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彰化縣警察局全球資訊網商標

Menu

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局長信箱】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反映。
留言序號:

1050221-04

主題:

今晚到明晨最冷! 低溫探12度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6-02-21 01:45:52

留言人:

小魚兒

留言內容:

今晚到明晨最冷! 低溫探12度 華視華視 – 2016年2月20日 下午6:58 今晚到明晨最冷! 低溫探12度 受到大陸冷氣團影響,今明兩天北部及東北部氣溫較低,預估今晚到明晨是冷氣團威力最強的時候,中部以北低溫下探十二度。除了冷氣團來襲,入春後第一波大陸沙 塵也侵襲台灣,全台霧茫茫的天氣,將影響到週一上午。天氣又冷空氣又髒,但全台學校今天還是照常補上課,不少爸媽在門口等孩子放學,就把準備好的口罩拿出 來給小朋友戴上,防流感兼防沙塵,一舉兩得。 家長不厭其煩,一次又一次提醒小朋友,快快戴上口罩,入春後首波大陸沙 塵20號中午來報到北台灣和離島地區首當其衝,PM2.5濃度也提高,這波大陸沙塵伴隨冷高壓南移,所以不只空氣品質不佳中部以北低溫更下探12度,預估 20號晚間到21號清晨,是這波冷氣團威力最強的時候,而全台霧茫茫的天氣,則會持續影響到22號上午,環保署更預估,3月還會有更強的沙塵暴侵襲台灣, 提醒民眾天氣多變化,記得口罩不離身。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天氣的訊息。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50221-03

主題:

交通違規舉發系統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6-02-21 00:50:53

留言人:

關心

留言內容:

你好,交通違規舉發案件是否可以建置查詢系統供我們這些舉發的民眾查詢進度如何呢?相信舉發交通違規的民眾們,應該也蠻想知道他們所舉發的進度到底到哪裡了,例如有無舉發成功罰款之類的,如舉發成功又或者是會寄信箱通知呢?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先生(小姐)您好: 您於105年2月21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建議建置檢舉交通違規如何查詢功能一節,茲答復如下: 一、本局檢舉交通違規系統尚無查詢舉發進度等相關功能,未來在經費許可情況下,將參酌上述建議擴充建置。 二、如想了解檢舉交通違規案件進度或是否成功舉發,亦可逕向本局交通隊相關承辦人詢問。 三、感謝您對本縣交通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 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員:警務員林昀澔 聯絡電話:04-7203963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50221-02

主題:

深夜製造噪音、喧嘩,妨害公眾安寧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6-02-20 23:21:56

留言人:

已忍無可忍之人

留言內容:

花壇鄉花秀路153巷6弄59號住戶經常於清晨、夜間打鼓卻不加裝隔音設備,已嚴重造成鄰居精神耗弱,為維護公眾安寧,請取締。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彰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 您於彰化縣警察局「局長信箱」的反映,目前已由本彰化分局交由轄區花壇分駐所前往查處,另建議您如發現有所述之情事,可逕向轄區花壇分駐所786-2014檢舉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 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警員郝濟忠 聯絡電話:04-7233481 啟

留言序號:

1050221-01

主題:

麻煩請派人前往關懷安置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6-02-20 20:37:17

留言人:

陳小姐

留言內容:

於彰化市華山路和華山路20巷的路口(彰化縣彰化市華山路27號)的騎樓下總是有一名身形佝僂且全身污漬、看起來年紀很大的老婦人蹲坐在那裏,特別在夜晚之時每次經過都會看到,周圍有擺放一台破舊的回收腳踏車和一些拾來的資源回收。這麼冷的天蜷曲在角落,真的讓人於心不忍卻又無從幫忙,還麻煩好心的員警們前往關心或幫忙轉介請社工處理。感恩不盡!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彰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 您於彰化縣警察局「局長信箱」的反映,目前已由本彰化分局交由轄區八卦山派出所前往查處,另建議您如發現有所述之情事,可逕向轄區八卦山派出所728-4292檢舉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 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警員郝濟忠 聯絡電話:04-7233481 啟

留言序號:

1050220-01

主題:

路霸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6-02-19 20:07:00

留言人:

陳沛麒

留言內容:

我想請教 鄰居把路邊道路當私人地使用、車一開走就移出水塔、摩托車等等有的沒的來佔車位、請他不要這樣、他還說 房子前面就是他的地方、重點是這裡是道路.....我已經拍照半年之久 請問哪裡可以檢舉讓他不要再那麼過分!我不要只是當地警察來看看就離開、這樣根本沒有!警察沒辦法24小時在這監看、!!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是否請您提供詳細資料(如地點),以供相關單位了解回復;另如發現有所述之情事,建議可與本局轄區分駐(派出)所檢舉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或亦可將該違規之事實拍照及相關資料以電子郵件傳送本局交通警察隊(traffic@ms1.chpb.gov.tw)或將資料郵寄至交通警察隊第二組(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56號3樓)查處, 彰化縣警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50219-02

主題:

馬路當停車場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6-02-19 09:28:56

留言人:

請輸入留言人用路人

留言內容:

彰化市大埔路488巷,為雙向車道標線雙黃線,卻讓附近住戶佔用一個車道當停車場,還有用鐵架佔用,使來往車輛難以會車,卻從未見過警務人員前往取締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彰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 您於彰化縣警察局「局長信箱」的反映,目前已由本彰化分局交由轄區民族路派出所前往查處,另建議您如發現有所述之情事,可逕向轄區民族路派出所7228433檢舉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 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警員郝濟忠 聯絡電話:04-7233481 啟

留言序號:

1050219-01

主題:

建請設置紅綠燈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6-02-19 09:21:31

留言人:

陳小姐

留言內容:

秀水鄉彰鹿路與復興巷為閃光號誌,如能為改為紅綠燈,將對附近居民出入更有保障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您好: 您反映秀水鄉彰鹿路與復興巷路口處閃光號誌改三色管制號誌案,本局已函請彰化縣秀水鄉公所就業管權責提供該處路口交通流量表。另請轄區鹿港分局調查該處路口最近1年肇事紀錄,再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規定辦理。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 平安,如您對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的服務。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員:警員 楊景濱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314

留言序號:

1050218-01

主題:

路霸檢舉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6-02-17 19:46:10

留言人:

羅秀麗

留言內容:

員林中山路828號,用三角錐用機車停車格,還亂移機車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員林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臺端於105年2月18日至警民交流留言板陳述「路霸檢舉」,本案已責由本分局第五組督同轄區派出所前往陳情處所查處,如發現有違反交通法令情事將依規處理,並責由轄區派出所持續加強整理,以維用路人權益。警政工作承蒙關心不吝賜教,敬表謝忱。順祝 平安快樂,本案聯絡人:警員 張毅成聯絡電話:04-8320114 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 敬啟

留言序號:

主題:

未指定犯人誣告罪之疑義

回覆次數:0
最後發表:

2016-02-17 16:58:39

留言人:

彰化縣警察局法制科

留言內容:

刑法第171條規定:「未指定犯人,而向該管公務員誣告犯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意思是說,行為人雖然沒有指名道姓說誰做了這個犯罪的事,但還是指出了一個虛構的犯罪事實,讓刑事訴追機關開始毫無意義的刑事訴追工作,因而妨害國家司法權的行使,因此法律規定這樣的行為必須處罰,一般稱為「未指明犯人之誣告罪」。 本罪主要是以「明知」為要件,必須要是行為人明明知道這是虛構的犯罪事實才能成立,如果行為人不是明知,則不會構成。 除了明知外,必須還有到司法或警察機關申告這個「假」的犯罪事件,造成國家司法警察單位無謂的資源耗費,才有可能成立刑法第171條未指明犯人之誣告罪。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50217-01

主題:

如何追蹤交通舉發案件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6-02-16 17:01:08

留言人:

張立佳

留言內容:

案號為:20160216007,案號為:20160216008 請問要去那邊網站查詢呢??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張立佳先生(小姐)您好: 您於105年2月17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詢問檢舉違規如何查詢一節,茲答復如下: 一、可至本局網頁(http://www.chpb.gov.tw/ch/index.jsp),於「民意廣場」項下「交通違規舉發」頁面查詢。 二、感謝您對本縣交通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 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員:警務員林昀澔 聯絡電話:04-7203963

資料筆數【6318】頁數【626/632】
OP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