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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 【局長信箱】 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 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 反映。
留言序號:

1140815-001

主題:

煩人的外國工人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08-15 13:38:16

留言人:

留言內容:

我想報告說,有外國人在我的寺廟裡流通和使用毒品。 那些每天晚上引起騷動的人讓我很不舒服。 請立即擺脫它們。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的反映,如發現有人涉嫌使用或販賣毒品,請立即撥打110報警,警方將盡速派員前往查處,以確保您與寺廟周邊居民的安全與安寧。

留言序號:

1140814-002

主題:

請加強取締芬園鄉嘉中街、嘉東街及國道3號底下便道違規行駛砂石車案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5-08-14 22:43:43

留言人:

張自強

留言內容:

1.台14線上在芬園鄉嘉中街、嘉東街路口皆有彰化縣警察局設立之"砂石車禁止進入"標誌;嘉東街399巷及410巷位於國3公速公路底下便道,雙向二側也有彰化縣警察局設立"砂石車禁止進入"標誌。 2.然,上述路段砂石車恣意橫行,甚至連台中烏日的預拌混擬土常"借道"經過,時速動輒50以上,每日上百車次,未曾見過取締。每次開車穿越便道險象環生,反應至分駐所也未有作為。反倒是分駐所警車常在鄉間小路攔截戴斗笠或宮廟帽的老農民騎機車未戴安全帽,甚至可以響起警鈴的大動作(當然,未戴安全帽已違反交通安全處罰條例)。 3.懇請 貴警局督促轄下單位加強取締上述路段砂石車違規情形,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巡佐 陳岳昆。聯絡電話:04-723348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  臺端反映芬園鄉嘉中街、嘉東街路口皆有彰化縣警察局設立之「砂石車禁止進入標誌,未曾見過分駐所取締,經本分局查處後,茲答復如下: 一、按彰化縣警察局訂定之受理申請行駛管制區路線通行證作業規定,符合特定條件的公司、行號或工程,可以向彰化縣警察局或當地所轄分局申請通行證,以便在禁行路段行駛,先予敘明。 二、依照上開作業規定申請核准通行之砂石車,自可於申請許可之特定管制道路通行,惟仍需遵守相關交通規則,如其有違反相關交通法規,本分局將依法取締告發。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承蒙關心警政,敬致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彰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40814-001

主題:

號誌被樹遮住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08-14 09:35:38

留言人:

劉誠輝

留言內容:

彰美路1段77巷往辭修路128巷的號誌被樹遮到了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的反映,您可撥打 1999為民服務專線,或聯絡當地鄉鎮市區公所派員修剪樹枝或移除遮擋物。

留言序號:

1140813-001

主題:

人行道被私自劃設停車位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5-08-13 23:46:55

留言人:

林先生

留言內容:

金馬路富山日本料理(彰化縣彰化市金馬路二段215號)外面的人行道被劃設停車位並停滿汽車機車,請相關單位處理一下。不要犧牲行人的權利。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巡佐 陳岳昆。聯絡電話:04-723348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  臺端反映「彰化市金馬路2段215號前人行道交通秩序案」,經本分局查處後,茲答復如下: 有關反映之地點,本分局已加強該地點交通整理,以維護用路人之權益。另如您發現該地點有交通違規情事,亦可隨時撥打110報案,本分局將立即派員前往查處。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承蒙關心警政,敬致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彰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40812-004

主題:

朝興所警員吃案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08-12 18:29:18

留言人:

劉勝文

留言內容:

有不明人士非法侵入住宅.跟我家人要錢.打110報案時.警察卻不受理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個案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局長信箱】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本局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規定以最速件辦理。

留言序號:

1140812-003

主題:

使用竊盜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08-12 10:28:50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公車司機請乘客幫忙拿路線牌更換,是否與使用竊盜或是業務侵占有關。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您提到公車司機請乘客幫忙更換路線牌的情況,是否涉及竊盜或業務侵占問題。竊盜罪的定義:根據《刑法》,竊盜罪是指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這意味著行為人必須有意圖將他人的財物非法佔為己有,並且必須實際上進行了竊取行為。業務侵占的定義:業務侵占則是指在業務上不當使用他人財物,並且有意圖使其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這通常涉及到在職務上對公司或他人財物的濫用。在您提到的情況中,公車司機請乘客幫忙更換路線牌,這種行為通常是出於工作需要,並不涉及意圖非法佔有或使用他人財物。若路線牌是公車公司所有,司機的請求應該是基於工作職責,而非個人利益。因此,這種情況通常不構成竊盜或業務侵占。

