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127-006
巷口有人大小便未清
回覆次數:12024-11-27 17:27:31
永樂街居民
彰化市永樂街81巷巷口,此處不時都會有人大小便,請協助處理及改善。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您所提到隨地大小便問題,是屬於彰化縣環境保護局所業管,檢舉專線:0800-066666 24小時、全年無休、免付費。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1131127-005
下載圖片
回覆次數:12024-11-27 00:50:00
一般民眾
請問若下載網路有自己在內的照片,當作自己大頭照或封面照片,是否可以主張著作權合理使用,謝謝。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有關您提的法律問題,提供彰化縣府及各公所律師法律諮詢時間網址https://general.chcg.gov.tw/07other/other01_con.aspx?topsn=6248&data_id=23836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1131127-004
複製文字
回覆次數:12024-11-27 00:43:19
一般民眾
請問若複製法律用詞或其他文字搜尋,是否有違反相關規定,謝謝。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有關您提的法律問題,提供彰化縣府及各公所律師法律諮詢時間網址https://general.chcg.gov.tw/07other/other01_con.aspx?topsn=6248&data_id=23836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1131127-003
搜尋臉書IG帳號
回覆次數:12024-11-27 00:20:33
一般民眾
請問若單純搜尋公開臉書、IG帳號連結網址,以及若社群帳號非公開,但請別人點開,僅單純觀看欣賞無損失當事人權益,是否有違反相關法律,謝謝。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有關您提的法律問題,提供彰化縣府及各公所律師法律諮詢時間網址https://general.chcg.gov.tw/07other/other01_con.aspx?topsn=6248&data_id=23836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1131127-002
觀看對話紀錄
回覆次數:12024-11-27 00:05:32
一般民眾
請問若取得他人同意觀看與對方對話紀錄,以及若把對方對話紀錄重新打一遍,是否違反相關法律,謝謝。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有關您提的法律問題,提供彰化縣府及各公所律師法律諮詢時間網址https://general.chcg.gov.tw/07other/other01_con.aspx?topsn=6248&data_id=23836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1131127-001
觀看對話紀錄
回覆次數:12024-11-27 00:03:46
一般民眾
請問若取得他人同意觀看與對方對話紀錄,是否違反相關法律,謝謝。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有關您提的法律問題,提供彰化縣府及各公所律師法律諮詢時間網址https://general.chcg.gov.tw/07other/other01_con.aspx?topsn=6248&data_id=23836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1131126-003
截圖對話
回覆次數:12024-11-26 23:48:09
一般民眾
請問若截圖自己和對方私下或對方回覆的對話給人家看,是否有違反妨害祕密或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謝謝。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有關您提的法律問題,提供彰化縣府及各公所律師法律諮詢時間網址https://general.chcg.gov.tw/07other/other01_con.aspx?topsn=6248&data_id=23836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1131126-002
窺視他人信件
回覆次數:12024-11-26 22:41:20
一般民眾
請問若未經同意看他人信件內容,是屬於刑法315還是郵政法38條規定,謝謝。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有關您提的法律問題,提供彰化縣府及各公所律師法律諮詢時間網址https://general.chcg.gov.tw/07other/other01_con.aspx?topsn=6248&data_id=23836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1131126-001
妨害祕密
回覆次數:12024-11-26 22:38:11
一般民眾
請問若拍攝他人,但無拍攝隱私部位,以及若拍攝他人圖片,而其他人觀看手機,但是沒有散布,是否不屬於妨害祕密範疇,謝謝。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您所問的拍攝問題,未經他人同意拍攝、製作、公開使用他人照片,原則上侵害他人肖像權,但如果對方是公眾人物,或合乎正當目的,手段是合理且必要,就有可能是「不侵害肖像權」。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1131125-003
燒烤店營業影響附近安寧與安全
回覆次數:22024-11-25 17:17:09
希望獲得重視的問題
首先感謝執勤員警辛勞 員林市南昌東路與惠來東街交叉路口燒烤店表定營業時間至凌晨3點 但是實際上週末假日超過4點 期間桌椅擺設鐵皮建築外與紅線上 營業期間不時有客人或站或坐 抽煙 聊天 該路段因晚上12點已趨於安靜 音量分貝著實影響安寧 尤其對於隔天需要正常上班的人 身心俱疲 如此擾民的營業方式 是否能有效取締呢? 請問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82條 能否清空違規擺放的物品呢?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員林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您好: 臺端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陳述『燒烤店營業影響附近安寧與安全』,本分局於該店營業時間派員查處: (一)有關影響安寧部分,勸導該店改善。 (二)另陳述:『員林市南昌東路與惠來東街交岔路口桌椅擺設至紅線上』,業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違規在案,行為人已即時清除。 (三)如您對於本案仍有其他意見或疑問,請與承辦人聯絡,承辦人:第五組巡官方翊凝,聯絡電話:04-8358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