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0626-002
巷弄停車
回覆次數:32025-06-26 17:10:33
黃先生
彰化縣溪湖鎮頂新五街,道路寬度不足5米,兩旁都停放車輛。頂新五街與頂新街路口時有違停遮擋行車視線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您好:有關台端於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埔心鄉中正路一段與柳橋東路往員林方向的號誌燈疑義;經 本分局派員實地會勘,該路口為四時向號誌燈,左轉車有左轉專用號誌燈。感謝您留言反映,本分局報案電話04-8852026或埔心分駐所04-8291545;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溪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您好:有關台端於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溪湖鎮頂新五街與頂新街路口,經常有違停遮擋行車視線 。 本分局已指派溪湖派出所加強違規取締 ,以維用路人安全。感謝您留言反映,本分局報案電話04-8852026或溪湖派出所04-8852404;順祝平安快樂。
1140626-001
佔用道路
回覆次數:32025-06-26 16:34:55
黃博智
彰化市華山路220號佔用道路營業為何不見取締,周圍路霸也一堆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彰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您好:有關臺端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巡佐 陳岳昆。聯絡電話:04-7233481。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您好: 臺端反映「彰化市華山路攤販占用道路案」,經本分局查處結果,茲答復如下: 有關反映之地點,本分局已加強該地點交通整理,以維護用路人之權益。另如您發現該地點有交通違規情事,亦可隨時撥打110報案,本分局將立即派員前往查處。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承蒙關心警政,敬致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1140625-004
被複雜號誌燈搞錯
回覆次數:12025-06-25 21:05:38
黃慧蘭
在路口我有看紅燈停,而且停了一下,才又起步,結果警察同志完全不聽解釋,就説調監視錄影器,我不知道搞錯,因為那路口超複雜,就在福興鄉沿海路(與臨海路路口),我相信一定讓人錯亂,就在114年6月25日11時08分,但他一臉冷樣,態度極差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您提到該路口號誌複雜問題,有關交通號誌、標線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反映。
1140625-003
被檢舉違規 照片不服
回覆次數:12025-06-25 17:48:28
黃勝騰
被檢舉人舉報 停車在機車停車格 照片根本看不出我的車有佔用機車專用停車格 就被員警開紅單 我不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您可以提出申訴,1、根據您的違規通知單,確認應到案的處所(監理站)。2、檢附違規通知單(紅單)影本,及停車時的照片或影片,特別是能夠顯示您的車輛並未佔用機車專用停車格的證據。陳述書,內容應包括您的姓名、車號、違規通知單號碼、申訴理由等。3、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條第2項後段規定,不服舉發事實者,應於30日內向應到案處所處罰機關陳述意見(申訴) ,方符程序。
1140625-002
領取良民證,外事科態度很差
回覆次數:12025-06-25 11:15:34
賴弘衛
領取良民證,外事科講話那麼快又講不清楚,填領取表時,上面有用立可帶塗掉的地方,我又不清楚所以寫在下面,外事科的人用那種眼神看人,真的讓人不舒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出寶貴的意見,對於您在領取文件過程中所感受到的不便與不愉快,我們深感抱歉。外事科同仁在受理相關作業時,可能因為受理民眾較多,工作繁忙或講解節奏較快,讓您感到資訊傳達不夠清楚,我們會轉達您的反應給承辦同仁,提醒同仁放慢語速、耐心說明,避免類似情形再次發生。謝謝您撥冗反映,讓我們有機會改進與成長。
1140625-001
撿到東西
回覆次數:12025-06-25 07:56:58
一般民眾
請問若在公車上撿到遺失物,而詢問是哪一位掉落,而掉落司機說是他的,但是也是失物招領,請問撿到遺失物的司機若不知道該物品為遺失物以及無侵占,是否會有相關法律問題。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若撿遺失物而出於善意詢問失主是誰、司機認為自己遺失而取走,雙方都無不法意圖或侵占行為,那麼通常不會涉及法律責任。
1140624-002
請問竊盜案的流程
回覆次數:12025-06-24 19:23:22
市民
線上系統查詢案件進度,如卡在調閱監視器的流程,是否代表還未通知竊盜嫌疑人?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有關警政署受理案件查詢,您可定期查看「案件進度查詢系統」,或聯繫承辦員警,詢問目前調查進展與是否已進入通知、偵訊程序。
1140624-001
大埔路道路規劃
回覆次數:32025-06-24 17:14:36
璽璽
