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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 【局長信箱】 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 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 反映。
留言序號:

1150807-001

主題:

20260618285及20260618283兩筆陳情查不到後續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6-08-07 14:41:14

留言人:

民眾

留言內容:

20260618285及20260618283兩筆陳情,只查詢到已回覆,但根本沒收到後續處理結果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 你所提到的編號20260618285及20260618283號本留言板查無資料,請你再確認。

留言序號:

1150806-002

主題:

彰濱調撥車道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6-08-06 08:08:35

留言人:

一介平民

留言內容:

請問鹿港彰濱的調撥車道是暫時性的取消還是永久性的取消呢 目前還有很多民眾照著之前的樣子開進調撥車道 是不是能在調撥車道前做個告示牌宣導或者是用公告的方式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鹿港彰濱調撥車道是否取消及建議增設告示牌或公告等事項,經查應屬經濟部工業局彰濱工業區服務中心權責,建議逕向該服務中心洽詢或反映,以利權責機關評估辦理。感謝您的寶貴建議。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行車平安!

留言序號:

1150806-001

主題:

索取名片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6-08-06 07:40:46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去汽車公司看車,而跟業務索取名片或業務拿名片給顧客,顧客說改天會來看車,但是後面沒有去是否跟刑法有關,還是屬於誠信問題。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若至汽車公司看車並向業務索取或收受名片,表示日後可能再前往看車,但之後未再前往,原則上屬一般交易接洽情形,不會僅因未履行口頭表示而涉及刑法。至於是否屬誠信問題,則屬個人信用或商業往來範疇,仍應依個案情形認定。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50805-002

主題:

工作會議中遭簡報雷射光照射眼睛的法律問題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6-08-05 17:52:26

留言人:

社畜

留言內容:

您好,想請教一項一般性的法律及報案程序問題。 若在公司或其他工作場所開會時,操作簡報用雷射指示器的人員因操作不慎,使雷射光束短暫直接掃過另一名與會者的眼睛,當下沒有立即發生明顯傷勢,現場也沒有錄影,但被照射者事後擔心可能出現視力模糊、視野黑影、殘像或其他眼部異常,請問: 一、若後續經眼科檢查確認有眼部傷害,在無法證明操作人員具有傷害故意的情況下,是否仍可能涉及過失傷害等法律問題? 二、當事人若希望至警察機關說明或報案,通常應準備哪些資料,例如診斷證明、醫療紀錄、會議出席資料、在場證人或雷射指示器的型號及功率資料? 三、若沒有錄影,只能證明當事人在會議現場,是否仍可先向警方諮詢或提出報案,由警方依相關事證判斷? 四、若目前尚未確認受傷,當事人可以先進行一般程序諮詢嗎?一般諮詢與正式提出刑事告訴,在程序上有何不同?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若因操作雷射指示器不慎照射他人眼睛,後續經檢查確認有受傷情形,是否涉及過失傷害或其他法律責任,仍須依個案事實、相關證據及司法機關認定。民眾如有疑義,可先向警察機關諮詢或報案,並建議備妥診斷證明、醫療資料、相關證據及在場證人等資料,以利警方釐清案情;如目前尚未確認受傷,亦可先向警方洽詢相關程序。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50805-001

主題:

檢舉道路遭盆栽占用影響通行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6-08-05 15:07:14

留言人:

楊小姐

留言內容:

彰化縣員林市成功路28號前住戶於道路(或人行道、紅線旁)長期放置大量盆栽及植栽,占用公共空間,影響行人及車輛通行,請派員現場勘查,如有違規請依法處理。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員林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楊小姐君您好: 臺端在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反應,已由本分局儘速了解處理中。順祝平安快樂,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敬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 臺端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陳述『彰化縣員林市成功路28號前住戶於道路(或人行道、紅線旁)長期放置大量盆栽及植栽,占用公共空間,影響行人及車輛通行』等情,本分局於115年8月13日派員前往查處屬實,因行為人不在場,爰依法張貼限期清除單,限所有人於115年8月21日前自行清除改善。本分局屆期後將辦理複查,若仍未移除則函請彰化縣員林市公所派遣清潔隊強制執行。

