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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 【局長信箱】 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 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 反映。
留言序號:

1150430-002

主題:

對話紀錄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6-04-30 08:05:27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學校老師與學生的私下對話(課堂),而給其他老師看及了解,沒有損害當事人的權益是否有違反法律規定,以及是否屬於合理使用。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在未對外公開、未侵害學生名譽或隱私權的情況下,提供其他教師了解,原則上不違法。

留言序號:

1150430-001

主題:

長期佔用露肩停車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6-04-30 07:18:26

留言人:

廖金原

留言內容:

一整排居民,把車輛停放騎樓就算了,更是故意將車頭/尾都凸出到露肩,甚至把摩托車停在車前方,再用三角錐圍起來,完全佔據了路肩空間,每次經過該路段,看到學生都必須走到道路上,和機車、汽車擦肩而過非常危險!麻煩單位進行勸說,還一個安全的路肩緩衝空間!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 您所反映情形,因未具體提供違規地點,尚無法據以轉交相關單位查處。建議您於發現違規情事當下,立即撥打110報案,俾利派遣員警即時到場查處,以維護用路人安全。

留言序號:

1150429-003

主題:

紅線停車違規檢舉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6-04-29 16:48:27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彰化市南瑤路255號前紅線每天都有汽機車違停,曾撥打派出所電話和110檢舉,但都未開單,有一次甚至在現場等了2.30分鐘都未見到員警來開單,後來再打一通110才聯絡彰化分局來,想請問為何會派出所,110都叫不動,還要動用分局才會前往,但就算到了沒有開單? 意思是可以默許紅線停車嗎?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  臺端反映「彰化市南瑤路255號違規停車案」,經本分局查處後,茲答復如下: 有關反映之地點,本分局已請轄區單位主管督同所屬加強該地點交通整理,以維護用路人之權益。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承蒙關心警政,敬致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巡佐 陳岳昆。聯絡電話:04-723348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彰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50429-002

主題:

聊天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6-04-29 10:42:41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公車司機詢問乘客上次怎麼坐哪一班公車以及了解工作狀況被其他乘客聽到,是否有違反法律相關規定。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一般聊天不違法,但應避免在公共場合詢問或透露過於私密資訊。

留言序號:

1150429-001

主題:

對話紀錄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6-04-29 10:31:04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當事人與他人聊天對話紀錄,只有他人名字或大頭照,給共有友人看,但是未涉及人身攻擊及侵害他人權益,是否可以主張合理使用。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出示紀錄是為了正常溝通、澄清事實或一般社交(非惡意散布),且對象僅為特定的共同友人,在法律上通常不會被認定為侵權,可以視為合理的使用範圍。

留言序號:

1150428-002

主題:

交通線上檢舉違反法規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6-04-28 22:58:07

留言人:

蔡先生

留言內容:

依法規同樣違規態樣可以重複檢舉,彰化線上檢舉系統卻不讓人重複檢舉,理由是不想讓員警工作量太大 原來警察可以利用職權限制人民權利,好大的官威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蔡先生  您好 您於115年4月28日於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版」陳情系統所提「交通線上檢舉違反法規」案,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有關您反映依法規「同樣違規樣態可以重複檢舉」,本局檢舉交通違規系統不讓人重複檢舉部分,本局檢舉系統內提供「其他」欄位可繕打300個字元,您可於本系統下方「其他」欄位內敘明同一時間、地點及車號之各類型違規之樣態。 另您可於資料送出前審慎核閱資料正確性,俾利審核及舉發作業。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 敬祝平安、快樂。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巡官杜秉翰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303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50428-001

主題:

分享對話紀錄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6-04-28 22:24:58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單純傳與學校老師或朋友私下對話紀錄給其他人看,若沒有涉及誹謗或其他不法行為,是否有觸犯法律相關規定。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私下對話紀錄屬個人資料或隱私,未經同意轉傳,可能涉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建議避免。

留言序號:

1150427-001

主題:

110報案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6-04-27 22:42:30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打勤務中心報案違規停車,而跟警方講等一下講車牌號碼、地址,若等待一下沒有馬上講,是否有違反法律規定。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沒有提供完整資訊:警方可能無法即時處理,影響案件處理效率,但本身不會處罰。

留言序號:

1150426-001

主題:

補習班家長接送車輛違停阻擋交通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6-04-26 21:12:27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彰化縣溪湖鎮大公路68號(佳音英語-彰化溪湖校) 每到晚上7點補習班家長接送汽機車違停阻擋交通,請相關單位協助處理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溪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台端於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 溪湖鎮大公路68號(佳音英語-彰化溪湖校區) 每到晚上7點,補習班學生家長接送汽機車違停阻擋交通。 本分局已指派溪湖派出所派員勸導、取締,加強該區域之交通安全。 感謝您留言反映,本分局報案電話04-8852026或溪湖派出所04-8852404;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50424-002

主題:

交通違規檢舉系統異常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6-04-24 10:24:56

留言人:

洪宇軒

留言內容:

前天晚上10點送件,隔了3-4小時半夜才收到認證信,隔天起床點進去就已經超過一小時限制!昨天晚上再送一次,今早10點才收到信件,點認證連結卻還是說未於指定時間內認證?現在是變相限縮檢舉了是不是?好像每過一陣子就會重複發生這樣的情形啊!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洪宇軒 君您好 您於115年4月24日於本局「民意信箱」陳情系統所提「交通違規檢舉系統異常」案,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有關未能即時收到驗證信件部分,經本局維護廠商查修回報表示:因本局新建置的資安軟體阻擋了系統發信的通道,已通知由本局資訊科處理並已於4月24日恢復驗證信發送。 另為求交通違規檢舉時效性(7日內完成檢舉),可攜帶身分證件親自持違規影像就近至本局各分局或分駐(派出)所進行檢舉。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 敬祝平安、快樂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巡官杜秉翰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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