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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 【局長信箱】 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 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 反映。
留言序號:

1071114-01

主題:

真無法可管?或貴署怠忽職責?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18-11-13 21:33:08

留言人:

壹正

留言內容:

辛苦的警察長官您們好: 彰化市彰南路左轉上中彰快速道路之處設有三線道,原僅最內側道為左轉專屬;但所有時段,尤其是上下班時間連中間原直行道多為左轉車輛所佔據,左轉綠燈一亮即爭先恐後往匝道處左轉,此違法行為造成直行綠燈時,原中線車道欲繼續直行彰南路者無法直行,左轉綠燈亮時守法待於最內側車道車輛又得讓給違法者先行,此道路霸凌狀況天天、時時在每個綠燈直行狀況下上演。之前有反映給貴署,但我每日早上經過頂多僅見一警車一警員在「富第建案招待會所」站著,既無取締作為也無攝影器材,然後違法情況就在警員眼前持續上演,應當嚴正執法的司法人員就這樣眼睜睜的看著違規車輛囂張的呼嘯而過,看了我都為警員感到心酸難過了,請問這樣站崗有何實際用處?難道只是作作樣子?如果是的話不如讓警員回派出所休息吧!仍建議設照相機或增派人力取締,以維公平正義,給合法用路人一個公義行車空間,也不要讓人民老百姓看輕警務人員,謝謝!! 以上是我今年上半年所反映之內容,至今違法情況依然囂張,每一次綠燈直行時,幾乎都有貪方便之駕駛違規占用直行車道,現在連警員也不站崗了,大竹派出所之處理方式也只是在分隔島掛出宣導紙板,掛個幾個禮拜後就消失了,至今上下班之尖峰時段未曾見過員警執法,上下班時間也是上班族及學童接送之摩托車最擁擠時段,只見原先兩車道被迫縮減為一車道,機車汽車塞在同一車道中,難道貴署真要等意外發生時再做補救?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彰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107年11月14日於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巡官楊佩珊 聯絡電話:04-7233481 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  您寄給彰化縣警察局的電子郵件,提及「彰化市彰南路左轉上中彰快速道路車輛占用直行車道案。」,本分局非常重視,經派員查處結果,茲答復如下: 有關提及之地點,因該路口路幅過大及該路口車速極快若員警以攔舉之方式恐生危險,故均站立路邊以拍照之方式逕行舉發。本分局已加強該地點交通整理,並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者依法告發、取締,以維護用路人之權益。另目前以固定相機取締之態樣均以測速違規為主,並未包含其他違規態樣。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本案承辦人員:巡官許威 聯絡電話:04-7268970

留言序號:

1071113-03

主題:

鹿港鎮忠孝路違停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8-11-12 23:18:27

留言人:

黃小姐

留言內容:

鹿港鎮忠孝路前陣子建人行道, 路寬變窄, 附近亦有多個停車場, 故為紅線禁止臨時停車區, 但違規停車嚴重, 每每造成會車困難, 鹿港派出所雖在附近, 警員也常從該路進出, 然皆視若無,睹 希望改善, 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鹿港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

回覆內容:

有關您於107年11月13日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投訴【鹿港鎮忠孝路違停】一案,本分局非常重視,為維持該道路順暢,已派員前往了解處理,並由轄區和興派出所及鄰近之鹿港派出所、交通分隊針對該路段加強違規取締工作,以還給民眾通行的空間。 謝謝您對警政工作之關心與協助,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或疑問,歡迎來電與承辦人聯絡,本分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併致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第五組 承辦人員:王博賢 聯絡電話:(04) 7751015 聯絡信箱:lk01@ms1.chpb.gov.tw 和興派出所:04-7772119 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敬啟

留言序號:

1071113-02

主題:

三家警察局態度很差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18-11-12 18:45:33

留言人:

廖小姐

留言內容:

你好 11/12下午因為我媽媽的店 有人來吃飯在我媽媽忙碌下吃完直接快速走人惡意沒付錢 致電詢問警察(陳小姐) 直接回覆我那你要怎樣~ 請問現在人民遇到事情需要協助 結果警員卻以這種那你要怎樣........... 不是我要怎樣而是你應該可以建議我如何處理 而且態度真的非常差~我問他貴姓他也回我說 我叫陳xx~~這樣以後遇到問題不能尋求警員協助要自己處理事嗎?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107年11月13日於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巡官楊佩珊 聯絡電話:04-7233481 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在「警民交流留言板」所留言之情事,經會請本分局第二組答覆如下:案經本分局調查後,員警對談過程確有不妥之處,本分局業核予適當行政處分,並責由所長加強指導教育。順祝平安快樂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巡官楊佩珊 聯絡電話:04-7233481 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彰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71113-01

主題:

改設三色號誌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8-11-12 11:43:08

留言人:

張先聲

留言內容:

建議交通隊:希望交通隊研議將員林市湖水路與出水巷路口閃光號誌改為三色號誌,因為該路口廣大加上地形因素為下坡時常車輛行徑路口不減慢 加上周遭百果山公園周末時常人潮眾多有必要維護安全所以建議交通隊希望交通隊研議將員林市湖水路與出水巷路口閃光號誌改為三色號誌 以維護路口安全及預防事故發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陳先聲君您好: 您於107年11月13日致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彰化縣員林市湖水路與出水巷口閃光號誌更改為三色號誌1事,本局已於107年9月4日函請本局員林分局及彰化縣員林市公所調查該路口交通流量及最近1年肇事紀錄,旨揭路口交通流量、行人穿越數及交通事故件數,未達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26至229條設置標準。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謝聰敏 聯絡電話:04-72228037轉308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71112-02

主題:

卡拉ok噪音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8-11-11 21:22:16

留言人:

洪怡木

留言內容:

彰化市永康街116號二樓卡拉ok,每晚都唱到很晚,隔音也做得不好,今年3月31日向你們反映,還是沒有改善,還是在住宅區可以大聲唱歌。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彰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有關臺端107年11月12日反映彰化市永康街116號二樓卡拉ok噪音案,本分局已通知轄區中正派出所派員查察勸導改善,維護社區安寧,另建議臺端發現有所述之情事,可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另本噪音案依噪音管制法第八條規定及彰化縣政府106年4月11日公告,權責單位為彰化縣環境保護局,本分局將另函環保單位卓處。 警政工作承蒙關心不吝賜教,敬表謝忱。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巡官楊佩珊。聯絡電話:04-7233481。

留言序號:

1071112-01

主題:

可悲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18-11-11 11:30:16

留言人:

可憐

留言內容:

彰化市自強路109巷違停嚴重,已精反應多次.警察來ㄧ次就愈停遇嚴重.來取締員警是來沾醬油的嗎?要不要安排六 日取締!停到根本沒政府.轉角停.道路雙向逆向停.道路中間想停就停.車子根本過不去!怎麼取締兜是哪些長期霸佔的車子!不是反應都 派個人做做樣子!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彰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107年11月12日於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巡官楊佩珊 聯絡電話:04-7233481 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  您寄給彰化縣警察局的電子郵件,提及「彰化市自強路109巷違停嚴重。」,本分局非常重視,經派員查處結果,茲答復如下: 有關提及之地點,本分局已加強該地點交通整理,並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者依法告發、取締,以維護用路人之權益。另如您再發現該地點有違規情事,亦可隨時報案通報,本分局將立即派員前往查處。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本案承辦人員:巡官許威 聯絡電話:04-7268970

留言序號:

1071109-01

主題:

大型重機違規行駛機車道並在機車道高速行駛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8-11-08 22:25:00

留言人:

阿東

留言內容:

74甲線往台中方向(139線道附近) 週一到週五上班時段(約早上7點08分到7點30分左右) 固定會有幾台黃. 紅牌大型重機為了避開汽車道的壅塞會改走機車道並在機車道行駛車速相當的快,有時候因騎乘過快還差點擦撞到其他用路的機車騎士,能否請警察在該時段取締違規行駛的重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先生(小姐)您好: 您於107年11月9日寄給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電子郵件,有關反映台74甲線大型重型機車行駛機車道,答復如下: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5條規定:……四輪以上汽車及大型重型機車在劃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道路行駛,除起駛、準備轉彎、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不得行駛慢車道。但設有快慢車道分隔島之道路不在此限。 依上述規定台74甲線設有快慢車道分隔島,大型重型機車行駛慢車道並無違規;另大型重型機車超速1情,本局將請彰化分局派員加強測速稽查取締。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蕭煉錠 聯絡電話:04-7262049轉35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71107-03

