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彰化縣警察局全球資訊網商標

Menu

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局長信箱】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反映。
留言序號:

1130409-001

主題:

兩段式左轉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4-04-09 10:26:17

留言人:

張小姐

留言內容:

看新聞有新設立→埔心鄉中正路一段與武聖路口(超速、闖紅燈) 想請問一下,此路段如果要左轉的話,看到有待轉格子但並沒有標誌,那是要兩段式轉左嗎?還是不需要呢?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溪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 有關台端於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 埔心鄉中正路一段與武聖路口有新設立(超速、闖紅燈),機車需不需要兩段式左轉? 本分局第五組調查結果:本轄埔心鄉中正路一段與武聖路口設有待轉區標線,惟未有機慢車兩段式左轉標誌,且中正路一段內側車道亦未設有禁行機車標誌或標線,不得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一項第二款舉發。 感謝您留言反映,本分局報案電話04-8852026、埔心分駐所報案電話04-8291545;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30408-001

主題:

二溪路七段410巷外時常有闖紅燈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4-04-08 17:38:31

留言人:

陳小姐

留言內容:

彰化縣二林鎮二溪路七段451號那個紅綠燈常常有汽機車闖紅燈,請警察加強取締違規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芳苑分局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陳小姐妳好,有關本案,轄區萬興派出所會編排勤務加強取締交通違規之行為,感謝對轄區交通狀況的關心。

留言序號:

1130405-002

主題:

難怪交通會亂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4-04-05 17:09:47

留言人:

遊客

留言內容:

113/4/5 下午約4點50分 看到永靖鄉永靖街跟瑚璉路路口 一位高齡女子騎機車未戴安全帽 被二位永靖所員警攔檢盤查 未告發 僅勸導就放行了 放行之後也不顧前方紅燈 一溜煙就走了 警方毫無作為 難怪交通會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員林分局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臺端您好: 有關臺端於113年4月5日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檢舉本分局員警未依規定舉發案,查本案員警係依規定處理。本分局利用集會期間加強宣導員警執勤技巧,提升執法品質。 敬祝 身體健康、闔家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第五組 本案承辦人:巡官莊家程 聯絡電話:04-8358611

留言序號:

1130405-001

主題:

彰化市彰草路(139甲) 如何左轉金馬路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4-04-05 15:04:45

留言人:

邱銘洲

留言內容:

1.彰草路左轉金馬路有沒有機車兩段左轉 2.但是有見 待轉框線 , 卻未見 待轉標誌牌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巡佐 陳岳昆。聯絡電話:04-723348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 臺端詢問「彰化市彰草路左轉金馬路,機車是否需要兩段式左轉」,經本分局查處,茲答復如下: 旨揭地點經本分局派員前往查看,該處左轉車道無繪「禁行機車」標誌,亦無「機慢車兩段式左轉」標誌牌面,故機車得左轉。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承蒙關心警政,敬致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彰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30404-002

主題:

社頭市場珍檳榔攤違停嚴重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4-04-04 20:47:55

留言人:

張家榮

留言內容:

你好 社頭菜市場,社斗路員集路口往西15公尺、有一家檳榔攤珍,買檳榔的人常常就雙向路邊違規停車、嚴重影響交通,稍微關切一下,檳榔攤老闆就惡狠狠地看你,完全流氓態度,社頭市場明明已新設公有停車場,大家卻不願遵守規則、違停嚴重,社頭分駐所取締績效不彰,公德心實在待加強。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張家榮先生 您好 您於113年4月8日以E-mail寄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 (案件字號:1130404-002)電子郵件提及「社頭市場珍檳榔攤違停嚴重」案,經彰化縣警察局責由本分局答復如下: 一、 有關您提及「社頭鄉社斗路與員集路口往西15公尺處珍檳榔攤附近路段,因採購買檳榔民眾違規停車情事嚴重」,請加強交通違規行為取締。 (一) 首先感謝您對警政交通用心,上揭地點您反映交通違規態樣,本分局已加強該路段(地點)巡邏,並依法取締交通違規行為,及同時要求約束旨揭店家,請配合宣導消費者勿交通違規,維護用路人安全。 (二) 另有關民眾檢舉交通違規行為取締,說明如下: 1、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下稱道交條例)」第7-1條規定: 民眾對於下列違反本道交條例之行為者,得敘明違規事實並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第三十條第一項第二款……等交通違規行為,先予敘明。 2、 建請您爾後如發現符合上揭規定,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請臺端可利用「彰化縣警察局交通違規陳情網站(https://traffic.chpb.gov.tw/ViolatePetition/C005400)」提出檢舉。或撥打110報案系統報案,本分局將派員依違規事實處理。 (三)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暸之處,歡迎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本案聯絡人員:彰化縣警察局田中分局警務佐汪崇魁聯絡電話: 04-8756906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田中分局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30404-001

