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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 【局長信箱】 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 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 反映。
留言序號:

1051116-07

主題:

狗叫聲擾民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6-11-15 23:39:39

留言人:

員林市民

留言內容:

近來,員林浮圳路和大同路交叉口區域往東山方向,每晚10點過後就不斷有狗叫聲,而且是斷斷續續,影響到無法入睡,請警察先生可以看看是怎麼一回事嗎?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臺端於105年11月16日至警民交流留言板陳述「狗叫聲擾民」,本案已責由本分局第一組督同轄區派出所前往陳情處所查處,如發現有妨害安寧情事將依規處理。警政工作承蒙關心不吝賜教,敬表謝忱。順祝 平安快樂,本案聯絡人:巡官 周益宏 聯絡電話:04-8335023 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 敬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員林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51116-06

主題:

違規停車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6-11-15 17:23:04

留言人:

陳秋君

留言內容:

崙美路就已經很窄小了,附近七里餐廳的客人時常把車停在崙美路上,影響通行,一大堆違規夠幫國家增加收入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彰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 您於彰化縣警察局「局長信箱」的反映,目前已由彰化分局交辦轄區莿桐派出所查處;另建議您如發現有所述之情事,可逕向轄區莿桐派出所7523151檢舉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 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警員郝濟忠 聯絡電話:04-7233481 啟

留言序號:

1051116-05

主題:

大塞車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6-11-15 17:17:36

留言人:

陳秋君

留言內容:

中央路和崙平北路時常塞車,已經反應好幾次了,大家都無感嗎?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建議您如發現有所述之情事,可逕與轄區分駐(派出)所報案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另本局會將訊息轉彰化分局知悉了解,並請該分局加強巡邏及疏導。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51116-04

主題:

聚賭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6-11-15 13:51:33

留言人:

hsu

留言內容:

彰化市辭修路502巷18弄附近巷弄內平房天天有人聚賭,煩請警察大人們取締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彰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 您於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留言,提及『巷弄內平房天天有人聚賭賭博』1案。查處情形如下: 一、經請轄區中正派出所前往查處,未發現有賭博情事,該處所列為易生賭博場所,並於住宅周邊附近加強盤查及守望勤務積極查緝,以杜絕賭博行為,二、您若再發現有類似情事,請立即通報轄區中正派出所763-3696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接獲報案後會儘速前往查處。警政工作承蒙關心不吝賜教,敬表謝忱。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警員郝濟忠 聯絡電話:04-7233481 啟

留言序號:

1051116-03

主題:

闖紅燈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6-11-15 13:06:32

留言人:

賴先生

留言內容:

違規地點:花壇鄉中山路一段95號 違規時間:1050902 01時17分 (違規屬實,惟另有特殊原因,以下撿述) 當時我方車道是綠燈,我方車子已經行徑至路口處白線前方要迴轉,而該路口沒有左轉燈,對向車到又一直有車,故我方車子一直無法迴轉,接著我方車道轉為紅燈,我方車一移動馬上就被拍照。 請問這是路口陷阱嗎? 此為公司車,故近期才知道此張罰單,公司已繳罰款,但因覺得該路段號誌不明,方才申訴。 彰縣警交字第IA686252號 彰化縣警察交通隊這裡申訴上傳10次都不成功 http://www.chpb.gov.tw/traffic/home.jsp?id=80&parentpath=0,6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賴先生您好: 您於105年11月16日寄給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電子郵件,茲回復如下: (一)依據交通部82年4月22日交路字第009811號函解釋,有關闖紅燈認定標準:二、(一)車輛面對紅燈時仍逕予穿越路口至銜接路段,含左轉、直行、迴轉、右轉(依箭頭綠燈允許行駛者除外)即視為闖紅燈之行為。(二)有繪設路口範圍者:車輛無視於紅燈警示,有穿越路口之意圖,而車身已伸入路口範圍亦視同闖紅燈;若僅伸越停止線而未達路口範圍者,則視為不遵守標線指示。 (二)經查再調閱單號IAA686252號(車號343-M7號營業大貨車)案件採證相片及錄影檔查證,採證相片上方資料欄第1行顯示違規日期2016年9月2日、違規時間:17時28分、……違規地點,第2行顯示紅燈亮後8.4秒、黃燈秒數6秒……,仍闖紅燈欲左轉行進中,本局依違規事實舉發無誤,並非所述綠燈時進入路口待左轉。 (三)有關交通違規案件申訴程序:「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條規定:本條例所定罰鍰之處罰,受處罰人接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後,於30日內得不經裁決,逕依第92條第4項之罰鍰基準規定,向指定之處所繳納結案;不服舉發事實者,應於30日內,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其不依通知所定期限前往指定處所聽候裁決,且未依規定期限繳納罰鍰結案或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者,處罰機關得逕行裁決之……。對於申訴結果不服且仍有疑義,再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7條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65條規定,逕向管轄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訴訟。 (四)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或疑問,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敬祝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程美珍 聯絡電話:04-7203969轉414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51116-02

