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0510-04
三民地下道,大路口
回覆次數:22016-05-10 10:29:33
陳小姐
那邊地下道上來的紅綠燈和和直走的紅綠燈都一致,那邊屬多向路口比較危險! ex :地下道上來要直走,容易被對向車道想左轉的撞到,上下班時間車流速度快更危險! 希望可以改善兩邊紅綠燈,通行的時間可以錯開!謝謝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您好: 關於您所建議調整彰化市三民路與民生地下道路口交通號誌運作時制一事,由於該處為6岔路口,交通號誌時制目前以早開四時相運作,經現地勘察號誌目前運作狀況,除上下班尖峰時段因三民路段二車道車流匯入一車道(民生地下道)產生短暫回堵情形外,其他路段均能順暢通行,因此為避免再增加時相影響鄰近路口,造成車流回堵及產生駕駛人不耐久候闖越紅燈情事,已依車流狀況將民生地下道路段,以綠燈早開18秒方式辦理改善。 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細服務。 感謝您對交通之關懷。 祝您 平安如意。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員:黃昭明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108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050510-03
增設閃光號誌
回覆次數:22016-05-09 23:20:21
陳永銘
建請交通隊: 希望將員林市明倫路與明倫路4巷路口(明倫國中前)增設閃光號誌 因為該路口車輛時常速度放快 加上路口有死角 易造成幹道與支道衝突危險 加上又為明倫國中上下學重要路口 更容易造成危險 所以建請交通隊希望將員林市明倫路與明倫路4巷路口(明倫國中前)增設閃光號誌 以維護學生安全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陳永銘先生您好: 您於105年5月10日致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信箱,茲答復如下: 您反映員林市明倫路與明倫4巷路口(明倫國中前)增設閃光號誌案,本局已函請員林市公所及本局員林分局,提供該路口交通流量表及最近1年肇事紀錄,本局再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研議辦理。 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 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細服務。 祝您 平安如意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聯絡人員:警員趙順益 聯絡電話:04-7228037轉308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050510-02
續交通違規檢舉
回覆次數:22016-05-09 19:43:51
李先生
交通違規檢舉案號為:20160413009,再煩請貴單位幫忙查詢一下進度,非常感謝。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李先生您好: 您於105年5月10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交通違規舉發案件(案號20160413009號)查處進度一節,茲答復如下: 一、經查案號20160413009號交通違規檢舉案,係由本局彰化分局受理,已請該分局儘速查處回復。 二、感謝您對本縣交通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 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員:警務員林昀澔 聯絡電話:04-7203963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050510-01
我的帳號被騙走
回覆次數:12016-05-09 17:56:16
賴先生
昨天才發生的事情,我的RC通訊軟體的帳號被騙走 今天又有人用巴哈的留言給我說肉捜搜到巴哈 資料佐證我都有拍下來,因為我不知道怎麼線上報案 也只能在這裡報,昨天晚上回來有人小窗說要我點連結 那個連結就是只有H T T P : / /(一堆中文字) 要我點進去說他要裡面的網址,嘿!我真的點下去之後空白網頁 然後說他要拍影片用的,就這樣過了沒幾分鐘帳號就被竄改所有資料 我希望能幫忙查查是誰在那裏騙人,要告也是可以告,希望能幫幫我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帳號遭騙取或盜用時,應立即向網路公司客服連絡反映,如經確認該帳號遭盜用,該公司會完成帳號凍結及透過備用信箱回復被害人,並給予一組新密碼;另如已確認帳號遭盜用而影響您的權益時,可逕向轄區分駐(派出)所報(備)案,員警受理後會儘速為您處理及調查。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050509-08
交通違規檢舉
回覆次數:12016-05-09 09:22:36
李先生
請問貴網站之交通違規檢舉功能是否真的有在運作?為何成案一個月了,狀態還在辦理中?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目前本局全球資訊網站交通違規檢舉功能,仍正常運作中,是否請您提供詳細資料(如案號或何時檢舉),以供相關單位了解回復;另如有所述之疑義,建議您可逕向本局交通警察隊(04-7203963)聯繫咨詢,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050509-07
狗吠噪音2
回覆次數:12016-05-09 08:04:49
夜不能眠
案號:1050418-03 續 經警察先生勸說後.. 狗亂叫情況並未改善. 每天早上5~6點~~該狗有8成會叫.情況完全沒有改善. 飼主要真有歉意.請他把狗管好.訓練好(止吠器.狗嘴套). 或者請飼主睡工廠一星期. 讓他自己體會他的狗是否會在半夜亂叫...叫聲是否響亮.. 不要只有他睡的安穩.卻吵他人清夢. 如無法管束他的狗亂吠擾人清夢的情況.請飼主帶回家養.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本局會將訊息轉和美分局知悉了解,並請該分局派員處理;另如發現有所述之情事,建議您可逕向轄區分駐(派出)所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050509-06
