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0701-002
超出白線的停車跟我說沒有違規,笑死
回覆次數:22024-07-01 16:52:27
員林分局是不是都沒在看新聞?
員林分局警察打電話來跟我說路邊停車就算超出白線,只要順向就沒有違規,員林分局的警察連新聞都不看嗎? https://tw.news.yahoo.com/%E7%82%BA%E5%95%A5%E9%96%8B%E7%BD%B0%E5%96%AE-%E8%87%A8%E5%81%9C%E7%99%BD%E7%B7%9A%E6%8C%A8%E7%BD%B0-%E5%8E%9F%E4%BE%86%E8%B6%85%E7%B7%9A%E4%BA%86-053843261.html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員林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臺端您好: 有關臺端於113年7月1日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詢問超出白線停車是否違規案。依交通部109年5月6日交路字第1090009166號函釋略以,事涉舉發實務,應由執法機關依個案具體事實有無違反停車管制規定認定確認為宜。 敬祝 身體健康、闔家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第五組 本案承辦人:巡官莊家程 聯絡電話:04-8358611
1130701-001
路段速限是多少呢?
回覆次數:22024-07-01 07:05:43
李先生
近日經過彰化縣花壇鄉中山路二段南向路段,在中山路二段與學前路交叉路口,發現南向中央分隔島上多了一塊「警52-測速取締標誌」,表示一般道路一百公尺至三百公尺後有可能有機動測速取締。 但是卻沒有一起懸掛「限5-最高速限標誌」,這樣會讓民眾在不知道速限的狀況下行駛,被警員取締超速。 另外想請問彰化縣花壇鄉中山路二段南向過與學前路交叉路口之後路段速限是多少?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李先生您好: 您於113年7月1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所提意見,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有關您詢問花壇鄉中山路2段與學前路口中央分隔島上沒有 懸掛「限5-最高速限標誌」牌面及路段速限一事,經查道路 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並無規定「警52」與「限5」牌 面應同時附掛;另速限規定及速限牌面設置之問題係路權機 關交通部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彰化工務段所屬,本局將函請該段依權責辦理。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敬祝平安、快樂。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巡官杜秉翰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303
1130630-003
請問莊家程巡官是你白癡還我白癡
回覆次數:22024-06-30 20:09:41
想必是我白癡
說會請莒光派出所加強取締 今天(2024.06.30)我報案了十幾次 警察就是不來 你除了發罐頭信之外還能幹嘛? 是你被莒光派出所當白痴 還是你把我當白痴覺得用罐頭信就能打發我?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員林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臺端您好: 有關臺端於113年6月30日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檢舉本分局員警未依規定處理違規停車案,本案責由轄區莒光派出所派員查處已舉發違規停車。本分局將持續編排勤務加強稽查取締,以維交通順暢。 敬祝 身體健康、闔家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第五組 本案承辦人:巡官莊家程 聯絡電話:04-835861
1130630-002
違規停車
回覆次數:12024-06-30 00:42:38
王大仁
員林市中山南路162巷和惠明街114巷交叉路口停放汽車佔用消防道路.經常看巡邏員警來附近簽到怎麼都沒看到違停 以及惠明街136巷往惠明街這段路違停超多車輛道入就狹窄.一般轎車就難移通行.消防通道這樣事對的嗎.是否可以畫紅線.或是員警多多關心一下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本案與編號1130630-001重複建議,本案已交辦員林分局。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1130630-001
違規停車
回覆次數:22024-06-30 00:42:07
王大仁
員林市中山南路162巷和惠明街114巷交叉路口停放汽車佔用消防道路.經常看巡邏員警來附近簽到怎麼都沒看到違停 以及惠明街136巷往惠明街這段路違停超多車輛道入就狹窄.一般轎車就難移通行.消防通道這樣事對的嗎.是否可以畫紅線.或是員警多多關心一下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員林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臺端您好: 有關臺端於113年6月30日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檢舉員林市中山南路162巷及惠明街114巷口與惠明街136巷違規停車案,本案已責由轄區莒光派出所編排勤務加強違規停車稽查取締,以維交通順暢。 敬祝 身體健康、闔家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第五組 本案承辦人:巡官莊家程 聯絡電話:04-8358611
1130629-001
霸佔道路
回覆次數:32024-06-29 17:25:48
火冒三丈