想問一下,是否能針對大埔路的道路規劃,人行道及機車格還有汽車的停放,做個統一的印刷單發放嗎?因為有時候看汽車可以停,有時候汽車停了被趕。有時候又人行道一堆機車,所以想知道政府的規劃到底是什麼謝謝🙏然後規劃了,也希望能嚴厲執行。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您好:有關臺端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巡佐 陳岳昆。聯絡電話:04-7233481。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您好: 臺端反映「彰化市大埔路人行道停車秩序案」,經本分局查處結果,茲答復如下: 一、彰化市大埔路停車空間汽、機車均可停放,惟不得超出標線或占用人行道。 二、有關反映之地點,本分局已加強該地點交通整理,並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者依法告發、取締,以維護用路人之權益。另如您發現該地點有交通違規情事,亦可隨時撥打110報案,本分局將立即派員前往查處。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承蒙關心警政,敬致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彰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1140623-001
法條解釋及疑問解答
回覆次數:12025-06-23 19:51:59
張先生
噪音管制法 第 6 條 製造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聲音者,由警察機關依有關法規處理之。 第 8 條 噪音管制區內,於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公告之時間、地區或場所不得從事下列行為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一、燃放爆竹。 二、神壇、廟會、婚喪等民俗活動。 三、餐飲、洗染、印刷或其他使用動力機械操作之商業行為。 四、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行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請問如何解釋噪音管制法第6條中所謂製造"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 試問以下之狀況應依哪些法條處置 1.隔壁工廠機械噪音 2.附近建築工地噪音 3.非法改裝車噪音 4.鄰居鋼琴聲 5.鄰居寵物狗叫聲 6.神壇噪音(樂器-吹嗩吶、敲鑼、打鼓等...,大聲喧嘩) 請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三款中所提及之"神壇"是否為合法登記之場所,若無合法登記是否該視為一般場所? 以上 再麻煩回復 感謝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有關檢舉噪音問題,視噪音類型和情境而定。 若為工商業或建築地盤噪音,請聯絡地方環保局(例如卡拉OK、擴音設施、車輛、發電機等產生的噪音);若為鄰里噪音,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則請撥打110報案聯繫警察機關。警方受理檢舉噪音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第3款規定:「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處新臺幣6,000元以下罰鍰。」 及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第11條規定:「本法第72條第3款所稱噪音,係指噪音管制法令規定之管制標準以外,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聲音。」簡單說明:若噪音具持續性或可量測,則由環保局依據《噪音管制法》處理;若是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的噪音,則由警察機關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理。
1140621-002
曉陽路往中華陸橋紅綠燈號誌疑問
回覆次數:32025-06-21 22:27:30
廖先生
請問曉陽路往中華路橋方向的彎道(即星巴克前那條彎道) 對面新增的紅綠燈(愛妮雅婚紗旁),是否是這條彎道的紅綠燈 就方位設計上來說應該是?我看到紅燈於是停在彎道上的機車道 旁邊六七台機車仍然衝過去上中華陸橋或橋下,甚至還被按喇叭,有被追撞的可能 是我會錯意那紅燈不是此彎道用的? 還是一般大眾以前沒紅綠燈時轉彎習慣了 不易察覺對面新增的紅綠燈? 倘若我是對的,乖乖停紅綠燈還有被追撞的可能,請多宣導或提醒民眾勿闖紅燈 等紅燈時旁邊一台台呼嘯而過,我停到自己懷疑人生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您好: 臺端反映「彰化市曉陽路右轉中華路陸橋案」,經本分局查處結果,茲答復如下: 彰化市曉陽路右轉中華路陸橋無需等待號誌,可直接右轉。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承蒙關心警政,敬致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彰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您好:有關臺端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巡佐 陳岳昆。聯絡電話:04-72334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