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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 【局長信箱】 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 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 反映。
留言序號:

1071105-03

主題:

路邊違規停車影響交通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18-11-04 02:06:31

留言人:

劉先生

留言內容:

埤頭鄉彰水路三段(台19)北上 , 在斗苑路(150縣)口前 . 後各30公尺範圍 , 常常有車輛路邊停車幾乎佔了一個外車道 , 尤其是上午時段 , 好幾輛車停一排在外車道影響交通 , 請加強取締該路段違規停車 .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北斗分局

回覆內容:

劉先生您好: 您於107年11月5日至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陳述「路邊違規停車影響交通」一案,本分局非常重視,本分局已責請轄區埤頭分駐所、交通警察分隊及警備隊加強上述地點巡查防止相關違規情事發生;承蒙臺端對警政工作之關心與協助,併致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北斗分局第五組 本案承辦人:巡官蔡惠兒 聯絡電話:04-8871018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北斗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 臺端於107年11月5日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陳述「路邊違規停車影響交通 」,本案已責請本分局第五組(交通組)詳查辦理,查處情形再予回復,承蒙臺端對於警察工作的關心及指教,特申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北斗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員:巡官陳夢華 聯絡電話:(04)8880154 聯絡信箱:yumi0310@ms2.chpb.gov.tw 彰化縣警察局北斗分局 敬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北斗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71105-02

主題:

妨害安寧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8-11-03 14:22:03

留言人:

請輸入留言人

留言內容:

您好 近日溪湖員鹿路「法國廚房」的轉角開設了一家卡拉OK店,夜間營業。其營業產生的聲音(包括歌聲、音樂聲和客人談話聲等),附近住家都聽得到,直至深夜及凌晨都未停歇,影響住家安寧及眾人睡眠,請問可以請他們改善嗎?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溪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台端於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 近日溪湖員鹿路「法國廚房」的轉角開設了一家卡拉OK店,夜間營業;其營業產生的聲音(包括歌聲、音樂聲和客人談話聲等),附近住家都聽得到,直至深夜及凌晨都未停歇,影響住家安寧及眾人睡眠。 三、本件爰請轄區溪湖派出所查處(勸導)後依限回復;感謝您留言反映,順祝平安快樂。彰化縣警察局溪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洪榮甲、聯絡電話04-8824439敬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溪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71105-01

主題:

煩請重新檢視案號20180830017號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8-11-02 16:21:59

留言人:

留言人

留言內容:

日前檢舉車輛於黃色網狀區內停等紅燈(案號:20180830017號),承辦人員回覆「該車係遇前方路口紅燈時停等於黃網區內,其行車狀態非屬違規臨時停車行為」。 根據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於留言板案號:1071101-01的回覆內容,「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第1項第3款規定:在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標線處所臨時停車者,處新臺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據上,在紅燈時,將車輛駛入黃色網狀區內(禁止臨時停車標線)停等紅燈,是違規行為可處新臺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 麻煩請重新檢視該案件(案號:20180830017號)是否違規,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您好: 臺端於107年11月5日使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對車輛違規停車檢舉(案號:20180830017)查處結果提出質疑1事,本局已函請所轄彰化分局再行查處。 感謝臺端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涂榮祥 聯絡電話:04-7262049轉355

留言序號:

1071102-05

主題:

佔用道路停車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18-11-02 13:07:35

留言人:

陳小姐

留言內容:

前往一品堂中醫看診,和美鎮永樂路66號用旗幟和活動招牌佔用道路,導致停車不便,請維護用路人的權利。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

回覆內容:

陳小姐您好: 一、臺端於107年11月2日致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信箱反映,經查處結果,茲答復如下: 關於臺端反映之寶貴意見:和美鎮永樂路66號用旗幟和活動招牌占用道路,導致停車不便,請維護用路人的權利。 二、有關臺端陳情內容,經本分局和美派出所派員現地查處,該址「小蝦米碗粿店」確有利用旗幟和活動招牌占用道路情形,現場已責令行為人立即改善。 三、非常感謝您的來信及對交通工作的關心,敬祝 身體健康 順心如意!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第五組 承 辦 人:巡官 鄭碩彥 聯絡電話:04-7570913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

回覆內容:

陳小姐您好: 臺端在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反映,已由本分局儘速瞭解處理中。 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和美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71102-04

主題:

車廠營業老闆強佔白線當自家停車場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8-11-02 11:28:48

留言人:

新居彰化人

留言內容:

想請問路邊白線(非慢車道白線)不能停車嗎?隔壁車廠老闆是又嗆又ㄍㄧㄠ破口大罵!感覺都要打人了⋯ 7-11人員也說他們很常到店裡催客人移車,可是外面是白線,只要不影響他們營業並不違規,且他常稱「這是我的私人停車位,你們就是不能停!」口氣極差又吼又叫!臨停電話也是狂打⋯真的態度很差! 尤其現在下午約兩點車廠門口又開一家炸雞腿攤,停車問題更亂,大家橫插右擠還併排停車,真的很危險! 車廠一台小客車也是天天佔著7-11中間分隔的停車空間! 請問這種自己能停別人走開的事情是可以允許的嗎?謝謝! (彰水路一段179號的7-11外白線路段)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溪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台端於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 (一)彰水路一段179號的7-11外白線路段停車糾紛案,因彰化、鹿港、溪湖及北斗分局轄區皆有彰水路一段,且經查本分局轄區未有台端所指訴情事;請查明詳細地址及車廠名稱以利本分局辦理。 (二)感謝您留言反映,順祝平安快樂。彰化縣警察局溪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洪榮甲、聯絡電話04-8824439敬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溪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71102-03

