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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 【局長信箱】 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 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 反映。
留言序號:

1071112-01

主題:

可悲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18-11-11 11:30:16

留言人:

可憐

留言內容:

彰化市自強路109巷違停嚴重,已精反應多次.警察來ㄧ次就愈停遇嚴重.來取締員警是來沾醬油的嗎?要不要安排六 日取締!停到根本沒政府.轉角停.道路雙向逆向停.道路中間想停就停.車子根本過不去!怎麼取締兜是哪些長期霸佔的車子!不是反應都 派個人做做樣子!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彰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107年11月12日於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巡官楊佩珊 聯絡電話:04-7233481 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  您寄給彰化縣警察局的電子郵件,提及「彰化市自強路109巷違停嚴重。」,本分局非常重視,經派員查處結果,茲答復如下: 有關提及之地點,本分局已加強該地點交通整理,並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者依法告發、取締,以維護用路人之權益。另如您再發現該地點有違規情事,亦可隨時報案通報,本分局將立即派員前往查處。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本案承辦人員:巡官許威 聯絡電話:04-7268970

留言序號:

1071109-01

主題:

大型重機違規行駛機車道並在機車道高速行駛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8-11-08 22:25:00

留言人:

阿東

留言內容:

74甲線往台中方向(139線道附近) 週一到週五上班時段(約早上7點08分到7點30分左右) 固定會有幾台黃. 紅牌大型重機為了避開汽車道的壅塞會改走機車道並在機車道行駛車速相當的快,有時候因騎乘過快還差點擦撞到其他用路的機車騎士,能否請警察在該時段取締違規行駛的重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先生(小姐)您好: 您於107年11月9日寄給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電子郵件,有關反映台74甲線大型重型機車行駛機車道,答復如下: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5條規定:……四輪以上汽車及大型重型機車在劃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道路行駛,除起駛、準備轉彎、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不得行駛慢車道。但設有快慢車道分隔島之道路不在此限。 依上述規定台74甲線設有快慢車道分隔島,大型重型機車行駛慢車道並無違規;另大型重型機車超速1情,本局將請彰化分局派員加強測速稽查取締。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蕭煉錠 聯絡電話:04-7262049轉35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71107-03

主題:

派出所前方道路公然違規停車設攤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18-11-07 08:42:09

留言人:

Mr.C

留言內容:

民生派出所門口為長壽街,在靠近民生國小圍牆邊路上為紅線禁停區,但是每天早上總是有固定的攤販違停並設攤。這些攤販除了公然挑戰公權力外,加上警方長期未積極取締,儼然成為法外之地。菸害防治法亦規定不得於校園周遭吸菸,但這些攤商無視,是否得如日前將彰基附近抽煙之新聞被媒體報導後,才見公權力呢?每天派出所員警出入一定會看到違停並違規設攤,請依法執行公權力。 對於警務人員的辛勞深感敬佩,但是否可以依法處理?謝謝您們,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彰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  您於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提及「民生派出所前長壽街,靠近民生國小圍牆邊路上為紅線禁停區,每天早上總是有固定的攤販違停並設攤。」,本分局非常重視,經派員查處結果,茲答復如下: 有關提及之地點,本分局已加強該地點交通整理,並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者依法告發、取締,以維護用路人之權益。另如您再發現該地點有違規情事,亦可隨時報案通報,本分局將立即派員前往查處。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本案承辦人員:巡官許威 聯絡電話:04-7268970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有關臺端107年11月7日於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另有關反映吸菸情事權責單位因係彰化縣衛生局管轄,本分局另函文彰化縣衛生局卓處;另建議您如發現有所述之吸菸情事,可用市內電話撥打菸害申訴服務中心0800-531-531免付費專線檢舉,或逕向管轄彰化縣衛生局檢舉,檢舉電話:04-7135622。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巡官楊佩珊 聯絡電話:04-7233481 啟

留言序號:

1071107-02

主題:

彰化矽品彰新路路邊停車,危及行人安全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8-11-06 23:51:46

留言人:

陳宏偉

留言內容:

如題,行人只能走機車道,請問這條路無規劃行人用道嗎?兩旁都白線誘導民眾正當停車,請問人要走哪? 是否規劃行人路權,況且還有一支公車站牌(不知道是有沒有車再停) 希望貴單位現場探勘!避免出事後,讓人有國賠之意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陳先生您好: 臺端反映本縣彰化市彰新路(矽品公司)旁路段增設行人步道1事,路權單位係彰化縣政府工務處(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電話04-7532982),本局已函請該處研議卓處。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如您對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的服務,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員:警員楊景濱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314

留言序號:

1071107-01

主題:

這是我第二次反應彰化市中正路派出所疑似不清楚轄區地點路口 找不到報案地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18-11-06 14:16:27

留言人:

市民

留言內容:

彰化市中正路派出所疑似地點不熟或其他原因 不派人處理違停案 本人11月6日 上午11點30幾分 打第一通110 報彰化市永安街與辭修北路口 紅線違停 約2分鐘 本人在家樂福店內 屬於地下室 收訊有時不好 來了3通 047633696未接派出所電話 奇怪 派出所打給我幹什麼 應該是派人去民眾報案地去查 若真有違停就照相開單告發 約過50幾分 本人再次經過報案地 那兩輛違停雨刷沒夾告發單 於是 12點25分打了第二通110 我再報第二次 解釋一下 為何第一次報案沒派人處理 自己的轄區地點路段會不熟 你們該檢討.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有關臺端107年11月2日於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巡官楊佩珊 聯絡電話:04-7233481 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彰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在「警民交流留言板」所留言之情事,經會請本分局第二組答覆如下:員警於該時段處理兩件交通事故,當時無充足警力可供派遣,致未於第一時間派員抵達現場取締交通違規,已責請單位主管妥善預控人力以應付突發狀況。警政工作承蒙關心不吝賜教,敬表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巡官楊佩珊 聯絡電話:04-7233481 啟

