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0225-02
請設立紅線禁止臨停告示牌
回覆次數:32019-02-23 13:22:18
用路人
和美鎮彰美路4段267巷彰美路路口紅線禁止臨時停車,時常違停與久停,完全不視紅線存在,影響用路人車安全。禁止臨停,請重點違規路段主動取締吧!拜託,拜託。 因爲違停車輛都是外地人可否請有關單位設立「禁止停車告示牌」清楚告訴民眾這地方是不可以停車的,而不是被動等民眾報案才要處理。另外此路段的紅線已日漸退色模糊也請工務處安排日期重新畫線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和美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
您好: 臺端在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反映,已由本分局儘速瞭解處理中。 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啟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
用路人君您好: 臺端於108年2月25日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陳情檢舉交通違規案,經本分局查處,答復如下: (一)有關臺端陳情檢舉反映,和美鎮彰美路4段267巷口,常有違停車輛影響交通安全案,本分局已責由所轄嘉犁派出所及本分局警備隊、交通分隊結合路檢、交通稽查與巡邏等勤務,針對旨揭路口違規停車情形加強交通整理,對違規車輛依法取締告發,以維護用路人通行及安全順暢。另有關和美鎮彰美路4段267巷口設立禁止停車標誌與該路段劃設標線(紅線)事宜,本分局已函文彰化縣和美鎮公所辦理會勘,俾利後續執法行政作為。 (二)感謝臺端寶貴意見及對交通執法之關心,特致謝忱。 敬祝 身體健康 萬事如意!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 敬上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第五組) 本案聯絡人員:警員尤宗坤 聯絡電話:04-7570913
1080225-01
報案刑事三聯單之詢問
回覆次數:22019-02-23 12:59:37
陳小姐
請問1/29有至當地交通分隊向承辦警察大人提告車禍,並交通分隊大人有製作筆錄。但沒有開立報案刑事三聯單? 請問警察大人: 1、報案刑事三聯單是偵查隊的警察才可以開立嗎? 2、若我想申請報案刑事三聯單,是向原交通分隊的警察大人申請還是當地的偵查隊警察大人申請。 感謝您們! 註:因為我向地檢署詢問時,地檢署的大人要我提供該案件之函送文號。 煩請協助我!感恩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陳小姐生您好: 您於108年2月25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提及「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要向何單位申請」1事,茲答復如下: 一、您到交通分隊提告交通事故傷害案件,應由該分隊受理後開立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予您,並可向交通分隊或分局偵查隊詢問函送日期及文號。 二、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員:小隊長曾宏達 聯絡電話:04-7228037轉407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080222-04
黃線網停車未保路口淨空
回覆次數:32019-02-21 23:52:49
黃先生
花壇鄉中山路一段進入金墩街口 道路畫有黃線網,在上下班交通尖峰時段(7:30~8:30)(17:00~18:00)這段時間車流量大,但是許多駕駛人不知黃線網是禁止停車,往往將車輛停於黃線網內等待紅燈,導致由中山路或中彰快速道路欲進入金墩街的車輛堵在路口,造成車道回堵在中山路上,影響用路人的安全,請警察單位加強該路段違規車輛之取締,讓看不懂黃線網的駕駛能有所警惕.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您好:有關臺端108年2月22日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巡官楊佩珊 聯絡電話:04-7233481 啟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彰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您好: 有關您108年2月22日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提及「花壇鄉中山路1段進入金墩街口黃網線,常有車輛於於黃網線等待紅燈造成回堵案」,本分局非常重視,經派員查處結果,茲答復如下: 有關提及之地點,本分局已加強該地點交通整理,並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者依法告發、取締,以維護用路人之權益。另如您再發現該地點有交通違規情事,亦可隨時報案通報,本分局將立即派員前往查處。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本案承辦人員:巡官許威 聯絡電話:04-7268970
1080222-03
多餘號誌燈組
回覆次數:22019-02-21 23:13:42
張先生
建請交通隊: 希望交通隊研議調整員林市員水路二段與明倫路口號誌燈組,因為該路口為T字路口但支道明倫路方向卻設置雙面號誌燈組 且明倫路對向為非既成道路 所以更無需設置雙面號誌燈組,所以希望交通隊能派工將員林市員水路二段與明倫路口,支道明倫路雙面號誌燈組改為單面號誌燈組 以免讓多餘號誌燈組 造成浪費疑慮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張先生 您好: 您於108年2月22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所提意見,經交由本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有關您反映員林市員水路2段與明倫路口,明倫路雙面號誌應改為單面號誌1事,經本局派員前往察看後發現明倫路對向為私人道路,有車輛停車及行人出入,為使明倫路對向車輛出入及行人通行有所辨識,故明倫路對向將維持現有雙面號誌為宜。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敬祝平安、快樂。 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府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林國樑 聯絡電話:04-7228037轉107
1080222-02
交通號誌燈號影響交通
回覆次數:22019-02-21 21:00:46
陳炳勳
彰化縣溪湖鎮東環路、興學街與大溪路兩個交通號誌設計不良,上下班時段常常造成一堆車子堵在大溪路往西的方向上,煩請貴單位協助改善。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陳炳勳 君您好: 您於108年2月22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所提意見,經交由本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有關您反映彰化縣溪湖鎮東環路、興學街與大溪路兩路口號誌設計不良1事,經查溪湖鎮興學街與大溪路口號誌於108年1月7日由地方民代、里長及相關單位人員於現場會勘,決議調整為目前號誌運作模式,目前不宜再行變更調整,宜以現行號誌運作為宜。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敬祝平安、快樂。 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府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林國樑 聯絡電話:04-7228037轉107
