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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 【局長信箱】 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 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 反映。
留言序號:

1060109-09

主題:

疑問解惑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7-01-09 13:40:29

留言人:

黃小姐

留言內容:

請問 備案與報案有何不同 有警員回答我疑問 他的答案是 只有報案 沒有備案 到警察局就是準備要提告了 真的是這樣嗎 懇請貴局給民眾一個正式的回答 讓民眾可以有法依循 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法制科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法制科

回覆內容:

「備案」與「報案」皆係特定當事人對警察機關陳述一定事實之意思表示,惟其間差異在於該陳述所產生之效力有別。「報案」是當事人正式要求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處理其所申告之事實;而「備案」則是當事人於警察機關陳述事實,經員警記載於工作記錄簿後,留下證明( 例如:遺失案件之報備 )。囿於職掌,向警察機關備案事項,宜以有關治安、交通等事項為原則。

留言序號:

1060109-08

主題:

欠錢不還如何處理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7-01-09 10:24:08

留言人:

貝貝

留言內容:

想請問一下警察先生 如果我有借款給人 但是沒有本票也沒有借據 利用line或FB對話瞭解帳務部份 但是對方突然欠債不還音訊全無 那我報警有用嗎?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所述欠錢不還如何處理,因民事糾紛係屬人民間私法上權利義務關係,基於私法自治原則,係以私人間合意解決為原則,當事人如不能透過合意解決,依法可向法院提出民事訢訟,以實現民事上之權利;警察機關並非司法機關,原則上不介入民事糾紛之處理;建議您可洽詢相關法律諮詢服務機構(地方法院服務中心)或向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60109-07

主題:

常有車輛違停行人步道(紅磚道)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7-01-09 00:21:11

留言人:

李先生

留言內容:

現在彰化市區路邊停車格開始要收費 大街小巷行人道等等的 都佈滿違停車輛 旭光西路與南瑤路口的行人步道紅磚道 幾乎24小時都有車輛違停在上面 阻礙行人通行 此處我已錄影檢舉將近快10輛違停車 1月8日 10時51分 錄影一輛休旅車 79**-*D 晚上已送交通隊報案 您們可以派人去看 我想此車應該會停很久 還有 麻煩您們加強教育訓練 許久前 打轄區派出所報案 此路口有兩輛違停 一輛是紅線 一輛是停行人紅磚步道 結果 警員到現場只開停紅線那輛 好像 停行人紅磚道沒違規似的 反正此路口加強巡邏取締 派出所就在隔壁的道路 那麼近 還有 全市區的派出所 請您們全部主動一點 看到違停車輛就自己主動開單 不要等民眾報案 路邊停車格要收費 違停勢必更加猖獗嚴重 麻煩多加派人手 不要說人員不足 警專畢業就全調來各派出所執勤。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彰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 您於彰化縣警察局「局長信箱」的反映,目前已由彰化分局交由轄區民族路派出所前往查處,並列為重點取締處所,另建議您如發現有所述之情事,可逕向轄區民族路派出所7228433檢舉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 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警員郝濟忠 聯絡電話:04-7233481 啟

留言序號:

1060109-06

主題:

交通違規檢舉未收到回覆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7-01-08 10:24:14

留言人:

王小姐

留言內容:

您好!12/26檢舉案號為:20161226004一直未收到回覆,補上門牌號碼116號,105年6月已檢舉過一次,但仍是一直違停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交通警察隊知悉了解,並請該隊儘速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60109-05

主題:

申請資料過久仍未給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7-01-08 10:03:57

留言人:

王小姐

留言內容:

於105年11月中旬至八卦山派出所申請事故現場圖初判資料,警方告知會電話通知,但久久未接到電話通知後再至八卦山派出所現場詢問進度,得到的答案卻是讓人很無言,一位警察口氣超差拿著一疊資料說這些都是在等著要資料的好了會通知你們,然後就不了了之,重點是現在已經了106年1月了仍是未拿到我們想要的資料,寄罰單很快,但是一申請資料卻是拖拖拉拉的,效率也未免差太多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是否請您提供詳細資料(如申請人),以供相關單位了解回復;或您可逕向本局交通警察隊(04-7228037)聯繫諮詢相關申請事故現場圖初判資料,員警受理後會詳細為您解說;另如發現有員警執勤不當或態度不佳等情形,建議可與本局申訴專線04-7619886連繫,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60109-04

