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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 【局長信箱】 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 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 反映。
留言序號:

1090130-03

主題:

紅綠燈號誌故障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0-01-22 09:25:00

留言人:

林煜軒

留言內容:

位於彰化縣二林鎮 斗苑路四段及太平路一段路口 麥當勞往衛生所方向 右側綠燈號誌有些故障(不太會亮.暗暗的)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林煜軒君您好: 您於109年1月30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所提意見,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有關您反映彰化縣二林鎮斗苑路4段與太平路1段路口號誌故障1事,本局已於109年1月30日派員前往修復。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敬祝平安、快樂。 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府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林國樑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107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0130-02

主題:

和美鎮孝德路15巷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0-01-22 08:27:36

留言人:

住戶

留言內容:

和美鎮孝德路15巷與孝德路的十字路口,多輛自用車佔據車道。使得巷口出入危險重重。為避免事故,請求派出所予以協助。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

回覆內容:

住戶您好: 臺端在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反映,已由本分局儘速瞭解處理中。 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和美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

回覆內容:

住戶君您好: 臺端於109年1月30日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陳情檢舉交通違規案,經本分局查處,答復如下: (一)有關臺端陳情檢舉反映,本轄和美鎮孝德路與孝德路15巷口,常有車輛違規停車嚴重影響交通安全案,本分局已責由所轄和美派出所規劃勤務,加強取締上述地點路口違停違規情事,如發現所陳訴之情事,建議臺端可逕向轄區派出所04-7554005報案,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以維用路人通行安全。 (二)感謝臺端寶貴意見及對交通執法之關心,特致謝忱。 敬祝 身體健康 萬事如意!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 敬上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第五組) 本案聯絡人員:警員尤宗坤 聯絡電話:04-7570913

留言序號:

1090130-01

主題:

針對此留言板案號:1090120-03回覆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0-01-21 19:29:07

留言人:

陳小姐

留言內容:

原主題:違規停車亂象警察未主動取締。您回覆建議我向附近派出所報案一事。 我向莒光派出所報案過多次,警員熱心允諾到場開單。但其中一次派出所員警反問我:到場後沒看到違規情事。請問是否應該先確認警員們執法判斷是否一致? 執法不一造成小市民困擾且放任違規情事持續存在。 另一次我向莒光派出所員警抱怨此路段(台鳳路)停車亂象頻繁,警員回覆我: 我們又不一定會經常經過那條路。 請問報案者聽了作何感想? 意思是警員不會主動來取締違規平凡的路段嗎? 還要小市民經常提醒警員來巡邏開單嗎? 這個路段違停亂象造成潛在交通危險是否該更平凡主動巡邏此路段? 以上意見。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 臺端於109年1月30日在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違規停車亂象警察未主動取締」案,查處情形,茲答復如下:本分局於本(109)年2月3日8-12時執行「清道專案」,將台鳳路列為重點路段,統合警力前往查處,並勸導違規臨時停車4件。本案將責由轄區莒光派出所持續編排勤務,針對該路段加強違規(臨)停車稽查取締(勸導),以維交安。 警政工作承蒙關心不吝賜教,敬表謝忱。敬祝 平安快樂。 本案聯絡人:巡官 張峻豪,聯絡電話:04-8358611 本分局莒光派出所電話:04-8357857 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 敬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員林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0121-02

主題:

紅綠燈號誌故障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0-01-21 16:37:59

留言人:

藍煙

留言內容:

位於埤頭鄉和豐村斗苑東路及新生路口,紅綠燈計數器故障掉落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藍煙君您好: 您於109年1月21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所提意見,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有關您反映彰化縣埤頭鄉和豐村斗苑東路與新生路口號誌故障1事,本局已於109年1月22日派員前往修復。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敬祝平安、快樂。 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府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林國樑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107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0121-01

主題:

彰化市中山路三段的董家炸雞

回覆次數:4
最後發表:

2020-01-20 20:38:56

留言人:

每天擔心害怕的人

留言內容:

1,該董家炸雞於騎樓現場製作炸雞,造成的污染左右鄰居物品明顯佈滿黑色顆粒粉塵,嚴重影響鄰居呼吸健康。 2,造成周邊地面明顯黑色油污。 3,該店家攤位外推加上地面廣告看板擋風設施更是外推,該路段機車道本來就比較狹窄,每日停放購買炸雞的機車幾乎是直接停站汽車道,明顯影響中山路與工校街路口的交通安全問題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彰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臺端您好:  您寄給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電子郵件,提及「彰化市中山路3段董家炸雞廣告招牌往外推疑似占用道路及購買機車占用車道案」,本分局非常重視,經派員查處結果,茲答復如下: 有關提及之地點,本分局已加強該地點交通整理,並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者依法告發、取締,以維護用路人之權益。另如您再發現該地點有交通違規情事,亦可隨時報案通報,本分局將立即派員前往查處。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本案承辦人員:巡官許威 聯絡電話:04-7268970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109年1月21日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警員李淑惠。聯絡電話:04-723348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臺端您好:  您寄給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電子郵件,提及「董家炸雞於騎樓現場製作炸雞,造成的污染左右鄰居物品明顯佈滿黑色顆粒粉塵,嚴重影響鄰居呼吸健康」,本分局非常重視,於109年2月5日行文給彰化縣環境保護局,環保局於109年2月7日稽查該店,該作業場所設有污染防制設施靜電吸附處理設備,環保局將持續不定期稽查該店,責令該店家確實做好汙染防制措施,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本案承辦人員:警員李淑惠 聯絡電話:04-7233481

留言序號:

1090120-08

主題:

附近隣居飼養30幾隻鵝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0-01-19 23:48:40

留言人:

請輸被噪音所擾的人

留言內容:

之前有留言過一次,貴局有回覆會請警察來查看,但好像沒什麼效果,現在快半夜12點鵝的叫聲還是很大。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鹿港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

回覆內容:

有關您於109年1月20日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鄰居飼養30幾隻鵝噪音擾人】一案,本分局非常重視,對此仍持續責由該轄區鹿港派出所派員前往勸導改善外,另函請相關單位依權責盡速妥處。 謝謝您對警政工作之關心與協助,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或疑問,歡迎來電與承辦人聯絡,本分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併致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員:戴士翔 聯絡電話:(04) 7771034 聯絡信箱:lk01@ms1.chpb.gov.tw 鹿港派出所:04-7772118 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敬啟

留言序號:

1090120-07

主題:

著作權法詢問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0-01-19 18:36:38

留言人:

張先生

留言內容:

請問若在補習班上課,有錄影、拍照行為,但是是在供自己觀看,而沒有公開傳輸,請問是否可以主張合理使用範圍,以及是否會有著作權法問題,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茲回復如下: 補習班上課內容,性質上屬於語文著作,而以錄影或錄音的方式將上課的內容錄製下來,屬於一種「重製」行為。 倘若錄影或錄音行為,沒有經過著作財產權人同意,又不符合著作財產權或合理使用的規定,即涉及侵權;如在合理範圍內有機會主張著作財產權限制而不構成著作財產權的侵害。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0120-06

主題:

車損賠償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0-01-19 18:33:55

留言人:

張先生

留言內容:

請問不小心將對方車輛的配件損壞,車主當事人不追究,但當事人覺得不好意思要賠償,但是後續沒有賠償,以及車禍肇事者賠對方賠償車損,除了賠償此次車禍造成車損,若將非本次車損算進去裡面,請問是否會有民、刑法問題,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台端既已指稱車損求償,屬民事問題,如另有故意詐欺部分則可循刑事部分處理。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0120-05

主題:

佔用車道還嗆聲用路人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0-01-18 08:56:17

留言人:

劉文筆

留言內容:

員林博愛路火拉仔麵前違規停車佔用整個車道,用路人請他移車,還嗆聲吃個麵而已機車還是能夠過。有拍照存證,如何上傳。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建議可將該違規車輛之影片及相關資料至本局全球資訊網-民意廣場-交通違規-陳情項下輸入相關資料,亦可以電子郵件傳送本局交通警察隊(traffic@ms1.chpb.gov.tw)或將資料郵寄至交通警察隊第二組(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56號3樓)查處,本局員警受理後會儘速調查處理;另依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規定,交通違規案件行為終了日起逾7日之檢舉,不予舉發。為避免舉發爭議及證據資料之保存,如有交通違規檢舉案件,請於7日內提供違規實體資料(如以電子郵件夾帶影片及相片電子檔、或郵寄光碟、相片等方式)傳送。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0120-04

主題:

菜市場的交通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0-01-17 23:43:57

留言人:

shyan

留言內容:

常陪家人到彰化三民市場以及和美菜市場,偶爾會看到警察以溫和的方式是驅趕在道路中央擺攤的小攤販,但在FB、在論壇上,提到市場的阻塞問題,第一個提到的都不是【在道路中央擺攤的小攤販】,而是為了自己採買方便,把機車騎入市場,並隨隨便便停放在想買的店家前,一堆機車佔據半條馬路,甚至直接橫停的都有,年節將近,採買年貨的人潮激增,希望在溫和驅趕小攤販的同時也能管管這些貪圖自己方便、違法停車的人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予彰化 分局知悉,由該分局責請轄區分駐(派出)所編排交通整理勤務,以維交通秩序;另為爭取稽查時效,建議台端如發現有所述之情事,可與轄區分駐(派出)所反映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資料筆數【7268】頁數【49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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