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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 【局長信箱】 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 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 反映。
留言序號:

1120504-001

主題:

關於76號快速道路下超速與闖紅燈問題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3-05-04 08:40:07

留言人:

陳先生

留言內容:

關於76號快速道路下埔心段柳橋東路的油車橋往鹿港方向,這個紅綠燈看可不可以加入超速闖紅燈照相的科技執法設備呢? 早上上班柳橋東路向車速極快,甚至還有闖紅燈情形,有時候還會有砂石車一次兩三台一起闖紅燈,假如油車橋方向過來的汽機車於綠燈行駛下,對於用路人是非常危險的... 這個路段於去年11月還有發生老翁騎腳踏車的死亡事故,不應該只是地上寫個限速,不定時人工取締,應該是要長期設置防範於未然吧?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臺端您好: 您於112年5月8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留言,提及「台76線快速道路下埔心段柳橋東路的油車橋往鹿港方向,紅綠燈可否加入超速闖紅燈照相的科技執法設備」一事,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說明如下: 有關臺端建議該處設置科技執法部分,本局視經費狀況許可後再錄案辦理。 另本案本局已函請所屬溪湖分局針對該路段加強稽查取締及疏導,臺端如有發現交通違規行為,亦可撥打110電話報案,本局將即時派員前往查處。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務佐蔡國順 聯絡電話:04-7228037轉359

留言序號:

1120503-001

主題:

超車規定疑問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3-05-03 09:46:23

留言人:

吳庚富

留言內容:

您好,我想請問單向一車道一機慢車優先道,雙方都是汽車,若後方示意超車,我先打右轉燈切進機慢車道,在對方超車完成後再切回來是否有違規的疑慮,是否是雙黃線或黃虛線會有不同嗎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臺端您好: 您於112年5月8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留言,詢問「超車規定疑問」一事,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說明如下: 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74-1條第1項規定,「機車優先車道標線,用以指示大型重型機車以外之機車優先行駛之車道,其他車種除起步、準備停車、臨時停車或轉向外,不得橫跨或占用行駛」。 另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49條第1項第2款規定:「黃虛線設於路段中,用以分隔對向車道」;同規則第149條第1項第8款規定:「雙黃實線設於路段中,用以分隔對向車道,並雙向禁止超車、跨越或迴轉」。 以上規定供您參考,對於答覆內容仍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將有專人為您解答。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務佐蔡國順 聯絡電話:04-7228037轉359

留言序號:

1120502-003

主題:

取消兩段式左轉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3-05-02 19:47:51

留言人:

林宏元

留言內容:

線西工業區線工路與西濱快速道路能否取消兩段式左轉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林宏元君您好:    您於112年5月2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所提意見,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有關您反映線西工業區線工路與西濱快速道路口取消機車兩段式左轉1事,經查權責單位為彰濱工業區服務中心線西區,本局將函請該區服務中心依反映內容酌處辦理。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 敬祝平安、快樂。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 交通警察隊本案承辦人:警員謝宏曉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105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20502-002

主題:

警察取締未依照有告示牌警52取締超速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3-05-02 10:53:07

留言人:

許軒豪

留言內容:

和美仁愛實驗高中 鹿和路路段實施手持測速 5/2早上十點 一位警員 行駛機車藏匿在樹後 5/1 晚上9:27 兩位警員也未開燈警示 警車未開警示燈 是否需處分這樣員警 未依照規定執行業務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許軒豪君您好: 臺端在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反映,已由本分局儘速瞭解處理中。 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敬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和美分局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許軒豪君您好: 臺端於112年5月2日在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發表「警察取締未依照有告示牌警52取締超速」等情,本分局對臺端的反映意見甚為重視,業經指派專人查處,茲答復如下: 一、有關陳指國立和美實驗學校鹿和路路段實施手持測速,112年5月2日10時1位警員行駛機車藏匿在樹後,5月1日21時27分2位警員也未開燈警示,警車未開警示燈是否需處分這樣員警,未依照規定執行業務等情。 二、查國立和美實驗學校附近(往鹿港方向)有設置警52標誌,大霞派出所員警站立於道路上(路面邊線處)取締超速,無藏匿於樹後之情形,另警察執行非緊急任務時,得啟用警示燈,並非一律啟用警示燈,員警執勤行為並無不當。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疑問或其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信洽詢,本分局將為臺端提供更詳盡之服務。 敬祝 身體健康 順心如意 承辦單位:和美分局第五組 本案聯絡人員:警務員林博文 聯絡電話:04-7570913

留言序號:

1120502-001

主題:

劃設紅線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3-05-02 00:09:20

留言人:

家長

留言內容:

彰化市南美里崙美路240巷29弄旁社區轉彎處未劃設紅線,住戶將車輛停放其家門口前(轉彎處),導致用路人無法看到其他住戶將車輛開出車庫或社區巷弄,反應時間極短,且崙美路240巷道路狹窄車流量大,附近為學區,學生上下學非常危險,希望能盡快與相關單位會勘劃設,避免不必要的意外,謝謝。 此外,在未畫設紅線前,是否可以請警方取締或勸導?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臺端反映彰化市南美里崙美路240巷29弄轉彎處劃設禁止臨時停車(紅線)標線1事,路權單位係彰化縣彰化市公所,本局已函請該公所研議卓處。另有關違規停車部分將請轄區彰化分局派員加強取締。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如您對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的服務,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員:警員楊景濱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314

留言序號:

1120428-002

主題:

員林崙雅鄉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3-04-28 22:15:48

留言人:

林小姐

留言內容:

員林崙雅巷轉山腳路的號誌,前陣子是紅綠燈,剛剛經過變閃紅黃燈,崙雅巷的車子完全不減速也沒有停止查看,而是直接一台接一台衝出來,很危險,旁邊就是警察局,顯得很諷刺 巷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警方將會加強宣導用路安全。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20428-001

主題:

請呼籲香客遵守道路規則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3-04-28 22:02:07

留言人:

陳美貴

留言內容:

懇請呼籲參與大甲媽遶境的開車香客遵守交通規則,在上大度橋的時候走汽車道,不要走機車道。4/28晚上九點多下班我從彰化騎機車離開的時候,有兩台香客的車沿著分隔的機車道上大度橋,擋住後方的機車道用路人,讓人感到生氣!!!🙁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警方將會加強宣導。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20426-002

主題:

和慷老人養護中心噪音擾人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3-04-26 21:45:47

留言人:

留言內容:

和慷老人養護中心 和美鎮鹿和路五段301巷25號,晚上放佛經超大聲,吵的附近住戶無法休息,安養院外籍看護,講話超大聲,還會辱罵院內老人家,也放任老人家一直喊叫,無人理,一直擾鄰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建議台端如發現有上述情事,可逕向轄區分駐(派出)所檢舉或打110報案專線,轄區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了解、協助處理。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20426-001

主題:

申請測速照相機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3-04-26 16:40:28

留言人:

林小姐

留言內容:

致彰化縣警察局人員您好,位於彰化縣花壇鄉中山路二段約569號這路段,此路段因道路極為筆直故這邊的汽機車都開的極快!!我們是居住在這邊的居民,我們每天都會開車出入,因這邊常有臨停在馬路邊的汽車而造成用路人及我們的視線死角,在出入時很常有車禍發生,另外每天晚上都有很多改裝車經常狂飆,已嚴重影響生活品質,加上這邊的居民都是老人居多,且鄰近醫院此路段也是救護車時常經過的路段,故更需要備受重視,懇請協助增設測速照相機或聲音測速照相機,(可旋轉拍照的更好)辛苦了,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林小姐您好: 您於112年4月27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所提意見,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有關您反映彰化縣花壇鄉中山路2段569號前路段,車速極快,常有臨停車輛擋住視線及晚上常有改裝車狂飆等情,建議增設測速照相機1事,本局取締違規科學採證儀器地點之擇定,係以路口(段)交通事故及違規發生率統計作為設置依據,本局在花壇鄉中山路1段95號(福安宮前)、花壇鄉台1線198.4公里及花壇鄉台1線194.4公里等3處已設有固定式照相桿,該路段責由彰化分局編排警力不定期規劃交通稽查 勤務,以降低交通事故及違規情形發生。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敬祝平安、快樂。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巡官杜秉翰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303

留言序號:

1120425-001

主題:

是沒有要舉發嗎?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3-04-25 22:54:42

留言人:

留言內容:

舉案號為 20230312324,20230312376,20230312384,20230328344 本人已經檢舉將近一個多月,快二個月了,系統顯示已分文 我也在等待 隨著時間一天一天流逝 到底何時才會通知呢?比上面四件還晚檢舉的案件都回覆我了,怎這四件會那麼慢? 而在別縣市跟高速公路檢舉的案件,有的也比上面四件晚檢舉,人家還是六都的,早早已舉發了,在4/5 , 4/7 , 4/8 , 4/13 , 4/17都有回覆已舉發,唯獨彰縣特別慢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先生(小姐)您好: 您於112年4月25日寄給本局民意信箱的電子郵件,提及「交通違規(案號:20230312324、20230312376、20230312384)尚未查處回復」等情,茲答復如下: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0條規定: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自行為成立之日起;行為有連續或繼續之狀態者,自行為終了之日起,逾二個月不得舉發……;本局依據規定於二個月內查處完畢。 本局將函請彰化分局儘速檢視查處,並將查處情形回復您本人。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員:警員蕭煉錠 聯絡電話:04-7262049轉35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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