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1004-02
同一地點不同結果
回覆次數:22018-10-03 21:53:03
EFREET
案號: 20180819058 * 陳情日期: 2018-08-19 16:47:30.0 * 案由: 違規停車(車道處停車) * 地點: 彰化縣員林市源潭路旁 辦理狀態: 申請回覆如下 經檢視旨揭車輛違規事實明確,業已依事實舉發。 案號: 20180910030 * 陳情日期: 2018-09-10 09:44:49.0 * 案由: 違規停車(車道處停車) * 地點: 彰化縣員林市源潭路旁 辦理狀態: 申請回覆如下 經檢視旨揭車輛違規事實不明確(檢舉地點不明確),為以杜爭議,不予舉發。 以上兩件同一地點怎麼會有不一樣回覆 麻煩請員林分局莒光派出所回答一下好嗎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員林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
臺端您好: 您於107年9月10日檢舉4131-XX號車交通違規一案(20180910030)經回覆內容實為誤植,經查該案為「檢視旨揭車輛違規事實明確,業已依事實舉發」。本案誤植造成臺端的不便甚感抱歉。 敬祝 身體健康、闔家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第五組 本案承辦人:書記 李宗憲 聯絡電話:04-8358611
1071004-01
請問關於路邊設攤
回覆次數:32018-10-03 11:38:07
和美居民
請教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寫到: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攤位 屬違法 . 麻煩代為查詢一下 位於 和美鎮鹿和路六段502號前有一名為 和美圓環碗粿 的不固定攤位長期營業已經數十年(早上5:30~約7:00) . 若該攤位屬於未經申請許可的營業攤位 ,為公平正義(若放任其行為對合法經營的我們客源被分散情何以堪) , 請強力查緝取締 .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和美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
您好: 臺端在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反映,已由本分局儘速瞭解處理中。 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啟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
您好: 一、 臺端於107年10月4日致警察局受理「警民交流留言板」信箱反映路邊設攤案敬悉。 二、關於臺端所提供之寶貴意見,本分局已責由轄區和美派出所針對該處攤販佔用道路情事乙節,每日均有編排交通整理勤務,另對於屢勸不聽或已嚴重妨礙道路通行而拒不改善者,基於保障合法、取締非法之原則,在維護大多數用路人(車)權益為優先考量;本案除依法勸導其至合法租賃店面營業外,並執行取締告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1項10款),以維持交通秩序之順暢。 三、本分局將持續針對嚴重之「違規熱點」進行清除路霸、違停、路口攤販占用道路等嚴重妨礙交通及影響市容觀瞻,亦責成和美派出所編排市容整理勤務,對於屢勸不聽或已嚴重妨礙道路通行而拒不改善者,依法執行取締告發或清除障礙,以期能達到「還路於民」及「恢復市容」之目標,保障用路人權益。 四、感謝臺端的來信,敬祝身體健康 順心如意!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警員金士君 聯絡電話:04-7556068
1071003-05
違規停車
回覆次數:32018-10-03 02:19:38
住戶
是否能請貴單位加強宣導或取締亂象停車。巷子口已有紅色禁止停車線,但是許多汽機車還是照樣在停,可以麻煩貴單位協助處理,給與附近住戶有良好的進出道路。 地點:和美鎮道周路880巷巷子口。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
您好: 臺端於107年10月3日致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信箱反映,經本分局查處答復如下: (一)有關臺端以電子郵件陳述本分局所轄和美鎮和西里道周路880巷口常有汽機車違規停車影響交通案,本分局已責由所轄和美派出所派員至現場查處,針對旨揭地點違停違規情事依法嚴加取締,以保障用路人車輛通行安全。 (二)感謝臺端寶貴意見及對交通執法之關心,特致謝忱。 敬祝 身體健康 萬事如意!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 敬上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第五組) 本案聯絡人員:警員尤宗坤 聯絡電話:04-7570913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
您好: 臺端在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反映,已由本分局儘速瞭解處理中。 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啟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和美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071003-04
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
回覆次數:12018-10-03 00:26:51
魏先生
由於交通事故現場圖是保險公司理賠受傷者的參考依據之一,建議員警在製圖時要依實際發生情形製圖,而不是圖與發生事故的內文完全不符,主管應再次確認後才能蓋章覆核,本案件是經保險公司提供調閱的圖檔給受傷者看,發現圖檔完全與事實不符,已影響理賠的權益,雖然已請保險公司告知承辦員警更正,但是錯的真的太誇張,本人可以理解警察人員每天處理無數的交通事故案件,很辛苦,但是如果辛辛苦苦製做的圖完全沒有校對,直屬主管又沒把關,真的有可能影響到受傷者的權益,給民眾的觀感也不佳,建議改善與檢討。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交通警察隊知悉並要求所屬檢討改進;另建議您如有相關疑義,可提供詳細資料(如案件受理機關)俾利相關單位了解回復。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071003-03
陳情疑問
回覆次數:22018-10-02 23:22:52
