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1123-01
客訴草湖派出所巡佐陳清旗
回覆次數:22018-11-22 18:45:51
請輸入留言人鄭志成
分局長:今日107/11/22 14:40陳巡佐對我開出一張未依號誌行駛的罰單我申訴由於前方有二臺超高的大卡車停等紅燈並擋住我的視線等到號誌變換卡車行駛我跟在後方等到我發現號誌時已在左邊路中請教分局長假如今日是你分局長在開車你是會跟著卡車開過去還是停在路中等被撞呢?貴分局草湖派出所巡佐陳清旗不聽解釋及我方要在罰單上註明原委他也不接受請分局長做的公斷謝謝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芳苑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芳苑分局
鄭先生您好,台端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違規事實明確,芳苑分局員警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第2款掣單舉發,若台端對於本案仍有意見,請於裁決書送達後30日內逕向管轄之監理單位提出申訴。
1071122-01
處理狀況
回覆次數:22018-11-21 15:06:34
施泓銘
經局長信箱檢舉一案1071100028,承辦人只會回”本局已函請所轄鹿港分局檢視查處”,請問要如何查詢至今進度?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施泓銘先生(小姐)您好: 您於107年11月22日寄給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電子郵件,有有關檢舉交通違規(案號20171100028)未回復查處1事,本局鹿港分局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闖紅燈及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逕行舉發在案。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蕭煉錠 聯絡電話:04-7262049轉351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071120-01
路霸檢舉
回覆次數:32018-11-19 09:31:18
陽明里里民
本里里民:長順街64巷10號,用機車加大鎖強佔巷道內停車位,路霸行為請協助勸導。 可以提供路霸行為照片!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您好: 您寄給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電子郵件,提及「彰化市長順街64巷10號機車加大鎖強占巷道內停車位」,本分局非常重視,經派員查處結果,茲答復如下: 有關提及之地點,經民生路派出所3次前往處理,均未發現所稱占用道路之機車,本分局已加強該地點交通整理,如發現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者將依法告發、取締,以維護用路人之權益。另如您再發現該地點有違規情事,亦可隨時報案通報,本分局將立即派員前往查處。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本案承辦人員:巡官許威 聯絡電話:04-7268970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彰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您好:有關臺端107年11月20日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巡官楊佩珊 聯絡電話:04-7233481 啟
1071119-03
影響安全
回覆次數:22018-11-18 10:52:55
生氣氣
溪湖鎮大突里大公路與大公19街口,有一家做音響的不僅把騎樓推滿音響喇叭、電視螢幕及裝設音響的器具,門口養一隻黑狗隨地大小便也都不會清理,造成環境髒亂,巷口更擺放一部廢棄廂型車,因爲大公19街是死巷,只能由大公路出去,,造成巷子內的人車要出去都步步驚心,希望警察單位能幫小市民們解決。
彰化縣警察局-溪湖分局
您好:有關台端於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 溪湖鎮大突里大公路與大公19街口,有一家做音響的不僅把騎樓堆滿音響喇叭、電視螢幕及裝設音響的器具,門口養一隻黑狗隨地大小便都不清理,造成環境髒亂,巷口更擺放一部廢棄廂型車,影響交通安全。 本分局已責由第五組督同轄區溪湖派出所依法查處(勸導改善);感謝您留言反映,順祝平安快樂。彰化縣警察局溪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洪榮甲、聯絡電話04-8824439敬啟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溪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071119-02
交通事故案件JM001070500230案號, 貴單位交警不依法處理,隨心髓欲不公不平
回覆次數:22018-11-17 08:19:54
蔡澄德
貴單位交警隊對路標莫視,不依道交法124~124-1及道標設法174~174-3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蔡澄德先生您好: 您於107年11月19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提及「腳踏自行車未依指示行駛於慢車道請查明及更正初步分析研判表」1事,茲答復如下: 一、本件肇事地點確實於該路段之慢車道,本局前已多次敘明,致於您所提供現場標誌為最高速限標誌,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路段最高行車時速之限,並加裝附牌以明確告示慢車道之最高速限,相關道路工程及標誌設置請洽詢路權機關(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彰化工務段)確認之。 二、經審視本件交通事故尚無其他新事證,且本案既已進入司法程序,肇事原因及肇事責任應以法院之判決為最終之確定。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員:小隊長曾宏達 聯絡電話:04-7228037轉407
1071119-01
在彰化縣線西鄉和線路上那一枝LED三時交通號誌燈之LED綠燈號誌燈完全損壞,一顆也都不亮急待修。
回覆次數:22018-11-17 01:41:37
惠玲
