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彰化縣警察局全球資訊網商標

Menu

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 【局長信箱】 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 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 反映。
留言序號:

1051110-06

主題:

治安死角 -網咖影響居住安寧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6-11-10 01:37:56

留言人:

Wu

留言內容:

從11月開始,於彰化市師大附近的竹和、力行路口旁的網咖「飛梭」於半夜12~3時左右,每天都有群眾在網咖門口大聲喧嘩嬉鬧,甚至追逐流浪狗群使其狂吠。我每天都被這些偏差少年吵醒已嚴重影響生活品質,報警處理後也沒太大改善,不知是否有辦法加強巡邏取締、並用「社會秩序維護法」將其舉發,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 您於彰化縣警察局「局長信箱」的反映,目前已交由彰化分局交由轄區泰和派出所,依所述時段前往查處,並加強該處所、路段巡邏,另建議您如發現有所述之情事,可逕向轄區泰和派出所723-7560檢舉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 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警員郝濟忠 聯絡電話:04-7233481 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彰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51110-05

主題:

測速照相桿恐有異常,請查驗。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6-11-10 00:16:27

留言人:

范仁達

留言內容:

本人車號ALQ-8657,今晚約9:57分由金馬路往金馬陸橋方向行進,於7-11前的那支闖紅燈照相桿通過時看見照相閃光。經減速察看後照鏡,本人確定通過時號誌為綠燈。請貴局派員查驗該照相桿是否有與燈號運作不同步之狀況,以免多人需申訴無辜罰單。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范仁達先生您好: 您於105年11月10日寄給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電子郵件,茲回復如下: (一)經查所述取締地點為本局裝設於彰化市金馬路1段與泰和路2段415巷口前採證儀器,該路口為多時相交通號誌,駕駛行駛於該路口需依號誌(箭頭方向)指示行駛。 (二)本局於該路口(往金馬路橋方向)設置闖紅燈照相儀器採證闖紅燈兼採證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違規取締,另該路口設有左轉號誌燈及左轉專用車道,駕駛行駛於該路口面對於直行箭頭綠燈及右轉箭頭綠燈同亮時,左轉車輛不能超越停止線,若駕駛人未依號誌指示行駛而違規搶先左轉,採證儀器將啟動執行拍攝。 (三)另本局交通警察隊於105年11月10日約16時派員前往該處檢視,採證儀器與號誌燈運作正常,並無故障情事。 (四)有關陳述內容,俟本局交通警察隊將採證電子檔資料收回送洗判讀後,會針對所採證之違規車輛予以舉發,若范先生所駕駛車輛未違規,本局所設置之採證儀器是不會執行拍攝。 (五)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或疑問,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敬祝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程美珍 聯絡電話:04-7203969轉414

留言序號:

1051110-04

主題:

狗是物品嗎?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6-11-09 23:41:51

留言人:

陳小姐

留言內容:

2016/11/6晚上大約六七點,我朋友家放狗出去外面小便,結果被隔壁的車子輾過去,還肇事逃逸,狗出去一陣子怎麼都還沒回來,後來發現已經慘死在門口外面,我們去調監視器,才發現隔壁的車子直接把他輾過去。報案,承辦的員警居然說「狗是物品」「肇事者頂多是毀損物品罪而已」,朋友養那隻狗好幾年了都當自己家裡的一份子,警察居然說是物品,隨隨便便就把案子草草結束,我懷疑你們人民保母處理事情都是這樣處理的嗎?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妳提供的訊息,有關您問題,是否請妳提供詳細資料(如地點及處理單位與員警姓名),以供相關單位了解回復;建議妳如認為該員警所述之情事有疑義,可逕至相關網站查詢了解;另如發現有員警執勤不當或態度不佳等情形,可與本局申訴專線04-7619886連繫,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51110-03

主題:

久停未移車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6-11-09 18:15:16

留言人:

黃俊欽

留言內容:

您好:臺端於105年11月7日至警民交流留言板陳述「員林市大同路2段58號前有一台BR9-209號重機車故障停放多時,不知如何處理」,本案經責由本分局第五組督同轄區員林派出所前往陳情處所查處,查處情形如下: 一、查詢該車車籍相關資料均無法聯絡到車主,無法通知車主移置車輛。 二、經現場勘查,該車並未符合廢棄車輛查報處理辦法之規定。 三、警方於現場已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該機車逕行舉發交通違規。 以上是貴局轄區員警,處理情形有處理跟沒處理還是一樣,車身已損壞生鏽,維修也是一大問題, 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該機車逕行舉發交通違規。都找不到人了跟誰告發,難道沒有其他處理方式嗎?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本局會將訊息轉員林分局知悉了解,並請該分局儘速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51110-02

主題:

彰化市違停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6-11-09 09:39:27

留言人:

林家聖

留言內容:

10/22檢舉紅線違停,至今沒有下文,請問有處理嗎? 另彰化市中正路火車站至員林客運一段自從開設許多咖啡廳後違停不斷,影響周邊交通及用路人權利,是否可協助處理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彰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 您於彰化縣警察局「局長信箱」的反映,目前已由彰化分局交由轄區中華路派出所、民生路派出所等前往查處,另建議您如發現有所述之情事,可逕向轄區中華路派出所、民生路派出所檢舉,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 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警員郝濟忠 聯絡電話:04-7233481 啟

留言序號:

1051110-01

主題:

臨近民生市場經常違規事件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6-11-09 09:36:01

留言人:

黃鈔美

留言內容:

位於中民街15巷路口,有時候真的不曉得要如何告知,市民不遵守交通規則,隨意亂違停機車,嚴重到巷口整個被四,五輛機車橫放,只剩下不到1/3的路口,車子無法進出,每天早上就真的不得不發脾氣,兩旁販售的商家,根本都不理不睬,生意要作不反對,大家都需要賺錢沒話說,但最起碼要維持勸說,按喇叭還被商家嗎?這是什麼天理,遇節慶時購物的市民更是把整條巷口的兩旁停滿,進出動彈不得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彰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 您於彰化縣警察局「局長信箱」的反映,目前已由彰化分局交由轄區民生路派出所前往查處,另建議您如發現有所述之情事,可逕向轄區民生路派出所7228644檢舉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 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警員郝濟忠 聯絡電話:04-7233481 啟

留言序號:

1051109-01

主題:

號誌裝設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6-11-08 22:51:22

留言人:

陳先生

留言內容:

建請交通隊: 希望交通隊要求包商盡速將高鐵聯外道路(林厝~田中)第一標工程道路交通號誌裝設 因為該聯外道路已接近竣工 已經許多民眾在該聯外道路運動及行駛 但該聯外道路交通號誌卻只完成燈桿架設 尚未裝設號誌燈組 而且已有穿叉支道車輛在該聯外道行駛 這樣易造成危險 所以建請交通隊希望交通隊要求包商盡速將高鐵聯外道路(林厝~田中)第一標工程道路交通號誌裝設完成 以維護聯外道路工程及部分民眾車輛進出安全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陳先生您好: 您於105年11月9日致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建請儘速裝設高鐵聯外道路(林厝~田中)第一標道路工程交通號誌設施一案,該交通號誌設施目前已在施作中,將於105年11月20日前完工。 感謝您對交通的關心與支持,敬祝 平安如意!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承辦人:警員陳永煌 聯絡電話:04-7228037轉304

留言序號:

1051107-09

主題:

申請劃紅線該去哪申請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6-11-07 10:20:29

留言人:

大突里

留言內容:

請問申請無尾巷轉角+T字路口畫紅線 該怎麼申請? 住家區這頂多一車過 一停轉角 幾乎過不了車 附近住戶都不停自家騎樓,都停轉彎處, 導致垃圾車,貨車幾乎都過不了彎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您好: 您反映如何申請劃設禁止臨時停車線(紅線)案。經查路權管轄省道(臺19線)為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彰化工務段,鄉、縣道為彰化縣政府,市區道路為溪湖鎮公所,臺端請向所屬路權轄管單位申請辦理劃設。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 平安,如您對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的服務。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員:警員 楊景濱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314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51107-08

主題:

巷口轉角停車.車輛難進出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6-11-07 08:38:49

留言人:

留言內容:

你好.秀水箱瓦窯街156巷的巷口左側被比鄰住戶.用水泥建了寬60公分花台.因而縮減巷口寬度.巷口右側.則被任意停車.導致車輛無法進入巷內.請問能否報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規定,道路出入口10公尺內不能停車之法令規定.請求警方開單.或者報警檢舉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

回覆內容:

臺端於105年11月7日民眾至警察局警民留言板反映『秀水鄉瓦磘街156巷的巷口左側被比鄰住戶,用水泥建了寬60公分花台,因而縮減巷口寬度,巷口右側則被任意停車,導致車輛無法進入巷內,請問能否報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規定,道路出入口10公尺內不能停車之法令規定.請求警方開單.或者報警檢舉』案,本分局非常重視,已責由轄區馬鳴派出所前往了解處理,有關查處情形,茲答復如下:有關臺端反映巷口違規停車影響交通安全一案,本分局將督飭馬鳴派出所針對此路段加強取締,以還給民眾通行的空間;至於巷口左側被比鄰住戶,用水泥建了寬60公分花台,因而縮減巷口寬度部分,非警察機關職權,本分局業已將此案轉相關業管單位妥處。 承蒙 臺端對警政工作之關心與協助,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或疑問,歡迎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分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併致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員:警員何宗益 聯絡電話:(04)7771034 聯絡信箱:1222@ms1.chpb.gov.tw 本分局申訴專線: 勤務指揮中心:(04)7772001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第五組 承辦人員:巡官李文翔 聯絡電話:(04)7751015 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敬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鹿港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51107-07

主題:

檢舉違規超載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6-11-06 22:01:58

留言人:

shelly

留言內容:

案號:20161030039 因無法查詢進度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會將訊息轉請交通警察隊知悉了解,並請該隊儘速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資料筆數【7173】頁數【667/718】
OP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