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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 【局長信箱】 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 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 反映。
留言序號:

1050828-07

主題:

公然汙辱 與 毀謗罪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6-08-27 09:06:16

留言人:

李先生

留言內容:

公然汙辱 與 毀謗罪 ,請問適用於 臉書或IG 公開平台嗎? 如果 一直被攻擊、影射,造成心理傷害,警察可以幫忙找出那個人嗎? 或能查的到發文者的IP 及所在縣市嗎? 感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建議您持相關資料至轄區分駐(派出)所報案提告,員警受理後會儘速為您處理及後續調查作業。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50828-06

主題:

公然汙辱 與 毀謗罪?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6-08-27 08:58:04

留言人:

李先生

留言內容:

請問一下,在網路上FB,與IG 等公開平台,被某人亂傳謠言, 例,當小三之類的,造成心理傷害,適用於這二罪嗎? 公然汙辱 與 毀謗罪 有相關的窗口 可以受理此類報案嗎? 相關對話,貼圖都有存檔~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在網路(臉書)上汙辱及毀謗一事,依我國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人者,為公然侮辱罪;第310條第一項:「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所謂公然侮辱罪,是指侮辱行為未涉及具體事實,如以三字經罵人;誹謗罪則是具體陳述事實,如連名帶姓罵指某人是爛人。故在網路(臉書)上所張貼的文章,在客觀上會損及他人在社會的評價,就可能會構成上述之要件;另若是以暱稱或別號罵人,因無法判別身份且不會貶損任何人的社會評價,就不會有公然侮辱或誹謗問題。建議您該網路上之言論,如確有貶損到您的人格權,可檢具具體事證(如侮辱或誹謗內容及散播事實),逕至鄰近警察機關或分駐(派出)所報案,本局員警受理後會儘速調查及處理。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50828-05

主題:

台74線接國道3號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6-08-26 17:30:33

留言人:

cwkuo

留言內容:

煩請貴局能夠針對假日尖峰時段,台74線接國道3號要往北上車輛能夠提出改善方案. 1.要北上的車輛只能跟著南下的車輛一起塞車? 2.從烏日段上台74線,因無任何管制,要切入排隊車陣也是很困難.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cwkuo先生(小姐)您好: 您於105年8月28日向本局「警民交流留言版」陳情反映事項,提到希望警方改善假日尖峰時段臺74線接國道3號要往北上車輛塞車及烏日段上臺74線交通疏導案,本局已責由轄區彰化分局派員加強該二處路段交通疏導作為,另函文建請交通部高速公路管理局中區工程處放寬國三南下,匝道儀控管制,以維護交通順暢。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務員柯文彬 聯絡電話:04-7262049轉354

留言序號:

1050828-04

主題:

闖紅燈違規嚴重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6-08-26 15:24:24

留言人:

郭先生

留言內容:

花壇鄉彰員路三段與彰員路429巷交叉路口紅綠燈(富美宮牌樓).我早上8點多出門.已經連續3天遇上闖紅燈的用路人了.完全無視其他用路人.可否盡快派人取締及改善.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彰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 您於彰化縣警察局「局長信箱」的反映,目前已由彰化分局交由轄區花壇分駐所前往查處,另建議您如發現有所述之情事,可逕向轄區花壇分駐所786-2014檢舉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 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警員郝濟忠 聯絡電話:04-7233481 啟

留言序號:

1050828-03

主題:

交通號誌燈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6-08-26 13:02:01

留言人:

曹建偉

留言內容:

花壇灣福路和台74甲中彰路口交通號志是否可以改為24小時全天候運作?上午七點以前仍有大量車輛行經該路口,尤其是灣福路北上要右轉到中彰,視線並沒有很好無法看清楚左右方來車,沒有號誌燈管制很容易造成事故,請查核。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您好: 關於您所反映花壇鄉灣福路與臺74甲線路口交通號誌運作時制一事,經查該路口係屬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彰化工務段權責,本局已函請該段派員現場勘察卓處。 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 感謝您對交通之關心。 祝您 平安如意。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員:警員黃昭明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108

留言序號:

1050828-02

主題:

彰化交流道一帶交通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6-08-26 10:13:12

留言人:

江小姐

留言內容:

機車行經交流道下涵洞往鹿港、秀水方向時,總會在彰水路、彰鹿路三岔路口遇到明明機車道綠燈,快車道卻仍持續闖紅燈右轉,造成機車騎士的不便與危險,特別是交通尖峰時段,盼可有方法取締或改善,避免引起交通事故!感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 您於彰化縣警察局「局長信箱」的反映,目前已由彰化分局交辦轄區莿桐派出所查處;並列為重點取締處所,另建議您如發現有所述之情事,可逕向轄區莿桐派出所7523151檢舉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 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警員郝濟忠 聯絡電話:04-7233481 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彰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50828-01

主題:

交通管制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6-08-26 09:52:16

留言人:

林小姐

留言內容:

麻煩二林派出所: 二林基督教醫院前的7-11常常在上班時間,AM7:50~7:55之間有一台銀色豐田轎車違規停車(車牌41**-*7,已拍照,如有需要可提供給警方),此車常違停於紅綠燈下或在斑馬線上,進去7-11買咖啡,由於此現象至少1年多,麻煩相關單位是否可派員至二基前7-11維持交通,因此車常違停造成交通混亂,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芳苑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芳苑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台端所提供訊息,有關您所提出問題,本分局已交轄區二林分駐所處理,本分局平時均有針對二林鎮市區附近道路編排巡邏與交通稽查取締勤務,本分局會針對台端所提時段加強稽查取締勤務。台端如有發現問題可逕向轄區二林分駐所檢舉(04-8962072)或撥打110報案專線,會儘速派員處理。感謝您對轄區交通的關心,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50826-01

主題:

號誌開啟運作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6-08-25 13:19:18

留言人:

陳先生

留言內容:

建請員林分局交通隊: 希望將員林市忠孝街與員水路二段388巷路口三色號誌 設定每日下午16:00~19:00開啟三色運作,因為該忠孝街每日下午16:00~19:00尖峰時段車流多 時常造成水路二段388巷出入困擾 所以建請員林分局交通隊希望將員林市忠孝街與員水路二段388巷路口三色號誌 設定每日下午16:00~19:00開啟三色運作 以維護用路人安全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案與留言板編號(1050810-04)內容相同,本局交通警察隊已回復,建議您可參考回復內容。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50824-02

主題:

改善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6-08-23 19:59:25

留言人:

王大世

留言內容:

長官好!! 從他縣調至彰化縣服務已十幾載,有以下問題反應,請長官保護個人隱私,勿追查電腦I P位址,勿追殺,勿秋後算帳!! 我們每月都要去參加一天的常訓,然而參加常訓守時必要的,但教官(助教)本身呢?術科和學科是否都有依規定『前來』參訓嗎??好像有人很久“沒看到”來常訓了,沒一年至少也有半年以上,教官(助教)可以不用來嗎?不想做請自辭,在北部縣市這種情況早叫你走人【請詳查。因為好幾個月沒看該員到了。】 同仁時當日參訓學前突遇事故,如鈞長找或臨時交辦事項以致延遲到訓,但教官(助教)有必要自行認定嗎?事故突然致延遲到訓,解釋原因又神情不悅,已經提早出發但事故突然,是要我們開快車又致發生交通事故嗎?難道那些跟教官(助教)關係比較好的人就可以慢慢來,遲到就沒事,這樣對嗎?遲到是應該該檢討沒錯,但請一視同仁,不要大小眼 。 同仁稱呼你教官(助教)是對於你職務上的尊重?講話的口氣請稍改善,這樣只會惹人厭,因為在下聽課的很多都是你的長官或學長,請彼此互相尊重。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訓練科

回覆內容:

王大世先生您好: 您反映本局教官(助教)應自我要求每月需與同仁一樣參加常年訓練學(術)科訓練…及改善講話口氣一案;依規定本局教官(助教)於常年訓練術科訓練期間應到場施教外,學科訓練時亦應到場協助授課秩序之維持及管制各單位參訓人員之到課情形,比其他同仁每月參訓1天之次數還多,另教官(助教)若於訓練期間有要事親自處理,除依請假規定向該單位主管請假外,均有要求需再向本局訓練科報備。另您反映很久沒看到某教官(助教)來常訓,惠請提供該教官(助教)之具體單位、姓名,以利本局查處。其次,員警若因公無法依排定時間前往或因公延遲到訓者,均可變更其他日期參訓或補訓,並無因人而異之情形。本局將持續要求各教官(助教)落實常年訓練施教及注意個人態度,並派員不定時督導施教情形。 謝謝您寶貴意見,若對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你提供更詳細服務。 祝您 平安如意 承辦單位:訓練科 本案聯絡人:警務員李明杰 聯絡電話:04-7635553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訓練科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50824-01

主題:

彰水路與美溪路口交通號誌不連線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6-08-23 08:37:01

留言人:

howlly Lee

留言內容:

長官您好,想反映交通號誌問題,但一直找不到反映的管道。 彰水路二段與美溪路路口的交通號誌,沒有與前後號誌連線, 所以每次行經該路口,都必須連續停好幾次紅燈,造成交通阻塞, 拜託長官能儘快協助處理,感恩不盡!!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您好: 您於105年8月24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所提意見,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結果,茲答復如下: 有關反映溪湖鎮臺19線17K+700處(彰水路與美溪路口)號誌未連鎖運作案,查該路段權責單位係屬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彰化工務段,本局已函請該段派員勘察後辦理。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敬祝平安、快樂。 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徐明龍 聯絡電話:04-7228037轉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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