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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局長信箱】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 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反映。
留言序號:

1070604-02

主題:

路霸檢舉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18-06-01 18:29:48

留言人:

路見不平

留言內容:

路過溪湖大公路西門幼兒園門口,驚見園方將許多大小盆栽放在路旁佔位置,為了不讓車輛停放擋到招牌,導致許多小朋友只能走在路中央,很危險,盼告知園方能移除障礙物,給小朋友一個安全的行走空間!!!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溪湖分局

回覆內容:

臺端於107年6月4日於彰化縣警察局網站「警民交流留言版」反映溪湖大公路西門幼兒園門口有路霸,致影響幼童安全一案,經本分局派員至現地勘查,已勸導幼兒園將障礙物移至適當處所。 警政工作,承蒙關注,敬表謝忱,謝謝來信。 敬 祝 身體健康 順心如意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溪湖分局 本案聯絡人員:巡官劉立偉 聯絡電話:04-8816120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溪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溪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台端於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 溪湖大公路西門幼兒園門口驚見路霸,導致許多小朋友只能走在路中央, 險象環生,希望園方能移除障礙物,給小朋友一個安全的行走空間。 本分局已責由第五組督同警備隊、交通分隊及轄區溪湖所加強取締;感謝您 留言反映,順祝平安快樂。彰化縣警察局溪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洪榮甲、 聯絡電話04-8824439敬啟

留言序號:

1070604-01

主題:

學習汽車駕駛路線時間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8-06-01 09:47:41

留言人:

李惠如

留言內容:

請問關於~ 彰化縣公告指定學習汽車駕駛路線時間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李惠如先生(小姐)您好: 臺端於107年6月4日寄給本局民意信箱的電子郵件,提及「有關學習駕駛路線」1事,本局非常重視,已責由本局交通警察隊處理,有關查處情形,茲答復如下: 一、經查學習駕駛路線係屬彰化縣政府工務處權責非本局業管,請逕洽彰化縣政府工務處。 二、非常感謝您的來信及對警政治安問題的關心,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或疑問,歡迎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敬祝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承辦單位: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員:警員高義勝 聯絡電話:04-7203963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70601-01

主題:

警員狀況外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8-06-01 06:39:25

留言人:

金虎

留言內容:

5/31我女朋友在你們警局裡面接受調查 當時他來不及跟我說 但是我看手機定位確實是在你們那 我當時打去確認我女朋友是否在那 你們回應我沒有這個人是什麼情況 是故意不透露還是狀況外?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是否請您提供詳細資料(如傳喚單位),以供相關單位了解回復;另刑事訴訟法第245條規定:「偵查,不公開之。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之辯護人,得於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訊問該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時在場,並得陳述意見。但有事實足認其在場有妨害國家機密或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或妨害他人名譽之虞,或其行為不當足以影響偵查秩序者,得限制或禁止之。」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70531-01

主題:

高利貸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8-05-31 00:08:45

留言人:

Edy

留言內容:

我堂哥在地下錢莊借了高利貸,還了一陣利息後無力繳款。 一度已債還債,想詢問一下是否有人能幫忙。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建議您可逕至鄰近警察機關或分駐(派出)所報案,或逕向本局刑事警察大隊(04-7619783)聯繫咨詢,本局員警受理後會儘速調查及處理。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70530-03

主題:

消防通道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8-05-30 10:09:20

留言人:

陳先生

留言內容:

請問該如何申請消防通道?和美鎮平原路110巷,巷弄狹小卻有住戶貪圖方便違規停車,申請消防通道一勞永逸!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茲答復如下: 一、消防通道:係指通往火災搶救困難地區救災必經之道路或現有道路寬度 未滿7.5公尺,距離有人居住或使用之建築物在140公尺以上之道路( 囊底路道路長度在140公尺以上,雙向連通道路長度在280公尺以上)劃 設消防通道。 二、有關消防通道之申請係屬彰化縣消防局業務權責,建議您如有所述疑義, 可逕向消防局災害搶救科(04-7512119分機293)查詢。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70530-02

