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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 【局長信箱】 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 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 反映。
留言序號:

1140721-002

主題:

娃娃機刮紙縮洞口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07-21 08:49:41

留言人:

魏先生

留言內容:

彰化縣伸港鄉美港公路81號旁邊鐵皮屋 刮紙縮洞口 賭博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個案檢舉,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局長信箱】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留言序號:

1140721-001

主題:

娃娃機刮紙賭博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07-21 08:47:42

留言人:

陳先生

留言內容:

彰化縣伸港鄉新港路2號萊爾富隔壁娃娃機 賭博性質 刮紙 縮洞口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個案檢舉,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局長信箱】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留言序號:

1140720-001

主題:

娃娃機賭博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07-20 15:03:33

留言人:

留言內容:

伸港鄉美港公路三段81號隔壁鐵皮屋裡面賭博台應該要處理一下吧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個案檢舉,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局長信箱】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留言序號:

1140719-003

主題:

違規停車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5-07-19 13:46:41

留言人:

柯杰昇

留言內容:

彰化縣和美鎮仁望路 21號 這邊 整路違規停車在路上 只剩下路中間可以走 走在路中 不知道什麼時候要被車撞 反應當地警察局 都沒下文 不知道是不是要打警察總局反應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柯杰昇君您好: 臺端在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反映,已由本分局儘速瞭解處理中。 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敬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和美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柯杰昇先生您好: 有關您反映和美鎮仁望路2號整條路違規停車占用道路影響交通等情事,經本分局派員查處,違規停車占用道路情形已依規定舉發,並加強停車秩序整理;若您發現有交通違規情形可撥打110報案專線,將派遣員警立即到場處理。 感謝您的寶貴意見及對交通執法之關心,特致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第五組 聯絡人員:警員李芮嘉 聯絡電話:04-7570913

留言序號:

1140719-002

主題:

違規停車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5-07-19 09:15:54

留言人:

簡世龍

留言內容:

彰化市盛好大苑社區前人行道常有違規停車,請加強取締,彰化市中山路三段983-997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  臺端反映「彰化市中山路3段(盛好大苑)前交通秩序案」,經本分局查處結果,茲答復如下: 有關反映之地點,本分局已加強該地點交通整理,以維護用路人之權益。另如您發現該地點有交通違規情事,亦可隨時撥打110報案,本分局將立即派員前往查處。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承蒙關心警政,敬致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巡佐 陳岳昆。聯絡電話:04-723348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彰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40719-001

主題:

交通問題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5-07-19 07:49:39

留言人:

游r

留言內容:

鹿和路1段19號蝦皮店到店,常見貨車卸貨尾門懸在半空中,後面也幾乎沒警示標誌,像個斷頭台懸在半空中,對著後面來車騎士造成很大生命威脅,希望貴所要強力矯正勸導此行爲,沒有把其他用路人生命當一回事!!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游r先生/小姐您好: 有關您於114年7月19日至警察局民意信箱反映「交通問題』案,本分局非常重視,已派員前往了解處理,並責由轄區鹿港派出所針對該路段加強違規勸導取締工作,以還給民眾行的空間;臺端爾後如遇類似案件,可立即撥打轄區派出所電話或110,以利即時處理。 謝謝您對警政工作之關心與協助,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或疑問,歡迎來電與承辦人聯絡,本分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併致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第五組 承辦人員:陳裕元 聯絡電話:(04) 7751015 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敬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鹿港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40718-005

主題:

???無言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07-18 20:40:23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今日七點多打電話去竹塘警察局報案.有一名失智老人在路邊差點被撞..因為都沒有指標..只知在醒靈宮門牌前的路...警察口氣不好..跟我說"是我們需要做的嗎??"....我想請問一下...不然我們要怎麼做...你是人民保姆...需要這樣口氣不好,態度不佳嗎?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與提醒,關於您提到失智長者在路旁險遭危險一事,首先感謝您熱心關懷。對於您反映員警在通話中語氣不佳一事,我們深感遺憾,並將轉請竹塘分駐所檢討並加強服務態度教育,期盼未來能提供更有同理心與專業的服務。若民眾日後遇有需警方立即處理的情形,建議可直接撥打110報案電話,將有專責勤務指揮中心人員即時派遣警力前往處理,以確保通報效率與處理時效。 再次感謝您的寶貴意見。

留言序號:

1140718-004

主題:

交通違規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5-07-18 14:09:43

留言人:

Roy

留言內容:

彰化縣地區,線上檢舉交通違規案件,結案速度跟烏龜一樣慢 超過了一個月,還在已分案。 看到相同車輛,相同方式違規行車汽車 這樣行政速度 不會影響用路人安全 讓這種不安全的駕駛 橫行霸道?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Roy先生(小姐)您好: 您於114年7月18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留言,提及「交通違規檢舉處理時效」等情,本局茲答復如下: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0條規定: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自行為成立之日起;行為有連續或繼續之狀態者,自行為終了之日起,逾二個月不得舉發……;本局依據規定於二個月內查處完畢。 另可否提供檢舉案號,以利本局要求分局儘速查處。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員:警員蕭煉錠 聯絡電話:04-7262049轉35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40718-003

主題:

車禍賠償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07-18 11:17:09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發生交通事故未報警處理,而私下和解,而賠償對方金錢維修,但是維修項目不確定且已經賠償,但要事後退還對方沒有留下對方資料,是否屬於民事問題。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如交通事故當事人未報警處理,並已私下達成和解及賠償,但事後對維修項目或金額有所疑慮,且未保留對方資料,將難以主張退還賠償款項。此類情形屬於民事法律問題,當事人如欲主張返還,須提出相關證明,並自行設法聯繫對方。提醒民眾,如遇交通事故,建議仍應報警處理並保留和解書或雙方資料,以保障自身權益並避免後續爭議。

留言序號:

1140718-002

主題:

購物袋贈送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07-18 11:14:07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到店家購物,而店員贈送顧客塑膠袋裝物品,沒有跟顧客收費,但塑膠袋實際需收費,而顧客並非不繳費,是否屬於民事問題是否有牽涉刑事問題。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如店員於交易過程中主動提供塑膠袋供顧客裝載商品,卻未事先告知須另行收費,顧客亦非故意拒絕付款之情形,原則上不涉及刑事責任。如塑膠袋實際需收費,但收費員沒有跟顧客收費,通常是店家內部管理疏失,可能由商家自行吸收。

資料筆數【7136】頁數【66/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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