留言序號:

1150804-004

主題:

溪湖的道路交通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6-08-04 23:03:05

留言人:

張友倫

留言內容:

請問溪湖的交通到底有沒有在管制呀???溪湖麥當勞的得來速車道有時常看到點餐的汽車排到公共馬路上,麥當勞業者佔用道路這順理成章嗎??? 嚴重影響用路人的權利跟安全,警察不用對業者開罰嗎??? 然後溪湖鎮在巷子裡面的道路,很多車輛貪圖下車用餐或點餐的方便,隨便臨停暫用1/3的道路寬度,這些異常警察先生都視而不見嗎???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溪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台端於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 溪湖麥當勞得來速點餐車道的點餐車輛排到公共馬路上,嚴重影響用路人的安全。 本分局已指派溪湖派出所派員取締並結合第五組清道專案,交通稽查取締勤務,加強該區域之交通安全。 感謝您留言反映,本分局報案電話04-8852026或溪湖派出所04-8852024;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50804-003

主題:

20260618194及20260618193兩筆陳情查不到後續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6-08-04 15:38:51

留言人:

林先生

留言內容:

20260618194及20260618193兩筆陳情,只查詢到已回覆,但根本沒收到後續處理結果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林先生您好: 您於115年8月6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留言,提及「檢舉交通違規(案號:20260618193、20260618194)未回復查處情形」等情,本局非常重視,已責由本局交通警察隊處理,有關查處情形,茲答復如下: 有關檢舉交通違規(案號:20260618193、20260618194)未回復查處情形案1事,本局已函請彰化分局檢視查處,並將查處情形回復您本人。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員:警務佐蕭煉錠 聯絡電話:04-7262049轉35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50804-002

主題:

合理使用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6-08-04 14:59:04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學校把搭乘學生專車名單給同學,而司機跟同學借名單確認搭車地點,而上面有同學的姓名或聯絡電話但是是公開資料,之後將資料歸還,是否屬於合理使用。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若學生專車名單係供搭車管理使用,司機借閱名單僅為確認搭車地點,使用後即歸還,是否屬合理使用,仍須視資料提供目的、使用方式及是否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規定,依個案事實認定。建議個人資料應妥善保管,避免作其他目的使用。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50804-001

主題:

公車刷卡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6-08-04 14:57:41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公車司機有時候故意玩笑沒有開刷卡機讓乘客刷卡,但是後面有打開,是否屬於公司內部規定。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若公車司機一時未開啟刷卡機,嗣後已開啟供乘客刷卡,是否符合公司作業規定,屬客運業者內部管理事項,應依各公司相關規定辦理。若因此衍生其他法律責任,仍須依個案事實認定。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50803-001

主題:

違規檢舉送出後等不到驗證信件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6-08-03 22:44:34

留言人:

姚登凱

留言內容:

違規檢舉送出後等不到驗證信件 (不確定是不是填錯或是真的沒收到信) 但也沒找到可以重新寄信的地方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姚登凱君您好 您於115年8月3日於本局「警民交流留言版」陳情系統所提意見,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經查本局8月1至3日交通違規檢舉系統,受理民眾檢舉案件情形均正常。 有關您所敘收不到驗證信,以下是幾個常見原因和解決方法(以Gmail 為例): 檢查垃圾郵件資料夾-郵件可能被自動歸類到「垃圾郵件」或「促銷」標籤。 認儲存空間-請自行前往myaccount.google.com 查看Google 帳戶儲存空間是否已滿(免費版上限15GB),空間滿了就無法收信。 查篩選器設定-設定→查看所有設定→篩選器,確認沒有規則把郵件自動刪除或封存。 認轉寄設定-設定→轉寄和POP/IMAP,確認郵件沒有被轉寄到其他地址。 新整理收件匣→按 F5或點重新整理。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 敬祝平安、快樂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林有德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308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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