主題:

謝謝警方主動關心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8-05-29 20:19:53

留言人:

邱哲宜

留言內容:

我今天下午5點左右,在火車站那邊的郵政總局匯款給我哥(應該是 一邊看手機一邊匯款這個動作被看到了),一名警員主動上前關心,擔心我是否被詐騙,當場也告知我相關的詐騙手法等等,我哥有收到錢並回傳簡訊了。 我要謝謝這位警員(不好意思沒注意看您的編號啦),讓我覺得很安全,這麼熱的天還要到處跑,真的是很辛苦。警務人員的付出,我們民眾都有看到,謝謝你們堅守岡位,感恩!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 感謝台端對警察工作的支持與鼓勵,治安、交通及為民服務是本局重點工作,本局全體員警將持續克盡職責、堅守個人崗位,以提供縣內民眾一個「平安、順暢、溫馨」的生活環境;另有關台端所述之情事,本局將轉交彰化分局知悉。 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70530-01

主題:

違規停車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8-05-29 19:18:21

留言人:

彰化市民

留言內容:

彰化市埔市街和介壽南路路口,許多車子從早到晚就停在紅線上,造成視線不良轉角車速稍快就很危險,占據車道造成閃車距離減少,請貴單位能協助勸導及開單,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彰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有關臺端107年5月30日於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彰化市埔市街與介壽南路口違規停車案,本局已通知彰化分局轄區八卦山派出所派員查察勸導改善,維護人車通行安全,另建議臺端發現有所述之情事,可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警政工作承蒙關心不吝賜教,敬表謝忱。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警員郝濟忠。聯絡電話:04-7233481。

留言序號:

1070529-04

主題:

詢問刑事報案三聯單開立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8-05-29 10:53:08

留言人:

請輸入留言人

留言內容:

想詢問如果錢包放在公共場所人遭人拿走,有監視器畫面也有抓到人,對方已將錢包丟棄,請問這樣可以開立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嗎?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回覆內容:

您好: 臺端可就近向警察機關報案,經受理單位認定案情屬實後,警察機關將依規定開立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 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本案承辦人員:偵查員 王博育 聯絡電話:(04)761977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刑事警察大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70529-03

主題:

請追蹤20180511098辦理進度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8-05-29 00:28:20

留言人:

陳先生

留言內容:

請追蹤20180511098辦理進度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是否請您提供詳細資料(如20180511098係屬何類案件之編號),以供相關單位了解回復。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70529-02

主題:

佔據路面的違規停車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8-05-28 22:32:30

留言人:

林老師

留言內容:

田中鎮東和國小大門前的道路,靠近山腳路的轉角處,常常停著一輛藍色休旅車(已經佔據馬路的一半),每天要帶小孩上下學,總是很擔心擦撞到這部汽車,請問警察為何視而不見?沒有畫紅線就可以停在馬路上嗎? (104年交字21號判例:停放車輛之位置佔用幾乎一半道路,將迫使原可正常行駛於巷道之汽車、機車、腳踏車之駕駛人,為避開系爭停車之車輛車身,而向左側繞行,因而存有遭左後方駛來車輛及對向車輛撞擊之高度風險;並非在未劃設禁止停車標線或設置告示牌之處所停車及系爭違規地點車流量不多,即無違規!)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田中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田中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關於您107年5月29日上午8時38分許,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留言提及『佔據路面的違規停車』1則,本分局業已多次請管轄內安派出所派員前往勸導,請該車車主將其車輛移開停放至適當處所,臺端如有發現違規情事亦可立即撥打110報案或內安派出所電話04-8742008號,員警會立即至現場處理,感謝您的來文,警政工作承蒙關心,敬表謝忱。

資料筆數【7327】頁數【586/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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