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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局長信箱】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反映。
留言序號:

1140405-001

主題:

鹿港鎮洛津國小門口,公園三路一排紅線違停汽車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5-04-05 12:20:16

留言人:

路過遊客

留言內容:

鹿港鎮洛津國小門口,公園三路一排紅線違停汽車,假日人潮車潮多,因違停導致路口堵塞,摩托車也相當危險,敬請儘快處理。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路過遊客先生/小姐您好: 有關您於114年4月5日至警察局民意信箱反映「鹿港鎮洛津國小門口,公園三路一排紅線違停汽車』案,本分局非常重視,已派員前往了解處理,並責由轄區鹿港派出所針對該路段加強違規勸導取締工作,以還給民眾行的空間;臺端爾後如遇類似案件,可立即撥打轄區派出所電話或110,以利即時處理。 謝謝您對警政工作之關心與協助,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或疑問,歡迎來電與承辦人聯絡,本分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併致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第五組 承辦人員:陳裕元 聯絡電話:(04) 7751015 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敬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鹿港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40404-001

主題:

和美鎮和頭路235巷內嚴重違停無法正常會車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5-04-04 10:05:32

留言人:

呂依玲

留言內容:

4/4巷內違停嚴重好幾次從自家後門出入口外出時差點被撞,懇請貴單位幫忙處理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呂依玲小姐您好: 有關您反映和美鎮和頭路235巷停車妨礙通行等情,本分局函詢和美鎮公所確認為現有巷道,惟該路段未設置禁制標誌或標線,取締執法易生爭議,已派 員針對該處加強巡邏並加強停車秩序整理;若您發現有停車妨礙通行情形可撥打110報案專線,將派遣員警立即到場處理。 感謝您的寶貴意見及對交通執法之關心,特致謝忱。敬祝身體健康 萬事如意。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第五組 承辦人員:警員陳宜仟 聯絡電話:04-7570913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呂依玲君您好: 臺端在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反映,已由本分局儘速瞭解處理中。 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敬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和美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40403-002

主題:

建國路橋下大象牛排店交通問題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5-04-03 17:19:45

留言人:

章正和

留言內容:

建國路橋往金馬路方向走,下橋右側大象牛排店下午排隊人潮湧現及違規停車在馬路上下乘客,逼得下橋直行機車需往左側行駛,萬一被內側車道撞到車禍發生,那他肇事逃逸車禍發生求償無門。 懇請幫忙處理狀況,感謝局長、隊員協助。 讓您們忙碌,深感抱歉。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巡佐 陳岳昆。聯絡電話:04-723348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臺端您好:  有關臺端詢問「彰化市建國北路(大象牛排館前)停車秩序案」,經本分局查處後,茲答復如下: 有關反映之地點,本分局已加強該地點交通整理,以維護用路人之權益。另如您再發現該地點有交通違規情事,亦可隨時撥打110報案,本分局將立即派員前往查處。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承蒙關心警政,敬致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彰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40403-001

主題:

假日施工。影響居民權益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04-03 10:19:04

留言人:

賴佩伶

留言內容:

北斗國宅後面工地假日施工,影響居民休息權益。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彰化縣環境保護局提供免費的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全年無休,24小時服務,方便市民隨時檢舉公害問題。

留言序號:

1140401-002

主題:

511彰化縣社頭鄉員集路三段793巷(萊爾富對面的巷子)違停嚴重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5-04-01 14:57:58

留言人:

AY

留言內容:

明明就好好一條雙向道 其中一向車道全都被拿來停車 還大喇喇地聽在"慢"字上 簡訊報案也沒看半次來處理 大家還是停的很爽 住在這裡要通行超級不方便 就因為這些自私的人 有時候讓一下車 紅燈就過不了了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田中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AY 君您好 您以E-mail寄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 (案號:1140401-002)電子郵件提及彰化縣社頭鄉員集路三段793巷(萊爾富對面的巷子)違停嚴重1事,經彰化縣警察局責由本分局答復。 (一)經查本分局接獲報案稱社頭鄉員集路三段793巷違停嚴重,員警依規定到場查看,惟因該路段道路範圍不明確,交通違規執法無據,業已請社頭鄉公所研議規劃合宜之相關限制、指示標線(誌)之路權設施,以利用路民眾遵循,俟社頭鄉公所設置後,本分局將依據鄉公所規劃之交通路權設施加強取締。 (二)本分局賡續加強該路段巡邏,對於用路民眾加強宣導,以維交通安全。 (三)感謝對警政、交通工作關心,敬祝身體健康、順心如意。 (四)感謝對警政交通工作的關心,臺端指稱交通違規行為本分局將賡續加強巡邏、取締並宣導,以維護用路人安全。 敬祝身體健康、順心如意!

留言序號:

1140401-001

主題:

員林市員農街43號 盆栽放到路上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5-04-01 14:53:15

留言人:

WT

留言內容:

那個轉彎已經很窄了 看到好幾次車子差點撞到盆栽了 以下提供GOOGLE MAP 請盡速處理 已經陳情第三次了 https://maps.app.goo.gl/WYrUd8tuMVPpdDPv9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員林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 臺端至警民交流留言板陳述「員林市員農街43號盆栽占用道路」,本分局已派員查處,障礙物已清除,本案承辦人:員林分局第五組巡官方翊凝,聯絡電話:04-835861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WT君您好: 臺端在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反應,已由本分局儘速了解處理中。順祝平安快樂,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敬啟。

留言序號:

1140331-007

主題:

鹿港鎮中山路63號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5-03-31 15:17:48

留言人:

路過的人

留言內容:

今天走騎樓經過,整個騎樓完全被占滿,然後竟然還在騎樓養雞?不知道的人還以為來到動物園,太扯了,騎樓是私人的嗎?如果因為那些雜物發生事情算誰的,附近有分局,好像當沒看到一樣,可以處理一下嗎?超誇張...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鹿港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路過的人先生/小姐您好: 有關您於114年3月31日至警察局民意信箱反映「騎樓完全被占滿,然後竟然還在騎樓養雞?』案,本分局非常重視,已派員前往了解處理,並責由轄區和興派出所針對該路段加強違規勸導取締工作,以還給民眾行的空間,臺端爾後如遇類似案件,可立即撥打轄區派出所電話或110,以利即時處理。 謝謝您對警政工作之關心與協助,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或疑問,歡迎來電與承辦人聯絡,本分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併致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第五組 承辦人員:楊木欽 聯絡電話:(04) 7751015 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敬啟

留言序號:

1140331-006

主題:

交通違規檢舉網站無法連結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5-03-31 13:56:37

留言人:

顏添丁

留言內容:

送出後顯示: 位於 https://traffic.chpb.gov.tw/ViolatePetition/C005400/Form 的網頁似乎發生問題, 或可能已永久移至新的網址。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顏添丁  君您好 您於114年3月31日於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版」陳情系統所提意見,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本案經本局實際測試交通違規檢舉案件均能正常連結,可能會出現連結錯誤的情形,說明如下:請您檢視您使用者終端設備(包括個人電腦、手機、平板)、網路使用的情形皆可能會有影響,有可能與環境線路(頻寬限制、個人網路流量有限制造成網路塞車)而造成連結錯誤;請確認網路的訊號是否流暢,並清除瀏覽器快取紀錄後,再重新嘗試操作。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 敬祝平安、快樂。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林有德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308

留言序號:

1140331-005

主題:

刪除留言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03-31 13:32:42

留言人:

不想留

留言內容:

留言1140330-002及1140330-003,不想留真實姓名,麻煩幫忙刪除留言,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好的,請管理人員幫忙刪除留言。

留言序號:

1140331-004

主題:

幫人家代班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03-31 13:20:40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公車司機幫人家代班或是在旁邊指導的司機開車(非本人開車),是否會有違反刑事責任,另外薪資計算是否屬於民事問題。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司機幫人家代班應依公司規定(許可)辦理。薪資計算問題則屬於民事範疇,需依照勞動契約與公司內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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