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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 【局長信箱】 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 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 反映。
留言序號:

1060904-04

主題:

路霸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7-09-01 22:06:44

留言人:

留言內容:

彰馬路180巷與彰馬路交叉路口(全家旁邊),有自私民眾封路舉辦法會,行人都不能過,明顯逾越法定範圍,請儘速前往開罰並勸導,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彰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42條規定:未經警察機關許可,不得在道路上舉行賽會、擺設筵席、拍攝影片、演戲、運動或其他類似之行為。需臨時使用道路應向路權單位或警察機關提出申請,本局彰化分局已交辦轄區莿桐派出所派員前往查察取締勸導。警政工作承蒙關心不吝賜教,敬表謝忱。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警員郝濟忠。聯絡電話:04-7233481。

留言序號:

1060904-03

主題:

清路障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7-09-01 17:33:40

留言人:

路人甲

留言內容:

社頭鄉山腳路湳雅郵局對面十字路口轉角處菜販.早上長期都違規停車占據車道.路上還會推置好幾包的垃圾造成用路人險象環生.之前有留言過但目前狀態根本未改善.員警是無法取締勸導嗎?是否可長期派員警支援交通疏導交通指揮? 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田中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關於您106年9月4日上午7時48分許,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留言提及『清路障』一則,本分局業已交由管轄朝興派出所派員前往處理,感謝您的來文。(本分局檢舉電話:田中分局勤指中心04-8756910、電子信箱:3604110@ms2.chpb.gov.tw,或撥打報案電話110),順祝 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田中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60904-02

主題:

請加強勸導會車時勿開遠燈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7-09-01 14:10:28

留言人:

黃文達

留言內容:

近來汽機車放遠燈的情形越來越嚴重 少數汽車駕駛燈光強烈, 機車開遠燈的情形非常普遍。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及對警政工作的關心,有關您的問題,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交通警察隊知悉,並請該隊加強宣導。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60904-01

主題:

使用物品占據公有地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7-09-01 11:02:48

留言人:

路人

留言內容:

溪湖鎮崙子腳路42之15號 同樣地點 同樣地方 麥味登早餐店 只要警察來勘查後隔天馬上再擺出在同樣地點 經過都差點擦撞 煩請辛苦的員警會同相關單位逕行舉發開單 惡意霸占國家土地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溪湖分局悉, 並請該分局儘速了解處理;另建議您如有發現所述之情事,可逕向轄區溪湖分局勤務中心(04-8817556)或媽厝派出所(04-8852814)報案檢舉,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60901-03

主題:

紅綠燈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7-08-31 19:57:47

留言人:

路人甲

留言內容:

您好:彰化市彰和路接彰美路口,車流量大,可否研究設置紅綠燈的可行性?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先生(女士)您好: 您於106年9月1日反映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建議,經本局查處情形,答復如下: 您建議於彰化市彰和路與彰美路增設號誌案,查該路段權責屬彰化縣彰化市公所,本局將擇期邀集相關單位(彰化縣政府、彰化市公所、本局彰化分局等)現場勘察研議辦理。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敬祝平安、快樂。 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徐明龍 聯絡電話:04-7284213轉216

留言序號:

1060901-02

主題:

在田中郵局(員集路二段)旁遇到販賣藥品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7-08-31 19:49:22

留言人:

只是領個錢被強迫推銷TT

留言內容:

我今天只是在回二水的路上,想說順便去領個錢後,一位小姐跑來然後講了一些話之後便把我拉過去填問卷,說什麼不用花什麼錢只要填個問卷,殊不知接下來就推銷藥品,一開始我說我要考慮,但她說一說又繞回要不要買藥話題,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付了兩千元買下藥品,還說下次會再跟我聯絡(因為我有留電話 哀)說買藥分期付款之類的,只能慶幸當下沒有被騙分期這個東西,在回家後查了網路才發現是詐騙,有許多人也被騙,像是這個網址http://www.ccpb.gov.tw/main.php?page=phorum_02&PID=1&PaID=1420,而我也不敢吃她們的藥品,怕是不合格的,然後加我line,但現在已經封鎖他們了,只希望不要有下一位受害者被騙,也請警察們先查看美夢成真國際有限公司藥品是否是合法的,因為她的標誌是食品黑寬,一般來說食品藥物標誌應該不是這樣,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田中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田中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關於您106年9月1日上午7時49分許,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留言提及『在田中郵局(員集路二段)旁遇到販賣藥品』一則,本分局業已交由管轄田中派出所派員前往稽查,另請您提供具體事證供本分局查處(檢舉電話:田中分局勤指中心04-8756910、電子信箱:3604110@ms2.chpb.gov.tw,或撥打報案電話110),感謝您的來文,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60901-01

主題:

請問檢舉問題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7-08-31 14:23:34

留言人:

chiu sir

留言內容:

之前有檢舉過一個交通違規 有回覆是這樣的 端於106年x月x日至彰化縣警察局電子信箱檢舉xxxxxx號車交通違規案,經本分局詳細審查所提供之影像內容,該車違規事實明確,依法舉發在案。 請問一下,這是有開罰單的意思??還是有其他的意思?? 舉發在案??是指扣點數?還是會去勸導?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先生(小姐)您好: 您於106年9月1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留言,提及檢舉交通違規回復依法舉發,是否有開單案,可否請您提供交通檢舉違規案號,以利本局查明;另所謂回復依法舉發在案,即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所規定開立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之意。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蕭煉錠 聯絡電話:04-7262049轉351

留言序號:

1060831-01

主題:

使用物品占據公有地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7-08-30 15:54:40

留言人:

路人

留言內容:

彰化縣溪湖鎮崙子腳路42之15號 麥味登早餐店 在此先感謝媽厝派出所員警中午前往稽查 在此感謝 該店家等員警走後再把障礙物擺設於同樣地方 如可以煩請員警開單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轄區溪湖分局知悉,並請該分局儘速了解處理;另建議你如發現有所述之情事,可與轄區媽厝派出所(04-8852814)檢舉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60830-06

主題:

員林火車站旁紅線停車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7-08-29 15:43:51

留言人:

王萌

留言內容:

員林火車站旁啊,警局旁邊那裏有個停滿機車腳踏車的停車場,右邊是紅線,我看很多人都停在那裡,汽車機車都有,怎麼都沒有抓? 還有那條明明標示說是單行道,我卻常常看到很多人騎車逆向行駛從警局前離開也都沒有被抓? 還是因為太多人停了,太多人逆向了,所以懶得抓嗎? 請問能把那裏處理一下嗎?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員林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 臺端於106年8月30日至警民交流留言板陳述「員林火車站旁紅線停車」,本案已責由本分局第五組督同轄區員林派出所妥適編排勤務加強稽查取締,另本分局已將該地點列為執法重點路段責由轄區派出所持續加強整理,以維交通安全及用路人權益。 警政工作承蒙關心不吝賜教,敬表謝忱 順祝 平安快樂 本案聯絡人:巡官葉品妍 聯絡電話:04-8358611 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敬啟

留言序號:

1060830-05

主題:

使用物品占據公有地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7-08-29 08:55:30

留言人:

路人

留言內容:

彰化縣溪湖鎮崙子腳路42之15號 麥味登早餐店 每天在11點過後 該店休息時候使用路障 霸佔該地址對面公有水利署所屬之土地 使得其他用路人等車輛要經過通過不容易 麻煩派員警稽查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案與留言板編號1060830-03相同,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交溪湖分局了解及一併辦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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