留言序號:

1140812-002

主題:

彰水路一段&興業路 交叉路口有無取消兩段式左轉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5-08-12 10:26:45

留言人:

黃皇昆

留言內容:

彰水路一段&興業路 交叉路口有無取消兩段式左轉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黃皇昆先生/小姐您好: 有關您於114年8月12日至警察局民意信箱詢問「彰水路一段&興業路 交叉路口有無取消兩段式左轉』案,本分局非常重視,已派員前往了解處理,查該路口路權機關為交通部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彰化工務段,經與彰化工務段確認,該路口南下路段已取消兩段左轉,北上路段仍維持現狀尚未取消。 謝謝您對警政工作之關心與協助,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或疑問,歡迎來電與承辦人聯絡,本分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併致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第五組 承辦人員:吳家瑋 聯絡電話:(04) 7751015 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敬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鹿港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40812-001

主題:

違規設攤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5-08-12 00:04:59

留言人:

黃謙

留言內容:

彰化縣鹿港鎮民生路126號對面至民生路188號對面 有一整排的設攤攤販 長期佔用道路及人行道 從google 街景圖可以明顯看到 最少已經佔用5年以上的時間 白天佔用道路設攤 晚上也沒將各種設攤物品移走就放在路上 也未裝設閃光燈 晚上車輛經過相當危險 沒見過人員去開單驅離或是會同環保局移除道路障礙物 讓人有疑慮是否為地方有力人士撐腰 敬請介入已維護道路安全及整潔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鹿港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黃謙先生/小姐您好: 有關您於114年8月12日至警察局民意信箱反映「違規設攤』案,本分局非常重視,已派員前往了解處理,並責由轄區鹿港派出所針對該路段加強違規勸導取締工作,以還給民眾行的空間;臺端爾後如遇類似案件,可立即撥打轄區派出所電話或110,以利即時處理。 謝謝您對警政工作之關心與協助,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或疑問,歡迎來電與承辦人聯絡,本分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併致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員:李雅慧 聯絡電話:(04) 7751011 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敬啟

留言序號:

1140811-004

主題:

台灣銀行前停摩托車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08-11 15:25:49

留言人:

陳懋棻

留言內容:

8/11下午14:50 臺灣銀行前面不好停車,我停在黃色桿子內,才剛下車,警察就衝出來照相,問我,小姐,你要停這裡? 然後拿手機拍旁邊的車,然後轉向我的車牌,要拍我的車牌,完全沒有規勸,勸導, 隨後進去銀行,我連忙追上去問,你剛才有拍照了嗎?他說,沒有趕快遷走,走廊上那麼多機車都可以停,也沒有被開單,請問,拖吊車都要先鳴笛,為什麼,警察在我摩托車還沒完全停好,就衝出來拍照? 如果只有規勸, 我就不用投訴了, 彼此先各退一步,緩衝一下,警察今天脾氣真的很暴躁😡 可能天氣太熱,銀行人太多,不過銀行裡面可以吹冷氣🤷‍♀️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您所提及的情形,因留言中未明確載明該銀行的所在轄區,無法轉知相關單位查證處理,建議您可提供完整地點資訊。未來如有任何需要協助之處,歡迎隨時與警方聯繫。祝福您平安健康、萬事如意!

留言序號:

1140811-003

主題:

檢舉的系統有異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5-08-11 15:03:58

留言人:

粘銥珍

留言內容:

有車輛直接闖紅燈,駕駛的行為,會危及用路人車安全,系統資料填入送出,直接在跳回填寫頁面,並沒有顯示案件編號出來,請問系統怎麼了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粘銥珍 君您好: 您於114年8月11日於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所提意見,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經本局交通警察隊實際測試交通違規檢舉系統皆可正常上傳(上限60M),會出現上傳錯誤的可能情形,說明如下:請您檢視使用者終端設備(包括個人電腦、手機、平板等)及網路使用環境(如頻寬限制、流量限制或同時大量使用網路流量等)之設定,皆有可能影響上傳結果,並請確認網路的訊號是否流暢,清除瀏覽器快取紀錄後,再重新嘗試操作。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敬祝平安、快樂。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林有德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308

資料筆數【7140】頁數【6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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