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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 【局長信箱】 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 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 反映。
留言序號:

1071217-01

主題:

問題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8-12-14 20:49:25

留言人:

小翊

留言內容:

請問12月24日晚上8:40左右在火車讚站起有交通警察在指揮,不讓人停門口說這樣裡面的人怎出來,但是有人停在斑馬線上卻不驅趕為什麼?停在那行人更不能走吧?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  您寄給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電子郵件,提及「12月24日晚上8:40分左右在火車站交通警察在指揮,不讓人停門口說這樣車站裡面的人怎出來,但是有人停在斑馬線上卻不驅趕。」 有關您提及之時間為12月24日尚未將至顯屬誤植,本分局無法就台端提供之資料進行查證。另彰化火車站前方地面標線均為紅線實線,依法不得臨時停車,對於您所稱有人停在斑馬線上,本分局已加強該地點交通整理,並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者依法告發、取締,以維護用路人之權益。另如您再發現該地點有交通違規情事,亦可隨時報案通報,本分局將立即派員前往查處。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本案承辦人員:巡官許威 聯絡電話:04-7268970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彰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71214-01

主題:

員林興華東街長泰街轉彎處違停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8-12-14 07:39:11

留言人:

留言內容:

您好.員林興華東街長泰街轉彎處.原本劃紅線.重鋪路面後劃槽化線.劃了又塗掉.沒有補上紅線.該處屋主停了兩輛車都停到路中間還放三角錐佔用,反應也不見處理.該處出入車輛很多,影響轉彎視覺,反應多次了.真的很危險,拜託幫忙ㄧ下.感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員林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臺端於107年12月14日至警民交流留言板陳述「員林市興華東街與長泰街口轉彎處違停1案」,本案已由本分局第五組派員前往現場地勘,地勘後所見交通標線設置情形與臺端所敘狀況相符,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規定』:交通標線(標誌)規劃、設置之權責機關為各所轄鄉(鎮、市)公所,本分局已於107年12月17日依員警分五字第1070038076號將臺端所建議事項涵轉權責單位辦理;另有關車輛違停部分,俟彰化縣員林市公所將該路口標線設置完竣後,本分局將督同轄區派出所加強該處交通違規的取締與告發。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或疑問,歡迎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我們將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警政工作承蒙關心不吝賜教,敬表謝忱。順祝 平安快樂,本案聯絡人:警員:張義彬,聯絡電話:04-8358611 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 敬啟

留言序號:

1071213-05

主題:

紅綠燈時間自動控制程式可能跑掉了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8-12-13 06:52:59

留言人:

學生

留言內容:

在精誠國中到金馬路三段的4路口紅綠燈 金馬路上的紅綠燈 時間太長高達4分鐘 直走等跟左轉燈 都分別兩分鐘之久 以前左轉燈 車都得迅速通過否則都來不及過 現在 車全部通過就算了 還超時...這樣對早上趕火車上課的我們很不方便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您好: 您於107年12月13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所提意見,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有關您反映本縣彰化市金馬路與林森路口、林森路300巷口號誌停等時間過久1事,查彰化市金馬路與林森路口狀況特殊,故本局將林森路300巷口及金馬路與林森路口號誌,以特殊連鎖運作方式(三次週期對一次週期)對應,其餘路口本局將派員前往查看是否成連鎖狀態。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敬祝平安、快樂。 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府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林國樑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107

留言序號:

1071213-04

主題:

請問一般道路跟高速公路超速10km有無違規情形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8-12-12 18:43:53

留言人:

吳坤城

留言內容:

您好:在下想請問一般道路如果有限速40km,然後開49km有無違規? 那如果是在74快速道路(限速70km),然後開79km會被拍照嗎? 在高速公路如果限速110km,如果開到119km有違規嗎? 煩請長官回覆一下~~~謝謝了!!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您於107年12月13寄給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提及「在一般道路跟高速公路超速10公里,有無違規情形」,經查相關規定如下: 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第1項第12款規定:駕駛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未逾十公里,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留言序號:

1071213-03

主題:

值班警官服務態度非常好,值得讚賞!!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8-12-12 18:41:49

留言人:

陳婧絹

留言內容:

您好: 到員林派出所領郵件,當場看到值班警官處理汽車違停,回電報案人的語氣態度溫和有禮。且協助我能快速拿到郵件。謝謝您!!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 感謝台端對警察工作的支持與鼓勵,本局全體員警將持續克盡職責、堅守個人崗位,以提供縣內民眾一個「平安、順暢、溫馨」的生活環境;另有關台端所述之情事,本局將轉交員林分局知悉。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71213-02

主題:

超速罰單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8-12-12 14:12:01

留言人:

阿玲

留言內容:

超速罰單一個月後才寄出,好像有點慢了!不能再快點嗎?同路段不知不覺又被罰,雖然超速是不對.但騎車騎得很順,就超速了.如果早一點收到,可以警惕自己一下. 彰化縣道-139線20.99K 不好意思,麻煩了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交通警察隊知悉並要求所屬檢討改進;另建議您如有相關疑義,可提供詳細資料(如交通違規案件舉發單位)俾利相關單位了解回復。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71213-01

主題:

設置號誌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8-12-12 12:35:50

留言人:

張仁惟

留言內容:

建議交通隊:希望交通隊能盡速評估員林市三民街與光復街路口設置紅綠燈可行性,因為該路口車流多加上又為員林車站出入要道 所以建議交通隊希望交通隊能盡速評估員林市三民街與光復街路口設置紅綠燈可行性並盡早完成設置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張仁惟君您好: 您於107年12月13日致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建議員林市三民街與光復街口增設三色號誌1事,本局業於107年11月21日辦理會勘,會勘結論本局同意設置三色號誌1組,惟交通號誌桿設置同意書仍未取得故無法設置,俟交通號誌桿設置地點同意書取得後,再由本局設置三色號誌1組。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謝聰敏 聯絡電話:04-72228037轉308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71212-01

主題:

在和美鎮彰美路三段與柑竹路所交叉之T字型路口之彰美路三段路旁的交通號誌燈之綠燈號誌燈壞了,需修理了。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8-12-12 01:06:14

留言人:

嘉玲

留言內容:

本人在2018年12月11日星期二發現佇立在彰化縣和美鎮境內的134縣道彰美路三段與彰11鄉道柑竹路所交叉之T字型路口上旁;寫詳細點就是由和美鎮市區方向往彰化市方向行駛上的134縣道彰美路三段與彰11鄉道柑竹路所交叉之T字型路口旁,也就是OK mart便利商店和美彰美店 (彰化縣和美鎮彰美路三段438號) 店門口出來右側對面路旁的那一枝交通號誌燈燈桿上的三時式交通號誌燈之綠燈號誌燈完全損壞,完全都不亮,急需要派人來修理了。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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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玲小姐您好: 您於107年12月12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所提意見,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有關您反映和美鎮彰美路3段與柑竹路口綠燈號誌故障案,本局已於107年12月12日派人前往修復。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敬祝平安、快樂。 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林國樑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107

留言序號:

1071211-01

主題:

關於74甲線機車道限速問題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8-12-10 17:27:41

留言人:

廖均諺

留言內容:

經常往返雲林台中74甲是我最喜歡騎機車的路線之一,但全線機車道限速40公里,下坡時往往都會超出,爬坡時也會不注意就超出時速。 建請交通單位實際測試,使否提高限速,如50或60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廖先生您好: 臺端反映本縣74甲線機車道限速問題案,路權單位係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彰化工務段(彰化市彰興路1段6號,電話04-7325625),本局已函請該段研議卓處。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如您對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的服務,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員:警員楊景濱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314

留言序號:

1071210-15

主題:

彰化市永安街平交道附近的攤販亂象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8-12-08 21:18:11

留言人:

立虹

留言內容:

彰化市永安街平交道交通非常繁忙,每天早上在靠近平交道路邊卻長期被攤販擺攤,不僅影響行車安全且髒亂,尤其是賣蛤蠣的攤販,更緊鄰平交道,他中午收攤後留下一堆髒亂,希望警察大人幫幫忙把路權、乾淨還給市民,也教育附近的攤販(靠近用安夜市這邊),不要用遮陽傘、廣告招牌佔用馬路,因為真的很危險(騎電動車的老人很多),謝謝,辛苦你們了。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彰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107年12月10日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巡官楊佩珊 聯絡電話:04-7233481 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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