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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 【局長信箱】 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 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 反映。
留言序號:

1140713-001

主題:

趙秉逸警員私法不公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07-13 20:16:27

留言人:

張小姐

留言內容:

主旨:檢舉溪湖分局埔鹽臨分駐所趙秉逸員警執法不公,疑似選擇性執法 敬啟者: 本人於114年7月13日18時44分,行經彰化縣溪湖鎮西環路407號附近時,遭溪湖分局埔鹽臨分駐趙秉逸員警開立罰單,指稱我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2款,理由為「行人不在劃設之人行道通行」。我是依照違反照常規乖乖給員警開罰但趙秉逸員警對於旁人走過違規當作沒看到~趙秉逸員警理由竟說眼睛沒看到頭都不抬起來看違罰的人~ 然而,當時現場有多位行人與我同時通行、未行走斑馬線,警方卻僅針對我個人進行攔查與開罰,未對其他人加以勸導或取締,顯有執法不一致、選擇性執法之嫌,令人感到遭到不公平對待,亦損及警方形象與公信力。 懇請督察室協助調查當日員警執法是否違反比例原則、公平原則,並請回覆檢舉處理情形,感謝您協助維護人民權益與執法公正。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與反映,有關個案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局長信箱】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留言序號:

1140709-001

主題:

請問警用執法記錄器內容可否調用?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07-09 20:04:55

留言人:

余志爵

留言內容:

你好,我是一名youtuber在做美國警察執法案件解說的,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pgOD3MyTHOAe_XeW5ynXZw這是我的頻道,我想請問一下台灣案件是否可以調取相關影音和案件內容?用在頻道上做案件內容詳細講解,會規避個人隱私與個資,望回復!!!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申請調閱台灣警察機關執法影音及案件資料事宜,依據「警察機關執勤使用微型攝影機及影音資料保存管理要點」第六點規定:使用影音資料提供新聞媒體輿情說明、辦理犯罪預防宣導或教育訓練等公務事項時,應經分局長或相當職務以上長官或其授權人員核准始可提供;涉及刑案處理時,相關發布新聞要件、程序及應注意事項,應依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及警察機關偵辦刑案新聞處理應行注意要點辦理。建議可向案件所屬轄區警察機關洽詢,俾利依規定辦理。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的支持,敬祝順心。

留言序號:

1140708-002

主題:

1111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07-08 23:05:26

留言人:

林忠義

留言內容:

陳局長:我是塗厝所林忠義。回想我寫給方仰寧局長信但至今沒得到回應。人有高低之分但不要貴賤之別。我只是小小警員在今年4月蒙受你可升巡佐。但我不是十惡不作。我小巡佐看你為權位。你們這些努力算了講多沒用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與反映。若您在職場上有相關問題或需要協助,歡迎致電本局公關科葉警務員,我們將儘力協助您處理相關事宜。另建議您可透過「局長信箱」正式陳情,我們將依據行政院及所屬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由專人負責列管追蹤,確保您的意見獲得妥善回應與處理。

留言序號:

1140708-001

主題:

遭到陌生人刻意追蹤行跡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07-08 02:38:19

留言人:

匿名

留言內容:

並有他人刻意抹黑及毀謗,並實際透過個人行為影響我的工作,陳情尋求幫助。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您提到遭到陌生人刻意追蹤行跡等情事,請備妥相關資料(違法事證)至就近派出所報案。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40704-001

主題:

娃娃機違法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07-04 13:20:47

留言人:

L先生

留言內容:

在員林市員東路二段中油對面有一間娃娃機台內商品與保夾金額落差很大,還附上刮刮樂,是要帶壞小朋友以小搏大的精神嗎?有沒有相關單位管理一下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個案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局長信箱】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留言序號:

1140703-002

主題:

交通號誌有疑問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5-07-03 19:27:11

留言人:

戴淑芬

留言內容:

請問仁愛里和順路右轉鹿和路有一個紅燈,7/3行經該路口時,和美這向的紅綠燈竟是轉向鹿港方向? 這是表示和美往鹿港方向不用停等紅燈嗎?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戴淑芬君您好: 您於114年7月9日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提及「交通號誌有疑問」案,經現場勘查說明如下:因和順路右轉鹿和路6段(往鹿港方向)雖於行駛途中遇鹿和路6段與鹿和路6段255巷口,因該路口往(往鹿港方向)號誌已拆除,地面停等區亦已塗銷,遂可直接繼續直行鹿和路6段,無須停等紅燈。 若有不明瞭之處,歡迎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將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細服務。感謝您的來信。敬祝身體健康、順心如意。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第五組 聯絡人員:警員李芮嘉 聯絡電話:04-7570913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戴淑芬君您好: 臺端在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反映,已由本分局儘速瞭解處理中。 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敬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和美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40703-001

主題:

電信業者不法行為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5-07-03 15:12:29

留言人:

老吳

留言內容:

鹿港民權路遠傳電信,疑似有辦門號換現金的不法交易,拐騙一些無知的民眾申辦高資費 鹿港傑昇通信,疑似無卡分期利息亂算、超貸。購買商品有分有無發票價格,懷疑有逃漏稅之嫌 鹿港聯豐通信,購買商品有分有無發票價格,懷疑有逃漏稅之嫌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老吳先生/小姐您好: 您於114年7月3日寄給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留言反映反映「電信業者不法行為」案,茲答覆如下: 有關您所反映之問題,有關逃漏稅之問題係屬國稅局之業務非警察機關所能認定,另電信業者以促銷手法讓民眾申辦高資費方案,則屬民間商業之行為;臺端遇案時可逕向國稅局反映。 承蒙您對警政工作之關心與協助,如對於本案仍有疑問,請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偵查隊 承辦人員:林建宏 聯絡電話:(04)7770837 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敬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鹿港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40702-002

主題:

秀水鄉文化街違法擺攤問題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5-07-02 15:08:38

留言人:

陳奕勳

留言內容:

有關秀水鄉文化街上午時段違法涉攤(該路段設有縣警局禁止設攤告示)轄區單位長期未執法以致交通混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鹿港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陳奕勳先生/小姐您好: 您於114年7月2日寄給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留言反映反映「秀水鄉文化街違法擺攤問題」案,茲答覆如下: 有關您所反映之問題,本分局將編排警力前往取締勸導;臺端爾後如遇類似案件,可立即撥打轄區秀安派出所電話04-7692304電話或110,以利即時處理。 承蒙您對警政工作之關心與協助,如對於本案仍有疑問,請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員:林吉煌 聯絡電話:(04)7751011 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敬啟

留言序號:

1140702-001

主題:

交通違規陳情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5-07-02 07:52:47

留言人:

Jerry

留言內容:

想請問彰化警局交通違規陳情處理的時效性是多久 分文分了一個月沒消息 這效率合理嗎? 單號20250606330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Jerry您好: 您於​​114年7月2日於本局警民留言板,提及「詢問檢舉交通違規查處進度」1事,有關查處情形,茲答復如下: 本局依受理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件審核時效係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0條規定,自違規行為終了之日起二個月內完成審核、舉發;本局已函請彰化分局查處,並將查處情形回復您本人。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您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聯絡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聯絡人員:警員廖宥任 聯絡電話:04-​​7262049轉​​354

留言序號:

1140701-004

主題:

違規照片線上查詢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5-07-01 12:06:52

留言人:

鐘俊凱

留言內容:

您好: 因違規罰單都是掛號領取,若沒有領取會退回郵局或是原寄送地。 目前只能線上查詢違規地地點,無法得知詳細違規事項。 使否可以提供線上查詢違規照片之服務。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鐘俊凱  君您好 您於114年7月1日於本局「警民交流留言版」陳情系統所提意見,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有關本局未設立交通違規照片檢視功能,本局將評估列入日後系統新增項目。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敬祝平安、快樂。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林有德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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