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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 【局長信箱】 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 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 反映。
留言序號:

1140314-001

主題:

路口闖紅燈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5-03-14 09:13:40

留言人:

陳世燁

留言內容:

下班時由吉安路、鹿工路口停等紅燈轉綠燈要左轉彎時,遇上要從鹿工路往工業區裡面要上班的汽、機車闖紅燈,我們還要等他們闖完了才能順利通過,就連保全管制吹口哨也沒用,一樣闖紅燈,希望警察先生能夠去看一下、關心一下,就連外勞也跟著闖,每天下班都會遇到,麻煩您了! 由衷感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陳世燁先生/小姐您好: 有關您於114年3月14日至警察局民意信箱反映「路口闖紅燈』一案,本分局非常重視,已派員前往了解處理,並責由轄區鹿港及海埔派出所針對該路段加強違規勸導取締工作,以還給民眾行的空間。 謝謝您對警政工作之關心與協助,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或疑問,歡迎來電與承辦人聯絡,本分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併致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第五組 承辦人員:陳裕元 聯絡電話:(04) 7751015 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敬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鹿港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40313-003

主題:

檢舉網站一直當機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5-03-13 21:30:14

留言人:

張小姐

留言內容:

如題,3/8在路上遇到不遵守交通規則的駕駛,欲上交通違規檢舉網站舉發,資料與影像都上傳,每次驗證碼輸入完畢後跑很久,然後就會顯示連線中斷,或是跳出黃色警告說網站有問題。 影像部分有用照片也有用影片嘗試,試了好幾次都送件失敗。不曉得原因為何?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張小姐  您好 您於114年3月17日於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版」陳情系統所提意見,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本案經本局實際測試交通違規檢舉案件均能正常上傳,檔案如為一般通用檔案(格式),皆可正常上傳,可能會出現上傳錯誤的情形,說明如下:請您檢視您使用者終端設備(包括個人電腦、手機、平板)、網路使用的情形皆可能會有影響,有可能與環境線路(頻寬限制、網路有限制流量或同時有大量使用網路流量造成網路塞車)而造成上傳錯誤。檢舉系統上傳檔案最大限制為60mb,如超過60mb建議您自行裁剪影片至60mb以下。請確認網路的訊號是否流暢,並清除瀏覽器快取紀錄後,再重新嘗試操作。如上傳速度較慢,可能是當時檢舉系統上傳人數眾多,建議您稍後再進行交通違規檢舉。如遇上傳失敗建議您清除瀏覽器快取或重啟網路連線後再嘗試。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 敬祝平安、快樂。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林有德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308

留言序號:

1140313-002

主題:

他也網路偷窺我很多年計畫謀害我很久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03-13 10:34:10

留言人:

王景川

留言內容:

當然還偷看我在這裡寫信,他們姊弟鄉間,他們跟我說,他們都死不要工作,一整天霸凌我為樂,也只想霸凌我為樂,想要我當他弟的性玩具跟她的霸凌玩具。她父母也縱容他們如此。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如遭人身威脅、騷擾、職場霸凌等,可向當地警察派出所、或勞工局、公司性平會求助。

留言序號:

1140313-001

主題:

申請調解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03-13 09:03:19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對方申請調解因有事情無法過去,但後面可以過去,沒有跟對方講,是否會影響後續調解或是其他責任。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一般來說,若對方未出席,調解委員會會再安排一次調解,並通知對方到場。如果對方第二次仍未到,可能會認定調解不成立,進入下一步法律程序。

留言序號:

1140312-005

主題:

霸凌者依舊猖狂啊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03-12 15:43:15

留言人:

王景川

留言內容:

有何證據說我說的是假的,有何證據說她們說的是真的,受害者還不是繼續受害。依然分秒受到騷擾啊。受害的不是你,當然隨便。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如人身威脅、騷擾、職場霸凌等,可向當地警察派出所、或勞工局、公司性平會求助。

留言序號:

1140312-004

主題:

交通違規簡訊通知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5-03-12 15:16:56

留言人:

許訓誌

留言內容:

請問我提出申請,會出現車輛未登錄,我是用大型重機的車牌下去申請,請問只能登錄汽車嗎?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許先生您好: 您於114年3月17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詢問交通違規簡訊通知服務車輛登錄事宜,查簡訊通知服務汽、機車均能申請註冊,請於申請頁面第2頁登錄車牌號碼→車主/公司行號→證號/統一編號→車主本人/經車主本人同意→點選「加入」後,再接續填寫密碼→確認密碼→驗證碼→點選「服務申請」即可完成。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敬祝平安、快樂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陳永煌 聯絡電話:04-7203963分機304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40312-003

主題:

看他人寫信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03-12 14:21:52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在旁邊光明正大看到他人寫信,但他人無隱蔽,是否會觸犯郵政法或妨害書信要件。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如對方知道你在看而未阻止,這通常不會違法。

留言序號:

1140312-002

主題:

請勿用偏見與謊言處理事情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03-12 09:26:18

留言人:

王景川

留言內容:

請勿自己用說謊處理事務還要定罪別人。跟說謊的當事人有何不同,算共犯吧?你可以說謊那誰不能說謊,事情就不能處理了啊。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局長信箱】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留言序號:

1140312-001

主題:

觀看他人寫信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03-12 09:11:20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看人家寫信,是否有違反相關法律規定。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未經許可擅自查看私人通信內容,依第刑法第315條之1規定,非法開拆或窺視他人非公開文書,可能構成妨害秘密罪。

留言序號:

1140311-002

主題:

交通事故聯單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03-11 13:31:56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拿警方開立交通事故聯單或報案聯單內容上面有對方的車牌聯絡電話,給家人律師公司看,是否會有違反個資法問題。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當事人提供交通事故聯單給律師或保險公司作為法律或理賠用途,這通常不會違法,因為屬於正當使用(如維護自身權益、提告、求償等)。

資料筆數【7133】頁數【93/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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