主題:

派出所前方道路公然違規停車設攤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18-11-07 08:42:09

留言人:

Mr.C

留言內容:

民生派出所門口為長壽街,在靠近民生國小圍牆邊路上為紅線禁停區,但是每天早上總是有固定的攤販違停並設攤。這些攤販除了公然挑戰公權力外,加上警方長期未積極取締,儼然成為法外之地。菸害防治法亦規定不得於校園周遭吸菸,但這些攤商無視,是否得如日前將彰基附近抽煙之新聞被媒體報導後,才見公權力呢?每天派出所員警出入一定會看到違停並違規設攤,請依法執行公權力。 對於警務人員的辛勞深感敬佩,但是否可以依法處理?謝謝您們,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  您於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提及「民生派出所前長壽街,靠近民生國小圍牆邊路上為紅線禁停區,每天早上總是有固定的攤販違停並設攤。」,本分局非常重視,經派員查處結果,茲答復如下: 有關提及之地點,本分局已加強該地點交通整理,並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者依法告發、取締,以維護用路人之權益。另如您再發現該地點有違規情事,亦可隨時報案通報,本分局將立即派員前往查處。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本案承辦人員:巡官許威 聯絡電話:04-7268970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彰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有關臺端107年11月7日於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另有關反映吸菸情事權責單位因係彰化縣衛生局管轄,本分局另函文彰化縣衛生局卓處;另建議您如發現有所述之吸菸情事,可用市內電話撥打菸害申訴服務中心0800-531-531免付費專線檢舉,或逕向管轄彰化縣衛生局檢舉,檢舉電話:04-7135622。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巡官楊佩珊 聯絡電話:04-7233481 啟

留言序號:

1071107-02

主題:

彰化矽品彰新路路邊停車,危及行人安全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8-11-06 23:51:46

留言人:

陳宏偉

留言內容:

如題,行人只能走機車道,請問這條路無規劃行人用道嗎?兩旁都白線誘導民眾正當停車,請問人要走哪? 是否規劃行人路權,況且還有一支公車站牌(不知道是有沒有車再停) 希望貴單位現場探勘!避免出事後,讓人有國賠之意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陳先生您好: 臺端反映本縣彰化市彰新路(矽品公司)旁路段增設行人步道1事,路權單位係彰化縣政府工務處(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電話04-7532982),本局已函請該處研議卓處。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如您對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的服務,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員:警員楊景濱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314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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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71107-01

主題:

這是我第二次反應彰化市中正路派出所疑似不清楚轄區地點路口 找不到報案地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18-11-06 14:16:27

留言人:

市民

留言內容:

彰化市中正路派出所疑似地點不熟或其他原因 不派人處理違停案 本人11月6日 上午11點30幾分 打第一通110 報彰化市永安街與辭修北路口 紅線違停 約2分鐘 本人在家樂福店內 屬於地下室 收訊有時不好 來了3通 047633696未接派出所電話 奇怪 派出所打給我幹什麼 應該是派人去民眾報案地去查 若真有違停就照相開單告發 約過50幾分 本人再次經過報案地 那兩輛違停雨刷沒夾告發單 於是 12點25分打了第二通110 我再報第二次 解釋一下 為何第一次報案沒派人處理 自己的轄區地點路段會不熟 你們該檢討.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有關臺端107年11月2日於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巡官楊佩珊 聯絡電話:04-7233481 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彰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在「警民交流留言板」所留言之情事,經會請本分局第二組答覆如下:員警於該時段處理兩件交通事故,當時無充足警力可供派遣,致未於第一時間派員抵達現場取締交通違規,已責請單位主管妥善預控人力以應付突發狀況。警政工作承蒙關心不吝賜教,敬表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巡官楊佩珊 聯絡電話:04-7233481 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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