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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局長信箱】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反映。
留言序號:

主題:

交通違規舉發

回覆次數:0
最後發表:

2016-03-04 10:06:12

留言人:

警員蕭煉錠

留言內容:

先生(小姐)您好: 您於105年3月3日至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留言,有關檢舉前方車輛阻礙行車路線(案號:20160127003),本局已函請所轄芳苑分局查明,並回復您本人,本案造成不便之處,尚請諒宥。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蕭煉錠 聯絡電話:04-7262049轉351

留言序號:

1050303-03

主題:

彰師大東側門,違規停車事件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6-03-02 22:24:33

留言人:

許先生

留言內容:

我是彰師大東側門附近的住戶,長時間下來一直感到很困擾,彰師大的學生無視紅線常常違規停車,轉彎處也停,巷弄進出口也違停,日益嚴重,可否請交通隊過來加強取締,違停機車可否進行拖吊,以確保用路人安全,有打過110請員警協助處理,不過都沒有改善,請幫忙一下,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 您於彰化縣警察局「局長信箱」的反映,目前已由本彰化分局交由轄區泰和派出所前往查處,另建議您如發現有所述之情事,可逕向轄區泰和派出所723-7560檢舉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 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警員郝濟忠 聯絡電話:04-7233481 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彰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50303-02

主題:

交通違規舉發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6-03-02 20:54:56

留言人:

請輸入留言人

留言內容:

您好,案號為20160127003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先生(小姐)您好: 您於105年3月3日至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留言,有關檢舉前方車輛阻礙行車路線(案號:20160127003),本局已函請所轄芳苑分局查明,並回復您本人,本案造成不便之處,尚請諒宥。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蕭煉錠 聯絡電話:04-7262049轉351

留言序號:

1050303-01

主題:

改設號誌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6-03-02 13:53:30

留言人:

陳永銘

留言內容:

建請交通隊: 希望將員林市湖水巷與出水巷路口閃光號誌改設為三色號誌 因為該路口 每逢週六日 車流眾多造成交通秩序壅擠 也危害行人安全 加上該湖水巷可通往南投 而時常大型車輛進出 影響用路人安全 所以建請交通隊 希望將員林市湖水巷與出水巷路口閃光號誌改設為三色號誌 以維護用路人安全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陳永銘君您好: 您於105年3月3日致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信箱,茲答復如下: 您反映員林市湖水巷與出水巷路口閃光號誌更改為三色號誌案,本局已函請員林市公所及員林分局調查該路口交通流量及最近1年肇事紀錄後,再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相關規定研議辦理。 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 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 祝您 平安如意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聯絡人:警員趙順益 聯絡電話:04-7228037轉308

留言序號:

主題:

交通違規取締地點選擇

回覆次數:0
最後發表:

2016-03-01 17:23:18

留言人:

謝秉辛

留言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關於您105年2月24日11時31分許,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電子郵件,提及『交通違規取締地點選擇』一案,指出田中鎮中州路路段限速規定,係依據路權主管機關「彰化縣政府」訂定、公告執行之,本分局員警於彰化縣田中鎮中州路往溪州方向以科學儀器取得證據資料測速違規一案,各地點均經過會勘、評估後執行,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7-2 條第三項規定:對於前項第九款之違規行為,採用固定或非固定式科學儀器取得證據資料證明,一般道路於一百公尺至三百公尺間明顯標示之;其定點當場攔截製單舉發者,亦同。本分局均利用各項集會時機宣導員警勿隱藏式執法;臺端如發覺執法有不妥之處惠請舉證向本分局反映,感謝您的來文,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主題:

被和美分局的大蚊子盯到受不了!

回覆次數:0
最後發表:

2016-03-01 17:18:18

留言人: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第1次回覆

留言內容:

您好: 您於105年3月1日在彰化縣警察局「警民留言板」的反映,已由本分局瞭解處理中。 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 啟

留言序號:

1050302-01

主題:

照相取締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6-03-01 13:14:05

留言人:

孫親民

留言內容:

我住二水常往來斗六,但是從去年七月起就發現田中交通隊常在二水南通路段照相取締超速,交通隊照相取締本來就是他們的工作之一,直到去年十二月裝設了壹台固定式照相後,流動照相取締更加勤快了,一直到現在常常雙向取締(距離固定式步到一公里),這樣拍法合理嗎?而且雙向四線道限速50公里,限速50不太合理吧!而且又雙向取締,如果一晃神有可能同一路段會被拍兩次,想說交通隊搶錢搶的也太誇張了,這樣取締方式也不合理吧!警方搶錢搶迪太難看了啦!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田中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50301-05

主題:

交通違規舉發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6-02-29 21:33:28

留言人:

請輸入留言人

留言內容:

您好,我一個月前有進行交通違規舉發,但是查詢後,案件一直都在辦理中,也沒有進度說明,請問現在的進度是如何,能否說明?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是否請您提供詳細資料(如何時、何人或案號),以供相關單位了解回復;另如有交通違規舉發之疑義,建議您可逕向本局交通警察隊(04-7228037分機359)承辦人警員殷安生聯繫查詢,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50301-04

主題:

局長信箱怎麼都沒人回復?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6-02-29 18:35:49

留言人:

小民眾

留言內容:

寄信到chpb@ms1.chpb.gov.tw局長信箱兩個月怎麼都沒人回復????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是否請您提供詳細資料(如何時、何事及何人),以供相關單位了解回復;另如有本局局長信箱疑義,建議您可逕向本局秘書科(04-7625705)承辦人警務員吳松錫聯繫咨詢,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50301-03

主題:

交通號誌運作情形調閱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6-02-28 02:14:55

留言人:

林宜萱

留言內容:

你好,在T型路口發生交通事故,因擬作確認路權之區分(何者為主幹道;何者為支線道)。請問是否可申請調閱交通事故發生當時交通號誌運作情形? 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林宜萱小姐您好: 您於105年3月1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提及「是否可以申請調閱交通事故發生當時交通號誌運作情形」一節,因交通號誌運作時制計劃,僅提供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及司法調查單位調閱;如對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提供更詳盡服務。順祝平安快樂。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員:小隊長曾宏達 聯絡電話:04-7228037轉407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資料筆數【6321】頁數【624/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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