主題:

號誌同步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8-11-01 18:24:11

留言人:

留言內容:

田中鎮頂潭社區東閔路三段460巷這路口的號誌能跟前方路口號誌同步嗎?每當車流量大時會因時間差的關係造成從巷口要右轉北上都必須要走機車道甚至還有無視地上的黃槽線直接停在路口根本無法通過,難道不能改為3秒的時間差或是同步嗎?真的很困擾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蕭先生您好: 您於107年11月2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所提意見,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有關您反映田中鎮頂潭社區東閔路3段460巷右轉東閔路後無法與員集路與東閔路口號誌連鎖1事,經查東閔路沿線已採連鎖方式運作,如調整成東閔路3段460巷綠燈時右轉東閔路後,前方路口員集路與東閔路口號誌同步綠燈,屆時東閔路勢必無法連線運作,為避免影響該區段號誌連鎖效能,仍維持目前號誌運作方式為宜。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敬祝平安、快樂。 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林國樑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107

留言序號:

1071102-02

主題:

嚴重違規路段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18-11-01 15:50:23

留言人:

Lisa

留言內容:

位置:金馬路與建國北路路口 金馬路往台中方向,在該路口早改為禁止迴轉已經許久, 但仍有許多駕駛人違規在該路口停等迴轉,造成危險以及回堵情況.是否可加強取締, 或者迴轉標示改明顯一點的位置?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有關臺端107年11月2日於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巡官楊佩珊 聯絡電話:04-7233481 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彰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  您寄給彰化縣警察局的電子郵件,提及「金馬路與建國北路路口常有駕駛人在路口迴轉案。」,本分局非常重視,經派員查處結果,茲答復如下: 有關提及之地點,本分局已加強該地點交通整理,並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者依法告發、取締,以維護用路人之權益。另如您再發現該地點有違規情事,亦可隨時報案通報,本分局將立即派員前往查處。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本案承辦人員:巡官許威 聯絡電話:04-7268970

留言序號:

1071102-01

主題:

紅線內停車應該也是違停(看路段)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18-11-01 14:32:01

留言人:

市民

留言內容:

本人檢舉一個路口 車號 0563-RN SUZUKI 自小客 長期在彰化市長壽街與成功路口 轉角紅線內停車 幾乎每天固定停在收費停車場轉角紅線內 已經成為他的專用停車處 該路口每天都有2輛紅線內停車 包括該車 請轄區派出所來查看 該路口紅線內停車 是否違停 如果是違停 請開單告發停紅線內車輛 花錢停在收費停車場內的車輛 不都是傻瓜.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  您寄給彰化縣警民交流留言板電子郵件,提及「長壽街、成功路口轉角內紅線停車案」,本分局非常重視,經派員查處結果,茲答復如下: 有關提及之地點,經本分局民生路派出所前往處理,其停車場前方紅線內之土地非屬於道路範圍,屬於停車場業者管理,本分局已告知停車場業者處置。本分局持續加強該地點、路段交通整理,並將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者依法告發、取締,以維護用路人之權益。另如您再發現該地點有交通違規情事,亦可隨時報案通報,本分局將立即派員前往查處。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本案承辦人員:巡官許威 聯絡電話:04-7268970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彰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有關臺端107年11月2日於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巡官楊佩珊 聯絡電話:04-7233481 啟

留言序號:

1071101-03

主題:

警察違規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8-11-01 10:28:25

留言人:

留言內容:

請問警察沒有依兩段式左轉 我該去哪裡檢舉? 有拍照 錄影存證 2018/11/01 早上10:16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建議可將該違規車輛之影片及相關資料至本局全球資訊網-民意廣場-交通違規-陳情項下輸入相關資料,亦可以電子郵件傳送本局交通警察隊(traffic@ms1.chpb.gov.tw)或將資料郵寄至交通警察隊第二組(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56號3樓)查處,本局員警受理後會儘速調查處理;另依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規定,交通違規案件行為終了日起逾7日之檢舉,不予舉發。為避免舉發爭議及證據資料之保存,如有交通違規檢舉案件,請於7日內提供違規實體資料(如以電子郵件夾帶影片及相片電子檔、或郵寄光碟、相片等方式)傳送。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71101-02

主題:

邀課-女子防身術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8-11-01 10:13:45

留言人:

林佳靜

留言內容:

你好,我是彰基的居家護理師,因為我們都會外出訪視,而且大多是一個人,故想邀請長官來幫我們上女子防身術,不知道該怎麼申請呢?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建議您可至本局全球資訊網-便民服務-線上申請-「學校(機關)專題演說」項下提出申請,並請於【預設專題演說題目】欄位敘明需求女子防身術教學;您如有相關疑義可逕洽本局婦幼警察隊聯繫咨詢(04-7516198,江巡佐)。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資料筆數【7140】頁數【546/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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