位於彰化縣線西鄉境內的縣道138和線路上的一枝三時式交通號誌燈燈桿上的LED三時交通號誌燈之LED綠燈號誌燈完全損壞;一顆也都不亮。 再寫詳細點;就是位在彰化縣線西鄉和線路297號和洋機車行門口前的那一枝LED三時交通號誌燈之LED綠燈號誌燈完全損壞,一顆也都不亮。 請彰化縣警察大人看到此留言後能盡快通知廠商派專業維修人員來維修或者更換新品,謝謝!!!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惠玲小姐您好: 您於107年11月19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所提意見,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有關您反映彰化縣線西鄉和線路297號和洋機車行門口前三色號誌綠燈故障1事,本局已於107年11月19日派員修復完竣。 對於發現本縣號誌設施故障,可撥打控制器上標示之維修專線04-7243490反映,本局即儘速派員處理。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敬祝平安、快樂。 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府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林國樑 聯絡電話:04-7228037轉107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071115-03
民權復興路口交通違規
回覆次數:12018-11-14 18:36:00
施日永
民權復興十字路上的汽機車(尤其是機車)可不可以遵守交通規則啊!違規轉彎、闖紅燈的一堆不說,行人合法過馬路也差點被車撞。也從沒見交警取締過!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是否請您提供詳細資料(該地點係何鄉鎮市?),或撥打110報案專線,本局員警受理後會儘速派員調查及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071115-02
中山路二段918號與920巷路口闖紅燈
回覆次數:32018-11-14 11:12:37
汪小姐
彰化市中山路二段920巷路口,當位於中山路上的紅燈時,經常有車輛不依燈號(闖紅燈),致使從920巷出入的車輛相當危險,險象環生..麻煩貴單位加強取締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彰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您好:有關臺端107年11月15日於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巡官楊佩珊 聯絡電話:04-7233481 啟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您好: 您於彰化縣警察局的警民交流留言板,提及「彰化市中山路二段918號與920巷路口常有車輛闖紅燈案」,本分局非常重視,經派員查處結果,茲答復如下: 有關提及之地點,本分局已加強該地點交通整理,並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者依法告發、取締,以維護用路人之權益。另如您再發現該地點有違規情事,亦可隨時報案通報,本分局將立即派員前往查處。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本案承辦人員:巡官許威 聯絡電話:04-7268970
1071114-01
真無法可管?或貴署怠忽職責?
回覆次數:32018-11-13 21:33:08
壹正
辛苦的警察長官您們好: 彰化市彰南路左轉上中彰快速道路之處設有三線道,原僅最內側道為左轉專屬;但所有時段,尤其是上下班時間連中間原直行道多為左轉車輛所佔據,左轉綠燈一亮即爭先恐後往匝道處左轉,此違法行為造成直行綠燈時,原中線車道欲繼續直行彰南路者無法直行,左轉綠燈亮時守法待於最內側車道車輛又得讓給違法者先行,此道路霸凌狀況天天、時時在每個綠燈直行狀況下上演。之前有反映給貴署,但我每日早上經過頂多僅見一警車一警員在「富第建案招待會所」站著,既無取締作為也無攝影器材,然後違法情況就在警員眼前持續上演,應當嚴正執法的司法人員就這樣眼睜睜的看著違規車輛囂張的呼嘯而過,看了我都為警員感到心酸難過了,請問這樣站崗有何實際用處?難道只是作作樣子?如果是的話不如讓警員回派出所休息吧!仍建議設照相機或增派人力取締,以維公平正義,給合法用路人一個公義行車空間,也不要讓人民老百姓看輕警務人員,謝謝!! 以上是我今年上半年所反映之內容,至今違法情況依然囂張,每一次綠燈直行時,幾乎都有貪方便之駕駛違規占用直行車道,現在連警員也不站崗了,大竹派出所之處理方式也只是在分隔島掛出宣導紙板,掛個幾個禮拜後就消失了,至今上下班之尖峰時段未曾見過員警執法,上下班時間也是上班族及學童接送之摩托車最擁擠時段,只見原先兩車道被迫縮減為一車道,機車汽車塞在同一車道中,難道貴署真要等意外發生時再做補救?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彰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您好:有關臺端107年11月14日於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巡官楊佩珊 聯絡電話:04-7233481 啟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您好: 您寄給彰化縣警察局的電子郵件,提及「彰化市彰南路左轉上中彰快速道路車輛占用直行車道案。」,本分局非常重視,經派員查處結果,茲答復如下: 有關提及之地點,因該路口路幅過大及該路口車速極快若員警以攔舉之方式恐生危險,故均站立路邊以拍照之方式逕行舉發。本分局已加強該地點交通整理,並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者依法告發、取締,以維護用路人之權益。另目前以固定相機取締之態樣均以測速違規為主,並未包含其他違規態樣。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本案承辦人員:巡官許威 聯絡電話:04-7268970
1071113-03
鹿港鎮忠孝路違停
回覆次數:22018-11-12 23:18:27
黃小姐
鹿港鎮忠孝路前陣子建人行道, 路寬變窄, 附近亦有多個停車場, 故為紅線禁止臨時停車區, 但違規停車嚴重, 每每造成會車困難, 鹿港派出所雖在附近, 警員也常從該路進出, 然皆視若無,睹 希望改善, 謝謝.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鹿港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
有關您於107年11月13日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投訴【鹿港鎮忠孝路違停】一案,本分局非常重視,為維持該道路順暢,已派員前往了解處理,並由轄區和興派出所及鄰近之鹿港派出所、交通分隊針對該路段加強違規取締工作,以還給民眾通行的空間。 謝謝您對警政工作之關心與協助,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或疑問,歡迎來電與承辦人聯絡,本分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併致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第五組 承辦人員:王博賢 聯絡電話:(04) 7751015 聯絡信箱:lk01@ms1.chpb.gov.tw 和興派出所:04-7772119 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