主題:

已經跟貴局反應該半個月了,都沒回應,太久了吧?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6-11-15 11:44:44

留言人:

彰化市永安街88巷內的住戶

留言內容:

我們是住在彰化市永安街88巷內的住戶,永安街88巷與 三民路358巷交叉巷口是每天生活出入的唯一通道。 原巷道寬約四米,但卻遭三民路358巷23巷住戶以爐具、瓦斯桶、紙箱 、竹簍、盆栽等雜物佔據約三分之一,僅容小轎車勉強可通行,若發生火災或 緊急事件救火車、救護車皆無法進入,對巷內居民生命保障形成危害,且竊占巷道之雜物 皆是易燃品容易發生火災危險。 雖多次與該註戶溝通請其移除雜物,皆置之不理懇請政府相關單位能貫徹公權力,移除強佔巷道 的路霸,並在路口重新標繪紅線,還給巷內住戶安全便利的通行權。 已經跟貴局反應該半個月了,都沒回應,太久了吧?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 您於彰化縣警察局「局長信箱」的反映,目前已由彰化分局交由轄區民生路派出所前往查處,另建議您如發現有所述之情事,可逕向轄區民生路派出所7228644檢舉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 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警員郝濟忠 聯絡電話:04-7233481 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彰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51116-01

主題:

被假借名義訂餐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6-11-15 09:31:51

留言人:

姚小姐

留言內容:

11/14(ㄧ)補習班被假借名義訂了鴨肉米糕45份,雖米糕店老闆拿回去了,但造成米糕店老闆損失,我們補習班名譽受損,我們能報警嗎?雖是第一次被人惡作劇,但深怕會再有累似事情發生,我們能有何方法自保呢?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建議您如認為名譽受損,可逕至轄區分駐(派出)所報案,員警受理後會儘速為您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51115-01

主題:

請給弱勢機車族行的空間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6-11-14 12:29:33

留言人:

請輸入留言人小市民

留言內容:

彰化市彰水路118號機車行.長期站用慢車道做為維修場所.並放置廢棄機車.該路段又是十字路口.每常尖峰時間導致逼機車及行人往快車道行.導致險像還生.難到無法給我们一個行的路權.請長官幫幫我们吧。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 您於彰化縣警察局「局長信箱」的反映,目前已由彰化分局交辦轄區莿桐派出所查處;另建議您如發現有所述之情事,可逕向轄區莿桐派出所7523151檢舉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 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警員郝濟忠 聯絡電話:04-7233481 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彰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51114-04

主題:

改設三色號誌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6-11-13 23:45:11

留言人:

陳先生

留言內容:

建請交通隊: 希望將員林市員水路二段與三條街路口閃光號誌改為與員林市明倫路與員水路二段路口同步三色號誌 因為該路口尖峰時段因三條街車流多 唯有只有閃光號誌 而三條街方向車輛只能靠明倫路口號誌做參考行徑依據 而造成用路人不便 所以建請交通隊希望將員林市員水路二段與三條街路口閃光號誌改為與員林市明倫路與員水路二段路口同步三色號誌 以維護用路人安全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陳先生您好: 您於105年11月14日致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信箱,改設三色號誌案,茲答復如下: 您建議於員林市員水路2段與三條街路口閃光號誌更改為三色號誌案,本局已函請員林分局及員林市公所調查該路口最近1年肇事紀錄及交通流量表,再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之規定研議辦理。 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 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 祝您 平安如意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聯絡人員:警員趙順益 聯絡電話:04-7228037轉308

留言序號:

1051114-03

主題:

請幫幫忙....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6-11-12 12:04:04

留言人:

彰化市民

留言內容:

各位警察先生小姐您好,辛苦了 一位車號5056-ZF的黑色賓士車停在我家前面的網狀線 加上我家所在的巷子是無尾巷 網狀線提供這條巷子的住戶迴車用 這台車佔用網狀線讓住戶們罵聲連連 但是我們找不到這台車的車主 可以請您幫幫我們 連絡這位車主嗎? 地點:彰化市彰南路512巷116弄 感謝您 並祝平安順心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 您於彰化縣警察局「局長信箱」的反映,目前已由彰化分局交由轄區大竹派出所前往查處,另建議您如發現有所述之情事,可逕向轄區大竹派出所7371002、7381107檢舉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 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警員郝濟忠 聯絡電話:04-7233481 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彰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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