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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 【局長信箱】 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 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 反映。
留言序號:

1070711-01

主題:

車子擋道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8-07-10 17:11:18

留言人:

房子住戶

留言內容:

您好,員林市新義街158號我們家門口被一台黑色轎車擋好擋滿,導致房內所有車子都無法進出,也沒有留電話,人家要趕上班還找不到這沒品車主,朋友表示畫的是白線所以不能檢舉拖吊,我們就活該要被擋著不能出門嗎?隔壁是拉下的鐵門跟有高低差的門檻,都無法牽車進出,請協助清理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員林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

回覆內容:

臺端您好: 有關臺端於107年7月11日至警民交流留言板陳述「員林市新義街158號前有一輛黑色轎車妨礙住戶通行」一案,本分局接獲陳情後隨即指派莒光派出所前往勸導、取締違規停車之情事,經到場後查無黑色轎車停放於旨揭地點;為避免違規車輛影響住戶及用路人權益,臺端如仍有發現違規停車情事,請直接撥打110報案專線或本分局莒光派出所電話04-835-7857,以利即時派員前往查處。 敬祝 身體健康、闔家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第五組 本案承辦人:書記 李宗憲 聯絡電話:04-8358611

留言序號:

1070709-03

主題:

巷內違停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18-07-09 03:30:45

留言人:

陳情人

留言內容:

彰化縣和美鎮山犁里仁愛路348巷,這個巷子本來就不到 4米,又停了四台汽車,本來是道路,卻一半被當成停車 ,希望警察能幫個忙,給巷子內乾淨的道路,可以請車子 停到兩邊都沒住家的地方嗎。因為巷子本來就很小了。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和美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

回覆內容:

陳情人您好: 臺端在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反映,已由本分局儘速瞭解處理中。 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

回覆內容:

陳情人君您好: 臺端於107年7月9日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第四次陳情檢舉同一事由停放汽車影響交通安全案,經本分局查處,答復如下: (一)有關臺端第四次陳情檢舉反映同一事由,和美鎮山犁里仁愛路348巷內停放汽車影響交通安全案,本案於臺端前二次陳情檢舉經本分局受理後,立即交辦所轄大霞派出所派員前往查處,並通報本分局警備隊、交通分隊及大霞所加強取締上述地點違停違規情事。本案並持續針對周邊住戶加強宣導勿於該巷口違停以免發生危害,另本分局持續規劃勤務針對該地點違停違規情事依法嚴加取締,以維該地點人車通行安全。 (二)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73條:「人民陳情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予處理:1、無具體之內容或未具真實姓名或住址者。2、同一事由,經予適當處理,並已明確答覆後,而仍一再陳情者。另依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第14點:「人民陳情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受理機關得依分層負責權限規定,不予處理,但仍應予以登記,以利查考:1、無具體內容或未具真實姓名或聯絡方式者。2、同一事由,經予適當處理,並已明確答復後,而仍一再陳情者。綜上所述,臺端第四次陳情檢舉同一事由案,本分局依上開法規規定將本案以登記方式辦理結案。 (三)感謝臺端寶貴意見及對交通執法之關心,特致謝忱。 敬祝 身體健康 萬事如意!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 敬上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第五組) 本案聯絡人員:警員尤宗坤 聯絡電話:04-7570913

留言序號:

1070709-02

主題:

道路使用詢問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8-07-07 23:07:05

留言人:

用路人

留言內容:

請問員林大道上,常看到民眾於龍燈公園周五與週日晚間,占用快車道外側,直接停於外側,車身2/3於車道上。 請問類似的狀況,民眾可以如何向交通隊反映,或者可否使用影像檢舉違規行為。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建議可與轄區分駐(派出)所檢舉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林交通分隊:04-8390513),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或將該違規車輛之影片及相關資料至本局全球資訊網-民意廣場-交通違規-陳情項下輸入相關資料,亦可以電子郵件傳送本局交通警察隊(traffic@ms1.chpb.gov.tw)或將資料郵寄至交通警察隊第二組(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56號3樓)查處,本局員警受理後會儘速調查處理;另依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規定,交通違規案件行為終了日起逾7日之檢舉,不予舉發。為避免舉發爭議及證據資料之保存,如有交通違規檢舉案件,請於7日內提供違規實體資料(如以電子郵件夾帶影片及相片電子檔、或郵寄光碟、相片等方式)傳送。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70709-01

主題:

紅黃線停車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8-07-07 11:55:59

留言人:

j

留言內容:

請加強對彰鹿路轉彰馬路(轉角)紅黃線違規停車.暫停取締~交通之疏導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有關臺端107年7月9日於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彰化市彰鹿路轉彰馬路(轉角)紅黃線違規停車案,本局已通知彰化分局轄區莿桐派出所派員查察勸導改善,維護人車通行安全,另建議臺端發現有所述之情事,可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警政工作承蒙關心不吝賜教,敬表謝忱。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警員郝濟忠。聯絡電話:04-723348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彰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70706-02

主題:

案號:1070702-07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8-07-05 10:16:13

留言人:

P

留言內容:

案號:1070702-07 服務的專員小姐已親自來電致歉說明,非常謝謝也瞭解!辛苦了!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如再發現有所述之情事,建議可與轄區分駐(派出)所檢舉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70706-01

主題:

紅黃線違規停車不見取締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8-07-05 09:25:34

留言人:

留言內容:

您好. 員林市至善街員林高中旁.幼兒園對面停車場,一堆車不停在停在收費停車格卻停在停車格中間的黃線或紅線上,違規明顯卻不見取締.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員林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

回覆內容:

臺端您好: 有關臺端於107年7月6日至警民交流留言板陳述「員林市至善街員林高中及幼兒園旁,常有車輛違規停放於停車格中間紅、黃線」一案,本分局業已指派莒光派出所前往勸導、取締違規停車之情事,避免違規車輛影響用路人權益,臺端如仍有發現違規停車情事,請直接撥打110報案專線或本分局莒光派出所電話04-835-7857,以利即時派員前往查處。 敬祝 身體健康、闔家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第五組 本案承辦人:書記 李宗憲 聯絡電話:04-8358611

留言序號:

1070705-01

主題:

檢舉聚賭兼詐賭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18-07-05 00:40:08

留言人:

P

留言內容:

您好!我要檢舉位於彰化縣北斗鎮興農路一段512號附近的一家店面叫做(北斗之星)的商店,幾乎每天都聚賭!且還詐賭!檢舉過數次,根本都沒有處理!是因為經營的人以前是里長的關係嗎?所以人民保母選擇忽略?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北斗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 臺端於107年7月5日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陳述「彰化縣北斗鎮興農路一段512號附近的一家店面叫做(北斗之星)的商店,幾乎每天都聚賭!且還詐賭!檢舉過數次,根本都沒有處理!是因為經營的人以前是里長的關係嗎?所以人民保母選擇忽略? 」一案,本分局責由轄區北斗派出所派員查處,查處情形將回復臺端;承蒙臺端對於警察工作的關心及指教,特申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北斗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員:巡官陳夢華 聯絡電話:(04)8888705 彰化縣警察局北斗分局 敬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北斗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 臺端於107年7月5日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陳述「北斗鎮興農路一段512號疑似聚賭」一案,案經本分局北斗派出所員警於當(5)日18至20時巡邏勤務前往「北斗之星」現場查處,查處結果發現有一桌麻將,在場民眾表示為家庭麻將,並未發現有抽頭金及疑似違反刑法賭博罪及社會秩序維護法之具體情事,本分局北斗派出所已將該處列為巡邏查察重點,以遏止不法情事。 承蒙臺端對於警察工作的關心及指教,特申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北斗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員:巡官陳夢華 聯絡電話:(04)8888705 彰化縣警察局北斗分局 敬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北斗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70704-01

主題:

加強取締或調整路口監視器規劃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8-07-03 19:49:17

留言人:

轉彎時必須更小心的路人A

留言內容:

你好~ 我從員林興華街要轉往大智街 在轉彎處轉彎時右側角落(鐵捲門右邊有個不起眼的小巷 出口地上立有黃體白條紋的小柱子)或附近常有人騎機車或腳踏車直接衝出 都不注意有沒有其他車輛要轉彎的(我騎的慢才來的及煞車) 好幾次經過時都差點撞到 希望相關單位加強勸導或者調監視器加強取締 如果路口監視器拍不到請加強規劃(路邊住戶監視器一定有拍到) 以防止有轉彎車輛撞上突然衝出的車輛或行人 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

回覆內容:

臺端反映員林市興華街與大智街口路口「加強取締或調整路口監視器規劃」一案: 一、經查該交接處有一小巷設有交通回復桿,該(道路)設施主管機關係為本縣員林市公所所設置,然審視該小巷未設置交通標誌、標線區分幹、支道或號誌據以指示行駛權,礙難舉證(認定)違規。 二、另因監視器之設置係為轄區治安需求考量為要,非用於取締交通違規之用。 三、爰此,本分局將依權責責請轄區員林派出所加強路口減速宣(勸)導,以維交安。 感謝臺端來信關心轄區治安或交通問題,警政工作承蒙關心不吝賜教,敬表謝忱。 順祝 平安快樂。 本案聯絡人:巡官張峻豪 聯絡電話:04-8358611 所轄派出所:員林派出所 報案專線:04-8320767 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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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員林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70703-01

主題:

電動車到底需不需要戴安全帽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8-07-02 18:33:13

留言人:

Jianliang

留言內容:

不是已經規定騎乘電動車.電瓶車需要戴上安全帽?為什麼員林的交通警察非常嚴格取締未兩段式轉彎的違規機車,可是對於騎乘電動車的民眾違規卻視而不見⋯電動車速度也不慢,未正常兩段式轉彎,未戴上安全帽,特別是例假日,外籍勞工都騎著電動車穿梭於員林街上,難道警察要繼續視而不見?暑假到了。。街上也出現許多國中生騎乘電動車未戴安全帽到處穿梭。。這些種種都是交通安全上相當大的隱憂!望請員警加強取締及巡邏!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Jianliang先生(小姐)您好: 您於107年7月2日寄給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受理案件系統,陳述「員林市有電動車、電瓶車違規疑義」案,本局非常重視,已責由本局員林分局派員加強稽查與勸導並依權責卓處後,將處理情形回復予您。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楊明德 聯絡電話:04-7228037轉359

留言序號:

1070702-07

主題:

分局長信箱只是觀賞用嗎?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8-07-01 19:17:42

留言人:

P

留言內容:

五月檢舉詐賭的賭場,結果案件從處理中直接沒有回覆後消失。請問這樣設局長信箱的意義在哪裡呢?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是否請您提供詳細資料(如檢舉至何分局長信箱?或局長信箱?),以供相關單位了解回復。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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