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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 【局長信箱】 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 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 反映。
留言序號:

1140701-003

主題:

彰化市自強南路116路口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5-07-01 09:57:26

留言人:

呂先生

留言內容:

你好,彰化市自強南路116 -1 加水站&販售蛋品 紅綠燈路口,轉角紅線內被附近居民佔據私自種植盆栽1.影響該路口右轉彎視線以及須加大迴轉半徑2.因植栽與斑馬線切齊影響行人需站在車道等待,路口右轉車輛也會影響視線.煩請貴局協助處理還給行人與車輛用路安全. 感謝.. 「在道路置放足以妨礙交通之物」 一、交通運輸管理處罰條例第八十二條第一項各款之規定,除責令行為人立即停止並破壞道路拆除,處人行為否則雇主新台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款。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彰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巡佐 陳岳昆。聯絡電話:04-723348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  臺端反映「彰化市自強南路116號旁道路障礙案」,經本分局查處後,茲答復如下: 有關反映之地點,本分局已加強該地點交通整理,以維護用路人之權益。另如您再發現該地點有交通違規情事,亦可隨時撥打110報案,本分局將立即派員前往查處。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承蒙關心警政,敬致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留言序號:

1140701-002

主題:

高鐵特區安全措施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5-07-01 08:54:52

留言人:

王雅安

留言內容:

不好意思打擾了 彰化高鐵重劃區陸續新建案交屋,礙於人口移入與發展需要時間,重劃區大面積尚未開發,未免形成治安死角與移入人員安全考量,懇請協助於各路口或死角地區架設監視器,以維縣民安全,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一、臺端於114年7月1日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建議增設治安要點錄影監視系統,茲答復如下:旨揭高鐵彰化站重劃區及周遭道路,彰化縣警察局已建置監視器且運作均正常,尚足供當前之需求,建置地點可至彰化縣警察局田中分局網站查看。 二、本分局持續加強高鐵彰化站重劃區及周遭道路巡守勤務,以維護民眾交通及財產之安全。 三、以上答復僅供您參考,感謝您對警政支持,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田中分局第四組 本案承辦人員:警務佐陳信宏 聯絡電話:04-8756905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田中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40701-001

主題:

舜力粗工有暴力押人恐嚇勒索事件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07-01 05:36:54

留言人:

林義雄

留言內容:

我是文昌老大在說。開黑道公司舜力粗工陳店長說不交人在收通絹犯老大天天沒錢員工借錢不借用押人恐嚇詐騙案 來信內容:外面說我們粗工用暴力威脅公司陳店長說用押人員工恐嚇 來信內容:在台中市北屯區雙十路二段84號,我們台中最有名的 公司 是勒索店 有是黑道舜力粗工有暴力集團是陳店長說要用押員工 恐嚇威脅勒索沒錢借錢有綁架案 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您提到有人涉及恐嚇、綁架案,請您請至最近的警察派出所或透過110報案,並提供您的基本資料與案情相關資訊,以利警方偵辦。

留言序號:

1140629-003

主題:

車輛違規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5-06-29 22:34:11

留言人:

MAO

留言內容:

彰化縣二水鄉光文路1號到彰化縣二水鄉員集路四段3號 這段路早上經常有民眾未戴安全帽尤其在平日6:30~7:30左右,還有傍晚4:30~6:00左右,且光文路1號前面經常性有車輛紅線違停或占用網狀格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臺端您好,有關您留言陳情表示「二水鄉光文路及員集路等路段違規停車及騎乘機車未依規定配戴安全帽」違規駕駛行為情事,茲答復如下: 1. 臺端指稱交通違規行為本分局將加強巡邏、取締並宣導,以維護用路人安全。 2.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下稱道交條例)」第7-1條規定: 民眾對於下列違反本道交條例之行為者,得敘明違規事實並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第三十條第一項第二款……等交通違規行為,如發現符合上揭規定,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可利用彰化縣警察局交通違規陳情網站(https://traffic.chpb.gov.tw/ViolatePetition/C005400)」提出檢舉」;或請撥打110報案系統,由本分局派遣線上警力前往取締。 感謝您對警政交通工作的關心,敬祝身體健康、順心如 意!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田中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40629-002

