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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 【局長信箱】 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 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 反映。
留言序號:

1071119-03

主題:

影響安全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8-11-18 10:52:55

留言人:

生氣氣

留言內容:

溪湖鎮大突里大公路與大公19街口,有一家做音響的不僅把騎樓推滿音響喇叭、電視螢幕及裝設音響的器具,門口養一隻黑狗隨地大小便也都不會清理,造成環境髒亂,巷口更擺放一部廢棄廂型車,因爲大公19街是死巷,只能由大公路出去,,造成巷子內的人車要出去都步步驚心,希望警察單位能幫小市民們解決。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溪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台端於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 溪湖鎮大突里大公路與大公19街口,有一家做音響的不僅把騎樓堆滿音響喇叭、電視螢幕及裝設音響的器具,門口養一隻黑狗隨地大小便都不清理,造成環境髒亂,巷口更擺放一部廢棄廂型車,影響交通安全。 本分局已責由第五組督同轄區溪湖派出所依法查處(勸導改善);感謝您留言反映,順祝平安快樂。彰化縣警察局溪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洪榮甲、聯絡電話04-8824439敬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溪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71119-02

主題:

交通事故案件JM001070500230案號, 貴單位交警不依法處理,隨心髓欲不公不平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8-11-17 08:19:54

留言人:

蔡澄德

留言內容:

貴單位交警隊對路標莫視,不依道交法124~124-1及道標設法174~174-3處理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蔡澄德先生您好: 您於107年11月19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提及「腳踏自行車未依指示行駛於慢車道請查明及更正初步分析研判表」1事,茲答復如下: 一、本件肇事地點確實於該路段之慢車道,本局前已多次敘明,致於您所提供現場標誌為最高速限標誌,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路段最高行車時速之限,並加裝附牌以明確告示慢車道之最高速限,相關道路工程及標誌設置請洽詢路權機關(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彰化工務段)確認之。 二、經審視本件交通事故尚無其他新事證,且本案既已進入司法程序,肇事原因及肇事責任應以法院之判決為最終之確定。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員:小隊長曾宏達 聯絡電話:04-7228037轉407

留言序號:

1071119-01

主題:

在彰化縣線西鄉和線路上那一枝LED三時交通號誌燈之LED綠燈號誌燈完全損壞,一顆也都不亮急待修。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8-11-17 01:41:37

留言人:

惠玲

留言內容:

位於彰化縣線西鄉境內的縣道138和線路上的一枝三時式交通號誌燈燈桿上的LED三時交通號誌燈之LED綠燈號誌燈完全損壞;一顆也都不亮。 再寫詳細點;就是位在彰化縣線西鄉和線路297號和洋機車行門口前的那一枝LED三時交通號誌燈之LED綠燈號誌燈完全損壞,一顆也都不亮。 請彰化縣警察大人看到此留言後能盡快通知廠商派專業維修人員來維修或者更換新品,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惠玲小姐您好: 您於107年11月19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所提意見,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有關您反映彰化縣線西鄉和線路297號和洋機車行門口前三色號誌綠燈故障1事,本局已於107年11月19日派員修復完竣。 對於發現本縣號誌設施故障,可撥打控制器上標示之維修專線04-7243490反映,本局即儘速派員處理。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敬祝平安、快樂。 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府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林國樑 聯絡電話:04-7228037轉107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71115-03

主題:

民權復興路口交通違規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8-11-14 18:36:00

留言人:

施日永

留言內容:

民權復興十字路上的汽機車(尤其是機車)可不可以遵守交通規則啊!違規轉彎、闖紅燈的一堆不說,行人合法過馬路也差點被車撞。也從沒見交警取締過!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是否請您提供詳細資料(該地點係何鄉鎮市?),或撥打110報案專線,本局員警受理後會儘速派員調查及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71115-02

主題:

中山路二段918號與920巷路口闖紅燈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18-11-14 11:12:37

留言人:

汪小姐

留言內容:

彰化市中山路二段920巷路口,當位於中山路上的紅燈時,經常有車輛不依燈號(闖紅燈),致使從920巷出入的車輛相當危險,險象環生..麻煩貴單位加強取締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彰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107年11月15日於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巡官楊佩珊 聯絡電話:04-7233481 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  您於彰化縣警察局的警民交流留言板,提及「彰化市中山路二段918號與920巷路口常有車輛闖紅燈案」,本分局非常重視,經派員查處結果,茲答復如下: 有關提及之地點,本分局已加強該地點交通整理,並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者依法告發、取締,以維護用路人之權益。另如您再發現該地點有違規情事,亦可隨時報案通報,本分局將立即派員前往查處。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本案承辦人員:巡官許威 聯絡電話:04-7268970

留言序號:

1071114-01

主題:

真無法可管?或貴署怠忽職責?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18-11-13 21:33:08

留言人:

壹正

留言內容:

辛苦的警察長官您們好: 彰化市彰南路左轉上中彰快速道路之處設有三線道,原僅最內側道為左轉專屬;但所有時段,尤其是上下班時間連中間原直行道多為左轉車輛所佔據,左轉綠燈一亮即爭先恐後往匝道處左轉,此違法行為造成直行綠燈時,原中線車道欲繼續直行彰南路者無法直行,左轉綠燈亮時守法待於最內側車道車輛又得讓給違法者先行,此道路霸凌狀況天天、時時在每個綠燈直行狀況下上演。之前有反映給貴署,但我每日早上經過頂多僅見一警車一警員在「富第建案招待會所」站著,既無取締作為也無攝影器材,然後違法情況就在警員眼前持續上演,應當嚴正執法的司法人員就這樣眼睜睜的看著違規車輛囂張的呼嘯而過,看了我都為警員感到心酸難過了,請問這樣站崗有何實際用處?難道只是作作樣子?如果是的話不如讓警員回派出所休息吧!仍建議設照相機或增派人力取締,以維公平正義,給合法用路人一個公義行車空間,也不要讓人民老百姓看輕警務人員,謝謝!! 以上是我今年上半年所反映之內容,至今違法情況依然囂張,每一次綠燈直行時,幾乎都有貪方便之駕駛違規占用直行車道,現在連警員也不站崗了,大竹派出所之處理方式也只是在分隔島掛出宣導紙板,掛個幾個禮拜後就消失了,至今上下班之尖峰時段未曾見過員警執法,上下班時間也是上班族及學童接送之摩托車最擁擠時段,只見原先兩車道被迫縮減為一車道,機車汽車塞在同一車道中,難道貴署真要等意外發生時再做補救?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彰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107年11月14日於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巡官楊佩珊 聯絡電話:04-7233481 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  您寄給彰化縣警察局的電子郵件,提及「彰化市彰南路左轉上中彰快速道路車輛占用直行車道案。」,本分局非常重視,經派員查處結果,茲答復如下: 有關提及之地點,因該路口路幅過大及該路口車速極快若員警以攔舉之方式恐生危險,故均站立路邊以拍照之方式逕行舉發。本分局已加強該地點交通整理,並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者依法告發、取締,以維護用路人之權益。另目前以固定相機取締之態樣均以測速違規為主,並未包含其他違規態樣。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本案承辦人員:巡官許威 聯絡電話:04-7268970

留言序號:

1071113-03

主題:

鹿港鎮忠孝路違停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8-11-12 23:18:27

留言人:

黃小姐

留言內容:

鹿港鎮忠孝路前陣子建人行道, 路寬變窄, 附近亦有多個停車場, 故為紅線禁止臨時停車區, 但違規停車嚴重, 每每造成會車困難, 鹿港派出所雖在附近, 警員也常從該路進出, 然皆視若無,睹 希望改善, 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鹿港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

回覆內容:

有關您於107年11月13日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投訴【鹿港鎮忠孝路違停】一案,本分局非常重視,為維持該道路順暢,已派員前往了解處理,並由轄區和興派出所及鄰近之鹿港派出所、交通分隊針對該路段加強違規取締工作,以還給民眾通行的空間。 謝謝您對警政工作之關心與協助,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或疑問,歡迎來電與承辦人聯絡,本分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併致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第五組 承辦人員:王博賢 聯絡電話:(04) 7751015 聯絡信箱:lk01@ms1.chpb.gov.tw 和興派出所:04-7772119 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敬啟

留言序號:

1071113-02

主題:

三家警察局態度很差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18-11-12 18:45:33

留言人:

廖小姐

留言內容:

你好 11/12下午因為我媽媽的店 有人來吃飯在我媽媽忙碌下吃完直接快速走人惡意沒付錢 致電詢問警察(陳小姐) 直接回覆我那你要怎樣~ 請問現在人民遇到事情需要協助 結果警員卻以這種那你要怎樣........... 不是我要怎樣而是你應該可以建議我如何處理 而且態度真的非常差~我問他貴姓他也回我說 我叫陳xx~~這樣以後遇到問題不能尋求警員協助要自己處理事嗎?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107年11月13日於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巡官楊佩珊 聯絡電話:04-7233481 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彰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在「警民交流留言板」所留言之情事,經會請本分局第二組答覆如下:案經本分局調查後,員警對談過程確有不妥之處,本分局業核予適當行政處分,並責由所長加強指導教育。順祝平安快樂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巡官楊佩珊 聯絡電話:04-7233481 啟

留言序號:

1071113-01

主題:

改設三色號誌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8-11-12 11:43:08

留言人:

張先聲

留言內容:

建議交通隊:希望交通隊研議將員林市湖水路與出水巷路口閃光號誌改為三色號誌,因為該路口廣大加上地形因素為下坡時常車輛行徑路口不減慢 加上周遭百果山公園周末時常人潮眾多有必要維護安全所以建議交通隊希望交通隊研議將員林市湖水路與出水巷路口閃光號誌改為三色號誌 以維護路口安全及預防事故發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陳先聲君您好: 您於107年11月13日致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彰化縣員林市湖水路與出水巷口閃光號誌更改為三色號誌1事,本局已於107年9月4日函請本局員林分局及彰化縣員林市公所調查該路口交通流量及最近1年肇事紀錄,旨揭路口交通流量、行人穿越數及交通事故件數,未達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26至229條設置標準。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謝聰敏 聯絡電話:04-72228037轉308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71112-02

主題:

卡拉ok噪音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8-11-11 21:22:16

留言人:

洪怡木

留言內容:

彰化市永康街116號二樓卡拉ok,每晚都唱到很晚,隔音也做得不好,今年3月31日向你們反映,還是沒有改善,還是在住宅區可以大聲唱歌。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彰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有關臺端107年11月12日反映彰化市永康街116號二樓卡拉ok噪音案,本分局已通知轄區中正派出所派員查察勸導改善,維護社區安寧,另建議臺端發現有所述之情事,可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另本噪音案依噪音管制法第八條規定及彰化縣政府106年4月11日公告,權責單位為彰化縣環境保護局,本分局將另函環保單位卓處。 警政工作承蒙關心不吝賜教,敬表謝忱。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巡官楊佩珊。聯絡電話:04-7233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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