主題:

支持警察執法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4-04-04 10:52:27

留言人:

陳先生

留言內容:

本人在4/2晚間約8點半現場看到彰化市莿桐派出所員警在彰化市中華西路與中央路值勤攔停一位違規左轉女騎士,我不是很清楚妳是因為左轉沒打方向燈?還是闖紅燈被開單?我個人覺得說有違規的事實妳就認清事實去繳錢,如果妳覺得被罰的很冤枉建議妳可以經由管道提申訴,不要在那邊有的沒的咆嘯大小聲,講的好像警察故意針對妳找麻煩開單似的,甚麼叫莫名其妙攔下來?不要當違規仔又當刁民,我現場都看不下去了,謝謝警察先生真是辛苦你了~~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您們的支持,我們才會變得更好,謝謝您。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30402-001

主題:

中央路轉中華西路機車左轉被罰(無法了解應如何安全及合法行駛道路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4-04-02 22:01:47

留言人:

劉小姐

留言內容:

4/2晚間八點半至九點中間,從中央路左轉中華西路因車流量大,所以機車轉彎時比較靠右,但就這樣被警察莫名其妙攔下來,以前經過這個路段的時候以前的警察都要求我們盡量往右繞大圈一些避免被大車撞到,因為是常常發生意外的路段孫,所以我們騎車都盡量不和大車搶車道。避免發生意外,加上之前警察給我們的宣導,平常都是這樣騎過去,我也發現大部分的機車騎士也都是這樣騎車,但執行的員警並沒有一視同仁的攔下所有騎士,這是不是有失公平?!另外,警察應該是希望降低事故的機率才會開單勸導,但當下執行勤務的員警只是為了開單而開單,根本不是要降低事故機率!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請提供詳細資料本局方可受理。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30331-001

主題:

道路的認定及道交法的適用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4-03-31 19:53:38

留言人:

黄丞昊

留言內容:

彰化師範大學進德校區大門口旁之人行道(位於進德路2巷),其具有讓不特定人通行之特性,符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條第一項之定義,其應被認定為道路,故向貴單位確認其是否為道路範圍?且是否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適用?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臺端反映彰化市彰化師範大學進德校區大門旁之人行道(位於進德路2巷)道路認定問題1事,路權單位係彰化縣彰化市公所,本局已函請該公所研議卓處。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如您對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的服務,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員:警員楊景濱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314

留言序號:

1130329-001

主題:

交通申訴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4-03-29 10:45:17

留言人:

黃冠贏

留言內容:

大人我冤ㄚ,我今(29)日青年節,收到 貴單位一張彰縣警交字第IBA179174號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違規事實為: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者(非雨天、霧天,開啟霧燈)雖我不在年輕了,但我還可以(開車),到處趴趴走,我的車日型燈為標配,所以當車電門打開日型燈(非霧燈)就會自動開啟。 煩請 貴單位查明違規事實。 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黃冠贏先生您好: 您於113年4月1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留言反映事項,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一)經查本案交通違規疑慮查處係本局彰化分局權責,爰函轉 該分局依權責查辦並回復臺端。 (二)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或疑問,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 敬祝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程美珍   聯絡電話:04-7228037轉414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30328-001

主題:

彰化交通爛警察單位是不是應該檢討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4-03-28 16:11:04

留言人:

陳羿橙

留言內容:

3/28下午約莫1點多打電話檢舉騎樓違停嚴重,警方表示待會到現場,等了3小時依然不見人影,發生地點在秀傳附近,騎樓間人來人往多為病人、老人,附近明明有停車場,騎樓外也有免費機車格,如此常態可見彰化市警察單位的怠慢!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彰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  臺端反映「本分局員警對未取締秀傳醫院周邊違規停車一事」,經本分局查處後,茲答復如下: 有關反映之地點,本分局已加強該地點交通整理及違規取締,以維護用路人之權益。如您再發現該地點有交通違規情事,亦可撥打110報案,本分局將立即派員前往查處。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承蒙關心警政,敬致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巡佐 陳岳昆。聯絡電話:04-7233481。

資料筆數【6419】頁數【94/642】
OP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