主題:

紅綠燈倒數秒數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06-29 22:30:04

留言人:

MAO

留言內容:

511彰化縣社頭鄉中山路二段89-2號門口 中山路一段接二段的兩個紅綠燈秒數都不正確,倒數結束結果還是紅燈,會影響交通安全,煩請校正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交通號誌、標線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反映。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40629-001

主題:

女兒不見幫忙協尋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06-29 13:02:34

留言人:

王錫雲

留言內容:

本人女兒已經不見了,住在彰化縣竹塘姓名叫做王欣婷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請至最近的警察派出所或透過110報案,警方會請您提供失蹤人員基本資料及失蹤相關資訊。

留言序號:

1140627-003

主題:

巷弄不足6米違停佔用道路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5-06-27 16:46:28

留言人:

附近居民

留言內容:

彰化縣和美鎮太平路624巷 常有佔用道路違規停車於巷弄巷口 萬一有緊急狀況消防、救護根本進不來 向相關單位反應無效 向住家反應也無效(說有認識公家單位) 只好向更高警政機關提出問題 望改善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和美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附近居民您好: 有關您反映和美鎮太平路624巷口常有車輛占用道路一事,經本分局派員至現場查處,針對違規停車情形已依規定舉發;如有發現違規停車亦可撥打110報案專線,本分局將派遣員警到場處理。 感謝您的寶貴意見及對交通執法之關心,特致謝忱。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第五組 承辦人員:警員陳宜仟 聯絡電話:04-7570913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附近居民君您好: 臺端在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反映,已由本分局儘速瞭解處理中。 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敬啟

留言序號:

1140627-002

主題:

1140519-002留言的無牌機車又出現在華山路的機車格了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5-06-27 11:55:32

留言人:

民眾

留言內容:

原本在彰化市華山路十信前面的2台無牌完好機車,一台咖啡色,一台白色,經過5/19的留言之後,不知道是不是貴單位有找到車主,車輛有幾天移走不見,但最近又出現在彰化市華山路182號(瀚保動物醫院)前面的機車停車格,是否可以協助清理??? 這條路上班時間機車停車位本來就很難停,現在又卡了這2台無牌機車,還有不少住家放的腳踏車。另外有疑問就是無牌機車移走又出現,代表是有人的,警察單位不能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要求車主不要停在機車停車格嗎?還是政府部門針對長時間占用機車停車位的無牌車輛或者明顯壞掉的腳踏車沒有什麼有效的作為嗎?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巡佐 陳岳昆。聯絡電話:04-723348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彰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  臺端反映「彰化市華山路182號前停放無牌車輛案」,經本分局查處後,茲答復如下: 有關反映之地點,本分局已加強該地點交通整理,以維護用路人之權益。另如您再發現該地點有交通違規情事,亦可撥打110報案,本分局將立即派員前往查處。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承蒙關心警政,敬致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留言序號:

1140627-001

主題:

勸導及取締違停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5-06-27 11:17:31

留言人:

陳先生

留言內容:

彰化縣彰化市金馬路3段826號明視商行經常將貨車停放在門前空地(該地似為公有地),嚴重阻擋旁邊828巷車輛右轉金馬路,確認左方來車之視野,造成行車危險,請派員勸導該商行不要或調整停車位置。 另該址旁(彰化長榮家具前)於每日7:30~8:30上班期間常有為購買飯糰而違停於金馬路右轉中華西路車道上之汽車,造成欲右轉之車輛行車需違規左偏之危險,且許多汽車於購買後,又違規左轉回主車道,造成的金馬路3段直行車之行車阻礙及危險,請派員取締!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巡佐 陳岳昆。聯絡電話:04-723348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彰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  臺端反映「彰化市金馬路3段826號前及金馬路3段長榮家具前交通秩序案」,經本分局查處結果,茲答復如下: 一、彰化市金馬路3段826號前,因無法確認是否屬於道路範圍,本分局已函請道路主管機關協助認定,俟主管機關確認後,本分局方得據以執法。 二、本分局以加強金馬路3段長榮家具前交通整理,以維護用路人之權益。另如您發現該地點有交通違規情事,亦可隨時撥打110報案,本分局將立即派員前往查處。 三、另臺端亦可提供違規採證影像,利用彰化縣警察局全球資訊網(https://traffic.chpb.gov.tw/ViolatePetition/C005400)檢舉交通違規。

