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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 【局長信箱】 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 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 反映。
留言序號:

1061017-05

主題:

路口監視器被布條擋住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7-10-17 13:50:58

留言人:

Ovy Lin

留言內容:

彰水路35號之10正前方的路口監視器被廣告布條遮住。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彰化分局知悉及辦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61017-04

主題:

尊敬的警官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7-10-17 02:41:56

留言人:

柳小姐

留言內容:

尊敬的警官:彰化市民族路商圈上的民族路派出所很好,希望能永遠開在民族路商圈,不要移走,一點建議,民族路商圈民眾歡迎你,民族路商圈有24坪,4樓,3000萬元成交,也有8000萬元,7000萬元,黃金地段,民族路商圈又有義美食品,7-11,全家,美華泰,寶雅,伊莎貝爾,思薇爾,禮坊,永豐銀行,合作金庫,市中心,知名廠商很多,之前被搶,治安要民族路派出所來維護,保護,祝平安 ,健康.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及對警政工作的關心。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61017-03

主題:

紅綠燈號誌故障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7-10-16 22:40:25

留言人:

陳小姐

留言內容:

位在鹿港復興南路和公正街的十字路口紅綠燈號誌已多日停止正常運作,安全堪虞 ,而該路口車流量多,煩請相關人員前往處理.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

回覆內容:

有關您於106年10月17日於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位於鹿港復興南路和公正街的十字路口紅綠燈號誌已多日停止正常運作安全堪虞,而該路口車流量多,煩請相關人員前往處理一案,該號誌本分局業已前往修護,目前已恢復正常運作。 謝謝您對警政工作之關心與協助,如對於本案仍有疑問,請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員:何宗益 聯絡電話:(04)7771034 聯絡信箱:lk01@ms1.chpb.gov.tw 本分局申訴專線: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第五組 承辦人員:吳志宏 聯絡電話:(04)7751015 鹿港分局外中派出所 聯絡電話:(04)7792048 勤務指揮中心:(04)7772001 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敬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鹿港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61017-02

主題:

行經車輛超速頻繁,半夜偶有飆車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7-10-16 14:50:38

留言人:

徐懿萱

留言內容:

在福興鄉外埔村南環路ㄧ段,經常有貨卡車等行經,車速度快為臨近高速公路車速,製造噪音且影響安全,半夜時段更是常見。希望能安置測速照相與不定時欄檢,遏制違規用路人心存僥倖。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

回覆內容:

有關您於106年10月17日於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興鄉外埔村南環路ㄧ段,經常有貨卡車等行經,車速度快為臨近高速公路車速,製造噪音且影響安全,半夜時段更是常見。希望能安置測速照相與不定時欄檢,遏制違規用路人心存僥倖一案,本分局已責由該轄區外中派出所對該地點加強違規取締,如違規屬實將依法告發取締;您亦可撥打當地分駐(派出)所電話或110以利本分局之警員即時處理。 謝謝您對警政工作之關心與協助,如對於本案仍有疑問,請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員:何宗益 聯絡電話:(04)7771034 聯絡信箱:lk01@ms1.chpb.gov.tw 本分局申訴專線: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第五組 承辦人員:吳志宏 聯絡電話:(04)7751015 鹿港分局外中派出所 聯絡電話:(04)7792048 勤務指揮中心:(04)7772001 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敬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鹿港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61017-01

主題:

號誌控制器更新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7-10-16 13:27:43

留言人:

陳先生

留言內容:

建請交通隊: 希望能研議辦理員林市員水路二段與明倫路口 號誌控制器汰換更新為多段式微電腦號誌控制器(銀灰色控制器)因為該路口號誌控制器老舊又為 傳統柱立式號誌控制器 容易傾斜 加上該控制器底柱部分生鏽 雖未影響號誌運作功能 但希望交通隊能研議汰換為多段式微電腦號誌控制器(銀灰色控制器)以維護 號誌運作之正常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及對警政工作的關心,有關您的問題,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交通警察隊知悉參考。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61016-01

主題:

交通號誌倒數燈2組被樹葉遮掩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7-10-15 20:53:00

留言人:

劉小姐

留言內容:

在彰化市金馬路彰新路口 兩側有大的樹因樹葉繁茂 燦坤那側與對面 安全堪虞 。請速修剪以危安全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劉小姐您好: 您於106年10月16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所提意見,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有關臺端反映彰化市金馬路與彰新路口交通號誌被路樹遮掩案,本局業於106年10月31日函文權責單位彰化市公所辦理。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敬祝平安、快樂。 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杜秉翰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107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61015-05

主題:

有關交通違規檢舉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7-10-15 00:12:51

留言人:

留言人

留言內容:

案號:1060929-01 您於2017-08-30 21:56於本局交通違規舉發投書, 案件編號為20170830092,本局回覆如下: 先生/小姐 您好 有關台端檢舉案件(案號:20170830092號),ALU-0756違規案件,經審核檢附之檢舉內容資料顯示,轉彎車為汽車,可能遭汽車A柱死角擋住致未發現貴方,故無法在影片中客觀認定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事實,違規事實認證尚有爭議,故本案不予舉發。 所以只要視線被擋到 就可以大膽闖過去 不算違規? 違規人只要說 我被擋到沒看見 就不算違規? 這個案件 沒有人回覆 是哪個單位吃案了? 還是什麼?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交通警察隊知悉參考, 並請該隊儘速了解辦理;另建議您如有交通違規舉發疑義,可逕向本局交通警察隊(04-7228037)聯繫查詢。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61015-04

主題:

交通違規檢舉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7-10-14 00:34:03

留言人:

留言人

留言內容:

有關台端檢舉案件(案號:20170913082號),1757-F8違規案件,經審核檢附之檢舉內容資料。因影像未超過三分鐘,無法證明該車為停車之狀態,故未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1項5款妨礙其他人車通行之情事,本案不予舉發。 什麼時候倂排停車要超過三分鐘才算違規? 別人車子都走了 車子熄火併排停擋在旁邊 什麼叫做無法證明該車為停車狀態? 可以解釋一下給全民知道嗎?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您好: 您於106年10月15日使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對檢舉案件不成立提出質疑,經查本案係檢舉車輛併排停車,茲答復如下: 一、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第1項第10款之定義,臨時停車須符合停止時間未滿3分鐘,並保持立即行駛狀態(車不熄火且駕駛人不離座),前述條件如不符合即屬停車。 二、經查驗本案舉證影片,尚未能證明檢舉車輛停放時間超過3分鐘、車輛已熄火或駕駛人離座,無法認定該車處於停車狀態,如依此予以逕行舉發併排停車,將有違行政程序法第5條明確性原則,故本案不予舉發。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涂榮祥 聯絡電話:04-7262049轉355

留言序號:

1061015-03

主題:

社會治安隱憂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7-10-13 20:18:40

留言人:

疑問者

留言內容:

請問電級棒不是管制品嗎?網站怎要在販售?不是警察或保全(需申請)才能持有嗎?治安隱憂… http://www.channel-shop.com/pc/gray/home/Index/details?id=674857132474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及對警政工作的關心,有關您的問題,本案會將相關訊息轉交業務相關單位知悉及參考辦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61015-02

主題:

不成立?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7-10-13 19:22:36

留言人:

浩克

留言內容:

案號:20170907039.20170907038違規事實明確!卻不開罰!理由實在令人難以信服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及對警政工作的關心,有關您的問題,本案會將相關訊息轉交通警察隊知悉參考。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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