鹿港鎮頂厝里永安一路與民主街的轉角擺了一台廢棄的餐車,下午陽光照到那台餐車還會反光,住餐車對面的都要被閃一個下午,已經擺很久了,麻煩協助,真的太困擾了,謝謝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鹿港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火冒三丈先生/小姐您好: 有關您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留言反映「霸佔道路』一案,本分局將儘速查處並回復。 敬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啟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火冒三丈先生/小姐您好: 有關您於113年6月29日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留言反映「霸佔道路」一案,本分局對此問題非常重視,針對您反映問題業已責請轄區派出所前往向其車主勸導,請移置至空曠處,以維民眾用路之通行安全,。 謝謝您對警政工作之關心與協助,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或疑問,歡迎來電與承辦人聯絡,本分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第五組 承辦人員:陳豫儒 聯絡電話:(04)7751013
1130628-003
關於初判表中肇事原因
回覆次數:22024-06-28 21:31:38
黃先生
這陣子線上申請初判表其中的初步分析肇事原因 只寫本案(涉公共危險罪)已進入司法程序 肇事原因應以法院判決為最終確定 但因酒駕者 當天移送後 已跟檢察官獲得緩刑處分 所以這方面無法透過法院 獲得肇事比例 去電承辦員警 也只得到 你們雙方要自己去喬 既然都申請初判表了 就是希望能透過警方知道雙方大略肇事比例 而不是收到這種回復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黃先生您好: 您於113年7月1日向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提及「關於初判表中肇事原因」1事,經責由本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處理,茲答復如下: 有關臺端陳情「關於初判表中肇事原因」1事,本案已有進入司法程序,不再分析研判。 對於肇事原因如有疑義,仍應以「公路法」第67條所定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鑑定之結果或法院之判決為最终之確定。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聯絡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聯絡人員:警務佐林建華 聯絡電話:04-7228037*405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1130628-002
號誌詢問
回覆次數:22024-06-28 10:15:20
鎮民
中正路南行過平和路口(生活寢具店前)還是綠轉黃,抵達大台中五金前面的號誌已經變紅燈,請問還可以繼續直行嗎?。本人已經停下(非黃色網線區),後面有車直接闖越紅燈差點撞到行人與立特屋五金旁的岔路(沒路名)行駛接中正路口的機車。 平和路左轉中正路口的號誌有指示(左彎請繼續直行),這裡與岔路的路號誌時間錯開,不影響。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先生(小姐)您好: 您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留言,提及「鹿港鎮中正路與平和路口號誌詢問」等情,茲答復如下: 有關彰化縣號誌、標誌、標線設置為彰化縣政府交通處權責,本局僅就號誌運行及車輛通行說明,鹿港鎮中正路與平和路口為不規則大路口,當中正路南下車輛通過平和路口遇綠燈轉黃燈變紅燈時,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06條第4款規定:「圓形黃燈:圓形黃燈用以警告車輛駕駛人及行人,表示紅色燈號即將顯示,屆時將失去通行路權。」同條第5款第1目規定:「圓形紅燈車輛面對圓形紅燈表示禁止通行,不得超越停止線或進入路口。在號誌燈號變換為黃燈顯示時恰抵停止線或已進入交叉路口,依上述規定應迅速通過路口,惟如遇橫向行人穿越道行人欲穿道路時,應優先禮讓行人通行。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蕭煉錠 聯絡電話:04-7262049轉351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1130628-001
員警態度
回覆次數:22024-06-28 08:21:34
Miss A
幾個月前我有事去派出所想請員警幫忙,值班員警卻跟我說那邊不是我們的轄區!是內安所的!還問我是外地來的吧?雖然他後來還是有幫忙想辦法,但處理事情的態度,讓人感覺不是很好! 沒有想要檢舉那員警!只是覺得態度方面真的需要加強!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田中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Miss A君您好: 有關您於113年6月28日於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提及本分局員警態度不佳等情,茲答復如下: 一、 因臺端未提供具體時間、地點,無法進行查處,如您有其他具體事證,可提供給本分局查證。 二、 本分局將持續於各項集(機)會宣導所屬與民眾應對技巧及要領,以杜類似情事發生。 三、 以上答復僅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田中分局第二組 本案承辦人員:巡官蔣哲勛 聯絡電話:04-8756902
1130627-001
我想撤銷案子
回覆次數:12024-06-27 21:36:37
鄭欸
因為是我的手機有問題才會到是倒在你們的局長的信箱裡面和真的很不好意思害你們白忙一場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有關您撤銷案件說明不夠明確,可以麻煩您再次留言詳細說明。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