1080222-01
爆閃燈故障
回覆次數:32019-02-21 10:50:22
請輸入留言人吳淑櫻
彰化市新興里永安街與吃修北路巷口,原有裝設LED燈太陽能爆閃燈現已故障懇請換新以保障用路人安全。 彰化市新興里里長吳淑櫻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您好:有關臺端108年2月22日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巡官楊佩珊 聯絡電話:04-7233481 啟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彰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您好:有關臺端在「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本案經了解詳細狀況,該LED爆閃燈非警用制式裝備且目前本分局庫存皆已用罄,無法立即更換;本分局如有新配發該項設備,再優先辦理更換事宜。警政工作承蒙關心不吝賜教,敬表謝忱。最後順祝:平安快樂-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關心您。
1080221-01
違規停車
回覆次數:32019-02-20 23:24:06
每天用路人
辛苦的警察先生/小姐 和美鎮彰美路4段224巷口,此巷均畫設紅線禁止停車,但有多數沒有公德心的人夜間長期佔用(影響視線),要麻煩辛苦的警察人員協助處理,以免視線影響用路人安全權利。請加強巡邏取締,請協助申請立牌告知《違規取締路段,禁止臨時停車》另外彰美路4段210巷口與217巷口都是紅綠燈路口也請協助劃紅線,感恩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和美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
每天用路人君您好: 臺端於108年2月21日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陳情檢舉交通違規案,經本分局查處,答復如下: (一)有關臺端陳情檢舉反映,和美鎮彰美路4段224巷、210巷與217巷口停放車輛影響交通安全案,本分局已責由所轄嘉犁派出所及本分局警備隊、交通分隊結合路檢、交通稽查與巡邏等勤務,針對旨揭路口違規停車情形加強交通整理,對違規車輛依法取締告發,以維護用路人通行及安全順暢。另有關和美鎮彰美路4段210巷與217巷口劃設標線(紅線)事宜,本分局已函文彰化縣和美鎮公所辦理會勘,俾利後續執法行政作為。 (二)感謝臺端寶貴意見及對交通執法之關心,特致謝忱。 敬祝 身體健康 萬事如意!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 敬上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第五組) 本案聯絡人員:警員尤宗坤 聯絡電話:04-7570913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
您好: 臺端在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反映,已由本分局儘速瞭解處理中。 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啟
1080220-04
深夜煙火
回覆次數:22019-02-20 00:04:35
員林市民
員林市大明里員集路附近,南區公園一帶,有人時常深夜12點過後施放煙火,嚴重影響睡眠,麻煩在關切一下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員林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
您好:臺端於108年2月20日至警民交流留言板陳述「員林市員集路及南區公園一帶,夜間12點過後施放鞭炮擾民案」,本案已責轄區林厝派出所前往了解、處理,並請轄區派出所編排相關巡邏勤務針對該路段加強巡邏及勸導。警政工作承蒙關心不吝賜教,敬表謝忱。順祝 平安快樂,本案聯絡人:巡官劉俊銘聯絡電話:04-8335023 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 敬啟
1080220-03
T字路口
回覆次數:22019-02-19 23:03:19
A
請問轉彎處10公尺禁止停車, 如果該轉彎處是T字路口,請問10公尺是從哪邊開始算起呢 有從網路上找到資料是從轉彎處最近的固定建築物開始算起,請問這資料是否正確?如以左轉來說,是左轉的左邊固定建築物開始算10公尺禁止停車嗎 謝謝!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臺端您好: 您於108年1月22寄給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提及「T字路口」1事,經查相關規定如下: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消防栓、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不得臨時停車。」違規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第1項第3款: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時停車,處新臺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 有關交岔路口10公尺內不得臨時停車部分,考其立法意旨,乃係考量交岔路口多為汽、機車轉彎通行之處,若許停車,勢必影響不特定汽、機車駕駛人於交岔路口轉彎通行時,前懸視線死角之安全判斷,致妨礙車輛之進出及轉彎,對交通之往來順暢顯有影響,足見此情形,乃法律明示禁止停車之方式;本不待主管機關劃設或設置標線、標誌,倘於交叉路口10公尺內,劃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線、標誌,無非加重提醒、督促駕駛人注意,如有違規停車當依上揭規定處理。 另依據交通部62年7月14日交路字第12815號函示,有關交岔路口自何處算起:「未設置號誌燈者,自四個轉角處中心點起算左、右各10公尺。設有號誌燈者,自燈柱起算各10公尺。劃有停止標線,自停止標線起算」。臺端如仍有疑義,可逕洽各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公所(路權機關)詢問,將有專人為您解答。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080220-02
北斗斗中路號誌不連鎖
回覆次數:22019-02-19 13:48:36
用路人
北斗鎮斗中路位於國立家具行與7-11之間的號誌燈不連鎖。讓往來車輛在順利通過一串連鎖的信號燈後,無奈地在此等候,然後下個號誌繼續等紅燈。浪費時間,耗費資源。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您好: 您於108年2月20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所提意見,經交由本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有關您反映彰化縣北斗鎮斗中路399巷口號誌不連鎖1事,經本局派員前往察看後發現該路口為控制器老舊故障而造成不連鎖情事,本局將於近期派員前往更換修復。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敬祝平安、快樂。 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府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林國樑 聯絡電話:04-7228037轉107