留言序號:

1140626-003

主題:

畫線問題、機車族難題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5-06-26 23:06:09

留言人:

陳泰德

留言內容:

今日被開車民眾舉發,舉發內容為「本人於金馬路(健身工廠、寶雅附近路段號線)上騎行機車,於地面僅劃設右轉白色箭頭之車道直行」,私以為此舉發一來無益於交通安全與秩序,二來只會徒曾機車族與汽車族之間的對立。 以下為本人觀點,懇請相關單位協助: 敘述一、本人不時會在路上遇到汽車駕駛行駛於本人機車後方,且該車未保持安全距離,甚至逼車的地步,以至於偶爾在路上遇到後方有汽車時,會稍有心生惶恐,於是下意識的會將車騎行於較靠近外側車道的一側。 又或是經常遇到後車之汽車欲超車或變換車道,該車在與我方機車並排時即變換車道(逼車),而使得我方機車出於無奈及危險考量,不得不自行退讓到較外側車道,以至於偶爾被迫強制於其他車道行駛。而當該逼車車輛通過後,如需立刻回歸到原本車道亦非最佳選擇,因為很可能後續也有其他車輛看到車道淨空後,也會想使用該車道,若每當遇到此情事,就必須立刻回歸原車道,無疑是徒增機車族行駛使用道路的困難及壓力。 敘述二、機車騎行於大路上,車速雖不慢,但要跟許多大車比拼性能,卻是力有未逮。若是今日的交通環境是汽機車都能互相尊重彼此的存在,無前一敘述之情事,且都能按照速限行駛,那本人便可以更加安心地跟隨地上畫線行駛。然現行台灣交通難題不少,人人都需要額外費心自保,且科技又不斷地、迅速地發展,在交通根本問題未解決之前,便容易出現此等因科技進步而引發片面的舉發。是人民的正義之舉無異,卻也是間接體現了系統上的問題。 敘述三、該路段其實並沒有眾多右轉車輛之需求,每當行駛該路段時,內心其實也都有所困惑,為何地上的標線僅是右轉箭頭,而非直行兼右轉的雙箭頭。最近看到彰化市區許多地方也在做交通畫線的工程,相信彰化市府是有希望為民福祉,為增進人民生活環境而努力,是否可以懇請貴單位函文市府,有關市區內各項交通標線的檢視與更新,至少本人認為金馬路上,設置此一右轉專用車道之事項是可以公開討論的。 額外補充:有關標線問題,最近在市區圓環路段,新劃設的標線其實也讓人疑惑,圓環本身的空間其實不大,但在該圓環的每個路口之前都劃設了右轉單箭頭的標線,這樣以後開車或騎車於該路段上的車輛是否都容易在狹窄的開車空間、未跟上進步的交通意識、以及公家的交通標線標誌等三方壓迫下,迫於無奈而需違規行駛。 最後,本人想表達,本人此案交通違規事件,雖單方面看影片上屬有開罰的依據,但是否可以考量上述情事,酌情更改並減輕或撤銷處分。期待我們未來可以有更妥善交通環境。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  臺端反映「彰化市道路標線建議及違規舉發疑義案」,經本分局查處結果,茲答復如下: 一、有關道路標線、標誌之建議,請進洽道路主管機關。 二、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條及第9條規定,不符舉發事實者,應於舉發通至單應到案日期前,逕向處罰機關(公路主管機關)陳述意見(申訴),由主管機關調查。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承蒙關心警政,敬致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巡佐 陳岳昆。聯絡電話:04-723348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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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彰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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