鹿港居民
針對陳情的提案功能,有以下疑問,還請回覆: 1.UID到底是要填什麼?前幾次陳情我都為填,是否均未受理,否則怎麼都未見成效。 2.陳情案可查詢嗎?那差詢案號是什麼? 3.有其他管道可以直接發送違規舉證的照片嗎?除了透過陳情之外?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先生(小姐)您好: 您於107年10月3日寄給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電子郵件,有關針對本局交通違規檢舉系統陳情疑問案,答復入下: 本局交通違規檢舉系統UID欄填寫1事,該欄位可填寫或不填寫均可,不影響案件成立;另本局交通違規檢舉系統案件成立後,均能收到成案通知電子郵件及成立案號,可依案號查詢案件辦理情形及進度。 其他交通違規檢舉管道部分,您可用手機下載本局彰警Online App之交通違規舉發功能,亦可上載檢舉違規車輛之佐證相片(有日期、時間)或影片(40MB以下),將有專人查處相關資料,如交通違規屬實將依法告發開罰。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蕭煉錠 聯絡電話:04-7262049轉351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071003-02
被阻擋出路
回覆次數:22018-10-02 14:57:18
姚小姐
彰化市大埔路521巷(大原蒸餃右轉巷子)巷子口被人用封鎖線阻擋車子進出 讓住在裡面的住戶車子無法通行 造成住戶的困擾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有關臺端107年10月3日於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彰化市大埔路521巷口遭人用封鎖線阻擋車輛進出案,本局已通知彰化分局轄區民族路派出所派員查察勸導改善,維護人車通行順暢,臺端發現有所述之情事,可立即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警政工作承蒙關心不吝賜教,敬表謝忱。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警員郝濟忠。聯絡電話:04-7233481。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彰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071003-01
機車停車格
回覆次數:12018-10-02 12:53:40
吳小姐
請問警察總局圍牆外的機車格是否有對外開放?一般民眾可以停放或只開放洽公?謝謝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 台端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圍牆外之機車格未限制停放對象,惟建請應依標線停放於機車停車格內,並注意不影響行人通行。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071002-01
控制器汰換
回覆次數:22018-10-01 16:22:55
張先生
建請交通隊: 希望交通隊能研議將員林市員水路二段與明倫路口,號誌控制器汰換為新型銀灰色號誌控制器,因為該路口為傳統柱立式控制器且年久老舊雖未影響運作 但近期該號誌器箱門常常易被開啟(箱門朝馬路)造成用路人危險 所以希望交通隊能研議將員林市員水路二段與明倫路口號誌控制器汰換為新型銀灰色號誌控制器並將箱門方向轉向朝內 以維護用路人安全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張先生您好: 您於107年10月2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所提意見,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有關您反映彰化縣員林市員水路2段與明倫路口號誌箱常被開啟(箱門朝外)造成用路人安全疑慮1事,本局已於107年10月2日派員前往察看(箱門為關閉狀態),並通知員林分局派員加強巡查,以防止號誌箱遭人隨意開啟之情事發生,另號誌控制器目前運作正常,尚無更換之必要。對於發現本縣號誌設施故障,可撥打控制器上標示之維修專線04-7243490反映,本局即儘速派員處理。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敬祝平安、快樂。 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府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林國樑 聯絡電話:04-7228037轉107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071001-02
更正日期
回覆次數:12018-10-01 01:19:49
鄭先生
案號20181001011所檢舉的交通違規事件中,沒有更改到日期,實際日期是2018/09/30下午16:05分,並不是2018/10/01 抱歉造成困擾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交通警察隊知悉並儘速處理;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071001-01
交通號誌故障
回覆次數:22018-09-28 15:57:46
周聖景
彰化縣伸港鄉 中興路一段與埤墘路 路口閃黃燈故障 不會閃爍只會一直亮著 造成經過用路人誤以為是紅綠燈的黃燈而在該路口停車 易造成後面後面車輛追撞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周聖景先生您好: 您於107年10月1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所提意見,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有關您反映彰化縣伸港鄉中興路1段與埤墘路口閃光黃燈故障1事,本局已於107年10月1日派員修復完竣,對於發現本縣號誌設施故障,可撥打控制器上標示之維修專線04-7243490反映,本局即儘速派員處理。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敬祝平安、快樂。 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府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林國樑 聯絡電話:04-7228037轉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