139縣道與省道台74甲之紅綠燈號誌問題
回覆次數:22016-05-08 13:59:55
請輸入留張瑋庭言人
有關假日縣道139欲左轉省道台74甲常塞車嚴重,請調長紅綠燈秒數,俾利減緩因秒數太短而塞車嚴重之情形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張瑋庭君 您好: 您於105年5月9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所提意見,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結果,茲答復如下: 有關建議調整彰化市台74甲線(東外環)與縣139線道路口處號誌運作時間案,查該路段權責單位係屬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彰化工務段,本局已函請該段回復及說明。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敬祝平安、快樂。 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徐明龍 聯絡電話:04-7228037轉216
1050509-05
刑事紀錄查詢
回覆次數:22016-05-08 02:06:09
謝小姐
你好,想請問我爸爸已經過世十幾年了,他之前的刑事紀錄前科我是否能查詢,我從家人口中了解的很模糊,想知道多一點。
彰化縣警察局-外事科
回覆留言內容(稿): 一、您好,有關臺端詢問是否能查詢已過世父親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說明如下: (一) 依據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第四條之規定:現在或曾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或有居留、停留紀錄之人民,得檢具下列文件,向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申請核發警察刑事紀錄證明:1、申請書。2、身分證明文件。前項申請人為未成年者,應由其法定代理人為之。申請人委託他人代為申請者,應附委託書。 (二) 有關臺端詢問是否能查詢已過世父親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一事,因刑案紀錄資料係屬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範疇,若非本人親自或委託他人辦理之情形,不得提供或查詢任何個人資料;另因申請主體(令尊)已不存在,確無可委託辦理之情形,基於上述原因,恕難提供令尊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二、臺端倘若尚有任何相關問題,歡迎與本局外事科聯絡,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外事科 本案聯絡人員:巡佐呂桂蘭 聯絡電話:(04)7615463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外事科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050509-04
飆車聚集
回覆次數:12016-05-08 01:53:45
Cecil chen
回程二林時,發現中科二林園區愛民工廠外有三十多輛汽車聚集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本局會將訊息轉芳苑分局知悉了解,並請該分局加強巡邏勤務及違規之取締;另如發現有所述情事,建議您可逕向轄區分駐(派出)所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050509-03
道路障礙
回覆次數:32016-05-07 23:17:35
jimbo
地點:伸港鄉新港村信義路跟中山路口 麻煩請【伸港分駐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82 條取締違法菜販,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責令行為人即時停止並消除障礙外,處行為人或其雇主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一、在道路堆積、置放、設置或拋擲足以妨礙交通之物。十、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攤位。 前項第一款妨礙交通之物、第八款之廣告牌、經勸導行為人不即時清除或 行為人不在場,視同廢棄物,依廢棄物法令清除之。第十款之攤棚、攤架 得沒入之。 該攤販將菜架擺置在斑馬線上及十字路口,該路口為該村重要通行之路口,已嚴重影響用路人權利,請依公權力強制執行,必要時得依82條強制將攤架、攤棚沒入。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
您好: 一、您於105年5月9日致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敬悉。 二、關於您所提供之寶貴意見,本分局已責由轄區伸港分駐所針對伸港鄉新港村信義路跟中山路口攤販佔用道路情事乙節,經到場對於屢勸不聽或已嚴重妨礙道路通行而拒不改善者,基於保障合法、取締非法之原則,在維護大多數用路人(車)權益為優先考量下,依法執行取締告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1項3款及10款與第83條1項2款)或清除障礙,以維持交通秩序之順暢。 三、本分局將持續針對嚴重之「違規熱點」進行清除路霸、違停、路口攤販占用道路等嚴重妨礙交通及影響市容觀瞻,責成伸港分駐所不定期編排市容整理勤務,對於屢勸不聽或已嚴重妨礙道路通行而拒不改善者,依法執行取締告發或清除障礙,以期能達到「還路於民」及「恢復市容」之目標,保障用路人權益。 四、謝謝您的來信,敬祝身體健康 順心如意!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金士君 聯絡電話:04-7556068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
您好: 您在彰化縣警察局「警民留言板」的反映,已由本分局瞭解處理中。 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 啟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和美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