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彰化縣警察局全球資訊網商標

Menu

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 【局長信箱】 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 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 反映。
留言序號:

1071210-01

主題:

路口號誌改善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8-12-04 13:48:38

留言人:

陳o福

留言內容:

彰化縣福興鄉彰鹿路六段314巷口號誌,<多時相號誌依燈號指示行駛>,此指示牌誤導民眾,至不慎闖紅燈事件。此路口燈號僅有紅黃綠三個燈號,本人近日由彰化往鹿港方向行經此路口,綠燈等待左轉313巷往芳苑方向,因見此指示牌文字描述誤導等待左轉燈號,等綠燈將改變時車以慢慢移動到路口待轉,但未見左轉燈號只見紅燈下,因擔心影響直行車輛之情況,只好趕緊完成左轉。結果遭錄影取締闖紅燈,時覺有些冤枉。本人闖紅燈罰款已繳,但盼交通號誌能標示清楚,如因此路口路幅寬度限制無法增設左轉燈號下,建請將紅綠燈架上的<多時相號誌依燈號指示行駛>指示牌取下,以免誤導左轉車輛之判斷,導致左轉車輛闖紅燈之無辜違規事件之發生。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陳0福先生您好: 您於107年12月10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所提意見,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有關您反映福興鄉彰鹿路(縣道142)與南環路(鄉道彰206線)交叉路口設標誌及號誌設定早開模式1事,旨揭路口因彰鹿路6段路幅寬度不足,無法增設左轉車道,因此在彰鹿路6段往鹿港方向為綠燈早開15秒,供左轉南環路車輛提前左轉,以利紓解左轉車輛,該路口因設有早開時相號誌,故該路口設有「多時相號誌請依燈號指示行駛」標示牌,供用路人辨識使用,故旨揭路口號誌設置綠燈早開15秒及設置「多時相號誌請依燈號指示行駛」標示牌,並無不妥,請依號誌指示行駛,以維行車安全。 對於發現本縣號誌設施故障,可撥打控制器上標示之維修專線04-7243490反映,本局即儘速派員處理。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敬祝平安、快樂。 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府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林國樑 聯絡電話:04-7228037轉107

留言序號:

1071204-02

主題:

處理狀況……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8-12-03 19:55:46

留言人:

王O蓁

留言內容:

您好,經局長信箱的案件編號1071100085, 目前查詢都一直顯示處理中, 請問要如何知曉至今進度狀況, 才好方便去執行以免過了期限呢?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 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您於107年11月30日寄給本局ERP民意信箱的電子郵件,本局非常重視,已責由刑事警察隊處理;您如有相關疑義可逕洽本局秘書科聯繫咨詢(04-7625705,曹警務員)。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71204-01

主題:

網路金流吸金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8-12-03 16:46:25

留言人:

王子悅

留言內容:

去火箭科技有限公司面試的時候說他們做很多金融相關的投資方案,聽說公司辦公室分設在不同地點,有聽到他們說什麼水房什麼的,工作內容都使用SKYPE等等通訊軟體,還說若當月業績達1000萬台幣可抽2%,1500萬以上可抽2.5%,每月底薪加抽成輕輕鬆鬆賺24萬以上。 聽說們運用網路、LINE、簡訊散播不實獲利方式,系統程式、金流、客服、推廣、主機分部就直接在公司裡,地址是台中市西區台灣大道2段103號11樓-B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係屬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權責(電話:04-23289100),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請該局知悉參處;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71203-02

主題:

控制器鏽蝕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8-12-02 15:37:51

留言人:

張仁惟

留言內容:

建請交通隊:希望交通隊研議處理員林市山腳路二段與泉州巷路口(林厝派出所前)號誌控制器生鏽問題 因為該 路口 號誌控制器年久多處生鏽所以希望交通隊研議派工重新上漆、除鏽 或納入汰換為一般規格(綠色外箱)控制器 以維護該路口 號誌控制器使用年限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張仁惟先生您好: 您於107年12月3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所提意見,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有關您反映彰化縣員林市山腳路2段與泉州巷口號誌控制器生鏽1事,本局近日將派員前往上漆、除鏽。 對於發現本縣號誌設施故障,可撥打控制器上標示之維修專線04-7243490反映,本局即儘速派員處理。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敬祝平安、快樂。 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府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林國樑 聯絡電話:04-7228037轉107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71203-01

主題:

問候警察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8-11-30 20:54:25

留言人:

鄭宇筑

留言內容:

今天到溪湖交通分局 直接近去被櫃檯警員說不用打招呼 請問要打什麼招呼? 我很緊急只想拿東西快點走 警察態度讓人很不舒服 重點打什麼招呼 HI 你好嗎?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溪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溪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台端於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 本分局值班員警服勤態度不佳,本分局已責由第二組查處,惟台端未能詳細指訴時間,本分局無法查證釐清,為防杜類似情事發生,本分局對員警服務態會加強宣導,免遭非議;本分局向來秉持讓民眾感受到治安放心、交通順心、服務貼心的生活環境;爾後若臺端發現類似員警服勤態度不佳或其他情事可逕撥打本分局第二組申訴電話04-8824438;感謝您留言反映,順祝平安快樂。彰化縣警察局溪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洪榮甲、聯絡電話04-8824439敬啟

留言序號:

1071127-01

主題:

路霸經派出所開單後依舊霸佔公共停車位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8-11-25 22:41:06

留言人:

彰化市陽明里里民

留言內容:

20日上留言板請協助處理彰化市陽明里長順街64巷10號民眾以機車MLR-3161霸佔公共停車位,22日經派出所員警開單取締,但今天依舊以該機車強佔停車位,可以調閱路口監視器(時間22:00-22:15期間)該民眾鴨霸行為煩請再派員警取締!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彰化分局知悉, 並請該分局儘速了解處理;另台端爾後如發現有所述之情事,建議可與轄區分駐(派出)所反映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71123-02

主題:

客訴草湖派出所楊巡佐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8-11-22 19:03:31

留言人:

鄭志成

留言內容:

延續上一篇:分局長:你們身為人民的保母,確從不站在人民角度來處理事務,常常刁難人民,把尋常百姓當提款機還有掩飾太平⋯,確要求人民體諒警察很辛苦,可是你們並不體諒百姓辛苦賺錢繳稅養你們卻又百般的刁難人民所以身為人民的保母你們慚不慚愧啊!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芳苑分局知悉, 並請該分局儘速了解處理;另台端爾後如發現有所述之情事,建議可與轄區分駐(派出)所反映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71123-01

主題:

客訴草湖派出所巡佐陳清旗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8-11-22 18:45:51

留言人:

請輸入留言人鄭志成

留言內容:

分局長:今日107/11/22 14:40陳巡佐對我開出一張未依號誌行駛的罰單我申訴由於前方有二臺超高的大卡車停等紅燈並擋住我的視線等到號誌變換卡車行駛我跟在後方等到我發現號誌時已在左邊路中請教分局長假如今日是你分局長在開車你是會跟著卡車開過去還是停在路中等被撞呢?貴分局草湖派出所巡佐陳清旗不聽解釋及我方要在罰單上註明原委他也不接受請分局長做的公斷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芳苑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芳苑分局

回覆內容:

鄭先生您好,台端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違規事實明確,芳苑分局員警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第2款掣單舉發,若台端對於本案仍有意見,請於裁決書送達後30日內逕向管轄之監理單位提出申訴。

留言序號:

1071122-01

主題:

處理狀況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8-11-21 15:06:34

留言人:

施泓銘

留言內容:

經局長信箱檢舉一案1071100028,承辦人只會回”本局已函請所轄鹿港分局檢視查處”,請問要如何查詢至今進度?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施泓銘先生(小姐)您好: 您於107年11月22日寄給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電子郵件,有有關檢舉交通違規(案號20171100028)未回復查處1事,本局鹿港分局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闖紅燈及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逕行舉發在案。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蕭煉錠 聯絡電話:04-7262049轉35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71120-01

主題:

路霸檢舉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18-11-19 09:31:18

留言人:

陽明里里民

留言內容:

本里里民:長順街64巷10號,用機車加大鎖強佔巷道內停車位,路霸行為請協助勸導。 可以提供路霸行為照片!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  您寄給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電子郵件,提及「彰化市長順街64巷10號機車加大鎖強占巷道內停車位」,本分局非常重視,經派員查處結果,茲答復如下: 有關提及之地點,經民生路派出所3次前往處理,均未發現所稱占用道路之機車,本分局已加強該地點交通整理,如發現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者將依法告發、取締,以維護用路人之權益。另如您再發現該地點有違規情事,亦可隨時報案通報,本分局將立即派員前往查處。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本案承辦人員:巡官許威 聯絡電話:04-7268970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107年11月20日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巡官楊佩珊 聯絡電話:04-7233481 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彰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資料筆數【7045】頁數【534/705】
OP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