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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 【局長信箱】 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 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 反映。
留言序號:

1141226-001

主題:

觀看社群網站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12-26 09:24:05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觀看汽車業務大眾人物、他人社群網站而公開文章,分享或連結給朋友看,是否有違反法律相關規定。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若僅觀看汽車業務、大眾人物或他人「公開」的社群文章,並將原文分享或貼連結給朋友觀看,原則上不涉及法律問題。

留言序號:

1141225-001

主題:

交通檢舉網站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5-12-25 13:00:52

留言人:

阿杰

留言內容:

交通檢舉網站故障無法檢舉已經是非常長期的老問題的,到現在還無法處理好,是處理人員沒盡責處理還是無能力處理,是否要叫上面的長官下來處理相關的負責人員才會好好處理好,不要在敷衍什麼說可以拿資料去警局直接檢舉,別縣市都沒這種問題,就彰化長期處理不好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阿杰  君您好 您於114年12月25日於本局「警民交流留言版」陳情系統所提意見,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本案經查詢本局交通違規陳情系統當日(12月25日)共受理交通違規檢舉案件217件,可能會出現上傳錯誤的情形,說明如下:請您檢視您使用者終端設備(包括個人電腦、手機、平板)、網路使用的情形皆可能會有影響,有可能與環境線路(頻寬限制、網路有限制流量或同時大量使用網路流量)而造成上傳錯誤,確認網路的訊號是否流暢,請清除瀏覽器快取紀錄後,再重新嘗試操作。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 敬祝平安、快樂。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林有德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308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41224-001

主題:

彰化市三民市場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5-12-24 07:54:04

留言人:

王小姐

留言內容:

上次留言提到我家門口,常常被停,彰化市三民市場,中民街61號旁的巷子(有珍正Q饅頭的招牌那條陽明街),你們六日8點左右來看就知道,真的都是停好停滿,還會三不五時遇到直接插門口的,我上週慶幸人在外面,還有人可以幫我把車移到旁邊空位停著,那個門真的是打不開的狀態,如果今天人都在室內,那車停門口也打不開,如果發生天災人禍要逃跑,家中老人根本推不開門。(上次沒提到準確的地址,這次已經給你們了)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彰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巡佐 陳岳昆。聯絡電話:04-723348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  臺端反映「彰化市三民市場周邊交通秩序案」,經本分局查處後,茲答復如下: 有關反映之地點,本分局已加強該地點交通整理,以維護用路人之權益。另如您再發現該地點有交通違規情事,亦可隨時撥打110報案,本分局將立即派員前往查處。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承蒙關心警政,敬致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留言序號:

1141222-002

主題:

酒後騎車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12-22 22:55:47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酒後騎車一開始沒被警方盤查而酒精濃度已揮發,若事後要開罰是否需要舉證。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酒後騎車之處罰,原則上須有具體事證證明當時騎乘時已達法定酒精濃度標準(如現場酒測、影像或其他客觀證據)。若未於當時查獲,事後僅因酒精已揮發,且無其他足資證明酒後騎乘之證據,原則上難以逕行開罰。

留言序號:

1141222-001

主題:

酒駕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12-22 22:53:17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持有職業大型車駕照,吃完含有酒精成分食物騎車,若超過酒測值或觸犯公共危險是吊扣汽車駕照還是機車駕照,若無超過酒測值是否不罰。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駕照資格及吊扣、吊銷等相關規定,係屬監理機關權責,建議您逕向監理單位洽詢確認。另如酒測值未達法定標準,且無其他足以認定構成公共危險之具體事證,原則上不予處罰。

留言序號:

1141220-002

主題:

娃娃機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12-20 23:57:42

留言人:

Yishuan

留言內容:

您好,想檢舉北斗鎮中正路阿呆滷味對面娃娃機店放置刮刮樂及保夾金額超過790元,是否已違規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 有關您反映娃娃機店疑似放置刮刮樂及設定保夾金額超過790元一事,是否涉及違規,建議您檢附相關照片或影片等具體事證,向轄區派出所提出檢舉。

留言序號:

1141220-001

主題:

三民市場周邊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12-20 10:45:20

留言人:

王湘旻

留言內容:

住在市場內門口常常被停車,今天甚至遇到我站在外面等了快兩小時機車車主都還沒來牽車。三民市場裡面現在也常常有機車直接進去裡面擠人,,你們之前有陣子來管理中民街攤販,我覺得挺好的,但最近又開始了,你們有辦法管理這個部分嗎?至少不要讓市場內部跟巷子有大量機車進入,還是停我門口的我可以檢舉,然後你們可以開罰?我有拍下車牌跟停我門口照片。真的很困擾!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您未說明鄉鎭市路段,無法轉知該單位,若有發現交通違規情事,建議當下撥打110,請派員警到現場處理。

留言序號:

1141219-002

主題:

社區頑童每日高分貝嬉鬧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5-12-19 18:06:37

留言人:

陳星志

留言內容:

我是彰化國宅(彰益街87-2號)住戶,近超過一個月來,每日下午17:00-18:00之間,某社區住戶的國小孩童,都會三三兩兩在南區中亭嬉鬧,高分貝的吵鬧聲,加上中庭聲波廻蕩,讓人萬分痛哭,住戶委員不勸阻,守衛也無可耐何,甚至吵鬧的孩童家長就在旁邊“壓陣”!怕其它住戶對他小孩驅趕,把公共空間當公園用,麻煩警方能抽空在17:00-18:00巡守我們社區。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彰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  臺端反映「孩童於彰益街87-2號社區中庭嬉鬧1事」,經本分局查處後,茲答復如下: 有關反映之地點,本分局責由泰和派出所將旨揭區域納入巡邏路線,於勤務中適時柔性勸導,提醒家長及住戶注意活動音量與互相體諒,俾維護社區和諧,以維護住戶生活環境安寧。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承蒙關心警政,敬致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留言序號:

1141219-001

主題:

幫人家辦門號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12-19 09:42:19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辦手機門號給家人或他人使用,但是電話費由對方付,是否有涉及法律問題。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只要門號是經本人同意辦理、用途合法,原則上並不違法。

留言序號:

1141217-005

主題:

檢舉網頁上傳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5-12-17 23:09:27

留言人:

劉家宏

留言內容:

你們檢舉網頁的硬體是不是該加強了,檢舉上傳快5分鐘,試了3次,最後才顯示網頁有問題,不想讓民眾檢舉就把網頁關了,每次在彰化遇到要檢舉,問題就一堆,可以好好做事嗎?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劉家宏  君您好 您於114年12月17日於本局「警民交流留言版」陳情系統所提意見,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本案經查詢本局交通違規陳情系統當日(12月17日)共受理交通違規檢舉案件435件,可能會出現上傳錯誤的情形,說明如下:請您檢視您使用者終端設備(包括個人電腦、手機、平板)、網路使用的情形皆可能會有影響,有可能與環境線路(頻寬限制、網路有限制流量或同時大量使用網路流量)而造成上傳錯誤,確認網路的訊號是否流暢,請清除瀏覽器快取紀錄後,再重新嘗試操作。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 敬祝平安、快樂。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林有德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308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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