主題:

彰化市彰興街南興公園前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7-01-07 22:02:37

留言人:

江先生

留言內容:

紅線停車,逕行舉發。有必要開單後又拖吊嗎?一整排都是違規,只處份2台車。前方轉彎處,停一天都沒事,這樣處理,會有民怨。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汪先生您好:您於106年1月9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留言,反映違規車輛被開單後又被拖吊一節,經查處茲答復如下: 經查您並無提供違規車號或單號供本局查處,致無法查處員警製單情形;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條規定:本條例所定罰鍰之處罰,受處罰人接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後,於30日內得不經裁決,逕依第92條第4項之罰鍰基準規定,向指定之處所繳納結案;不服舉發事實者,應於30日內,向處罰機關(監理機關)陳述意見;其不依通知所定期限前往指定處所聽候裁決,且未依規定期限繳納罰鍰結案或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者,處罰機關得逕行裁決之。請臺端依上述規定依限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 另案內反映有其他車輛亦有違規停車情形,如有發現上述狀況請立即撥打110報案電話,本局將立即派員前往查處。 非常感謝您的來信及對警政交通問題的關心,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或疑問,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細服務。敬祝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尤國華 聯絡電話:04-7262049分機352

留言序號:

1060109-03

主題:

違規檢舉一直在辦理中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7-01-07 18:54:29

留言人:

葉先生

留言內容:

案號為:20161228009 案號為:20161228008 12月28號檢舉的怎一直在辦理中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交通警察隊知悉了解,並請該隊儘速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60109-02

主題:

饒明國小前號誌不連貫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7-01-07 15:34:47

留言人:

陳先生

留言內容:

您好,饒明國小與往市區方向的紅綠燈不連貫,導致上學時段車輛常塞在校門很危險,希望盡快解決,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陳先生 君您好: 您於106年1月9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所提意見,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有關您反映饒明國小與往市區方向的號誌不連貫案,本局將派員會同號誌維修工程師現場勘察後,再研議調整路口號誌運作時間。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敬祝平安、快樂。 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府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杜秉翰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107

留言序號:

1060109-01

主題:

標線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7-01-07 13:34:10

留言人:

shyan

留言內容:

問一個基本,但都被忽略的問題,誰都知道道路邊紅色實線是禁止停車,那像是市區有些商家的店門前,都被畫了黃線,但週邊四、五十公此內也沒看到交通手冊上寫的【黃色標線得加繪黃色「禁止停車」標字】,那也不能臨停嗎?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及對警政工作的關心,有關所述停車問題,建議您可參考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1(臨時停車規定)條及112條( 停車規定),該條文均有明確說明臨時停車及停車相關規定。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60106-03

主題:

關於金馬路三段的交通號誌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7-01-05 20:20:57

留言人:

葉先生

留言內容:

長官您好: 關於金馬路三段的交通號誌紅綠燈, 閃紅燈的時間居然不連貫, 從自強南路金馬路口的紅綠燈到中華西路短短幾百公尺, 總共三個紅燈就算了! 但三個號誌都不連貫,往往停一個紅燈要等很久, 有些駕駛人貪快趕時間,便闖紅燈往往危險環生, 附近還有學區國小,建請調整一下號誌連貫,以利交通安全! 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您好: 您於106年1月6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所提意見,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結果,茲答復如下: 有關您反映彰化市金馬路3段與自強南路口至中華西路與金馬路口號誌未連鎖案,本局於106年1月9日派維修人員至現場勘察,號誌運作正常且維持連鎖狀態;另所述路段沿線計有3處路口,因各路口狀況及車流不同,幹道與支道號誌時間,經本局統計車流後設定,目前不需調整。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敬祝平安、快樂。 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徐明龍 聯絡電話:04-7284213轉216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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