留言序號:

1071105-03

主題:

路邊違規停車影響交通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18-11-04 02:06:31

留言人:

劉先生

留言內容:

埤頭鄉彰水路三段(台19)北上 , 在斗苑路(150縣)口前 . 後各30公尺範圍 , 常常有車輛路邊停車幾乎佔了一個外車道 , 尤其是上午時段 , 好幾輛車停一排在外車道影響交通 , 請加強取締該路段違規停車 .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北斗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 臺端於107年11月5日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陳述「路邊違規停車影響交通 」,本案已責請本分局第五組(交通組)詳查辦理,查處情形再予回復,承蒙臺端對於警察工作的關心及指教,特申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北斗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員:巡官陳夢華 聯絡電話:(04)8880154 聯絡信箱:yumi0310@ms2.chpb.gov.tw 彰化縣警察局北斗分局 敬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北斗分局

回覆內容:

劉先生您好: 您於107年11月5日至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陳述「路邊違規停車影響交通」一案,本分局非常重視,本分局已責請轄區埤頭分駐所、交通警察分隊及警備隊加強上述地點巡查防止相關違規情事發生;承蒙臺端對警政工作之關心與協助,併致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北斗分局第五組 本案承辦人:巡官蔡惠兒 聯絡電話:04-8871018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北斗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71105-02

主題:

妨害安寧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8-11-03 14:22:03

留言人:

請輸入留言人

留言內容:

您好 近日溪湖員鹿路「法國廚房」的轉角開設了一家卡拉OK店,夜間營業。其營業產生的聲音(包括歌聲、音樂聲和客人談話聲等),附近住家都聽得到,直至深夜及凌晨都未停歇,影響住家安寧及眾人睡眠,請問可以請他們改善嗎?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溪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台端於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 近日溪湖員鹿路「法國廚房」的轉角開設了一家卡拉OK店,夜間營業;其營業產生的聲音(包括歌聲、音樂聲和客人談話聲等),附近住家都聽得到,直至深夜及凌晨都未停歇,影響住家安寧及眾人睡眠。 三、本件爰請轄區溪湖派出所查處(勸導)後依限回復;感謝您留言反映,順祝平安快樂。彰化縣警察局溪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洪榮甲、聯絡電話04-8824439敬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溪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71105-01

主題:

煩請重新檢視案號20180830017號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8-11-02 16:21:59

留言人:

留言人

留言內容:

日前檢舉車輛於黃色網狀區內停等紅燈(案號:20180830017號),承辦人員回覆「該車係遇前方路口紅燈時停等於黃網區內,其行車狀態非屬違規臨時停車行為」。 根據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於留言板案號:1071101-01的回覆內容,「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第1項第3款規定:在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標線處所臨時停車者,處新臺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據上,在紅燈時,將車輛駛入黃色網狀區內(禁止臨時停車標線)停等紅燈,是違規行為可處新臺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 麻煩請重新檢視該案件(案號:20180830017號)是否違規,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您好: 臺端於107年11月5日使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對車輛違規停車檢舉(案號:20180830017)查處結果提出質疑1事,本局已函請所轄彰化分局再行查處。 感謝臺端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涂榮祥 聯絡電話:04-7262049轉355

留言序號:

1071102-05

主題:

佔用道路停車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18-11-02 13:07:35

留言人:

陳小姐

留言內容:

前往一品堂中醫看診,和美鎮永樂路66號用旗幟和活動招牌佔用道路,導致停車不便,請維護用路人的權利。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

回覆內容:

陳小姐您好: 一、臺端於107年11月2日致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信箱反映,經查處結果,茲答復如下: 關於臺端反映之寶貴意見:和美鎮永樂路66號用旗幟和活動招牌占用道路,導致停車不便,請維護用路人的權利。 二、有關臺端陳情內容,經本分局和美派出所派員現地查處,該址「小蝦米碗粿店」確有利用旗幟和活動招牌占用道路情形,現場已責令行為人立即改善。 三、非常感謝您的來信及對交通工作的關心,敬祝 身體健康 順心如意!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第五組 承 辦 人:巡官 鄭碩彥 聯絡電話:04-7570913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

回覆內容:

陳小姐您好: 臺端在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反映,已由本分局儘速瞭解處理中。 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和美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71102-04

主題:

車廠營業老闆強佔白線當自家停車場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8-11-02 11:28:48

留言人:

新居彰化人

留言內容:

想請問路邊白線(非慢車道白線)不能停車嗎?隔壁車廠老闆是又嗆又ㄍㄧㄠ破口大罵!感覺都要打人了⋯ 7-11人員也說他們很常到店裡催客人移車,可是外面是白線,只要不影響他們營業並不違規,且他常稱「這是我的私人停車位,你們就是不能停!」口氣極差又吼又叫!臨停電話也是狂打⋯真的態度很差! 尤其現在下午約兩點車廠門口又開一家炸雞腿攤,停車問題更亂,大家橫插右擠還併排停車,真的很危險! 車廠一台小客車也是天天佔著7-11中間分隔的停車空間! 請問這種自己能停別人走開的事情是可以允許的嗎?謝謝! (彰水路一段179號的7-11外白線路段)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溪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台端於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 (一)彰水路一段179號的7-11外白線路段停車糾紛案,因彰化、鹿港、溪湖及北斗分局轄區皆有彰水路一段,且經查本分局轄區未有台端所指訴情事;請查明詳細地址及車廠名稱以利本分局辦理。 (二)感謝您留言反映,順祝平安快樂。彰化縣警察局溪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洪榮甲、聯絡電話04-8824439敬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溪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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