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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 【局長信箱】 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 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 反映。
留言序號:

1071220-04

主題:

可疑人士隨意出入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8-12-20 09:26:26

留言人:

Ellen

留言內容:

您好,我司為敦義五金股份有限公司,位在彰草路116號! 今天早上有一台機車,車牌為TSI-746,隨進出入我司停車場,並繞行一圈! 在此提醒,希望警方可以多加注意!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予彰化分局知悉,由該分局責請轄區中正路派出所利用巡邏等勤務加強可疑人車之攔查;另為爭取處理時效,建議台端如發現有所述之情事,可與中正路派出所(04-7633696)反映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71220-03

主題:

良民證網路申辦,取件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8-12-20 07:27:19

留言人:

留言內容:

請問申辦後可以六日取件嗎?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受理民眾線上申辦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後,製發時間約3個工作天(不含例假日),特殊原因(如有刑事紀錄者)不在此限;另領取時需攜帶身分證(於出國使用者需攜帶身分證及護照)、證書費用每份新台幣100元。建議您如有相關疑義,可逕向本局外事科04-7615463聯繫查詢。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71220-02

主題:

交通事故案件申訴未回覆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8-12-19 10:16:59

留言人:

蔡澄德

留言內容:

交通事故案件1071200018,1071200019,1071200022編號,局長及交通隊迄今未回覆請查明為何? 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蔡澄德先生您好: 您於107年12月17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提及「對方腳踏自行車騎士酒後肇事,警方初步分析研判表登載不實」1事,茲答復如下: 一、經查本件交通事故處理員警有對雙造當事人實施吐氣酒精濃度檢測,對於腳踏自行車騎士酒精濃度檢測值超過規定標凖部分,已製單舉發。 二、另警察機關製作之「初步分析研判表」主要是分析可能造成交通事故之「肇事原因」,「肇事原因」涉及違反「道路法規」之行為,主要關鍵在違規行為必須與交通事故發生有客觀上相當因果關係才構成(按「相當因果關係」指依經驗法則,綜合行為當時存在之一切事實,為客觀之事後審查,凡認為在一般情形之下,有此環境、有此行為之同一條件, 均可發生同一結果者,則該條件即為發生結果之相當條件,行為與結果即有相當之因果關係);亦即依日常生活經驗判斷,通常有此行為就會產生碰撞結果,行為與結果即有相當之因果關係。 三、審視本件交通事故之發生,係前方腳踏自行車騎士遭未注意車前狀況之後方重機車駕駛追撞,兩造肇事者前後關係明確,依日常生活經驗判斷,在前自行車騎士酒精濃度有無超過規定標準都會遭未注意車前狀況之後方車追撞,因此自行車騎士酒後駕車行為非列「肇事原因」。 四、本局製發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僅提供當事人參考,非供作為事故理賠或求償之依據,且本案既已進入司法程序,肇事原因及肇事責任應以法院之判決為最終之確定。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員:小隊長曾宏達 聯絡電話:04-7228037轉407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71220-01

主題:

違規擺攤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8-12-19 08:29:33

留言人:

詹惠茹

留言內容:

二林基督教醫院旁邊維康用品店,靠馬路邊有ㄧ攤賣碗糕的,長久ㄧ來每天早上都在路邊擺攤,有ㄧ次我在她擺攤前就停好機車,之後她推攤車來擺攤,她口氣很凶的叫我把車牽走,這是什麼道理。她常期違規擺攤,無法無天,請相關單位有積極取締作為。不要讓路霸那麼蒼狂。警察辛苦了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芳苑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芳苑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對本轄交通的關心,有關台端檢舉二林基督教醫院前有攤販違規擺攤,經本分局多日派員前往查看,均未發現有攤販設攤情形,本分局將持續加強附近巡邏,取締違規行為。 台端如有發現攤販違規擺攤可撥打110報案電話或逕向轄區二林分駐所報案(04-8961072)。

留言序號:

1071219-03

主題:

檢舉相關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8-12-18 20:49:29

留言人:

孟先生

留言內容:

檢舉案件編號20181009028 於相關車號欄位誤會為自己的車號 故在影片中找不到,而影片中惡意煞停車主車牌號碼已明顯清楚 前方車主煞車燈未亮已打雙閃,前方離轉彎處還有一大段距離,卻緊急煞停,嚴重造成用路安全及人身安全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交通警察隊知悉, 並請該隊儘速了解處理;另建議您如有交通違規舉發疑義,可逕向本局交通警察隊(04-7228037)聯繫查詢。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71219-02

主題:

交通案號持續辦理中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8-12-18 14:47:44

留言人:

警察好忙好辛苦

留言內容:

交通案號20181129018辦理中已經半個月了還不想處裡,政府想要降低山路車禍案件頻率,對山路逆向的危險駕駛開出罰單的效果絕對比花納稅錢擴大辦理路祭有效果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先生(小姐)您好: 您於107年12月19日寄給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電子郵件,有關檢舉交通違規(案號:20181129018)尚未查處1事,本局已函請彰化分局儘速查處回復。 本案造成不便之處尚請諒宥,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蕭煉錠 聯絡電話:04-7262049轉351

留言序號:

1071219-01

主題:

交通違規檢局案件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8-12-18 12:45:59

留言人:

楊小姐

留言內容:

行徑北斗警察局路上,甲車民眾遵守規則停紅綠燈,綠燈剛起步,後車乙車為北斗華風旅運遊覽車,該車直接跨越雙黃線,該車車牌號碼681SS,請警察受理,如要提供行車紀錄器,本人也有錄影證據. 聯絡方式0988241063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北斗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 臺端於107年12月17日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陳述交通違規問題,本案已責請本分局第五組(交通組)詳查辦理,查處情形再予回復,承蒙臺端對於警察工作的關心及指教,特申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北斗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員:巡官陳夢華 聯絡電話:(04)8880154 聯絡信箱:yumi0310@ms2.chpb.gov.tw 彰化縣警察局北斗分局 敬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北斗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71218-02

主題:

交通壅塞。路邊攤販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18-12-17 17:00:36

留言人:

田川

留言內容:

在中民街與陽民街這個十字路口常常塞車 ,吃爌肉飯的百姓機車和汽車直接停在馬路上 ,以為打個雙黃燈警示就可以安心為所欲為的去吃飯 或者採購,再來路邊違規攤販越來越多趨勢,商家都 想往馬路中央擺設離譜至極,上班時時常遇到前汽.機車突然無預警 煞車在馬路旁買起東西,好幾次差點造成追撞。 希望相關單位能好好處理這永不改善改善不了的交通亂象! 之前曾書信相關單位。但是野火燒不盡 春風吹又生的概念重演 在此先感謝相關單位人員辛苦,去處理這種吃力不討好的勤務。感恩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彰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107年12月18日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巡官楊佩珊 聯絡電話:04-7233481 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田川先生/小姐您好:  您寄給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電子郵件,提及「彰化市中民街與陽民街口違規停車及違規攤販案」,本分局非常重視,經派員查處結果,茲答復如下: 有關提及之地點,本分局已加強該地點交通整理,並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者依法告發、取締,以維護用路人之權益。另如您再發現該地點有交通違規情事,亦可隨時報案通報,本分局將立即派員前往查處。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本案承辦人員:巡官許威 聯絡電話:04-7268970

留言序號:

1071218-01

主題:

彰化警察局請問還有人在值勤上班嗎?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8-12-17 09:41:30

留言人:

先生

留言內容:

彰化警察局請問還有人在值勤上班嗎? 怎麼2018年11月8日檢舉的案件跟2018年11月11日檢舉的案件 到現在都還在辦理中? 0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是否請您提供詳細資料(如檢舉案件屬性),以供相關單位了解回復。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71217-04

主題:

取締建議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18-12-15 22:10:03

留言人:

阿富

留言內容:

1.北斗鎮上近來發現,無照駕駛和改裝排氣管的機車噪音問題,有變多的趨勢,尤其是在光復路與中華路的楓巷咖啡旁(每天下午約16:20左右),算一堆的學生,明顯的無照駕駛 2.北斗家商晚上夜間部學生,明顯也很多的無照駕駛,不是說無照就是如何,但違規就算了,騎車好幾個,每次都橫衝直撞,根本把別人安全當兒戲,希望北斗分局能夠加強取締!!! 3.每天北斗分局正門口,可以說是每天常態性的違規,也甚少看到取締 4.中華路與福安巷口,只要晚上鴨師傅的東山鴨頭擺攤,常常有等待的客人亂停車就算了,偶而也會看到,車停到快路中央,人也站在路中央,甚至有時候因為按喇叭,還被瞪,希望北斗分局,能夠加強勸導甚至是驅離,那個路口明顯就是紅線,為何可以長期紅線擺攤,而安然無事?? 以上希望北斗分局的大人們,可以加強勸導甚至取締,還鎮民一個安全的環境,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北斗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北斗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 臺端於107年12月17日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陳述北斗鎮交通違規問題,本案已責請本分局第五組(交通組)詳查辦理,查處情形再予回復,承蒙臺端對於警察工作的關心及指教,特申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北斗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員:巡官陳夢華 聯絡電話:(04)8880154 聯絡信箱:yumi0310@ms2.chpb.gov.tw 彰化縣警察局北斗分局 敬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北斗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 臺端於107年12月17日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陳述北斗鎮交通違規問題,本分局第五組(交通組)已責付北斗派出所、交通警察分隊及警備隊編排勤務加強取締,承蒙臺端對於警察工作的關心及指教,特申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北斗分局第五組 承辦人員:巡官蔡惠兒 聯絡電話:(04)8871018 彰化縣警察局北斗分局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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