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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 【局長信箱】 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 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 反映。
留言序號:

1150402-003

主題:

性交易聊天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6-04-02 21:29:42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與網路未成年或已成年女子,單純聊天性交易話題,但是沒有從事交易,是否有觸法問題。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與已成年女子單純聊天涉及性交易話題,在沒有實際約定交易(如時間、地點、價格)或媒介招攬行為的情況下,通常不構成違法,但若對話已具體到可認定為交易合意,仍可能有法律風險。 但若對象是未成年,即使只是聊天、沒有實際交易,也可能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規定;只要對話帶有性誘導、性交易意圖或不當暗示,就有觸法可能。

留言序號:

1150402-002

主題:

改裝機車及麻將賭博抽頭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6-04-02 17:24:20

留言人:

劉先生

留言內容:

位於彰化縣秀水鄉彰水路一段9巷32弄內經常有人晚間騎改裝機車出入及至該巷內群聚玩麻將賭博抽頭.希望有關單位能前往了解.以維護治安.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劉先生/小姐您好: 有關您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留言反映「改裝機車及麻將賭博抽頭』一案,本分局將儘速查處並回復。 敬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劉先生/小姐您好: 您在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彰化縣秀水鄉彰水路一段9巷32弄內改裝機車出入及賭博」案,茲答覆如下: 有關您所反映之問題,本分局已派員稽查通報,並請轄區秀安派出所針對上開地點加強取締,以維民眾權益。 承蒙您對警政工作之關心與協助,如對於本案仍有疑問,請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第五組 承辦人員:鄭名宏 聯絡電話:(04)7751015 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敬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鹿港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50402-001

主題:

疑似賭博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6-04-02 00:45:57

留言人:

家長

留言內容:

彰化永樂街79號隔壁娃娃機(隔一條小巷),門口有一台超級巨無霸保夾金額高達56xx元,場內還有2000以上的保夾金額,想請問法規規範不是更改最高上限990元嗎? 為什麼會出現比未改法規得保夾金額1990還要高呢⋯⋯? 這是否構成違法還有以小搏大嫌疑呢?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 您於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永樂街79號隔壁,娃娃機保夾金額超過上限」1事,彰化縣警察局非常重視,經責由彰化分局查處結果,答復如下: 有關提及之地點,本分局將派員前往了解,查察涉變更原遊戲流程(玩法)及改裝內部裝置之選物販賣機,函報彰化縣政府認定,據以依法查處。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彰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巡佐 陳岳昆。聯絡電話:04-7233481。

留言序號:

1150401-001

主題:

檢舉交通違規mail驗證遲遲無法收到信件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6-04-01 06:54:04

留言人:

王貞婷

留言內容:

檢舉交通違規mail驗證遲遲無法收到信件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王貞婷  君妳好 妳於115年4月1日於本局「警民交流留言版」陳情系統所提意見,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本案經本局實際測試交通違規檢舉案件均能正常上傳,mail驗證信件也能正常收到,請妳檢視妳的電子郵件信箱內的「垃圾桶」信件,mail系統是否將本局的驗證件件列為「垃圾信件」。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 敬祝平安、快樂。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林有德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308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50331-002

主題:

刑法227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6-03-31 18:41:48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單純在社交軟體與未成年聊天性交易的問題,但是沒有完成交易,是否有構成相關法律問題,以及若與成年人同意發生性交是否有法律問題。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依您所提的問題簡述如下: 1. 與「未成年人」聊性交易(未完成交易) 即便沒有實際見面或發生關係,只要在社交軟體上提出、約定或徵求性交易,即可能觸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只要有「對等之意圖」並進行邀約,即便交易未果,仍可能構成刑事責任。 2. 與「成年人」同意發生性行為, 若雙方皆為成年人且在完全自願(同意)的情況下發生關係,原則上不觸犯刑法。 若涉及金錢交易,則適用社會秩序維護法。

留言序號:

1150331-001

主題:

建議調整秀水鄉中山路紅綠燈號誌秒數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6-03-31 12:57:39

留言人:

林俊宇

留言內容:

上、下班尖峰時段車流量大,附近住戶開車無法進出。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交通號誌、標線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反映。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50330-004

主題:

騎樓停車是否違規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6-03-30 17:47:45

留言人:

蔡小姐

留言內容:

您好,因本身法規不是特別清楚了解,想藉由此版面詢問,因有車輛長期停放騎樓 員林市台鳳路7號 這一排店家騎樓是否可停放車輛?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臺端於115年3月31日至彰化縣警察局受理警民交流留言板檢舉員林市台鳳路7號騎樓停車,經本分局查處,答復如下: 有關陳述員林市台鳳路7號騎樓停車案,經查該處道路屬性尚有疑義,已報請路權機關彰化縣政府依權責認定。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第五組 承辦人:巡官莊家程 聯絡電話:04-835861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蔡小姐您好: 臺端在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反應,已由本分局儘速了解處理中。順祝平安快樂,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敬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員林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50330-003

主題:

三民路騎樓拿來改建和營業是否合法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6-03-30 16:43:48

留言人:

陳先生

留言內容:

上次已檢舉過三民路350、352號了,但似乎也沒看到有任何改善,店家還大喇喇的把直接裝修騎樓的影片當作宣傳上傳到社群媒體,所以彰化市的騎樓是可以直接改建拿來營業的嗎,可以的話那我要多多跟大家推廣,請賜教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巡佐 陳岳昆。聯絡電話:04-723348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 您於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彰化市三民路350、352號改建騎樓營業」1事,彰化縣警察局非常重視,經責由彰化分局查處結果,茲答復如下: 上揭地點以磚造固定物占用騎樓,是否涉及違章建築部分,本分局業於115年4月7日函請本縣彰化市公所依權責卓處。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彰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50330-002

主題:

檢舉鹿港鎮民生路違規設攤佔用道路(違反道交條例第 82 條)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6-03-30 10:39:05

留言人:

謝先生

留言內容:

彰化縣鹿港鎮民生路(復興南路至成功路段)本人發現上述地點有攤販未經許可,擅自於民生路車道、人行空間擺設攤位營業,攤位擺設於人行道及家長接送區、造成行人需與機慢車、汽車爭道。該行為已嚴重妨礙用路人通行及行車視線,涉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82 條第 1 項第 10 款「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攤位」。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鹿港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謝先生/小姐您好: 有關您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留言反映「鹿港鎮民生路違規設攤佔用道路』一案,本分局將儘速查處並回復。 敬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謝先生/小姐您好: 有關您於114年3月31日至警民交流留言信箱反映「鹿港鎮民生路違規設攤占用道路』案,本分局非常重視,已派員前往了解處理,並責由轄區鹿港派出所針對該路段加強違規勸導取締工作,以還給民眾行的空間;臺端爾後如遇類似案件,可立即撥打轄區派出所電話或110,以利即時處理。 謝謝您對警政工作之關心與協助,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或疑問,歡迎來電與承辦人聯絡,本分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併致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第五組 承辦人員:謝志明 聯絡電話:(04) 7751015 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敬啟

留言序號:

1150330-001

主題:

大村鄉廢棄車輛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6-03-30 09:33:44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下列2個地點有廢棄車輛(一個有牌照8833-EP、一個無牌照),可以請警察依「占用道路廢棄車輛認定基準及查報處理辦法」處理嗎?謝謝! 515彰化縣大村鄉彰73鄉道49 23.996865, 120.548491 515彰化縣大村鄉 23.996022, 120.546486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一般民眾君您好: 臺端在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反應,已由本分局儘速了解處理中。順祝平安快樂,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敬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臺端於115年3月30日至彰化縣警察局受理警民交流留言板檢舉大村鄉大智路1段與大智二街口等處廢棄車輛占用道路,經本分局查處,答復如下: 有關陳述大村鄉大智路1段與大智二街口等處廢棄車輛占用道路案,本分局責由轄區大村分駐所查處,經勘察認定車體髒污、鏽蝕、破損已明顯失去效用,依「占用道路廢棄車輛認定基準及查報處理辦法」第4條規定,予以張貼清理通知書在車體明顯處,逾期仍未清理,已報請彰化縣環境保護局依權責卓處;另自小客車8833-EP 號已通知車主移置。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第五組 承辦人:巡官莊家程 聯絡電話:04-835861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員林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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