作承蒙關心不吝賜教,敬表謝忱。順祝 平安快樂,本案聯絡人:偵查佐:陳建德,聯絡電話:04-8320500 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 敬啟

留言序號:

1060918-05

主題:

可疑車輛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7-09-17 15:57:13

留言人:

留言人

留言內容:

車牌號碼4787-LG,停在永靖鄉北勢巷從星期五9/15-星期日9/17 三天了都未移動,也不是附近住家的車輛,附近居民平日未見過此車輛進出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員林分局知悉,並請該分局儘速前往了解。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60918-04

主題:

影響視線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7-09-17 07:33:17

留言人:

路人

留言內容:

你好,和美鎮西園路328巷口附近清晨常停一台大貨車影響用路人視線能否告知車主移至適當位置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和美分局知悉,並請該分局儘速前往勸導。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60918-03

主題:

路霸檢舉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7-09-16 16:21:27

留言人:

路霸檢舉

留言內容:

芳月亭海鮮餐廳(地址 : 彰化縣 彰化市 中正路一段492號)設置活動路霸占據停車位,請派員處理。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有關臺端106年9月18日於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彰化縣彰化市中正路1段492號違規占據停車位,本局彰化分局已通知轄區民生路派出所派員加強執法勸導,改善。警政工作承蒙關心不吝賜教,敬表謝忱。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警員郝濟忠。聯絡電話:04-723348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彰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60918-02

主題:

佔用道路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7-09-16 12:08:50

留言人:

路人

留言內容:

員林市中山路一段382巷,也就是晨陽商旅正門口前的那條巷子,巷尾遭不明人士占用公共道路,搭設大型棚架做為路霸,請警察大人協助處理,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臺端於106年9月18日至警民交流留言板陳述「占用道路」,本案已責由本分局第五組督同轄區莒光派出所前往陳情處所查處,現場土地應為彰化縣農田水利會管轄,本分局已發文彰化縣農田水利會處理,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或疑問,歡迎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我們將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警政工作承蒙關心不吝賜教,敬表謝忱。順祝 平安快樂,本案聯絡人:警員:廖閔權,聯絡電話:04-8358611 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 敬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員林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60918-01

主題:

彰化火車站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7-09-15 14:36:19

留言人:

JASON

留言內容:

你好 請問彰化火車站開車出來時,遇到的第一個紅綠燈 1.有右轉指示,請問可以右轉嗎? 因為同時間三民路往中正路是綠燈,且還有車站旁的停車場出口ㄝ很容易會撞在一起! 且有時後會有行人在斑馬線上?是做陷阱給開車的人嗎? 雖然說開車本來就要注意,但是交通號誌就是要降低危險的,現在卻把民眾帶向危險,然後要民眾自己小心! 2.這個路口,沒有禁止轉三民路的禁止標示,理應可轉三民路!!但是地上標線卻沒有往三民路的箭頭!所以請問是否可以轉三民路??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臺端您好: 您於106年9月18日寄給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提及「彰化火車站問題」,經查相關規定如下: 經現地勘查,彰化火車站前車道出口,設有多時相號誌,依不同時相輪放車流,且該路口並無禁止車輛左轉或右轉,您只要依據號誌時相行駛,尚無違規問題;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2項規定:「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者,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因此,您如行經設有斑馬線之路口,斑馬線上有行人通行時,須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以免受罰。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 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殷安生 聯絡電話:04-7228037轉359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60915-01

主題:

有關交通違規檢舉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7-09-14 21:35:18

留言人:

留言人

留言內容:

彰化分局通知我 如檢舉他人交通違規時 自身違規部分也要受罰 請問是根據哪一條規則 我被違規的車流擠壓路線 那警察自己出來疏導交通阿? 檢舉案件那麼多 請問警察出來站崗了嗎? 你們自己不知道違規有多少?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及對警政工作的關心,有關您的問題,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彰化分局知悉參考;另建議你如發現執勤員警有所述之違規行為或態度不佳等情形,可與本局申訴專線04-7619886連繫,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60914-05

主題:

檢舉影片無法上傳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7-09-13 21:26:55

留言人:

阿發

留言內容:

網頁最近好像有更新過,造成我檢舉影片無法上傳,約一個月前都還可以上傳,最近上傳後都會出現java.lang.一串的英文字,可否改善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經本局業務單位資訊科於106年9月14日9時許測試本局全球資訊網之交通違規舉發功能,目前係可正常運作,並順利完成建檔;建議可再多嘗試,網路連線狀況、附件檔案格式錯誤、大小超過限制...等因素,均有可能造成錯誤訊息產生;另如檢舉之交通違規影像無法上傳,建議您可將該違規車輛之影片及相關資料,以電子郵件傳送本局交通警察隊(traffic@ms1.chpb.gov.tw)或將資料郵寄至交通警察隊第二組(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56號3樓)查處,本局員警受理後會儘速調查處理;另依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規定,交通違規案件行為終了日起逾7日之檢舉,不予舉發。為避免舉發爭議及證據資料之保存,如有交通違規檢舉案件,請於7日內提供違規實體資料(如以電子郵件夾帶影片及相片電子檔、或郵寄光碟、相片等方式)傳送。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60914-04

主題:

路霸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7-09-13 20:45:15

留言人:

請輸過路人

留言內容:

你好.秀水鄉中山路(老人會館對面)紡織廠.出貨時大卡車.堆高機佔用道路一半.路邊也沒有人指揮.有時警車路過沒有取締.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鹿港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

回覆內容:

有關您於106年9月14日於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秀水鄉中山路(老人會館對面)紡織廠,出貨時大卡車、堆高機占用道路一半,路邊也沒有人指揮,有時警車路過沒有取締一案,本分局已責由該轄區秀安派出所針對該地點加強違規取締,如違規屬實將依法告發取締;若您發現該處有交通違規行為,亦可撥打當地分駐(派出)所電話或110以利本分局之警員即時處理。 謝謝您對警政工作之關心與協助,如對於本案仍有疑問,請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員:何宗益 聯絡電話:(04)7771034 聯絡信箱:1222@ms1.chpb.gov.tw 本分局申訴專線: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第五組 承辦人員:吳志宏 聯絡電話:(04)7751015 鹿港分局秀安派出所 聯絡電話:(04)7681850 勤務指揮中心:(04)7772001 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敬啟

留言序號:

1060914-03

主題:

挑戰公權力 無視公權力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7-09-13 15:23:13

留言人:

路人

留言內容:

1060830-03 一案 該麥味登早餐店 完全無視公權力 多次警方到場 據了解已經開出3張罰單 並且無視公權力 企圖挑戰公權力 一樣的一直把禁止停車鐵架擺放出來 企圖使其他用路人造成車禍 煩請相關單位務必強烈執行公權力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溪湖分局知悉參考。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資料筆數【7268】頁數【621/727】
OP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