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彰化縣警察局全球資訊網商標

Menu

無標題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 【局長信箱】 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 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 反映。
留言序號:

1131127-006

主題:

巷口有人大小便未清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4-11-27 17:27:31

留言人:

永樂街居民

留言內容:

彰化市永樂街81巷巷口,此處不時都會有人大小便,請協助處理及改善。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您所提到隨地大小便問題,是屬於彰化縣環境保護局所業管,檢舉專線:0800-066666 24小時、全年無休、免付費。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31127-005

主題:

下載圖片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4-11-27 00:50:00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下載網路有自己在內的照片,當作自己大頭照或封面照片,是否可以主張著作權合理使用,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您提的法律問題,提供彰化縣府及各公所律師法律諮詢時間網址https://general.chcg.gov.tw/07other/other01_con.aspx?topsn=6248&data_id=23836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31127-004

主題:

複製文字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4-11-27 00:43:19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複製法律用詞或其他文字搜尋,是否有違反相關規定,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您提的法律問題,提供彰化縣府及各公所律師法律諮詢時間網址https://general.chcg.gov.tw/07other/other01_con.aspx?topsn=6248&data_id=23836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31127-003

主題:

搜尋臉書IG帳號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4-11-27 00:20:33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單純搜尋公開臉書、IG帳號連結網址,以及若社群帳號非公開,但請別人點開,僅單純觀看欣賞無損失當事人權益,是否有違反相關法律,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您提的法律問題,提供彰化縣府及各公所律師法律諮詢時間網址https://general.chcg.gov.tw/07other/other01_con.aspx?topsn=6248&data_id=23836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31127-002

主題:

觀看對話紀錄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4-11-27 00:05:32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取得他人同意觀看與對方對話紀錄,以及若把對方對話紀錄重新打一遍,是否違反相關法律,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您提的法律問題,提供彰化縣府及各公所律師法律諮詢時間網址https://general.chcg.gov.tw/07other/other01_con.aspx?topsn=6248&data_id=23836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31127-001

主題:

觀看對話紀錄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4-11-27 00:03:46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取得他人同意觀看與對方對話紀錄,是否違反相關法律,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您提的法律問題,提供彰化縣府及各公所律師法律諮詢時間網址https://general.chcg.gov.tw/07other/other01_con.aspx?topsn=6248&data_id=23836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31126-003

主題:

截圖對話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4-11-26 23:48:09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截圖自己和對方私下或對方回覆的對話給人家看,是否有違反妨害祕密或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您提的法律問題,提供彰化縣府及各公所律師法律諮詢時間網址https://general.chcg.gov.tw/07other/other01_con.aspx?topsn=6248&data_id=23836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31126-002

主題:

窺視他人信件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4-11-26 22:41:20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未經同意看他人信件內容,是屬於刑法315還是郵政法38條規定,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您提的法律問題,提供彰化縣府及各公所律師法律諮詢時間網址https://general.chcg.gov.tw/07other/other01_con.aspx?topsn=6248&data_id=23836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31126-001

主題:

妨害祕密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4-11-26 22:38:11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拍攝他人,但無拍攝隱私部位,以及若拍攝他人圖片,而其他人觀看手機,但是沒有散布,是否不屬於妨害祕密範疇,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您所問的拍攝問題,未經他人同意拍攝、製作、公開使用他人照片,原則上侵害他人肖像權,但如果對方是公眾人物,或合乎正當目的,手段是合理且必要,就有可能是「不侵害肖像權」。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31125-003

主題:

燒烤店營業影響附近安寧與安全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4-11-25 17:17:09

留言人:

希望獲得重視的問題

留言內容:

首先感謝執勤員警辛勞 員林市南昌東路與惠來東街交叉路口燒烤店表定營業時間至凌晨3點 但是實際上週末假日超過4點 期間桌椅擺設鐵皮建築外與紅線上 營業期間不時有客人或站或坐 抽煙 聊天 該路段因晚上12點已趨於安靜 音量分貝著實影響安寧 尤其對於隔天需要正常上班的人 身心俱疲 如此擾民的營業方式 是否能有效取締呢? 請問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82條 能否清空違規擺放的物品呢?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員林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 臺端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陳述『燒烤店營業影響附近安寧與安全』,本分局於該店營業時間派員查處: (一)有關影響安寧部分,勸導該店改善。 (二)另陳述:『員林市南昌東路與惠來東街交岔路口桌椅擺設至紅線上』,業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違規在案,行為人已即時清除。 (三)如您對於本案仍有其他意見或疑問,請與承辦人聯絡,承辦人:第五組巡官方翊凝,聯絡電話:04-8358611。

資料筆數【7268】頁數【130/727】
OP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